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一、总则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是激励中学教师不断追求教学科研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师队伍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及条件1.奖励范围本奖项面向全校中学教师,包括所有教研组及个人。
2.奖励条件(1)取得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创新成果;(2)在中学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3)主持或参与了重要教育教学项目并取得了优异成绩;(4)其他被认可为教育教学领域杰出贡献的事迹。
三、奖项设置1.特等奖对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2.一等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3.二等奖对在教育教学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4.三等奖对在教育教学领域其他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四、评选程序1.申报教师根据个人或团队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初评由学校设定的专业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评通过者进入终评阶段。
3.终评终评阶段由由学校教科研室主导,成立终评专家组。
专家组侧重于评估申报人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研究成果,综合考虑申报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贡献。
4.评选结果公示终评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供学校师生查阅。
5.奖励发放在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金发放,并代表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奖励管理1.奖金使用获奖者可自由支配奖金,但应合理使用于教学科研相关活动,如购买教学设备、参加学术研讨会等。
2.奖励事项的备案获奖者应将奖励事项及使用情况备案,提供相关支出凭证,以备学校审查与核实。
3.奖励评审结果有效期获奖者所获奖励评审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学校所有中学教师。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明确学校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评定标准、程序和条件,规范奖励评定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以及研究生导师等各类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类。
个人奖励以个人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集体奖励以教研团队或教研项目组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
第四条对于学科研奖励的评定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科研内涵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科研贡献和科研实绩相结合,注重鼓励创新和保障公信力相协调。
第五条奖励评定的级别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第二章个人奖励评定细则第六条个人奖励的评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科研论著:学术论文、教材教辅、专著等教研成果;(二)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立项项目;(三)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应用化成果;(四)教学成果:教学设计、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模范展示课等;(五)国际合作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六)其他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或引起学术、教育界较大关注等成果。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导语:教师科研成果对于学校和教师个人来说都有重要意义。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与奖励办法。
本文将探讨教师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的相关问题。
一、评审标准的确定1. 成果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质量是评审的关键指标。
通过对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学术影响力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力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通过引用率、关注度、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可以衡量成果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3. 团队合作与独立性评审时需要综合考虑团队合作与独立性。
团队合作能力表明教师在科研过程中的合作精神与协作能力,而独立性则能突显教师的科研水平与个人能力。
二、奖励办法的制定1. 经济奖励对于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教师,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
经济奖励可以采取一次性奖励、持续性奖励或专项科研项目资助等形式,鼓励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2. 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称号,如优秀科研教师、学术带头人等,以表彰其在科研领域的杰出贡献。
3. 学术交流机会学术交流对于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优秀科研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如邀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访问学者计划等,可以拓展教师的学术视野,提高科研能力。
三、鼓励团队合作1. 团队科研奖励对于团队科研成果的评审与奖励,可以采取综合考评和分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综合考评突出团队整体产出的质量和影响力,分工评价则能体现教师在团队中的贡献和专业水平。
2. 促进团队协作学校可以提供各类资源和条件,鼓励教师团队协作。
例如,设立科研专项基金,引导教师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攻关解决科研难题,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应用。
四、评审程序的透明化1. 确定评审流程规定评审流程可以确保评审程序的透明化和公正性,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评审流程应包括申报阶段、初审、专家评审、最终评审等环节。
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着,编、译着;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4.专利成果;5.获奖的科研成果;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7.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注:1.自筹经费项目按相应层次的50%计算。
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着文学作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着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奖按照省部级一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着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注:依托学科、平台等获得的省部级B类以上科研项目与科研获奖,每项按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给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重大专项的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重点课题。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科研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研成果评审与奖励的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一、激励教师投入科研教师的科研投入是学校科研成果的基础。
为了激励教师投入科研,学校可以制定一系列政策。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经费,用于购买仪器设备和研究材料。
其次,学校可以提供时间和空间支持,给予教师充分的科研自由。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各类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二、科研成果评审的标准科研成果评审的标准应该公正、科学、合理。
首先,评审标准应该与学校的科研目标和教育教学水平相匹配。
其次,评审标准应该秉持真实性和创新性原则,对于重大突破和创新性的成果给予更高的评价。
最后,评审标准也应该考虑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社会影响,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效益。
三、评审专家的选拔与培养评审专家是科研成果评审的重要力量。
学校需要建立一套评审专家的选拔与培养机制。
