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检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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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检验指南

一、检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4、《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5、《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7、设计资料、相关法规标准

二、检验程序

客户报检(填写报检申请、提供相关资料)→下达检验任务→申报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安排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时间→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报告审核→报告批准→报告发放。

三、报检方式与提交资料

a、受理窗口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监督检验还需提交《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等资料。申报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报检时可只填《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首页(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未注册登记的压力管道可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首次申报特种设备制造监检的,应向质量与业务管理部申请办理监检手续,日常监检工作由制造单位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以书面(含传真)方式直接与监检部门联系。

b、网上申报: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通过特检院外网申报系统(网址:http://58.59.43.18:9081/NetWork/)进行报检,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提醒进行相应操作,直至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申报端打印《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盖章自存备查)。其它资料可现场检验时或检验前直接提交给检验部门查阅。

四、检验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1、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

1.1施工前,须提供以下资料。

1.1.1 安装告知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

1.1.2 设计、监理、安装、检测、防腐单位资格以及相应单位、人员资格,及除设计单位外其他单位的合同。

1.1.3建设单位提供:①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审查记录; ②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的见证资料; ③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的验收记录。

1.1.4安装、防腐单位提供:①单位及相关人员资格,施工合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②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保证师、专业工程师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资格证件;③、在焊接管理制度、焊接工艺评定、焊接作业指导书(针对该工程)、持证焊工及持证项目;

④经使用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能针对该工程贯彻执行);⑤各种检验、试验等记录;

⑥材料验收记录(选材符合设计要求、提供数量、规格、材质、自检情况等)。

1.1.5监理单位提供:人员配备、单位及相关人员资格,监理合同。质量管理体系,监理计划、监理过程的相关见证材料等。

1.1.6检测单位提供:①单位及相关人员资格,合同,质量管理体系;②检测计划。

1.1.7压力管道元件资料。①提供材料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安装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签字盖章)。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选材,明确各压力管道元件的数量(包括管子、管件、法兰、阀门、补偿器等压力管道元件及焊接材料等)、规格型号、材质、验收结果等内容。②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如果是复印件须有经销商盖红章);制造单位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埋弧焊管、PE燃气管还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③管道元件标识要保留齐全、清晰,以便核查。④如需材料代用或需要复验的材料,须提供相关代用证明和复验报告(合金材料)。

未提供以上资料,不得进行压力管道焊接作业。

1.2施工中做好质量管理及各种检验与试验记录

1.2.1各受检单位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2.2现场提供齐全施工记录进行验证。例如管道加工预制记录、管道敷设和安装记录、阀门与安全附件安装、附属设施安装记录、支吊架的安装记录、焊接记录、焊缝外观记录、阀门试压记录、管沟开挖及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穿跨越工程安装质量记录、补偿器安装记录、热处理报告、

安全附件校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无损检测委托单(按规程要求由建设方、安装方质检人员共同确认探伤位置)、及射线底片、单线图(内容:受压元件材质、规格、焊缝位置、焊缝编号(区别固定焊和预制焊缝)、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及位置、热处理编号等)、电火花检测记录、防腐保温记录、压力试验记录、泄漏性试验记录(压力与泄漏性试验试压前须按规范标准要求提供资料审查。试压时必须通知检验人员现场确认)、吹扫、清洗记录、自检合格报告、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压力管道汇总表等与工程相关的记录。

监检项目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停检点,监检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检,未经确认不得进入下一工序。

1.3现场施工结束后

1.3.1 受检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报送齐全、符合要求的施工资料(资料签字、盖章)。对于不能及时报送合格资料,致使检验报告无法出具的,一切后果检验机构概不负责。

1.3.2《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作为压力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没有《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或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2.1检验前应准备好的资料

2.1.1本次申请检验的压力管道明细表(包括管段号、管道规格、管道材质、输送介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工作压力、工作温度、管道长度、焊口数量、管件数量(弯头、三通等)、起止位置、敷设方式、防腐保温形式等)

2.1.2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

2.1.3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图及有关计算书等;

2.1.4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竣工验收资料(含安装竣工资料、材料检验)等安装资料;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2.1.5注册登记表;上一检验周期的检验报告。

2.1.6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历次检验报告;管道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改造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图、管道故障处理记录等。

2.1.7检验员认为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2.2.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2.2.1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2.2.2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2.2.3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4内部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2.2.5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部位,应彻底清理打磨。2.

