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新节税技巧及经典案例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
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作者:丁瑞来源:《商讯·公司金融》 2018年第3期一、引言纳税筹划之所以产生与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任何营利组织所追求的都是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企业追求其经济效益的方式无非开源与节流两种,在企业广开财源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到节流对于企业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性。
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就不得不重视对于企业税收的筹划。
但是,由于对税法的不了解、不熟悉,对纳税筹划原理的不理解,往往造成了企业想要进行纳税筹划而不得的局面。
因此,在掌握财务、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运营等多种知识的基础上,深入学习纳税初花原理及方法,运用各种合法手段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二、纳税筹划基本原理纳税筹划的指在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之前,纳税人在遵守税收法律的前提条件下,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规划,以期达到节约企业税收成本的最终目的。
纳税筹划从本质上有别于逃税、漏税,它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法要求,运用正当、合理手段,避免企业多交税而进行的一种合理避税的操作。
对于企业而言,通过进行合理适当的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省一定税收成本,从而提高企业效益,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概括的来说,纳税筹划无非两种方式:“少交点”和。
迟点交”。
“少交点”其实是一种绝对收益筹划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使企业纳税总额绝对减少,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绝对收益筹划根据其实现绝对收益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划分为直接收益筹划和间接收益筹划两种。
其中直接收益筹划方式是通过筹划活动直接减少纳税人自身应缴纳的税额:而间接收益筹划方式则是通过筹划活动使某一个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没有减少,但其关联方的应纳税额有所减少。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达到使企业少交税的最终目的。
“迟点交”作为一种相对收益筹划的方式,并没有使企业应纳税额直接减少,而是推迟纳税时间,从而使得各期纳税金额有所变化,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值税税收已成为我国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增值税的征收,企业税务筹划逐渐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并提供一些建议。
案例一:A公司在营业过程中,普通票据较多,导致增值税缴纳额较高。
A公司是一家以销售为主的企业,每月销售额度较大,普通发票数量众多。
然而,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为减少增值税缴纳额,A公司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 开展电子商务: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少增值税缴纳。
2. 优化备案:合理备案,将销售发票金额合理分摊至各个门店,避免大额发票集中在某一门店,从而减少增值税负担。
3. 优化进销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库存积压,减少不必要的增值税缴纳。
案例二:B公司存在跨地区进销货物的情况,面临增值税征收的复杂性。
B公司是一家跨地区经营的企业,由于涉及到多个地区的进销货物,面临增值税征收的复杂性。
在纳税筹划方面,B公司可以考虑以下建议:1. 选择合适的增值税征收方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如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等。
2. 合理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区对于增值税征收的优惠政策有所不同,B公司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进销货物的地区,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
3. 资金结算策略:合理安排跨地区货物的资金结算,避免因为资金结算的不合理导致增值税征收上的困扰。
案例三:C公司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税负调整。
C公司是一家以代理销售为主的企业,每月以代理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
为了减少税负,C公司可以考虑以下策略:1. 调整经营模式:将代理销售的商品转变为经销销售,从而能够直接获取销售利润,而无需支付代理佣金,从而减少增值税负担。
2. 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与其它企业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易,以调整企业增值税的支付时间和税负。
3. 积极应用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了解并适应变化的税收法规,积极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增值税负。
【老会计经验】企业增值税涉税业务分析及节税策略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企业增值税涉税业务分析及节税策略企业税务筹划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达到节税目的。
但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企业在缴纳税种的选择上并不是唯一的,即便同一个税种,其税制要素的规定也不是单一。
此外,在现行财务制度中,有些核算方法具有选择弹性,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由税收政策的这些差别所带来的选择性,为纳税人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性。
本文主要从增值税概念入手,论述纳税人增值税涉税分析与节税策略。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税纳税身份选择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要增加会计成本,比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负减轻而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除受企业会计成本的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也并不总是高于一般纳税人。
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作出有利的选择。
我们用以下两个例子可说明这种选择的节税效率。
佩服!60岁老会计整理60个合理避税方法42个案例讲解,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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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们公司的老会计退休了,我来公司三年他带我三年,内心早把他当成自己师傅!说实话,内心真不舍得老会计这几年对我的悉心教导,临走我开车去送他时还悄悄塞给我一个笔记本!
