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与盈余管理问题研究综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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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一、引言近年来,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问题备受关注。

真实盈余管理涉及到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来操纵公司盈利数据,以达到某些经济利益的目的。

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也与真实盈余管理密切相关。

本文旨在探讨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概念与特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指持有上市公司大部分股份的控股股东以股份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控股股东通过质押股权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用于个人资金需求或其他投资。

质押股权的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对控股股东而言,质押股权不改变其对公司的控制权;第二,质押股权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融资需求进行增加或解押;第三,质押股权在风险管理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一旦贷款无法偿还,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处置质押股权来弥补损失。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真实盈余管理的关联性研究表明,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一方面,质押股权为控股股东提供了一种融资渠道,特别是在股市不景气或资本市场融资受限的情况下,通过质押股权融资可以帮助控股股东获取所需资金。

然而,由于质押债务的压力,控股股东可能会采取手段来操纵盈余数据,以满足还债要求。

这可能包括虚增收入、减少费用等,从而达到维持或提高股东股权价值的目的。

另一方面,质押股权也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和业务发展。

当市场对上市公司的风险敏感度增加时,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率较高,金融机构可能会对其提供融资持更为谨慎的态度。

这可能导致公司融资渠道收窄,限制了公司的业务扩展和发展,从而进一步引发真实盈余管理的现象。

四、的监管建议针对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监管建议:1.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对控股股东质押股权的信息披露,要求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在年报、半年报等公开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质押股权比例、质押债务规模、质押股权的回购和解押情况等。

这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质押股权的状况,并警惕潜在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论文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论文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论文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论文摘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根本,但近年来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盈余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

本文基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以及它们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展开研究。

关键词:股权结构盈余管理一、前言1、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中各股东所占比例及其相互关系,一般认为包括:股权集中度、股东性质和股权制衡等,根据不同内容可以划分成不同股权结构。

2、盈余管理的解释众说纷纭,较权威的定义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威廉姆·R·斯可特)。

股权结构影响着公司的治理结构,影响着会计信息的披露和盈余质量,管理者也会对不同治理结构企业进行盈余管理。

二、不同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1、股权集中型结构。

股权集中结构下,大股东在公司中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公司的盈余管理的方法和模式有自身的一些特点:(1)大股东绝对控股企业时,大股东可以对董事会、监事会实施控制,同样也决定着管理层人员的任免和薪酬,大股东的意志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的意志,此时盈余管理的主体会有所变化,不仅是管理者行为,公司大股东同时存在盈余操控的动机。

(2)当公司存在一个处于绝对地位的大股东,大股东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监督,能够有效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公司更可能出于公司整体价值的考虑而非个人利益进行盈余管理,此时的动机更倾向于稳定上市公司股价或避免停牌、被ST的命运等。

(3)股权集中要求管理层注重追求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公司的管理者注重使用财务杠杆,或者采取盈余管理获得银行借款以调整资本结构,同时在经营的过程中注重避税。

2、股权分散型结构。

股权分散,要求各个股东所持股份相近并且均不能形成对企业的控制,进而形成公司股东间一定程度的股权制衡,然而单个股东的作用有限,从而缺少了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使得公司高层人员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不同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不同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不同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本构成、所有权和控制结构的组织形式。

在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公司管理层往往会采取一些不同的盈余管理手段,以达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分析不同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就此展开讨论。

一、控股股东对盈余管理的影响1.1 控股股东潜在盈余管理动机在控股股东结构下,通常由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权,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决策,他们对公司盈余管理具有显著影响。

控股股东在盈余管理中的潜在动机有多种,包括提高公司业绩以增加公司市值、影响公司的股价以实现自身的财务目标、调动员工积极性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等。

这些动机都可能导致控股股东采取不同的盈余管理手段,如盈余操纵、滞后披露不利信息等。

1.2 控股股东对盈余管理的实际影响控股股东往往能够通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管道影响公司的财务决策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从而实际上影响了盈余管理的行为。

尤其在事务关联交易、资本预算、股票期权激励等方面,控股股东的影响更加显著。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尤其应当重视控股股东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通过股权激励、内部控制制度等手段来抑制控股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

二、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差异2.1 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上市公司往往面临更大的市场压力和监管压力,因此在盈余管理方面具有一些特殊的行为。

在业绩季度临近时,上市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来操纵盈余,以达到市场预期或者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其股价。

2.2 非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相比之下,非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相对简单,通常采取的手段包括滞后披露负面信息、暗箱操作等。

由于非上市公司不受市场监管的约束,因此在盈余管理方面的行为可能更加隐蔽和难以察觉。

三、机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的影响3.1 机构投资者的特点机构投资者通常具有较大的资金规模和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因此在股权市场上具有较大的话语权。

