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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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

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

公司上市条件和程序1、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

2、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主板上市的要求·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全面收购: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

公司国内外上市条件及对比目前,公司上市已经成为了许多企业追求的目标。

通过上市,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值。

但是,不同国家对于公司上市的条件和要求是不同的。

本文将对比分析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条件。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国内公司上市的条件。

在我国,企业要想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企业在申请上市时,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

2.连续盈利三年。

企业必须在过去三个会计年度中达到盈利,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亏损。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法律法规合规。

企业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5.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必须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与国内相比,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更为严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1.高市值。

许多国外交易所对于公司的市值有一定的要求,例如纳斯达克的市值要求为1亿美元。

2.高股价。

一些交易所规定,公司的股价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股价要在1美元以上。

3.高净利润。

许多交易所对于公司的净利润有要求,例如纳斯达克要求公司在过去三个会计年度中的累计净利润达到1千万美元。

4.股份分散度要求。

一些交易所规定公司的股份必须分散持有,不能过度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

5.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许多交易所规定公司必须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的设置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国外交易所对于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更为严格。

这与国外投资者的理念和风险偏好有关。

相比之下,国内交易所的上市条件相对宽松一些,更注重公司的基本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国内外公司上市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国内公司上市的流程相对来说较长,需要进行多个环节的审批和审核,时间周期一般在一年以上。

而在一些国外交易所,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借壳上市的方式相对较快地上市,时间周期可以在数个月内完成。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流程详解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流程详解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方式及流程详解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途径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两大类: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

一、境外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

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约纽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 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

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

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

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

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二、境外间接上市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

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反向收购)和造壳上市(SPAC“特殊目的并购投资公司)。

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

海外间接上市流程详解2.1买壳上市(反向收购)壳公司:是指一个没资产、没有负债的上市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已经没有业务的存在,但仍保持着上市公司的身份及资格;有的壳公司股票仍在市场上交易、有的已经没有交易了,但均为壳公司的一种。

美国上市条件和规则

美国上市条件和规则

美国证券市场旳上市条件及特点1、美国证券市场旳构成:(1)全国性旳证券市场重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招示板市场(OTCBB);(2)区域性旳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2、全国性市场旳特点:(1)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具有组织构造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原则高等特点。

上市企业重要是全世界最大旳企业。

中国电信等企业在此交易所上市;(2)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运行成熟与规范,股票和衍生证券交易突出。

上市条件比纽约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旳历史。

许多老式行业及国外企业在此股市上市;(3)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完全旳电子证券交易市场。

全球第二大证券市场。

证券交易活跃。

采用证券企业代理交易制,按上市企业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

面向旳企业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旳大中型企业,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场(OTCBB):是纳斯达克股市直接监管旳市场,与纳斯达克股市具有相似旳交易手段和方式。

它对企业旳上市规定比较宽松,并且上市旳时间和费用相对较低,重要满足成长型旳中小企业旳上市融资需要。

·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企业上市旳条件规定:作为世界性旳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企业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企业更为严格,重要包括:(1)社会公众持有旳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2)有100股以上旳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企业旳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4)企业必须在近来3个财政年度里持续盈利,且在最终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终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合计不少于650万美元;(5)企业旳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6)对企业旳管理和操作方面旳多项规定;(7)其他有关原因,如企业所属行业旳相对稳定性,企业在该行业中旳地位,企业产品旳市场状况,企业旳前景,公众对企业股票旳爱好等。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目前,证监会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无异议函”,即取消对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阅;也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分批预选制,改为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同时还取消了原来重点支持国有企业的提法,只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不管所有制形式均可申请境外上市。

一般而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具有规范的法人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境内公司业绩除了满足我国证监会的要求,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

二、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报送的文件1、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

申请报告需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

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

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

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引言:证券交易所是一个重要的金融市场,为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提供了便捷的交易平台。

然而,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文将介绍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条件,以帮助读者了解上市的要求和程序。

一、财务条件在申请上市之前,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财务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企业的净资产、负债比率、资金流量等方面。

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具备足够的财务实力,以确保其交易和运营的稳定性。

二、市值条件市值是企业的股票总市值。

证券交易所设定了不同的市值要求,以反映企业的规模和市场接受度。

市值要求通常以一定的货币单位表示,例如美元、欧元等。

三、股本条件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在上市时具备一定的股本结构和股东分布。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股东数量、股份的流通性、股权结构的透明度等。