3.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2.3.1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2.3.2提前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对要求提前打磨的部位要按照要求打磨合格(打磨出金属光泽,但不要打磨过度,避免局部减薄)。提前准备的部位数量应满足检验检测要求,不得影响检验的进度;

2.3.3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2.3.4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3.5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2.4提供的水源、电源要符合要求。配备辅助人员要时刻保证在现场做好辅助工作(现场临时需要拆保温、开挖、打磨、摆放脚手架等)

2.5、准备好做压力试验的条件和设备

2.6、其他临时性工作

2.7检验注意事项

2.7.1使用单位确定了被检设备达到检验要求时,及时通知检验员落实检验工作。

2.7.2检验过程中做好双方的协调配合工作。

2.7.3全面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对检验中发现的超标缺陷进行处理。采用修复处理消除缺陷时,缺陷修复前,使用单位应制定修复方案,相关文件记录应存档。缺陷的修复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后,由原检验单位确认合格后,管道方可投入使用;采用安全评定的方法时,缺陷安全评定必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核准的单位进行。

2.7.4其它未尽事宜可以参考《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五、检验报告发放

报告出具并缴纳检验费后,持相应的受理回执原件或缴费发票复印件或报告领取短信通知到受

理处领取,并在发放记录上签字;也可在报检或缴费时填写《快递单》,报告出具并缴纳检验费后由我院邮递(到付)。

六、检验报告补办

检验报告、证书和使用标志发放后因丢失需补办的,申请单位提供报检缴费发票复印件(加盖缴款单位公章)到受理处申请补办。无法提供报检缴费发票复印件的,可提供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证书或首检报告;提供制造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制造监督检验报告证书;提供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定期检验报告。已办理使用登记或登记变更的,也可提供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中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加盖公章的补办申请到受理处申请补办各类检验报告。

受理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确认申请补办的报告已发放且归档报告未销毁后方可办理。

七、联系电话

容管一室:0633—3388206

容管二室:0633—3388617

质量与业务管理部:0633—3388057

岚山工作站:0633-2613955

报检邮箱:

八、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账号申请

联系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8397035(东港区)、2681168(岚山区)、6207213(莒县)、5231271(五莲县)、8397286(开发区)、8316220(山海天)

压力管道安装工艺和检验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工艺和检验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 1、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前应具备下条件: 1.1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已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已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1.3施工人员已按有关规定考核合格。 1.4已办理工程开工文件。 1.5用于管道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应安全可靠;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6已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压力管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知,并应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验。 3、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标准的规定。 二、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 1、一般规定 1.1管道元件和材料应具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1.2管道元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并应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查验收,其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管道元件和材料标识应清晰完整,并应能够追溯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3当对管道元件或材料的性能数据或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异议未解决前,该批管道元件或材料不得使用。

1.4设计文件规定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管道元件或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结果文件,且试验结果不得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1.5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镍及镍合金管道元件或材料,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且试验结果不得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1.6防腐蚀衬里管道的衬里质量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1.7检查不合格的管道元件工材料不得使用,并应做好标识和隔离。 1.8管道元件和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标记应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管道元件和材料,在运输和储存间不得与碳素钢、低合金钢接触。 1.9对管道元件的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检查验收结果,应填写“管道元件检查记录”,其格式宜符合规范规定。 2、阀门检验 2.1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阀体应完好,开启机构应灵活,阀杆应无歪斜、变形、卡涩现象,标牌应齐全。 2.2阀门应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具有上密封结构的阀门还应进行上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3阀门的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应以洁净水为介质。不锈钢阀门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10-6(25ppm)。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清除干净。当有特殊要求时,试验介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4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密封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1倍。 2.5阀门的上密封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时应关闭上密封面,并应松开填料压盖。