首先,学校可以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行业专家作为评审专家,提高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其次,学校可以培养内部的评审专家团队,通过专业能力提升和学术研究积累,提高评审专家的水平和品质。
四、激励措施与奖励办法为了激励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学校需要制定一套激励措施和奖励办法。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奖励基金,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和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经济奖励。
其次,学校可以建立科研成果发布平台,为教师提供广泛的展示和交流机会。
此外,学校还可以对于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晋升或职称评定,给予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五、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是评价科研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
学校可以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管理机构,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企业进行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和服务,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
六、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对于科研成果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一、奖项设置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旨在激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
根据中学教科研成果的不同类型和水平,设立以下奖项:1. 教师创新教学奖: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的教师,每年评选不超过3名。
2. 学科教研团队奖:鼓励教师组成学科研究团队,开展跨学科教研活动,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2个学科教研团队。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资助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和支持,鼓励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
二、评选标准1. 教师创新教学奖:(1)具有创新教学观念,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果;(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互动性;(3)在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学科教研团队奖:(1)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2)取得了学科教研成果,为学科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3)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1)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前景;(2)能够解决实际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综合素质;(3)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应用效果。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1. 申报程序(1)教师创新教学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个人教学创新工作简报和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材料。
(2)学科教研团队奖:教师团队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团队教研工作简报和学科竞赛成绩、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3)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评审程序(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师组成,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教师创新教学奖、学科教研团队奖和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的获奖名单。
(3)评审结果将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

XX学校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提高我校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以下简称教职工)的科研成果与荣誉称号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包括:(一)科研成果奖励: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荣誉称号奖励:教职工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奖励标准:(一)科研成果奖励1. 国家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20%,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5%,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
2. 省部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5%,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
3. 市厅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10%,二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5%,三等奖奖励金额为项目资助金额的2%。
4. 成果转化奖励:根据成果转化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成果转化实际收入的20%。
5. 论文奖励:按照论文的影响因子和发表期刊档次给予奖励,影响因子≥10的奖励金额为5000元/篇,影响因子≥5的奖励金额为3000元/篇,影响因子≥3的奖励金额为2000元/篇。
6. 专著、教材奖励:出版专著、教材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专著、教材出版费用的50%。
(二)荣誉称号奖励1. 国家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 省部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市厅级荣誉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五条奖励的申请和审批:(一)教职工取得的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应当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奖励:1. 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完成人。
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讨论稿)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根据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总则一、对优秀科研成果实施量化计分奖励。
二、纳入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及产权成果等五类。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经费由学校单独拨付。
四、多人完成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全部记在成果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论文通讯作者可按第一完成人对待)名下,对应的奖励经费由第一完成人按参加人贡献大小自主分配。
五、省特聘教授、校特聘教授、兼职人员的科研业绩考核按照聘用协议进行,具体方法由人事处另行制定。
六、申报人所申报的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成果认定时遇到的特殊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二条成果署名要求科研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原则上须为信阳师范学院(英文名: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成果的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教职工(论文标注的通讯联系人可视为第一作者)。
第三条计分标准自然科学发表在Science、Nature上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理工分委员会研究奖励标准。
人文社科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杂志上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人文社科分委员会研究奖励标准。
一、论文二、著作三、科研项目四、科研奖五、产权成果第四条奖励程序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由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每学年进行一次。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核算工作组负责对优秀成果的认定,人事处负责科研配套经费的审定和发放。
程序如下: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成果原件以及学术反响等证明材料原件。