交易所希望确保股本结构公平合理,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业务规模和运营时间条件交易所通常要求企业在上市之前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业务和一定时间的运营历史。

这是为了筛选具备一定实力和经验的企业,以提供更稳定和可靠的投资机会。

五、信息披露和合规条件证券交易所强调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

上市企业需要遵守交易所规定的披露周期和要求,及时、透明地向市场公开相关信息。

此外,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六、公司治理要求交易所通常要求上市企业具备一定的公司治理标准,确保企业的决策和运营符合透明、公正、合规的原则。

这些要求包括董事会独立性、审计制度、股东权利保护等。

七、法律和监管要求上市是一个重要的金融活动,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企业在上市前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律文件和申报程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世界各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

企业在考虑上市时,应认真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并妥善规划和准备相关事宜。

通过遵守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企业能够提高其信誉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和资金。

企业在境外上市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境外上市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境外上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国内企业申请到海外直接上市条件。

我国企业赴境外直接上市,除了要满足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交易所对企业发行上市的具体规定之外,还要满足我国证监会的如下有关规定:1、符合我国有关海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俗称“456”要求;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

香港市场对于国内企业的吸引力,在于它是在同一文化背景下的最成功的国际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可以比较容易沟通。

同时由于联交所已经和美国NASDAQ签署了备忘录,一些股票可以同时在两地上市交易,这也为渴望更大规模融资的中国企业打开了又一扇窗。

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定大致条件如下:1、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

(1)市值少于40亿港元,公众持有股份至少25%。

(2)市值在40亿港元以上,由交易所酌情决定,但一般不会低于10%或10%-25%,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股票,必须由不少于三人持有,且每次发行的股票至少由100人持有。

2、最低市值。

上市时预期市值不得低于1亿港元。

3、盈利要求。

最近一年的收益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且前两年累计的收益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非日常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及亏损)。

4、上市公司类型吸引海内外优质成熟的企业。

5、采用会计准则香港及国际公认的会计原则。

6、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不限。

7、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申报会计师报告的最后一个财政年度的结算日期距上市文件刊发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8、其他因素。