压力管道试验方法

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压力管道的压力试验方法 李林录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北京100027) 压力管道由于其数量大,距离远,敷设方式特殊(有的在高空,有的在地下),大多数均有保温层或防腐层,并且所用材料种类繁多等。这就给压力管道的监控、检验和管理等带来比锅炉压力容器更为复杂的特殊性。 本文简要介绍德国对新建气体压力管道的压力试验方法、要求及各种方法适用条件等。1一般要求 所有管道投运前都应进行清洗。以水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时,试验结束后应干燥;对重要的输送管道特别是以压力容积测量法进行压力试验时,应采用校准管道猪;以工作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时,应注意防止介质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极限。 2试验介质 根据试验方法不同所用试验介质也不同,一般来说试验所采用的介质为水、空气或工作气体(水可以用其它的液体代替、空气可以用其它的惰性气体代替、工作气体可以用惰性气体和工作气体的混合气体代替)。选用试验介质时应防止试验介质对管道材料的腐蚀和污染。以水为试验介质时试验水温和环境温度应在4℃以上,当温度低时应采取特殊的措施。另外在往管道充水时应尽量避免混入空气。以空气或工作介质为试验介质,当试验压力高于6b ar时,应对被试管道采取特殊的措施(如对所有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等)。 以水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主要适用于工作压力大于16bar的压力管道,因为在高压下以气体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比以水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以水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其试验精度高,因为水的压缩性很小,试验时如果有泄漏的话就有很大的压力降。以空气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时比以水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更经济,因为以空气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时省去了压力试验前的充水和试验后的放水及管道投用前的干燥工作。以工作气体为介质进行压力试验主要适用于比较短的管路或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处的试验。 3试验方法 根据试验方法和试验所采用的介质不同将压力试验方法综合成如下几种。见表1。 根据检验方式将压力试验方法分为四种分别用A、B、C、D表示。 A:宏观检测法 B:压力测量法 C:压差测量法 D:压力——容积测量法 A宏观检测法——是用肉眼检验裸露管道的密封性,以气体为介质,压力试验用泡沫方法进行检查。而其他方法是根据压力曲线来判断管道的密封性。 B压力测量法——此法是直接测量压力,根据压力的变化来判断管道的密封性和强度。 C压差测量法——此法是通过测量衡压器与被检管道的压力差,衡压器可采用二种方式(气瓶或压力秤),根据此压力差来判断管道的密封性或强度。 D压力容积测量法——此法是测量升压过程中压力与进水量(根据进水量换算成容积变形量)之间的关系。 根据所采用的试验介质或升压方式不同将压力试验方法也分为四种,分别用①、②、③、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1 用于压力管道的材料进公司验收时,应按材料的相应法规、(最新)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合同/协议的要求,严格进行验收。 2 进公司的材料由物资供应公司填写“收料单”(样表6-3),采购人员将“材料质量证明书”、“收料单”等转交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验收。 3 材料检验员根据相应法规、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协议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生产单位必须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件(不包括抄件),从非材料生产单位供货的质量证明书可用原件的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质量证明书内容必须齐全、清晰;材料检验员审查质量证明书的理化数据是否符合,项目是否齐全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合格认可,发现问题反馈给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 板材的检验 4.1 材料检验员使用的各种量具(千分尺、卡尺、合尺、卷尺等)应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4.2材料检验员目测材料实物上的标识,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识或其他标识,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识。实物品种、规格、批号、状态等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否则拒检,反馈给采购员和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3钢板厚度的测量应在距离边部不小于40mm处测量;有色板材厚度的测量应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距离边部不小于10mm处测量。板材应逐张检验表面质量和尺寸。 4.4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样表6-6),按KFB422-2005《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材料上,逐张/件用钢印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KFB421-2005《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5 焊接材料的检验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复试习题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复试习题 一、名词解释(5×2分=10分) 1、工业管道: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业管道、公用工程管道 及其它辅助管道。 2、公共管道: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3、B类流体:指这类流体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可产生气体的液体, 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 4、管输气体:通过管道输送至用户的天然气和人工煤气。 5、弹性敷设: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产生弹性弯曲变形,利用这种变形,改变管道 走向或适应高程变化的管道敷设方式。 二、是非题(20×1.5分=30分)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将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分 为压力管道检验员和压力管道检验师。(×)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规定:检验人员的检验 项目分为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规定:因发生问题被注 销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不允许再参加资格考核。(×)(三年内)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未对压力管道元件进出口的监督管理提出要求。 (×)(公正地第三方地位)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 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6、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规定:在无可靠的通风条件及无安全措施 时,不得在通行管沟内布置窒息性及B类流体的管道。(√) 8、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适用于所有工业金属管道的设计。(×) 9、《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取得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 验资格,即可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10、《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是制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的依据之一。(√) 11、《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建设单位是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的管 理者。(√) 12、《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应针对不同监督检验单位和安全质 量要求,确定监督检验工作的重点。(√) 13、《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对收取监督检验费用的具体数额作 出了规定。(×) 14、《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城市燃气事故是指由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 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监督检验单位对所监督检验单位的 压力管道必须编制监督检验大纲。(×) 16、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钢管焊接接头组对时, 内壁的错边量不得大于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计收。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100<DN≤200 200<DN≤500 DN>500 收费标准(元/米) 4 6 7 8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D N>100 在线检验(元/米) 3 5 全面检验(元/米) 6 9 注:(1)DN为压力管道公称直径(mm);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以管线编号按条分别计算。 (3)管道高于地面4米,检验费加收10%;管道高于地面7米以上加收15%;管道低于地面0.5米以上,检验费加收10%; (4)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进行的安全附件校验、无损检测、壁厚检测、硬度检测、理化检测、内窥镜检测、金相检测等检验项目按相应专项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收费; 四.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通径(mm) DN<20 20<DN≤32 32<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DN>150 收费标准(元/只)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 (2)现场安全阀校验按上表的150%收取校验费。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150<DN≤200 200<DN≤250 250<DN≤300 收费标准(元/个)20 30 40 60 80 100 130 160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 (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 (3)公称通径DN>300mm的,协议收费。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1)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70 γ射线90 注: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50 钢板(元/米2)70 复合钢板(元/米2)90 锻件(元/米2)110 注:(1)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2)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