他们能够通过自身的投票权、表决权等手段,影响公司的管理层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从而影响盈余管理的行为。

盈余管理-国内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国内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国内研究综述摘要:盈余管理问题是会计关注的话题,也是实证研究的热点。

本文从盈余管理的动机、盈余管理的手段与程度、盈余管理的研究角度等方面,对国内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与述评,并探讨了未来研究方向。

关键词:盈余管理动机手段研究角度盈余管理一直是国内外会计学术界的热点话题,魏明海(2000)从经济收益观和信息观两个角度研究发现,盈余管理是管理者企图改变会计信息其他使用者对公司报表数据的理解,或扭转基于经营状况的契约结果,通过构造部分事项、改变财务数据而在编制财务报告时作出会计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自此关于盈余管理问题的实证研究一直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

我国上市公司主要基于什么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采用何种手段来进行盈余管理?我国学者都从那些角度进行研究,盈余管理具体受到那些因素影响?对国内现有的研究的梳理有助于进一步深入探讨盈余管理问题。

一、盈余管理动机(一)首发股票或上市后配股我国上市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只能取得有限的融资配额,其他获取资金途径如银行借款或债券发行等很少,因此配股再融资的愿望强烈。

为了限制过度配股,引导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优质公司能进人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证监会对申请配股的公司进行了资格限定,只有关键绩效指标达到要求的公司才有资格申请配股。

这样的高门槛使得许多上市公司具有很强的操纵关键指标的动机,许多研究都通过数据为上市公司在其配股前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证据。

徐晋和张祥建(2005)发现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中,配股当年及其前三年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金额都非常高,并且配股后的业绩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之间显著的负相关。

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具有不可持续性,配股后公司业绩急剧下降。

也就是说,这些上市公司为了使公司业绩达到配股要求而操纵应计利润。

魏涛和陆正飞(2006)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在配股前确实存在盈余管理行为,配股后在无后续触资行为的情况下公司业绩下降。

1998年至2001年间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实证表明配股后操控性应计利润发生反转,公司会计业绩下降。

盈余管理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盈余管理相关理论和研究综述盈余管理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盈余管理的概念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

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现对具有代表性的几种国内外观点梳理如下:(1) 盈余管理是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管理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 K.Scott)所持的最狭义的一种观点:盈余管理是指“在 GAAP 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

他认为只要企业的经理人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定会选择那种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

因此,盈余管理也被称为“会计政策管理”,它主要是针对会计盈余或利润的控制,是一种典型的“经济收益观”。

(2) 盈余管理是一种披露管理雪普(Katherine Schipper)在其著名的《盈利管理的评论》一文中指出,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企业经理人为了获取某些私人利益,而在允许范围内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是一种“披露管理”(disclosure management)的概念。

(3) 盈余管理是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的管理Paul M.Healy 和 James M.wahlen 对盈余管理作如下解释:“盈余管理是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契约的成果”。

这种定义较之上述概念包括了交易的规划和构造,使得那些对公司没有产生实际现金流的业务也可能成为盈余管理的一部分。

(4) 盈余管理是企业的欺诈性行为这种定义方式是从报表上盈余信息的质量出发,它使得财务报表反映管理层期望的盈余水平而非企业真实的业绩表现,从而损害财务报表的可信度,旨在欺骗报表使用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所有的盈余管理活动都是欺诈性行为。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大股东减持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大股东减持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大股东减持问题研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大股东减持问题研究近年来,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和大股东减持问题备受关注。

盈余管理指的是上市公司通过财务手段来操纵盈余数字,以及控制公司经营业绩的行为。

大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中拥有大量股权的股东的减持行为。

本文将就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和大股东减持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股价,吸引投资者,甚至获取更多融资机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上市公司可能采取一系列手段来操纵财务数据。

其中,常见的盈余管理手段包括收入确认的时间点选择、费用资本化、资产计量政策的选择等。

通过这些措施,盈余管理可以改变财务报表的数字,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然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不仅违背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原则,也对投资者和市场造成了风险。

盈余管理的存在可能导致股价的无谓波动,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认知,影响市场的有效运行。

此外,盈余管理也可能引发监管机构的关注,导致法律风险的增加。

因此,监管机构应该加大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与盈余管理类似,大股东减持也是上市公司中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大股东减持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获得资金流动性,或者是为了规避风险。

然而,大股东减持对于公司和股东利益保护存在潜在的风险。

首先,大股东减持可能导致市场的供需失衡,引发股价的下跌,给其他股东带来损失。

其次,大股东减持也可能被视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不信任,对公司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投资者信心。

