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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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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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运作中所采用的组织框架形式,也就是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
结构的分布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其性质、特征、优势和缺
点各有不同。

下面着重介绍三种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它们分别为股份细分制、管理式细分制和职能式细分制。

股份细分制是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

它的特点是分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分别具
有决策权和执行权。

董事会由股权人组成,对财务状况和企业战略行动进行监督,并于重
要事件上投票表决;管理层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由首席执行官 (CEO) 领导管理
层实现董事会的指示和决策。

管理式细分制是企业组织形式中较少见的一种。

它和股份细分制有许多相似之处,只
是在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仅存在弱关系。

管理层享有较大自主权和活动范围,而董事会大
多仅在重要事件上进行投票表决,存在的关系仅为协调衔接。

职能式细分制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它将企业的职能形成多个单一的部门,以实
现统一的目的。

企业的操作方式使每个部门通过协作完成企业的操作和决策,同时还遵循
统一的关系,具有更明确的责任分配、职责分离和利益协调。

以上介绍了三种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以及它们的特点,股份细分制、管理式细分制
和职能式细分制是企业结构形式中常用的三种,它们的优劣的要看具体的企业文化、组织
机制和行业需求,最终选取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以求获得企业最佳状态,为公司的发展起
到作用。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作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的目标、业务、规模等因素进行不同的设计和调整。

一、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1.功能型组织结构功能型组织结构是将企业内部按照不同的功能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业务比较复杂的企业,能够使企业内部的业务分工更加明确,工作效率更高。

2.地域型组织结构地域型组织结构是将企业内部按照不同的地理位置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都负责自己所在地区的业务。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业务范围较广、地域分布较广的企业,能够使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协调各地业务。

3.产品型组织结构产品型组织结构是将企业内部按照不同的产品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负责自己所属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任务。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产品种类较多、生产、销售任务比较独立的企业,能够使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协调各个产品线。

4.项目型组织结构项目型组织结构是将企业内部按照不同的项目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负责自己所属项目的实施、管理等任务。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项目周期短、任务独立、需要团队合作的企业,能够使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协调各个项目。

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

常见的优化方式有以下几种:1.简化组织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过于复杂会导致信息传递和决策效率低下,因此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简化。

可以通过合并部门、取消冗余职位等方式来简化组织结构,使企业更加灵活高效。

2.优化管理层次企业内部管理层次过多会导致信息传递和决策效率低下,因此需要对管理层次进行优化。

可以通过减少中间层级、调整职责范围等方式来优化管理层次,使企业更加灵活高效。

3.强化协作机制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紧密协作,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

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形式

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形式

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形式企业组织设计是指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和设计。

它涉及到企业内部的职能分工、层级关系、权力结构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

一个合理的组织设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力。

在企业组织设计中,有几种基本形式是常见的,它们分别是:功能式组织、事业部制和矩阵式组织。

1. 功能式组织功能式组织是指将企业内部按照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分工的组织形式。

在功能式组织中,企业按照不同的职能领域(如财务、销售、人力资源等)设立相应的部门,每个部门负责自己的职能范围。

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简洁明了,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明确,工作效率较高。

然而,由于各个职能部门独立运作,存在信息孤岛和协调问题。

此外,功能式组织可能导致决策延迟和上下沟通不畅的问题。

2. 事业部制事业部制是指将企业内部按照产品线或业务领域进行划分的组织形式。

在事业部制中,企业根据产品或业务的差异性划分成不同的事业部,每个事业部拥有自己的团队和资源,并独立负责自己的业务。

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强调业务的整体性和相互配合,提高了跨部门沟通和合作的效率。

然而,事业部制也存在协调难度较大、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3. 矩阵式组织矩阵式组织是指在企业内部同时采用功能式组织和事业部制的组织形式。

在矩阵式组织中,企业通过将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结合,实现了多维度的分工和协作。

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事业部门的优势,实现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事业部门之间的优势互补。

然而,矩阵式组织也存在决策权划分不清、权力争斗等问题。

4. 其他形式除了上述的基本形式外,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组织设计。

比如,有些企业会采取团队制,将员工按照项目或任务组成团队,实现跨职能的协作。

还有一些企业会采取网络组织,通过虚拟团队和远程工作的方式来组织员工。

这些形式都是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设计的,灵活性较高。

总结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形式包括功能式组织、事业部制和矩阵式组织。

最新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最新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最新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1.数字化企业组织: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企业组织形式正在兴起。

这种组织形式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和工具,构建高度自动化、高度协作的企业内部架构。

数字化企业组织通过数字化流程和系统来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和团队的工作,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2.虚拟企业组织:虚拟企业组织是一种以网络为基础的组织形式,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通信技术将分布在不同地理位置的个人、团队、部门和公司连接起来。

虚拟企业组织的成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协作和沟通,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虚拟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灵活性和协作效率。