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HN/ZQM-7-25 一、总则: 1.1本规程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150.4-2011《压力管道元件》以及有关材料标准制定。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制造D1、D2以及第三类A2级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低合金钢和焊接材料)的入厂检验规程。 二、材料入厂检验要求 2.1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质量证明书上的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应与实物上标记相符,否则证明书无效。 2.2 钢材的入厂检验应先作外观检验(表面和边缘断面分层等)和尺寸、规格检验(幅度尺寸、厚度公差),并作记录。钢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气泡、夹杂、分层和白点。其它缺陷允许其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允差的一半,并保证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钢板厚度允差按GB708~709或有关钢材标准规定,钢棒允许偏差按GB702规定。2.3 焊条应作尺寸、药皮外观和偏心度检查,包装物不得有破损和受潮现象。 2.4焊条由合格供方供应,如改变焊条生产厂家,应取得焊接责任人

同意,并委托焊接试验室进行焊接工艺性能试验。 2.5焊丝应每盘进行外观检查和尺寸测量。钢丝表面不应有锈蚀和氧化皮,钢丝表面允许不超出直径允差之半的划伤及不超出直径允差的局部缺陷存在。直径差按GB/T14957、GB/T14958、 GB4242、YB/T5091、YB/T5092的规定。 2.6 钢材和焊材入厂检验均以炉批为单位,按“批”检验,此处“批”的含意为由同一钢号、同一熔炼炉号、同一尺寸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组成的批次。 三、复验要求 3.1 用于制造第三类压力管道元件的钢板必须复验,复验内容至少包括: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按炉复验钢板的化学成份,按批复验钢板的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当钢厂未提供钢板超声检测保证书时,应按《容规》中2.5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超声检测复验。 3.2用于制造第一、第二类压力管道元件的钢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复验: 3.2.1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 3.2.2用户要求复验的; 3.2.3制造厂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能或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份有怀疑的; 3.2.4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7) 第四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2) 第五章附则 (17) 附件A 工业管道埋地检验 (19) 附件B 工业管道年度检查报告 (25) 附件C 工业管道全面检验报告 (28) 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3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范围内在用工业管道(简称管道,下同)的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动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管道埋地部分的定期检验,还应当满足本规则附件A的要求。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使用单位在管道运行条件下,对管道是否有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使用单位也可以将年度检查工作委托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全面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管道检验时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第四条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第五条管道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至4级。管道应当根据全面检验情况,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规定进行评级。 第六条 GC1、GC2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GC3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6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GC1、GC2级管道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GC3级管道不超过9年检验一次;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2002版) 2002年3月2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锅[2002]83号 关于印发《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 监督检验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现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及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监督检验单位、人员与职责.............................................(1 )第三章受监督检验单位及其职责................................................(2 )第四章监督检验内容与方法......................................................(3 )第五章监督检验的基本程序......................................................(4 )第六章监督检验报告...............................................................(5 )第七章附则...........................................................................(6 )附件1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7 )附件2 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12) 附件3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13)