为了解决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和大股东减持问题,监管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遏制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

其次,应建立更为完善的减持制度,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应加强对大股东减持信息的披露要求,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国内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综述

国内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综述

国内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综述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3-003-02摘要本文从关公司治理的视角,对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关系的实证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并比较了文献的研究结果,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盈余管理公司治理实证研究一、引言所谓公司治理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构建对经理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两者之间委托代理问题而形成的、以比较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为基础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在现代企业中,由于会计信息会影响企业内部和外部各参与主体的利益,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相关主体(通过其代表)对会计信息披露行为进行干预。

公司治理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盈余管理发生的概率。

如果公司内部和外部存在有效的治理机制,就会对管理当局的信息披露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减少盈余管理的发生。

相反.若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则会使管理者有机可乘,可以根据需要作出选择性披露,即发生盈余管理行为。

目前国内盈余管理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盈余管理动机、计量方法和盈余管理手段上,而对于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审计等方面的实证研究较少。

本文将就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方面的国内实证研究文献做回顾。

二、国内公司治理与盈余管理研究现状国内关于盈余管理程度的计量基本上都是以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估计的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计量指标,但公司治理指标的选择各异,但主要有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管理层激励以及监事会等几个主要方面。

王生年等人(2009)以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选取了沪深两市2001—2006年间的3749个公司年样本,从股权结构、管理层激励、董事会特征与监事会有效性四个方面检验了公司治理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管理层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管理者薪酬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股权制衡未能制约大股东的盈余操控行为,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失效并且监事会形式重于实质。

盈余管理的原因、动机及测度方法前沿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的原因、动机及测度方法前沿研究综述

盈余管理的原因、动机及测度方法前沿研究综述引言:盈余管理作为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在学术界和实际应用中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盈余管理是指管理者通过各种手段影响或操纵公司财务报表,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本文旨在对盈余管理的原因、动机以及测度方法进行综述,以帮助理解盈余管理的本质和现实意义。

一、盈余管理的原因1.1 税务原因税务原因是盈余管理的主要动因之一。

公司通常会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来减少纳税负担,因为税务支出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很大。

1.2 合约原因公司和债权人、股东等签订的合约中通常会包含一些盈余相关的条款,如分红政策、偿债能力等。

为了满足合约条件或获得更好的合约条款,公司可能采取盈余管理措施来调整财务报表。

1.3 市场评估原因盈余是市场评估公司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司对其盈余水平进行管理可以影响投资者和分析师对公司的评估和判断,从而影响股价。

二、盈余管理的动机2.1 维持公司声誉管理者通常希望公司能够维持良好的声誉,以吸引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关注和信任。

为了呈现出稳定和良好的盈余水平,管理者可能会采取盈余管理手段。

2.2 薪酬激励管理者通常通过公司的盈余水平获得薪酬激励,因此他们有动机通过盈余管理来达到或超越预定的盈余目标,以获得更好的薪酬回报。

2.3 避免破产盈余管理可以帮助公司避免破产的风险。

通过调整财务报表,公司可以掩盖一些潜在的财务困境,给投资者和债权人一种更稳定的经营状况的印象。

三、盈余管理的测度方法3.1 比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是盈余管理测度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比率指标,如盈利能力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可以判断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3.2 离散化指标法离散化指标法是通过计算公司盈余的离散性指标,如标准差、方差等,来测度盈余管理的程度。

盈余离散程度越大,越可能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3.3 算法模型法算法模型法是使用数学或统计模型,如回归模型、时间序列模型等来预测或测度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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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与盈余管理问题研究综述(一)
摘要:从我国控股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的普遍性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的一些制度因素为控股股东管理盈余提供了有利契机,并分析了控股股东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其最终目标是为获取控制权的私人收益,并不是为了提高公司的价值,该行为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后提出遏制控股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的途径。

关键词:盈余管理;控股股东;董事会;侵占动机;投资者保护
1中国的制度因素为控股股东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契机
1.1集中的股权结构
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政策制定者对股份制、股票市场的认识还不深刻,认为把国有资产转变成标准化的股票流通几乎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于是就将上市公司的股权人为地设计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结构,最终造成上市公司2/3不流通和1/3流通的股权分裂格局,其中非流通股主要由国有股构成。

常红军(2004)指出在2002年11月底结束的由原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进行的对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的检查工作中,在1051家控股股东中,国有性质的股东共813家,非公有性质的股东共183家,集体性质的控股股东55家,分别占全部控股股东的77%、18%和5%。

单一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有390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6.8%;持股比例在20-50%的公司有387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6.5%,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特别突出。

