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学校食堂是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食堂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工作岗位设置1. 食堂经理食堂经理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材采购、人员调度、卫生管理等。
2. 厨师厨师负责食堂的菜品烹饪工作,需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和经验,确保出品的菜品质量。
3. 食品采购员食品采购员负责食材的采购工作,应具备一定的食材选择和采购技巧。
4. 食堂清洁员食堂清洁员负责食堂的清洁和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三、从业人员的权责1. 食堂经理的权责食堂经理有权进行食材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同时对厨师的工作进行监督。
对食堂卫生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2. 厨师的权责厨师应按照食谱要求进行烹饪工作,确保食品的口感和品质。
在烹饪过程中,要注意食材使用和食品卫生安全。
3. 食品采购员的权责食品采购员应根据食堂的菜单和食材需求进行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4. 食堂清洁员的权责食堂清洁员应每天对食堂进行清洁工作,包括桌椅、餐具、地面等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堂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四、工作流程1. 食品采购流程(1) 食堂经理确定食材需求和采购计划。
(2) 食品采购员根据计划进行食材的采购。
(3) 食品采购员验收并入库采购的食材。
2. 烹饪流程(1) 厨师根据食谱要求准备食材,进行食材的处理和烹饪。
(2) 厨师确保食品烹饪的卫生和安全,注意菜品的口感和品质。
3. 清洁流程(1) 食堂清洁员根据工作计划进行食堂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2) 清洁员确保食堂各个区域的清洁和整洁,包括桌椅、餐具和地面等。
五、工作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从业人员在采购、烹饪和清洁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员食堂经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学食堂人员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人员管理制度小学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食堂人员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食堂人员管理制度11、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卫生知识等培训,如有疾病应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汇报。
2、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食品(燃料)采购渠道正规,票证齐全,隔夜食品一律不得提供给教师和学生,采购、验收、审核等程序规范。
3、食堂人员应妥善保管、使用食堂设备、用具,并时刻保持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设备、用具的整洁。
4、食堂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等,工作期间不得抽烟。
5、食堂内不收藏工作人员私人物品,食堂内的共用物品严禁私自带出。
6、食堂重地确保安全,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食堂。
7、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时刻了解停电、停水等信息,定期进行菜谱制订、食品供应数量、质量等的咨询,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确保学生、教师的正常用餐。
8、食堂工作人员应完成学校临时布置的工作。
小学食堂人员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司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三、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四、食堂、仓库、餐厅的门窗及时关锁,加强值班巡查,严防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五、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七、锅炉房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时时检查锅炉及设备的运行情况,严防事故的发生,蓄水池的大门要做到随开随锁。
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应当合理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根据就餐人数,中学原则上每IOO人配备1名从业人员,小学每80人配备1名从业人员,寄宿制学校可按照80:1的比例适当增加从业人员。
2.学校应当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和身份进行评估核查,凡有性侵害、虚待、暴力伤害、涉毒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有心理健康方面等问期的人员不得在学校食堂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个人卫生要求,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做到戴帽、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
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4.学校应当在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每半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营养配餐、消防安全、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5.学校食堂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以后方可上岗工作。
人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6.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查制度,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及皮肤有伤口感染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暂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体检,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促进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提高。
第四条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应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政策,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食品安全知识:学习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掌握食品储存、加工、烹饪、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卫生知识:学习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四)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五)应急处理能力:学习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应变能力。
第六条培训内容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食堂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实施第七条学校应设立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机构,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八条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训、远程教育、自学等多种形式,结合实际操作演练,提高培训效果。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培训考核和证书第十一条学校校园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培训证书应作为食堂从业人员上岗的必备条件,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复训,复训合格者更新培训证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1.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培训情况等内容。
2. 健康档案应真实、完整,便于查询和追溯。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1. 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 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3.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手部清洗消毒,保持手部卫生。
3.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
2. 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传播。
3. 对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应采取治疗措施,确保其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食品加工人员、食品摆放人员以及配送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相关规定。
第四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合格培训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确保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对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对招聘入职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学校食堂在招聘时应严格遵守性别平等的原则,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歧视任何应聘者。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入职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健康体检。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向入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熟悉食堂的工作环境和流程。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及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劳动合同签订、个人档案建立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第十五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应明确详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厨师:负责食品的加工和烹饪,保证菜品的质量和口感。
必须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卫生与安全。
2. 食品加工人员:负责食材的切割和处理,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卫生。
必须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卫生与安全。
3. 食品摆放人员:负责菜品的摆放和展示,保证菜品的整齐和美观。
必须遵守摆放操作规范,确保卫生与安全。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是为学生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健康至关重要。
一、基本原则(一)以保障学生健康为核心,以增强学校食堂服务能力、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为指导,以健全制度保障为手段。
(二)实行从业人员“凭证管理制度”,根据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质、技能情况、岗位要求、工作经验和学历等因素,结合考核、考试等方法,制定不同级别的凭证,并按照管理需要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
(三)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机制,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监督,实现标准化服务与管理。
二、从业资格(一)从业资格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条件之一。
学校食堂的职工必须具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职业资格或经过特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的技能证书。
(二)入职凭证要求:身体健康、无恶习、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记录。