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方案

XX城区X期管网在用公用管道 定 期 检 验 方 案 检验机构 检验日期

XX城区X期管网在用公用管道定期检验方案 1;编制依据: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1.3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公用管道) 1.4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1.5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1.6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 1.7 XX市检验机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现有人员及设备状况 1.8 受检单位检验计划和要求 2、检验工程概况: 2.1 工程内容:在用压力管道检验分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2.1.1 在线检验: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为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2.1.2 全面检验:首次检验的周期为管道投运3年内至少一次,以后根据上个周期检验情况及现场运行情况确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如果超出风险可接受的程度,应当立即进行全面检验,GBI-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还应在全面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合于使用评价。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的范围:0.4

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动力知识分享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2.材料检验 (2) 3.管道加工检验 (2) 4.焊接检验 (4) 5.理化检验 (6) 6.管道安装检验 (6) 7.压力试验的检验 (7) 8.管道的吹扫与清洗检验 (7) 9.管道油漆与清洗(吹洗)检验 (7) 10.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检验 (7) 11. 工程档案建档规定…………………………………………………………………( 8-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所遵循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的检验。 2.材料检验 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的材料,须经材料检验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2.2材料检验与认可范围包括: 2.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用的各种材料(管道支承件、管道组成元件、焊材、阀门)的入库验收。 2.2.2质量证明项目不齐全材料的复验。 2.2.3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材料标记移植的确认。 2.3材料检查办法 2.3.1各种材料入库验收,首先检查材料出厂标记和质量证明书。 2.3.1.1材料上的标记是指制造厂的原始标记,标记应显示该材料的钢号、牌号、批号、炉批号和规格等内容(焊材应标明制造厂家和生产日期)。 2.3.1.2质量证明书应是制造厂家的原始证明或复印件,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注明材料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号、材料的钢号、牌号、炉号、批号、规格、数量、材料生产标准、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等内容。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有制造厂的质量检验章,销售商必须对销售材料负责在发给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专用印章。 2.3.1.3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所注明的材料与实物标记一致,数量相符,且所证明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符合材料生产标准时,该材料可以确认合格验收。 2.3.1.4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检验员应在其材料质量证明上加盖检验确认印章或签名,并在实物上用油漆作检验合格标记。 2.3.2对需要复验的材料,除检查材料的标记和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该查材料复验的理化试验报告。复验项目齐全、数据合格且由材料责任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检验人员应分别在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上加盖检验确认印章或签名,并在实物上用油漆作检验合格标记。 2.3.3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进行材料分割前,应当分别由材料保管人员或材料下料人员作出材料标记移植,由检验员检查确认材料标记移植正确无误后,在新标记后侧作检验确认标记。 2.3.4材料未经检查验收不得入库,只允许存放在“待检区”内。对于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必须作出“不合格”检验状态标识,移到“不合格”区存放,并按《材料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做好记录和处置。 2.3.5钢管入库检验见图2.3.5-1、表2.3.5-1 3.管道加工检验 3.1管子切割 3.1.1材料确认 3.1.1.1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等国家法规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下:使用单位应准备好设计资料(管道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安装资料(安装竣工资料、单线图等)、管道组成件等质量证明文件、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等,上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及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明细表等备检验员审查。 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除保温、搭脚手架、打磨除锈、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三、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四、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五、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六、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二)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三)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厚、表面检测: 检验过程中要求对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进行测厚抽查,抽查比例见表1。现场要求对上述管件按要求比例进行打磨,打磨要求:打磨出焊缝及两边各50mm,打磨掉漆和锈,露出金属光泽;弯头外弯中心打磨约10cm2的面积。 表1 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测厚抽查比例 射线检测: GC1、GC2级管道的焊接接头一般应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GC3级管道如未发现异常情况,一般不进行其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 表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比例 注:1.温度、压力循环变化和振动较大的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2.耐热钢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3.抽查的焊接接头进行全长度无损检测。 抽查时若发现安全状况等级3级或4级的缺陷,应增加检查比例,增加量由检验人员

