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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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运营的核心人力资源,其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提升食堂服务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及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证明:食堂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接受体格检查,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定期进行体检,以保证健康状态符合从业要求。

2.疾病防控:食堂从业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和防病意识的培养,定期参加健康教育培训,掌握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如手部卫生、呼吸道卫生等,并遵循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3.传染病的管理: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控档案,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妥善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传播。

4.饮食与营养指导:食堂应提供营养饮食指导,指导从业人员合理膳食,增加蔬菜水果等营养物质的摄入量,保障身体健康。

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培训计划:食堂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内容。

2.培训资料和教材:食堂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教材,包括食品安全常识、卫生操作规范、服务礼仪等内容。

3.培训讲师:食堂可以聘请专业的培训讲师,进行培训授课。

讲师应具备相关的从业经验和培训能力,能够有效传授知识和技能。

4.培训考核:食堂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结果评估培训质量,为从业人员提供个别指导和后续培训机会。

1.个人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穿戴整洁工作服和口罩等。

2.工作区域卫生管理:食堂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区域,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干净。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范,对食品的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4.设施设备的卫生管理:食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卫生状况符合卫生要求。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传染病等相关检查项目。

2. 疫情防控: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传染病的筛查,并按照规定接种疫苗,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控措施,如戴口罩、勤洗手等。

3. 个人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每天洗澡、勤换洗衣物,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服。

4. 食品安全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5. 健康监测: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天接受健康监测,如测量体温,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6. 生病休假:食堂从业人员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请假,不得上岗工作,待症状消失或恢复正常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7. 隔离措施:食堂从业人员如接触到可能传染的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8. 处罚措施:对无视健康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停工整顿、罚款、停职等。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学生身体健康,减少食品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率,必须严格遵守制度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学食堂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职业培训、个人卫生等。

第四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应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执行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第六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未就业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职业病相关检查。

第八条体格检查主要包括身高、体重、眼视力、听力、心脏、肺活量等项目。

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所有操作人员,包括厨师、帮厨、服务员等。

二、健康体检1. 食堂操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胸部X光等。

体检结果由校医院负责审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2. 新入职的食堂操作人员必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 体检费用由食堂承担,体检结果由食堂保管,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健康管理1. 食堂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首饰等。

2.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进行手部消毒。

3. 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佩戴饰物。

4. 工作期间不得在食堂内吸烟、饮酒、吃零食等。

5. 食堂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四、病假及休假1. 食堂操作人员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并主动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2. 经校医院确诊为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食堂操作人员应按照医生建议进行隔离治疗,待治愈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食堂操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休假,应提前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五、培训与考核1. 食堂操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2. 食堂操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培训活动,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意识。

3. 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卫生习惯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食堂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2. 本制度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食堂管理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023年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篇)

2023年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篇)

2023年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通用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需参与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需先到县疾病限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

如发觉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马上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需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需听从校医的确定。

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干脆影响食品卫生平安和就餐师生生命健康与平安。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心理素养、健康的身体和肯定的食品卫生学问以及高度的责任感。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需具有经由国家卫生防疫机构体检颁发的当年的有效《健康证》。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与具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要求的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四、学校聘用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各类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时,应马上脱立工作岗位,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安排等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高跟鞋或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上班期间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工作时间内必需穿工作服,戴厨师帽。

七、学校分管领导或食堂承包人要亲密视察和具体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仔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晨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晨检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1.2 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1.3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

1.4 从业人员在患有皮肤病、肠道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

1.5 从业人员在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应佩戴口罩,并接受治疗。

1.6 从业人员在患有肠道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

1.7 从业人员在患有皮肤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

1.8 从业人员在患有口腔疾病时,应佩戴口罩,并接受治疗。

1.9 从业人员在患有眼部疾病时,应佩戴口罩,并接受治疗。

1.10 从业人员在患有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治疗。

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2.1 每日清晨,食堂负责人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晨检。

2.2 晨检内容包括:观察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不适症状、检查从业人员的双手是否有异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戴了工作服、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了口罩等。

2.3 晨检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2.4 晨检记录应由食堂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5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6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食堂的卫生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7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8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原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来源可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9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10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堂健康人员管理制度

食堂健康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所有直接从事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服务等工作人员。

三、健康要求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2.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3. 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患有以下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如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并报告食堂负责人,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健康管理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2. 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防护用品。

3. 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戴首饰、手表等物品。

4. 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吃零食。

5. 食堂从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服务等环节的安全。

五、健康检查与培训1.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 食堂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和培训,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健康条件和专业知识。

六、监督与处罚1. 食堂负责人负责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监督。

2. 食堂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 食堂负责人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失职行为,将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食堂负责人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通用12篇)最新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通用12篇)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篇1)一、健康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按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传染病带菌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岗。

二、个人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妆品。

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将与食品无关的个人用品和服饰物带入食堂。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

销售时使用工具售货和正确使用射频卡,不准收取现金。

4、工作时不许吸烟,不戴戒指、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堂健康饮食管理制度(篇2)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

上岗时不准穿拖鞋。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

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堂是一个提供饮食服务的地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和提高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培训,需要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检查:要求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传染病筛查等。

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不存在传染性疾病。

2.个人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进行洗手、切指甲等,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帽子。

3.禁止带病上班:食堂从业人员如果患有传染病或有明显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治疗。

确保不会通过食品传播疾病。

4.食品安全培训:每位食堂从业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都需要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范,以确保在工作中遵守食品安全的要求。

5.定期体检:对长期从事高温工作或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查是否存在职业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卫生防护设施:食堂应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如洗手池、消毒剂、工作服和帽子等,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

1.新员工培训:每位新员工上岗前都需要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卫生要求等。

培训内容要详细、实用,确保新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在岗培训:在岗员工应定期接受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的更新、操作技能的强化、卫生管理要求的规范等。

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开展集中培训和岗位轮换等方式来保证在岗员工的培训质量。

3.老师带徒制度:食堂中的经验丰富的员工可以担任新员工的老师,进行带徒培训。

老师要有良好的带教能力和责任心,帮助新员工快速适应工作。

4.问题反馈和总结:食堂应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问题交流和经验总结,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调整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

5.培训记录和考核:食堂应建立培训记录和考核制度,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及时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为员工提供成长和晋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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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石林县民族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幼儿园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

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

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石林县民族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幼儿园一年一聘,学年初,幼儿园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幼儿园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石林县民族幼儿园食堂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幼儿园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卫生。

为此,特制定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幼儿园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一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

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幼儿园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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