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
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的管理规定如下:
1. 动火作业前应提交申请书,并获得油库管理部门的批准。
申请书应详细描述动火作业的时间、区域、范围、目的等信息,并包括动火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
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围环境的检测,并确保没有可燃性气体的存在。
如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区域应采取防火措施,包括提供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设置警告标志并明确动火区域。
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
每个作业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装备,包括防火服、护目镜、手套等。
5.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油库区域内的良好通风,并确保作业人员不得在有毒气体或缺氧的环境中进行作业。
6.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并配备灭火设备进行随时灭火。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通信联系系统,方便与紧急救援部门进行联络。
7.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没有留下可燃物质或其他潜在的火灾隐患。
8. 油库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进行记录。
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油库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能够安全进行,并尽可能减少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管理措施。
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

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输油管道是石油和天然气运输的重要设施,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造成输油管道火灾的原因很多,如设备故障、人为操作错误、外部火源等。
为了保障输油管道的安全运行,必须进行科学的动火管理。
本文将从动火管理的必要性、动火管理的原则和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提高输油管道动火安全性。
一、输油管道动火管理的必要性输油管道火灾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动火管理必不可少。
具体来说,动火管理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法律法规要求:国家有关方面对输油管道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对动火管理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动火管理,以免违法违规。
2.安全事故风险:动火过程中,可能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后果。
输油管道火灾不仅会造成石油和天然气的大量泄漏,还会危及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因此,通过动火管理,可以有效减少火灾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企业形象和信誉:动火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通过科学的动火管理,可以保护企业形象和信誉,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输油管道动火管理的原则输油管道动火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评估原则:必须对动火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火源的位置、管道的状态、周围环境等。
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2.科学合理原则:动火管理必须科学合理。
在进行动火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动火区域、设置防火设施、制定动火操作规程等。
动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火灾事故。
3.预防控制原则:动火管理必须以预防为主、控制为辅。
通过对动火区域进行控制措施,如设置隔离区域、增加消防设施等,可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控制火势,防止事态扩大。
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证油库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安全进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动火作业前需提前申请:进行油库区域的动火作业前,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申请材料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计划、防火措施、人员配备等。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合格:从事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动火作业经验。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示出动火作业区域,并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进入。
4.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5.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防爆管理: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如使用防爆工具、清除周围可燃物等,以避免火灾的发生。
6. 动火作业必须定期检查:油库区域的动火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执行,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7. 动火作业禁止在特定时段进行:在油库区域内,有些时段是禁止进行动火作业的,如晚上或者特定天气条件下(如大风、雷雨等)。
8. 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报告:发生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以上是油库区域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发布稿)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GZ041/ZA A/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第四条应严格执行“六不动火”原则,即:动火作业票未经签发不动火;动火作业票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动火作业票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监督人不到场不动火;动火现场指挥不下令不动火。
第五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本规定中凡是引用的文件,如无特殊说明,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定。
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动火,按照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实施。
第二章动火等级划分第八条根据动火场所、部位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动火分为三级。
第九条一级动火作业包括:(一)在运行油气管道(不包括燃料油、燃料气、放空和排污管道)及其设施上进行管道打开(不包括密闭开孔)的动火;(二)在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受限空间内对油气管道及其设施的动火;(三)站场、阀室之间油气管道置换后管道打开的动火。
第十条二级动火作业包括:(一)在运行的油气管道及其设施上不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二)在输油气站场对动火部位相连的管道和设备进行油气置换,并采取有效隔离(不包括黄油墙)后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三)在燃料油、燃料气、放空和排污管道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四)在输油气场站可产生油气的受限空间内对非油气管道、设施的动火;(五)对运行油气管道的密闭开孔作业。
第十一条三级动火作业包括:除一、二级动火外在油气生产区域或严禁烟火区域的其他动火。
第十二条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受限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压缩机厂房、输油泵房、计量检定间、阀室及储罐内等存在火灾、爆炸等危害的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若对场所内全部设备管网采取隔离、置换等措施并经检测合格后,可以不视为可产生油气的受限空间。
输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

输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目次•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油气管道动火作业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管道及其设施的动火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SY/T6150-1995•《输油气管道不停输机械封堵作业技术规程》•SY/T6065-94•《管道干线囊式封堵技术规定》•动火•动火是指在油气站库、干线及在储存过油气等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生产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的施工作业。
•动火级别划分•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一级动火•在273(包括273毫米)毫米以上管径的输油气管道干线和输油气站场油气管道上的动火。
•在500立方米以上运行原油罐及其附件上的动火。
•二级动火•在273毫米以下管径的油气管道干线和输油气站场油气管道上的动火。
•在输油、气管道外壁进行的焊接动火•输油气站内设备及管道上采取置换或清洗、吹扫等措施动火。
•在500立方米以下运行原油罐及其附件上的动火•油品装卸栈桥、装卸台上的动火•成品油罐区防火堤以内非油气管线及设备上的动火•三级动火•在曾盛装过油、气及其它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上的动火。
•对输油、气管道针孔漏点进行的正压补漏•输油(气)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的动火。
•输油(气)站等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外的其他动火。
•技术要求•正常情况下,在带压油气管道上焊接, 应提前降低管道内介质压力在运行的原油管道干线上焊接时,焊接处管内压力应小于此段管道允许工作压力的0.5倍;在运行的输气干线管道上焊接时,焊接处管内压力应小于此处管道允许工作压力的0.4倍。
•技术要求管道允许带压施焊的压力P=2σ(t-c)FD式中:P-管道允许带压施焊的压力,MPaσ-管材的最小屈服极限,MPat-焊接处管道实际壁厚,mmc—因焊接引起的壁厚修正量,mm(通常取2.4mm)D-管道外径,mmF-安全系数(原油、成品油管道取0.6,天然气、煤气管道取0.5)•技术要求•对油气管道进行切割时不应采用明火, 且切割管段处的管内压力应降为零。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11月30日1 总则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2.1 用火作业申请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中国石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11月30日1 总则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2.1 用火作业申请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加油站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制定本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加油站的动火作业和施工,包括各项日常动火作业、维修、改造、升级等。