3.网络化企业组织:网络化企业组织是一种通过网络和互联网技术实现的跨地域、跨部门、跨企业的合作组织形式。

网络化企业组织通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将企业的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实现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

网络化企业组织形式可以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和资源的共享,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4.灵活化企业组织:灵活化企业组织是一种能够灵活调整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的组织形式。

在传统的刚性组织结构中,员工通常被分配到特定的部门和岗位,缺乏相互之间的交流和协作。

灵活化企业组织通过打破传统的组织结构,鼓励员工之间的协作和自我管理,提供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实现更高效的工作流程和组织运作。

5.自组织企业组织:自组织企业组织是一种以去中心化为基础的组织形式,强调员工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

在自组织企业组织中,员工可以自行组织和安排工作,决策权和责任权下放到各个层级。

自组织企业组织形式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动力,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以上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最新企业组织形式,它们都致力于提高企业的效率、灵活性和竞争力,适应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和技术创新的要求。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企业基本组织形式

企业基本组织形式

企业基本组织形式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直线制组织结构(图略)•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图略)•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图略)•权变(矩阵)制组织结构(图略)两种基本模式•水平综合型(横向组织,集权管理,中小企业)按业务和管理的职能划分设立组织,如计划、制造、开发、销售等(直线职能制)•垂直综合型(纵向组织,分权管理,大型企业)按产品和服务的大类划分设立组织,如通讯产品、家电产品、机械产品等,通常都是战略单元(事业部制)创新体系的五种组织模式A型组织模式企业的研发活动都集中在一个机构之中有利于有限的科技资源集中调度,创造相对集中,相对独立的环境,形成自己的文化氛围与企业其他组织的联系不便,研究开发与现场容易脱节创新体系的五种组织模式B型组织模式企业的研发活动由企业总部的研究机构和事业部自己的开发机构分别进行总部集中精力开展长远的、战略的研究,而事业部可以从事针对性很强的开发容易造成研究内容的重复,研究力量分散,相关共性技术在事业部之间的共享可能有困难创新体系的五种组织模式C 型组织模式(研究集中,组织分散)事业部的开发机构组织上隶属于事业部,但地理位置上则与总部研究机构在一起有利于不同开发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调有利于公共性的研究设施和信息的共享有利于形成共同的创新文化事业部与开发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协调难度加大创新体系的五种组织模式D 型组织模式(研究分散,组织集中)各专门的开发机构组织上隶属于总部研究机构,地理位置上则与事业部在一起有利于开发机构与应用对象之间的交流与协调,了解生产第一线对技术的需求有利于充分利用生产现场的实验条件总部与各开发机构在资源共享、文化氛围、技术交流等方面协调难度加大创新体系的五种组织模式E型组织模式不设总部的研究机构,各事业部个别局自己的需要设立各自的开发机构各事业部可以有针对性性地筹集配置科技资源,安排研究开发与创新活动可能产生重复,力量分散;企业整体的长远发展不能得到保证;总部不能掌握企业的战略性资源和力量;集中管理的优点;便于取得外界信息;有利于内部学术交流;研究工作自由度大;集中使用重要的试验设备和中试装备;有利于不同技术的集成;可以更多地做长远研究工作;分散管理优点;易于取得内部信息;有利于知识或成果的改进;便于领导;更多地做短期研究工作比较常见的组织模式现在比较常见的是A型和C型,其中C型比较符合我国许多企业的情况即各事业部(分公司)可以设置相应的开发机构,从事渐进创新式的新产品开发和工艺创新,资源以事业部为主投入,总部也给予一定支持总部研究机构主要从事中长期的开发,重大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通用性的技术开发,核心技术开发总部研究机构与事业部研究机构保持比较密切的联系,并负责全企业的开发项目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展鹏公司企业组织结构图。

国内企业中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及优点

国内企业中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及优点

国内企业中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及优点在国内企业中,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职能式组织结构、部门式组织结构、矩阵式组织结构和网络式组织结构等。

每种组织结构形式都有其独特的优点。

首先是职能式组织结构。

职能式组织结构以职能为基础,将组织按照职能划分为不同的部门。

它适用于功能单一、任务稳定的企业环境。

其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专业化:每个部门都集中在特定的职能上,能够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

2.职能协调:相同职能的员工归属于同一个部门,便于协调与沟通,避免冲突。

3.人力资源的优化利用:同一职能的员工可以共享资源和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是部门式组织结构。

部门式组织结构根据业务范围将组织划分为不同的部门。

每个部门负责特定的业务功能,实现更加分散、灵活的管理。

它的优点包括:1.便于责任划分和目标明确: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员工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协同配合:不同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协调,形成良好的协同效果,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

3.激发员工积极性:通过将员工安排到特定的部门中,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和技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另一种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是矩阵式组织结构。