回来打开一看我就哭了,里边赫然就是老会计整理的这60个合理避税方法+42个实际案例讲解,这是真把我当自己人了!要知道老会计的税筹不光是在我们公司出名,在职时就有很多企业专门来请老会计去做演讲!用了一个星期时间整理成了电子版,一遍整理一遍就觉得老会计思路清晰,见解独特一起来看看吧~(电子版看结尾)
60个合理避税方法。
42个实际案例讲解。
篇幅有限今天就给大家展示到这里,时至今日我才想起老会计说的一句话实在是在理:对于会计来说,税筹是道坎,跨过去海阔天空,迈不出就是永远也干不完的做账报税!还得担心会不会哪天公司直接把你换掉!话不多说了,想要借鉴参考电子版的朋友可看下方哈~。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和实践经验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和实践经验税务筹划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税收征管关系,以最小化税款负担、规避税收风险并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手段。
在这其中,增值税的优化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和实际经验,探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和技巧。
第一部分:增值税的降低税负策略1. 合理利用增值税政策(案例一)某公司通过积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过实施差旅费、通信费等费用开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案例二)某餐饮企业采取堂食与外卖订单分离的方式,将堂食类订单按照普通餐饮销售形式计算增值税,而外卖订单按照外卖外送服务计算增值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增值税税率。
2. 合理运用增值税减免政策(案例三)某企业通过搬迁至特定地区,符合相关条件后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实现零增值税纳税。
(案例四)某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将部分生产能力转移到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免征增值税政策降低企业增值税负担。
第二部分:增值税的税收风险规避策略1. 避免发票虚开和重复开具(实践经验一)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真实有效,并且保留发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
(实践经验二)定期进行发票核查,比对进项和销项发票,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2. 防范转移定价风险(实践经验三)运用可比未控制交易价格法确定企业间的定价原则,避免因定价不合理而引起的税收风险。
(实践经验四)建立完善的价格调整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进行查核,减少税务争议。
第三部分:增值税的效益提升策略1. 改革供应链管理(实践经验五)优化供应链的结构,与下游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企业效益。
(实践经验六)与上游供应商积极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2. 增值税返还与抵扣(实践经验七)积极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合理运用增值税返还与抵扣政策,降低企业现金流压力,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税收筹划--利用“挂靠”进行筹划

【老会计经验】增值税税收筹划--利用“挂靠”进行筹划国家往往会制定一些纳税优惠政策,而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为自身创造条件,来达到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挂靠.下面的案例将对挂靠避税筹划进行详细的说明。
例1.某钢铁生产企业,以钢材为其主要产品,由于附近并无矿山,因而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的主要来源除了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外,主要从本地的破烂王(个体捡破烂的)处收购,从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进废钢,由于对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而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破烂王)处收购废旧物资,除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按收购额10%计提进项税额外,工业企业是不能按此办法处理的,因而该钢铁企业从破烂王处收购的废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
如何减轻这部分负担?该钢铁企业决策层决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并经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执有特种行业(废旧物资经营)经营许可证,所有该钢铁企业从个人收购的废旧钢铁均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钢铁销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通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虽然名义税负很高,但依据现行财税政策,在1995年内,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返还其应纳税额的70%,因而其实际税负也并不高。
例2.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生产的A类机械属大型笨重商品,一般运费占产品销售额的20%左右,以往做法,由该机械企业销售机械并提供运输服务,将运费包括在销售额中,全额按17%计算销项税额,新税制实施一段时间以来,该企业决策层经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一个运输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销售的A类机械,销售额不再包括运费,运输由运输公司单独开票结算,而运输公司按3%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使得这部分运费的税收负担从17%降到了3%,而一般购进大型机械均作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因而不涉及购货方扣税问题,所以将运费部分单独核算不影响购货方扣税从而也不危及双方购销业务。
增值税案例分析

增值税案例分析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不同环节,按照一定比例向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收取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在我国,增值税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增值税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某公司购进原材料生产产品销售。
某公司购进了1000万元的原材料,经过生产加工后,将产品销售出去,销售额为1500万元。
按照我国的增值税政策,企业需要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1500万元销售额减去1000万元原材料购进成本,即500万元。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该公司需要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500万元乘以13%,即65万元。
案例二,某餐饮企业的增值税计算。
某餐饮企业在一年内的销售额为200万元,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为100万元。
按照增值税的计算方式,该企业需要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200万元销售额减去100万元的成本,即100万元。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6%,那么该企业需要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100万元乘以6%,即6万元。
案例三,某服务企业的增值税计算。
某服务企业在一年内的服务收入为80万元,相关成本为30万元。