(三)香港创业板的基本上市要求。

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海外上市基本条件香港主板对中国公司上市的要求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3年合计盈利5000万港元最近1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2年合计;4.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5.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6.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管理层、公司拥有权:3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7.信息披露:1年两度披露财务报告;8.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9.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香港创业板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4.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5.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6.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7.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8.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10.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纽约证交所对美国以外公司上市的考察内容1.社会公众持有股票数不少于250万股;2.拥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盈利在最后1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2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1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5.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有多项要求;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情况、公司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美国证交所1.最少要有50万股的股票为自然人流通股;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万元以上;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4.上个会计年度税前收入至少为75万美元;NASDAQ非美国公司可选择的上市标准■选择1:1.最近3个财年税前总盈利超过1100万美元,最近2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超过220万美元,并且最近3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大于0;2.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3.有3名证券经纪人;4.有公司监管;■选择2:1.最近3个财年总现金流超过275万美元并且每一财年现金流大于0;2.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亿美元;3.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亿美元;4.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5.有3名证券经纪人;6.有公司监管;■选择3:1.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亿美元;2.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9000万美元;3.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4.有4名证券经纪人;5.有公司监管;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条件1.财务最低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被分为如下3类:工业综合、矿业、石油和天然气;这3类公司中的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最低上市条件;2.管理层要求:无具体要求,但交易所有权根据递交给交易所的文件,评定管理者、董事、推广者、大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这些人持有公司大量股票,足可以影响公司的控股权,以确保他们能够公正地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最大权益,指导公司的业务发展;3.保荐人要求:所有申请上市的公司都需要交易所的参与机构提供的保荐人,保荐人将作为交易所评估时的一个重大因素;新加坡交易所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过税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积税前盈利需要超过新币750万元,并在这3年里每年税前盈利不低于新币100万元;如果近2年累积税前盈利超过新币1000万元也可以达到盈利要求;2.公司在新加坡创业板SESDAQ上市,没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会有助于上市申请;3.在计算税前盈利时,特殊收益将不会考虑在内;如果有特殊损失,而这些特殊损失不会再发生,交易所可以给以适当的调整,但需是与公司直接有关的因素,像美国“9·11”事件或洪水带来的损失,就不会考虑;4.申请上市盈利来源需要稳定,带来盈利的业务要继续,已转移走或终止的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可能不会被考虑,并从累积盈利上扣除;5.财务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6.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伦敦证交所1.公司一般须有3年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3年的总审计账目;如没有3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能满足伦敦证交所上市细则中的有关标准,亦可上市;2.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3.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并按上述标准独立审计;4.公司在本国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应超过70万英镑,已至少有25%的社会公众股;实际上,通过伦敦证交所进行国际募股,其总股本一般要求不少于2500万英镑;5.公司须按伦敦证券交易所规范要求包括欧共体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务法编制上市说明书,发起人需使用英语发布有关信息;伦敦高增长市场AIMAIM对上市公司不做3年业绩的要求,这不单单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业不需要有3年业绩,没有规模限制;AIM对上市公司也没有公众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1.任命一名经许可的任命保荐人;2.任命一名指定经纪人;3.对其股票的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4.注册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类公司,并且依照其注册地的法律合法成立;5.编制一份上市文件——该文件包括投资者所需要的、有关该公司和其业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如财务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详细情况;该文件应提供给所有预期投资者,从而让他们决定是否投资于该公司的股票;该公司的董事则负责上市文件的准确性,并且确保这些文件无重大遗漏;伦敦证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项的资料,如主要股东、所有股东的以往记录和流动资金;6.根据当前收费标准向伦敦证券交易所付费,公司再次增发不需另缴费;东京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标准的特点是:在交易所内分设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标准低于第一部;也就是说,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业,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挂牌,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第一部;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标下降到低于第一部的上市标准,则有可能降至第二部;外国公司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条件为: 1.公司提出上市申请日前1年的公司净资产必须达到100亿日元以上; 2.公司最近3年的税前利润每年都要达到20亿日元以上; 3.公司提出上市的前1年必须进行红利分配,而且要能显示公司今后具有良好的红利分配前景; 4.至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的前1年度最后1天为止,该公司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5年,但若是民营企业,则需有5年经营业绩,且提交了东京证交所认为合适的财务文件,才可申请上市; 5.公司的上市股数须按超过以下标准交易单位区分的股数标准进行交易:2000万股的交易单位为l000余下类推,1000万股为500,200万股为100,100万股为50,20万股为10,2万股为1; 6.公司股票如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且流通状况良好,上市时的公司股东人数须达到l000人以上;如仅在东京证交所上市,在日本国内的股东人数须达到2000人以上; 7.公司必须提供近3年每年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且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不能有虚假的记载; 8.公司必须承诺,对公司股票的转让不作任何限制; 9.公司须制定符合东京证交所规定的股票样式; 10.公司须提交经认可的各种有重要影响的合并、收购和分离的财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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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上市基本条件
香港主板
对中国公司上市的要求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3年合计盈利5000万港元(最近1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2年合计);
4.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5.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3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7.信息披露:1年两度披露财务报告;
8.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9.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香港创业板
1.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2.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
活动;
3.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
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
4.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5.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6.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7.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8.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9.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10.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纽约证交所
对美国以外公司上市的考察内容
1.社会公众持有股票数不少于250万股;
2.拥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盈利在最后1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2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1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有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情况、公司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美国证交所
1.最少要有50万股的股票为自然人流通股;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万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税前收入至少为75万美元。

NASDAQ
非美国公司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1:
1.最近3个财年税前总盈利超过1100万美元,最近2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超过220万美元,并且最近3个财年每年税前盈利大于0;
2.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3.有3名证券经纪人;
4.有公司监管。

■选择2:
1.最近3个财年总现金流超过275万美元并且每一财年现金流大于0;
2.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5.5亿美元;
3.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1.1亿美元;
4.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5.有3名证券经纪人;
6.有公司监管。

■选择3:
1.过去12个月内平均资本市值超过8.5亿美元;
2.上一财年总收入大于9000万美元;
3.每股股价不低于5美元;
4.有4名证券经纪人;
5.有公司监管。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条件
1.财务最低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被分为如下3类:工业(综合)、矿业、石油和天然气。