可见,我国的上市公司自诞生之日起,控股股东就已经存在,就形成了股权集中且缺乏制衡的股权结构。

1.2低效的董事会治理机制
董事会的治理效率直接关系到公司业绩和股东利益。

如果董事会能有效地进行决策并监督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公司的价值将提高,股东利益也会得到有效保护。

而在我国,董事会属于一种新型的治理机制,其内部组织结构还不完善、效率整体上不高,存在“弱董事会”现象,如董事会规模偏大,独立董事比例小,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尚未完全分离等。

李常青(2004)进行的董事会有效性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董事会规模主要分布在7至11人之间,处于此区间的观测值占样本总数的76.77%,考虑到我国公司的规模较小,与美国标准普尔公司(董事会规模平均为l0人)相比,我国公司董事会规模略显臃肿;统计结果还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最小为0,最大为0.454。

2001年样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显著大于2000年,同时2002年又比2001年显著增大,均值由2000年度的0.016上升至2OO2年0.228,但是仍未达到《指导意见》规定的1/3,也远低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水平;此外,我国上市公司中279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占15.1%,ll52家公司的总经理兼任董事,占62.5%,完全实行两职分离的公司仅416家,占22.4%,可见,CEO兼任董事的现象较为普遍。

总体而言,我国的董事会治理机制比较弱化。

国内外学者关于董事会与盈余管理的研究文献相当丰富,且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的治理效率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Beasley(1996)认为董事会规模与虚假财务报告正相关,王立彦、刘军霞(2003)发现董事会规模与盈余管理负相关;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有助于更好地履行监督作用,减少财务舞弊的可能性(Beasley,1996;Dechowetal.,1996;Uzunetal.,2004),压缩盈余管理的空间(Klein,2002;Peasnelletal.,2005),刘立国、杜莹(2003)认为,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可以减少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提供更加透明的会计信息(崔学刚,2004);Dechow、Sloan和Sweeney(1996)研究发现总经理是公司创立者、董事会由管理层控制的公司更容易发生盈余操纵行为。

由此可见,低效的董事会治理机制不但不利于减少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而且更利于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权操控董事会,增加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1.3不健全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
对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减少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抑制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

La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andVishny(1998)在描述投资者保护特征时,通
过中小投资者的法律诉讼权利(minorityshareholderrights)、法律执行力度(LegalEnforcement)等特征变量的检验,证明投资者保护能够降低控股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

ChristianLeuz,DhananjayNanda,PeterD.Wysocki(2003)在实证投资者保护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时,指出投资者保护程度越强,盈余管理程度越低。

雷光勇、刘慧龙(2006)认为,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盈余管理行为。

然而我国法律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程度却比较弱,这为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创造了“优越”的环境,使得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更加普遍。

2控股股东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
2.1配股动机
配股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

由于我国不发达的资本市场中的配股融资成本低于负债融资成本,上市公司对配股具有强烈的动机。

控股股东为了从上市公司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当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时,会通过管理盈余达到配股资格。

2.2侵占动机
在股权集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获得控制权私人利益,往往会控制若干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导致公司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使得他们在控制的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侵占,如资金占用、债务担保、资产转移、股利支付等手段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这就是大股东的侵占动机,也即Johnson等(2000)所称的“掏空(tunneling)”。

在2004年南开大学治理研究中心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披露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研究报告》中写道(李维安等,2004),2002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占58.02%;有68.16%的企业存在关联交易;有23.48%的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有40.37%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而大股东为了掩饰其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往往会采取盈余管理手段。

ChristianLeuz,DhananjayNanda,PeterD.Wysocki(2003)指出控股股东享有的控制权私人利益越多,他们为了掩饰公司业绩而进行的盈余管理的动机也越强。

此外,王化成等(2005)实证证明,由于控股股东采取“掏空”、盲目“圈钱”等手段转移企业资源增加自身财富,其对企业的盈余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周中胜、陈俊(2006)发现,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正相关。

2.3避免摘牌或特别处理动机
根据证券管理法,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被特别处理,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暂停上市,若在一定期限内仍无法扭亏为盈,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上市资格将被终止。

因此,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当公司面临困境时,控股股东有帮助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以提高盈利水平的动机,即大股东为了能从上市公司“输送利益”,获取控制权私人利益,在必要时,会向上市公司“输送利益”。

Friedmanetal.,(2003)认为,当公司出现困境时,大股东也可能向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帮助公司度过难关,以为后期攫取更多的利益。

Hawetal.,(1998)和李增泉等(2005)也论证了在公司面临亏损的压力下,大股东会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交易安排,帮助上市公司改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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