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办法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8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8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23)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_]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三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等工程口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特殊结构模板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含8m),或跨度超过18m(含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oe,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起重吊装工程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1、人工拆除工程;2、机械拆除工程;3、爆破拆除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特种设备施工;4、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5、6m以上的边坡施工;6、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各栋号工长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和特点,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第六条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信息报送、方案编制、措施控制、日常检查、施工验收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及应急预案的实施(三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及应急预案的实施在____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和应急预案也会不断改进和完善。
下面将详细介绍____年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及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1. 安全评估:针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实施全面的安全评估,包括对危险源的性质、潜在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评估,确保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 风险排查: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根据风险的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防范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风险控制: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重大危险源对人员和环境的风险,包括在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4. 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5. 安全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法,有效预防和应对事故。
6. 公众参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让公众了解重大危险源,并参与到风险管控中来,共同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1. 应急预案编制: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力度地应对。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各类事故情景,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效果,逐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3. 分工协作:明确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建立起应急管理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响应和有序处置。
4. 紧急通信:建立起紧急通信网络,确保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能够实时通信,及时传递紧急情报和指令,提供支持和保障。
5. 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装备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展开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3篇)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某公司的职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保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天然气、矿山等行业领域。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1.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总责,明确为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指标。
2.各级管理人员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度,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3.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1.制定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危险源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措施。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危险源的等级和范围。
3.建立和完善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确保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资源的有效调配。
5.配备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在危险源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加强对承包单位和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他们严格遵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四、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1.一旦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有效性。
2.组织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和抢险工作,确保事故扩大和蔓延的程度得到控制。
3.尽量降低事故的影响范围,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和泄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恶劣影响。
4.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定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了解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的认识和理解。
3.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估
1.识别
企业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识别,确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评估
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等因素,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三、目标和原则
1.目标
(1)降低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2.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2)风险控制原则: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控制,降低事故风险。
(3)动态管理原则:根据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等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控制与措施
1.控制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技术与管理相结合。
(3)优先采取本质安全措施。
2.控制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采用安全设施、自动化控制、隔离、通风、降温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2)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实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六、监控与预警
1.监控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传感器监测等。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分析变化趋势。
2.预警
-根据监测数据,建立预警机制,设定预警阈值。
-当监测指标超过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程序,采取相应措施。
-使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如HAZOP、FMEA等,进行系统分析。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危险事件发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导致伤害或疾病严重程度的组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采取了任何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1)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批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第七条安全保卫科1)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2)负责组织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收集整理和对风险控制的策划;(3)负责确认与更新公司重要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
第八条各部门1)负责对本单位及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认与更新;2)负责本单位及对本部门重要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与实施。
第三章危险源的辨识第九条危险源的辨识应斟酌以下身分:1)常规和十分规的活动;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3)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索;4)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构造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5)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6)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装备和材料,不论由构造或其他部门提供;7)组织、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化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9)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方法的施行有关的适用的法定义务;(10)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器/装备、运行程序和工作构造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顺应。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2006 〕740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第四条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三)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立即整改;(四)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二)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三)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四)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入。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七条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进行登记。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主要包括危险物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包括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油气生产装置);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一、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和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车间和岗位。
三、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估1.公司应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风险等级。
2.重大危险源识别应考虑以下因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物质的存在和数量;作业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可能引发的风险。
3.重大危险源评估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程序,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危险源分类和分级1.重大危险源应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和分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最高。
2.公司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和分级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职责和要求。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1.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2.各部门、车间和岗位应按照公司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工作,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
六、安全监控与应急措施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公司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等流程,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定期检查与报告1.公司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2.检查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确保其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
八、整改与更新1.公司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得到改善。
2.公司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进行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更和企业实际需要。
九、培训与教育1.公司应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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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7年号
《XXX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公司2017年月日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月日起施行。
总经理:
2017年月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X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力和事故的防范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
(一)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
(三)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资金的有效投入。
第五条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职责 :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HSE部
(一)组织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办法及应急预案。
(二)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及应急预案演练。
(三)对公司系统内重大危险源及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及上报。
(四)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
(五)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
第七条工程与生产部
(一)督促、指导和落实重大危险源治理工作。
(二)制订并申报重大危险源所需资金计划。
(三)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及时向HSE部门反馈执行中遇到的情况。
(四)配合HSE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工作。
(五)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存在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建档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六)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开展演练。
第八条监理单位
(一)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
制和更新清单的审核。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更新和实施落实。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
(一)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二)协助责任部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三)协助责任部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
第三章规定和程序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分级:关于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危险程度由高到底依次划分为以下四级:
(一)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四)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执行。
第十二条辨识与评估:
(一)依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
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二)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包括危险物品的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三)公司应组织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该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估的主要依据;
2.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4.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办法);
5.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环境情况;
6.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7.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8. 事故应急措施;
9. 评估结论及建议。
(五)至少每三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安全
评估及分级:
1. 重大危险源评估已满三年的;
2.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3.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 外界安全生产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5. 发生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死亡,或者 10 人及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十三条登记建档、备案与核销
(一)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 辨识、分级记录;
2.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
告;
8.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性评价报告;
9.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1. 其它文件、资料。
(二)在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重大危险源档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其中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在集团公司备案,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在广西公司备案。
当重大危险源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并上报备案。
(三)对已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和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销申请,由其组织现场核查,经认定后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
(一)建立有关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二)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并落实监控责任。
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情况应作为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
(四)应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五)应结合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性地对重大危险源、有重大危险源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对分析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并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广西公司报告。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
(七)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制定并及时完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按规定报送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其周边环境概况;
2. 事故危险辨识与评价;
3.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 应急设备与设施;
5. 应急响应、报警及通讯联络方式;
6. 事故应急程序及行动方案;
7. 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每年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
(十)应对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
措施。
(十一)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及应急信息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并留存告知记录。
(十二)对于未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要求的部门,根据情况及造成和后果,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或追究责任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支持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
(四)《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号)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公司HSE部。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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