三、管理机构(一)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一个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负责制订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保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管理措施(一)教育培训。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要从职业道德、食品安全法规、卫生常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对于已有工作经验的员工,要通过定期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提升技能、增长知识。
(二)考核评估。
建立考试考核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取考试、考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三)安全承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签署安全承诺,承担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责任,同时通过担保金、保险等方式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清洁卫生。
对厨房设施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引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养成加强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的好习惯。
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应配备与学校就餐规模相适应的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配比不少于1:100,从业人员一律先培训后上岗。
2.学校食堂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1)起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交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审核;(2)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和经营实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制定加工操作规程(3)制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及食品安全自查等计划(4)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操作规程(5)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6)定期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及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7)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8)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9)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10)配合市监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4.患有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其健康证明应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公示。
5.食堂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食堂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立即暂停食堂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符合附录A.1的要求。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人员健康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
(2)新入职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临时体检。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 食品安全培训(1)食堂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2)新入职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在职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个人卫生与操作规范(1)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2)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3)操作过程中,不得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不得在食品操作区乱扔垃圾。
4. 食品安全监管(1)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管理人员。
(3)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食品安全,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食堂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食堂从业人员,学校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食堂经理负责食堂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菜品质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
第六条炒菜师傅负责菜品的制作,确保菜品质量,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第七条洗碗工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确保餐具卫生。
第八条拍打工负责食材的采购、验收、储存等工作,确保食材质量。
第九条服务员负责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食堂秩序。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十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食材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等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违禁添加剂,确保食品原汁原味。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四条食品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储存条件,防止食品污染。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场所、餐具存放场所、垃圾处理场所等应保持整洁。
第十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第二十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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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
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
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红彦中心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
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
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红彦中心校学生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组成后勤处——食堂管理员——炊事员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张贴上墙。
二、建立每天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健全安全工作台帐。
三、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蔬菜食品储藏间。
四、不采购和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如发生问题,要追究采购、出售人员责任。
五、电烤箱、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清除操作间的烟道油垢,保持排烟管道洁净、畅通。
经常检查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预防火灾和触电事故。
维护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器材、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
----红彦中心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红彦中心校餐具清洗消毒制度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
热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4.餐具消毒应做到下列要求:热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钟。
远红外120度℃,15~2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红彦中心校食品试尝、留样制度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 红彦中心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 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衣着整洁。
2. 台椅、工作证、台布等摆放要整齐无污渍,室内基本无蝇、无鼠、无蟑螂。
3. 餐厅所有的餐具、食品用具必须有经消毒后才能使用。
4. 工作人员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将变质食品给学生使用。
5. 餐厅食堂应保持清洁,在餐具摆放后,有学生就餐时不准清扫地面。
6. 当发现或者被学生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撤销该食品。
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工作人员。
7. 工作人员不准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时不戴首饰,便后洗手,勤换工作服,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红彦中心校食品安全卫生及储存管理制度1.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 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 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红彦中心校食堂管理制度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 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 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 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
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
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复核员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符合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
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5. 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
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账,日结日清。
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严禁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
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 爱护公物,食堂餐用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有总务处核实处理。
8.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 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
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 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 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2. 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红彦中心校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与70度。
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品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3.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品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4.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5.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污。
调料内无异物。
6.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7.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红彦中心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