第三条加油站应当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范围、权限、程序以及安全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第四条动火作业是指在加油站内进行焊接、切割、烧烤、打火机点燃等能产生火花、火焰、高温等的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同时应当由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六条进入动火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火帽、眼镜、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七条加油站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第八条动火作业时应当关闭所有可关闭的汽车或设备的燃气阀门,并确保空气中无可燃物质。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规程操作。
第十条动火前必须向所在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并由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动火前应当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无可燃物质存在,同时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如用湿抹布覆盖周围可燃物等。
第十二条动火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警戒区域,禁止非动火作业人员入内,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离开动火现场,必要时应当设立安全护栏,防止他人靠近。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检查,确保无残留可燃物质存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三章火灾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加油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火灾应急管理制度,明确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加油站应当配备专门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设备、灭火器材等,确保及时灭火。
第十七条加油站应当定期组织进行防火演练,提高员工的逃生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加油站必须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并进行有效处置。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加油站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提高加油站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动火作业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油站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三、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1. 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申请表,并附上动火作业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的申请表必须由动火作业人员的直接领导进行审批,并签字同意。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所提出的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演练和训练,确保其熟知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4. 动火作业申请和审批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四、动火作业管理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的动火操作证书。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可燃物和易燃物存在。
遵循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4. 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防护措施进行,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和特点,严禁进行与动火作业无关的违规操作。
6.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装卸油等危险作业。
7.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动火技能。
8. 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
五、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1. 确定动火作业的范围和时间,尽量选择无人员活动的时间段。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临时封闭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监督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运转。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确保作业区域明确。
禁超过作业范围和时间。
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
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输油管道动火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环节,因此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动火前的准备和计划、动火作业的实施和监控、动火后的安全措施三个方面来探讨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
一、动火前的准备和计划1.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在进行输油管道动火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动火范围、动火时限、动火装置和工具的选择、动火人员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并要明确动火前的检查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
2.检查动火装置和管道设施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装置和输油管道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动火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是否有漏气、渗油等情况。
检查管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泄漏、腐蚀等问题。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
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同时,还要配备适当的防爆灯具、灭火器材等。
4.进行动火前的安全培训在进行动火作业前,需要对动火人员进行充分的动火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动火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措施等。
确保所有动火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并能够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5.制定动火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动火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操作规程要包括动火的具体步骤、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应急预案要明确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和应对措施,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
二、动火作业的实施和监控1.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检查动火区域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明火等不安全因素。
同时,还要检查动火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检测动火区域的气体浓度以及其他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2.严格执行动火操作规程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要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规程中的任何条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输油管道动火的安全管理1、引言
动火,是指在油气站库、干线及在储存过油气等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生产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的施
工作业,是油气管道改造,大型施工投产过程中必然要发生的一项
重要的工作内容。
三十多年来,在东北管道上进行的一级动火已经
达到几百次。
但长期以来,大家都有一种固有印象,动火就是抢修,抢修就不讲条件,只要快就行。
在这么一种思维定势下,一些安全
隐患、事故的苗头被忽视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管理规定被淡化了,导致动火参与人员风险意识淡漠,动火施工中
风险点不可控,动火中各类事故时有发生,使动火成了一个让管道
员工心有余悸而又无所适从的高风险作业,是困扰石油管道企业安
全生产的瓶颈所在。
2、动火安全管理模式
2005年以来国家计划投资50亿元对已运行了三十年的东北输油管道进行安全改造,其中对管道穿越河流、铁路、公路
穿越段改造项目达100多个,站内改造项目60余个,阀室改造项目40余个,要进行管道一级动火200多次,动火安全是输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面临的一道绕不过的坎。
为了尽量克服东北管道安全改造的这一瓶颈,改变几十年来形成的动火就是“高风险、高强度”的观念,东北管网的动火投产在建设单位、相关施工单位的紧密配合下,集思广益,大胆改革,在危害辨识、风险控制、降低强度、提高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2.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首先,我们就如何转变传统的动火观念,树立科学动火观,改变过去的高强度、高风险做法进行了认真思考和广泛的讨论。
其中涉及了动火准备、动火理念、安全理念、施工机具、组织机构、风险控制、气候条件、工艺条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内容,最后形成了一致的意见,主要内容是:
2.2、划定界面,明晰责任
动火投产工程可分为三道关键工序,第一道工序是调整生产运行状态,使之在工艺上满足管道封堵条件,这道工序的责任主体是建设方,施工方的任务是配合建设方;第二道工序是封堵动火施工,从管道封堵开始至完成抽油、切管、对口、焊接、撤除封堵为止,这道工序的责任主体是施工方,建设方负责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为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三道工序是恢复输油,这道工序的责任主体是建设方,施工方进行现场配合和保障。
关键工序分清之后,建设方和施工方的责任界面也就明晰了,为我们强化安全管理,分清各自责任起到了重要作用。
2.3、建立有效的动火投产组织机构
从明晰责任,强化管理出发,建设方与施工方应建立各自的组织机构,便于政令畅通,责、权、利一致。
为此,建设方成立“动火投产工程领导小组”,其职责是:主持方案审批;负责对现场各专业技术部门、施工队伍的协调;当施工中遇有整体方案需要修改时,主持临时现场会议;当遇有突发事件时,负责现场突发事件的指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工艺操作组、安全消防组、后勤保障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