矩阵式组织结构将不同的职能和业务线交叉组合,形成多维度的管理结构。

它的优点主要包括:1.促进跨部门协作:多维度的组织结构,使得不同职能和不同业务线之间更容易进行沟通和协作,促进组织内部的协调。

2.灵活性高:业务需求的变动可以通过调整项目组合和人员结构来快速响应,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3.提高创新能力:不同领域的交叉融合,促进了创新思维和想法的产生,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最后是网络式组织结构。

网络式组织结构主要以外部网络为基础,将企业与不同供应商、合作伙伴、顾客等外部资源进行连接,形成一个集众多企业的组织网络。

它的优点包括:1.资源共享:网络中的企业可以共享各自的资源和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

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

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尽管从理论上说,企业组织结构的形式可以有无数种,但是在现实组织中得到采用并占主导地位的组织结构则仅有其中几种,即直线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组织形式、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等。

一、直线制直线制形式是一种最古老的组织形式,最初广泛在军事系统中得到应用,后推广到企业管理工作中。

如图1所示,直线制组织形式的突出特点是,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由的各级主管人员直接进行指挥和管理,不设专门的参谋人员和机构,至多只有几名助理协助厂长(或经理)工作。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任务的分配与动作,都是在厂长(或经理)的直接指挥下完成的。

直线制的组织优点是管理结构简单,管理费用低,指挥命令关系清晰、统一,决策迅速,责任明确,反应灵活,纪律和秩序的维护较为容易。

但是,这种组织形式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精明能干,具有多种管理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知识。

现实中,每个管理人员的精力都毕竟有限,依靠主管个人的力量很难对问题作出深入、细致、周到的思考。

因此,管理工作就往往显得比较简单和粗放。

同时,组织中的成员只注意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成员之间和组织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比较差。

另外,原胜任的管理者一旦退休,他的经验、能力无法立即传给继任者,再找到一个全能型又熟悉该单位情况的管理立即着手工作也面临困难。

直线制组织的缺点就源于它对管理工作没有进行专业化分工。

二、直线职能制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是对职能制组织形式的一种改进,如图2所示,直线职能制组织与职能制组织一样,也是对管理工作按照职能部门化方式进行了专业化分工(正是因为这两种组织形式都采用了按职能划分部门这种相同的部门化方式,所以它们通常被统称为“职能型组织”)。

但是在直线权力的分配方面,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与职能制组织形式有着实质性的区别。

具体表现就是,直线职能制对只负责某一特定专业领导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职能主管的权限进行了严格限定,使之仅具有出谋划策的建议权,而无直接向直线系统下级人员发布指示命令的指挥权。

企业基本组织结构

企业基本组织结构

企业基本组织结构一、企业基本组织结构的定义和作用企业基本组织结构是指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和人员进行有序、合理的配置与协调所形成的组织体系。

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运作的基础,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基本组织结构的类型及其特点1.直线型组织结构:直线型组织结构是最简单、最传统的一种组织形式,特点是权责明确、指挥统一。

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便于统一领导和快速决策。

2.职能型组织结构:职能型组织结构是以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为基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同时向企业领导层汇报。

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

3.矩阵型组织结构:矩阵型组织结构是将企业按照产品或项目划分矩阵单元,同时兼顾职能部门。

特点是资源共享、项目导向,适用于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

4.网络型组织结构:网络型组织结构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将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及外部合作伙伴紧密联系在一起。

特点是灵活性高、响应速度快,适用于创新型企业和跨国公司。

5.虚拟型组织结构:虚拟型组织结构是指企业通过与其他实体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特点是低成本、高效利用资源,适用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

三、我国企业组织结构的现状与改革当前,我国企业组织结构普遍存在管理层级过多、部门设置不合理、权责不清等问题。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全球化发展需求,我国企业需加快组织结构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与创新的重要性企业组织结构优化与创新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目标的关键途径。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企业必须不断优化组织结构,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激发员工创造力。

五、如何进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与创新1.明确企业战略目标:企业组织结构优化与创新应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出发点,确保组织结构与战略目标相匹配。

2.合理划分部门和职责:根据企业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内部专业化和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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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创办一个企业,就要为自己的企业取得合法经营主体的资格(选择企业的法律类型)。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就取得了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开始享有合法经营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创业者要结合自己的创业设想和自己的具体情况,为自己的企业选择一个法律类型,以体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便于开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组织形式从法律上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法律和政策允许经营的其他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的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这里着重介绍农民创办企业时经常采用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四)普通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人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五)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别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四、公司制企业(一)公司的涵义及其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这里着重介绍农民创业中主要采用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其中二至五十个股东为原则,一个股东为特别。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等。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公司的权力机构;2.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3.经理层,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4.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部分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六)公司财务、会计1.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2.公司利润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及其有限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以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条件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名称和住所;(2)业务范围;(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8)章程修改程序;(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1.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2.理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执行机构;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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