按照增值税的计算方式,该企业需要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80万元收入减去30万元成本,即50万元。
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0%,那么该企业需要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50万元乘以10%,即5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按照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然后再乘以税率来计算的。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成本管理和税务筹划可以有效降低增值税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总结起来,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对增值税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和影响因素,为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参考。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享企业成功降低增值税负担的案例和经验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享企业成功降低增值税负担的案例和经验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增值税一直是企业面临的重要税务问题之一。
针对增值税负担的高额费用,很多企业积极寻找税务筹划的解决方案,以降低增值税负担。
本文将分享一些企业在增值税税务筹划方面的成功案例和宝贵经验,为其他企业在这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1. 跨境电商企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跨境电商企业为例,它们通常在国内有高额的销售额,但相对较低的利润率。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增值税负担。
例如,企业可以选择将自己的电商平台注册在免征增值税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以享受相关政策的优惠。
此外,企业还可以合理利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政策,通过合理的结构安排和税务筹划,实现增值税的最小化。
2. 企业利用进项税额抵扣和转出来降低负担根据我国的增值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其他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货物和劳务时,可以申请将这些进项税额抵扣或转出来计入下期应纳税额的抵减数额中。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尽可能多地购买其他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的货物和劳务,以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和转出,从而降低增值税负担。
3. 分拆企业实现合理安排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分拆自身实现合理的税务安排。
例如,企业可以将业务拆分为不同的子公司,从而实现利润分配和税务安排的合理化。
通过合理的分拆和税务筹划,企业可以将利润合理地分配到不同的子公司,并按照不同的税率纳税,进而降低增值税的税务负担。
总结: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进项税额抵扣和转出,并实施合理的分拆,成功降低增值税负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应该充分了解相关的税法法规,并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操作,避免涉及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最后,我们鼓励企业积极寻找专业的税务咨询服务,以获得更准确、可行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
通过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增值税问题,减轻增值税负担,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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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节税技巧及经典案例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一、购入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一)税法依据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有的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抵扣其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继续抵扣。
但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包括在可以抵扣的范围之内。
(二)筹划思路由于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选择购进机器设备的时间,以尽量晚缴增值税。
【案例】甲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2010年4月,其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购买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进项税额为83万元。
2010年5月,其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购买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进项税额为100万元。
甲企业欲在2010年4月或5月购买一台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设备来扩大生产,购买当月即可投入使用,预计生产出的产品自购进设备当月起3个月后即可对外销售并实现效益。
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方案一:2010年5月购进设备2010年4月应纳增值税=100-83=17(万元)2010年5月应纳增值税=100-100-100×17%=-17(万元)。
本月不缴增值税,17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待以后月份抵扣。
方案二:2010年4月购进设备2010年4月应纳增值税=100-83-100×17%=0(万元)2010年5月应纳增值税=100-100=0(万元)由此可见,2009年4月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纳增值税17万元(17-0),虽然方案二在2010年4月就支出了117万元(100+10017%)购进设备,比方案一早支出了1个月,但是同样也会提前1个月获取收益。
因此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二、纳税人身份确定的纳税筹划(一)税法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一般为17%;销售或者进口部分优惠税率货物,税率为1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筹划思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很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因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我们可通过比较两种纳税人的现金净流量来做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案例】甲饲料销售企业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转化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该企业从生产饲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人饲料70万元(不含增值税)。