(完整版)《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检验与试验》GB20801.5-2006

1. 范围 GB/T20801.5-2006 系“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第5 部分,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查和试验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检验、检查和试验要求应符合规范(GB/T20801-2006)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20801.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 GB/T20801.2-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2部分材料 GB/T20801.3-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3部分设计与计算 GB/T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 GB/T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 JB 4730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无损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3.1 检验inspection 检验是由业主或独立于管道建造以外的检验机构,证实产品或管道建造是否满足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的符合性评审工作。 本规范对管道组成件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的质量控制过程亦称为“检验”。 3.2 检验人员inspection 检验人员是业主或检验机构从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检验人员有权进入任何正在进行管道组成件制造和管道制作、安装的场所,其中包括制造、制作、热处理、装配、安装、检查和试验的场所。 检验人员有权审查任何检查和和试验结果的记录,包括有关证书,并按照规范和工程规定进行评定。 3.3 检查examination 检查是指制造厂、制作、施工、安装单位履行的质量控制职责。应由检查人员按照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对材料、组成件以及加工、制作、安装过程,进行全部必须的检查和试验,并作好相关记录,提出评价结果。 3.4 检查人员examination personnel 应由独立于制造、制作、安装的部门担任,并由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的专职人员从事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应通过检查和试验作好记录并提出评价结果,妥善保存以备检验人员评审。 4 检查要求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新建、改建、扩建监督检验须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以及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负责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资格认可和授权,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为方便受监督检验单位快捷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和程序告知如下: 1、报检: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报检单位必须带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设计资料,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报送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 2、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中心收到受检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起五个工作日内为受检单位办理监督检验手续,监理相应的项目监督检验组织,指定项目监督检验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督检验人员。 3、监督检验人员应认真阅读项目有关文件,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根据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明确监督检验的内容、监督检验方式,确定“停检点”、“必检点”和“巡检点”。 4、受检单位应提供项目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有关证据,积极协助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验人员在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监督检验内容和方法进行,包括检验、检测、观察、确认质量记录,交谈等方法收集监督检验数据和资料。

6、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进行改进,并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7、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由监督检验单位在五日内向受监督检验单位发出《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 8、接到《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后,受检单位应按要求对《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所列出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有关见证资料报监督检验单位。 9、接到受检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见证资料后,监督检验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抄送建设单位金额报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督机构。 10、监督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或抽查结论不合格时,监督检验人员有权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复验过补充试验。 11、受检单位在项目完工日起十日内,按要求整理好竣工资料,送交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该项目监督检验人员处。 12、监督检验人员接到受检单位的竣工资料后,在五日内应将资料审查完毕,,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的应在接到竣工资料日起十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竣工资料不合符要求的,要积极与受检单位联系解决,应在接到竣工资料日起十五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13、受监督检验单位凭《报告领取单》并交清检验费用后,领取监督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验收标准

(一)工艺管道验收标准 1、采用的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压力容器无损检 测》JB4730-94 1. 1适用范围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适用于设计压力400Pa(绝压)~42MP(表压),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刚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管道分级 3、管道组成件的检验 3.1管材、管件、阀门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 3.2管材、管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无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凹陷及机械损伤。 --有材质标记。 3.3材料使用前应认真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管线的材质、规格。 3.4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撑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色标或标记应明显清晰。 3.5暂时不能安装的管子,应封闭管口。 3.6阀门检验 3.6.1用于本工程的阀门产品,应符合设计文件中“阀门规格书”的要求。 3.6.2阀门的质量证明书应有下列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阀门名称、型号、规格、公称压力 3、适用介质,温度 4、出厂日期 5、产品标准代号、质量检查结论 6、制造厂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的印章 3.6.3阀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上应有制造厂的铭牌,铭牌上应标明:阀门名称、型号、公称压力、公称直径、工作温度、制造厂名; 2、阀门的壳体上应注有公称压力、公称直径、介质流向等标识; 3、阀体不得有损坏、锈蚀、缺件、脏污、铭牌脱落、色标不符等; 4、阀门的手柄或手轮应操作灵活轻便,无卡涩现象; 5、阀门两端的临时端盖应完好,封闭严实,阀体内无杂物;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 度正式版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压力管道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压力管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压力管道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向特