这3类公司中的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最低上市条件;
2.管理层要求:无具体要求,但交易所有权根据递交给交易所的文件,评定管理者、董事、推广者、大股东或任何其他人或公司(这些人持有公司大量股票,足可以影响公司的控股权),以确保他们能够公正地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最大权益,指导公司的业务发展;
3.保荐人要求:所有申请上市的公司都需要交易所的参与机构提供的保荐人,保荐人将作为交易所评估时的一个重大因素。

新加坡交易所
1.公司要在主板上市首先需通过税前盈利要求,近3年累积税前盈利需要超过新币750万元,并在这3年里每年税前盈利不低于新币100万元。

如果近2年累积税前盈利超过新币1000万元也可以达到盈利要求;
2.公司在新加坡创业板(SESDAQ)上市,没有盈利要求,但有盈利会有助于上市申请;
3.在计算税前盈利时,特殊收益将不会考虑在内。

如果有特殊损失,而这些特殊损失不会再发生,交易所可以给以适当的调整,但需是与公司
直接有关的因素,像美国“9·11”事件或洪水带来的损失,就不会考虑;
4.申请上市盈利来源需要稳定,带来盈利的业务要继续,已转移走或终止的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可能不会被考虑,并从累积盈利上扣除;
5.财务要求: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

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
6.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

伦敦证交所
1.公司一般须有3年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3年的总审计账目。

如没有3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能满足伦敦证交所《上市细则》中的有关标准,亦可上市;
2.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
3.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并按上述标准独立审计;
4.公司在本国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应超过70万英镑,已至少有25%的社会公众股。

实际上,通过伦敦证交所进行国际募股,其总股本一般要求不少于2500万英镑;
5.公司须按伦敦证券交易所规范要求(包括欧共体法令和1986年版金融服务法)编制上市说明书,发起人需使用英语发布有关信息。

伦敦高增长市场(AIM)
AIM对上市公司不做3年业绩的要求,这不单单是指盈利水平,而是企业不需要有3年业绩,没有规模限制。

AIM对上市公司也没有公众持股比例的硬性要求。

1.任命一名经许可的任命保荐人;
2.任命一名指定经纪人;
3.对其股票的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
4.注册为公共有限公司或同类公司,并且依照其注册地的法律合法成立;
5.编制一份上市文件——该文件包括投资者所需要的、有关该公司和其业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如财务信息以及所有董事的详细情况。

该文件应提供给所有预期投资者,从而让他们决定是否投资于该公司的股票。

该公司的董事则负责上市文件的准确性,并且确保这些文件无重大遗漏。

伦敦证券交易所也需要以下事项的资料,如主要股东、所有股东的以往记录和流动资金;
6.根据当前收费标准向伦敦证券交易所付费,公司再次增发不需另缴费。

东京交易所
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上市标准的特点是:在交易所内分设第一部和第二部,其中,第二部的上市标准低于第一部。

也就是说,第一部上市的都是收益好的一流企业,而新上市公司股票一般要先在第二部挂牌,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第一部。

反之,如果第一部上市的公司股票指标下降到低于第一部的上市标准,则有可能降至第二部。

外国公司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要条件为:
1.公司提出上市申请日前1年的公司净资产必须达到100亿日元以上;
2.公司最近3年的税前利润每年都要达到20亿日元以上;
3.公司提出上市的前1年必须进行红利分配,而且要能显示公司今后具有良好的红利分配前景;
4.至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的前1年度最后1天为止,该公司应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至少5年,但若是民营企业,则需有5年经营业绩,且提交了东京证交所认为合适的财务文件,才可申请上市;
5.公司的上市股数须按超过以下标准交易单位区分的股数标准进行交易:2000万股的交易单位为l000(余下类推),1000万股为500,200万股为100,100万股为50,20万股为10,2万股为1;
6.公司股票如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且流通状况良好,上市时的公司股东人数须达到l000人以上;如仅在东京证交所上市,在日本国内的股东人数须达到2000人以上;
7.公司必须提供近3年每年的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且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不能有虚假的记载;
8.公司必须承诺,对公司股票的转让不作任何限制;
9.公司须制定符合东京证交所规定的股票样式;
10.公司须提交经认可的各种有重要影响的合并、收购和分离的财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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