其纳税筹划方案如下:方案一:仍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3%=3(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现金净流量=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金额-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3%)-70×(1+13%)-3-0.3-[100-70(1+13%)-0.3]25%=15.45(万元)。
方案二: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100×13%-70×13%=3.9(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9×(7%+3%)=0.39(万元)现金净流量=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金额-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企业所得税=1OO×(113%)-70×(113%)-3.9-0.39-(100-70-0.39)×25%=22.2075(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多获现金净流量6.7575万元(22.2075-15.45)。
因此,企业应当选择方案二。
三、是否分别核算的纳税筹划(一)税法依据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①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既然上述两种行为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那么,企业在分别核算导致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通过综合权衡,可以选择不分别核算,以降低总支出。
(二)【案例】甲超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6月共销售商品10万元(含增值税),同时甲超市对外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取得收入5万元。
甲超市因人员有限,未对两项业务分别核算。
税务机关在核定时,将商品销售额核定为9万元,将职业介绍服务收入核定为6万元。
若甲超市增加人员分别核算,则需要多支出人员工资等2000元。
其纳税筹划方案如下:方案一:分别核算应纳税额=10÷(1+3%)×3%+5×5%=0.541(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541×(7%+3%)=0.0541(万元)。
工资等多支出额=0.2(万元)税费支出额合计=0.541+0.0541+0.2=0.7951(万元)方案二:不分别核算应纳税额=9÷(1+3%)×3%+6×5%=0.562(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562×(7%+3%)=0.0562(万元)。
税费支出额合计=0.562+0.0562=0.6182(万元)。
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支出0.1769万元(0.7951-0.6182),因此,与其分别核算,不如不分别核算。
四、选择合适的代销方式进行筹划[筹划思路]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应交纳营业税。
二是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不再支付代销手续费。
两种代销方式对双方的税务处理及总体税负水平是不相同的,合理选择代销方式可达到节税的目的【案例】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项代销协议,由B公司代销A公司的产品,不论采取何种代销方式,A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件的价格销售。
下面有两种代销方式可以选择,一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B公司以1000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A公司的产品,根据代销数量,向A公司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二是视同买断方式,B公司每售出一件产品,A公司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B公司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A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差200元/件归B公司所有。
假定到年末,B公司共售出该产品1万件,假设对应这1万件产品A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为70万元。
请进行纳税筹划(其中,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方案一: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A公司:应交增值税=1000×17%-70=100(万元),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A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100+10=110(万元)。
案例分析36[分析]B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相抵后,该项业务的应交增值税为零,但B公司采取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属于营业税范围的代理业务,应交纳营业税=200×5%=10(万元),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7%+3%)=1(万元),B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10+1=11(万元)。
A公司与B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100+10+10+1=121(万元)。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A公司:应交增值税=800×17%-70=66(万元),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6×(7%+3%)=6.6(万元),A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66+6.6=72.6(万元)B公司:应交增值税=1000×17%-800×17%=34(万元),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7%+3%)=3.4(万元),B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34+3.4=37.4(万元)。
A公司与B公司应交流转税合计=66+6.6+34+3.4=110(万元)。
可见,A公司与B公司合计应交税金减少11万元(121-110)。
因此,从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应选择第二种合作方式,即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
但在实际运用时,第二种代销方式会受到限制: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双方虽然共节约税款11万元,但A公司节约37.4万元(110-72.6),B公司要多交26.4万元(37.4-11)。
A公司可以考虑首先要全额弥补B公司多交的26.4万元,剩余的11万元也要让利给B公司一部分,这样才可以鼓励受托方接受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五、企业运输方式涉及运输费用的纳税筹划[筹划技巧](一)购货方运输方式的选择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运输公司从事运输业需缴纳营业税。
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运输部门,可按车辆可抵扣物耗金额(汽油、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的17%作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若车辆可抵扣物耗金额比较小的话,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就更小了。
此时我们可以考虑把运输部门分立出来设立运输子公司,这样虽然需按运费的3%缴纳营业税,但也可按运费的7%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两者一抵即相当于可按运费的4%来抵税。
若运费×4%>可抵扣物耗金额×17%,则把运输部门分立出来设立运输子公司可节税。
具体测算如下:假定自备车队运输中的可抵扣物耗金额占运费的比重为r,运费总额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