Q)G13J-B-11-08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Q)G13J-B-11-08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编制日期审查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 总则 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97、GB50236-98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 《压力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 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 2.1材料质量检验; 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3 材料质量检验 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 按照公司的具体情形,如一样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 ○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承诺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 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钢管3~12m 冷拔(轧)钢管3~10.5m 2) 关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承诺偏差如下: 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畴内,长度承诺偏差为+2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畴内,全长承诺偏差为+20mm 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畴内,长度承诺偏差按如下规定: 长度≤6m 0~+10mm 长度<6m 0~+1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畴内,全长承诺偏差为+20mm 3.2.4钢管的弯曲度按下规定检查: 壁厚≤15mm 1.5mm/m

压力管道安装通用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编制日期 审查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总则 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2010、GB50236-2010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0)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 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 2.1材料质量检验; 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3 材料质量检验 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一般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 ○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 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钢管3~12m 冷拔(轧)钢管 3~10.5m 2) 对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允许偏差如下: 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按如下规定: 长度≤6m 0~+10mm 长度<6m 0~+1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压力管道检验指南

压力管道检验指南 一、检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4、《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5、《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7、设计资料、相关法规标准 二、检验程序 客户报检(填写报检申请、提供相关资料)→下达检验任务→申报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安排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时间→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报告审核→报告批准→报告发放。 三、报检方式与提交资料 a、受理窗口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监督检验还需提交《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等资料。申报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报检时可只填《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首页(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未注册登记的压力管道可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首次申报特种设备制造监检的,应向质量与业务管理部申请办理监检手续,日常监检工作由制造单位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以书面(含传真)方式直接与监检部门联系。 b、网上申报: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通过特检院外网申报系统(网址:http://58.59.43.18:9081/NetWork/)进行报检,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提醒进行相应操作,直至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申报端打印《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盖章自存备查)。其它资料可现场检验时或检验前直接提交给检验部门查阅。 四、检验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1、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 1.1施工前,须提供以下资料。 1.1.1 安装告知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 1.1.2 设计、监理、安装、检测、防腐单位资格以及相应单位、人员资格,及除设计单位外其他单位的合同。 1.1.3建设单位提供:①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审查记录; ②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的见证资料; ③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的验收记录。 1.1.4安装、防腐单位提供:①单位及相关人员资格,施工合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②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保证师、专业工程师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资格证件;③、在焊接管理制度、焊接工艺评定、焊接作业指导书(针对该工程)、持证焊工及持证项目; ④经使用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能针对该工程贯彻执行);⑤各种检验、试验等记录; ⑥材料验收记录(选材符合设计要求、提供数量、规格、材质、自检情况等)。 1.1.5监理单位提供:人员配备、单位及相关人员资格,监理合同。质量管理体系,监理计划、监理过程的相关见证材料等。 1.1.6检测单位提供:①单位及相关人员资格,合同,质量管理体系;②检测计划。 1.1.7压力管道元件资料。①提供材料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安装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签字盖章)。应按设计及标准要求选材,明确各压力管道元件的数量(包括管子、管件、法兰、阀门、补偿器等压力管道元件及焊接材料等)、规格型号、材质、验收结果等内容。②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如果是复印件须有经销商盖红章);制造单位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埋弧焊管、PE燃气管还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③管道元件标识要保留齐全、清晰,以便核查。④如需材料代用或需要复验的材料,须提供相关代用证明和复验报告(合金材料)。 未提供以上资料,不得进行压力管道焊接作业。 1.2施工中做好质量管理及各种检验与试验记录 1.2.1各受检单位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2.2现场提供齐全施工记录进行验证。例如管道加工预制记录、管道敷设和安装记录、阀门与安全附件安装、附属设施安装记录、支吊架的安装记录、焊接记录、焊缝外观记录、阀门试压记录、管沟开挖及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穿跨越工程安装质量记录、补偿器安装记录、热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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