1.论文:期刊论文或文艺作品原件及其学术反响、收录等证明材料。
2.著作: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及其学术反响材料,附3篇以上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与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其中至少一篇为F级以上级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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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
(试行)
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著,编、译著;
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
4.专利成果;
5.获奖的科研成果;
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
7.学科、平台、团队建设;
8.科研成果转化等。
二、科研成果奖励内容及标准
表1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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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科研课题以通过鉴定(验收)计算,其他科研课题以立项计算。
表2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论文、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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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按照CSSCI源期刊级别予以计算。
CSSCI扩展版、集刊按CSSCI源期刊(收录)的50%计算。
省级以上立项教材按照学术专著予以计算。
表3 第一承担单位职务专利、转化、决策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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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第一承担单位科研成果获奖
等奖奖励;②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紫金山文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著名奖项按照省部级相应级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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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第一承担单位艺术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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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
相应层次奖励分值的50%记分給所在学院,由学院统筹奖励。
三、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的几点说明:
1.我校为参与单位的科研项目(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以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到账经费为依据。
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计算。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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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重大专项的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重点课题。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项目主管单位下达立项通知书,且课题核定经费6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省部级重大课题以此类推。
2.徐州工程学院作为参加单位(必须是奖励文件或奖励证书中的署名完成单位之一,只计我校单位排名前三)的科研成果奖,按照我校个人排名顺序予以计算。
具体计算办法:个人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执行。
3.学术论文必须在连续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会议报道及会议综述文章不在计算之列);在同一期刊连载的论文(论文题名相同)按1篇论文对待;分别发表在同一期刊不同语言版本的论文,按不同版本择其高者计算一次。
4.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收录或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级奖励的,按就高原则计算。
已计算过的按相应级别给予补差。
5.论文只计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在社科中文期刊上的论文,只计第一作者)。
对于第一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人且均为我校人员的理工科论文,可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自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 8 -
议后由其中一人申报。
除在读研究生的教职工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中一方为校外人员的,则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检索给我校的数据库为依据,被收录到的予以计算,收录不到的不予计算。
6.我校教职工指导我校在校生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授权专利,如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视同教职工为第一作者。
7.理工科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2个版面,人文社会科学类每篇一般应不少于3000字。
8.被SCI、EI、CPCI、SSCI、A﹠HCI、CSCD源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JCR 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文章发表当年分区表(大类)为准;CSSCI期刊源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文章发表当年数据为准。
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9.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只计算第一作者为我校教职工的相关成果。
成果应在作者简介、前言或后记等内容中明确标注作者所在单位为“徐州工程学院”。
10.艺术作品获奖奖励与参展奖励重复时,按就高原则计算。
对于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请所在学院邀请专家认定处理。
11.我校为参与单位建设的科研平台,以申请书、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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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为计算依据。
徐州工程学院排名顺序为第二、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值标准的1/2、1/3……依此递减执行。
四、科研成果的申报、奖励管理
1.科研成果由项目(成果)承担(完成)者中的我校教职工申请,多人合作科研成果的分值由项目(成果)负责人在合作者中分配。
学科、平台、团队建设科研分值由学院统筹分配。
2.二级学院按照本办法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科研成果的计算与审核,每年进行一次,计算结果报送科研处核定,由学校统一发放科研成果奖励。
3.科研成果分值计算内容中打“*”者为科研二类积分,其余皆为科研一类积分。
教职工年度目标分值外科研一类积分按200元/分额度发放科研奖励,科研二类积分不再发放科研奖励。
4.科研成果分值作为教职工个人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依据,相应科研成果总积分作为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依据。
5.不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突出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经科研处初审后,提请学校研究确定。
6.因个人原因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而被中止或撤消的课题,学校将收回发放的奖励。
科研成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收回发放的津贴,同时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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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研成果奖励所需经费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
8.本办法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原《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徐工院行教〔2015〕24号)同时废止。
徐州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5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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