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家村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道德评议制度模板

道德评议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活,提升全体成员的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德评议制度是我村(社区)一项重要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道德评议,弘扬正气,惩戒歪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道德评议活动应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道德评议会,作为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的组织机构。
道德评议会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道德评议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由具有较高威望、公正无私、热心公益事业的成员担任。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第六条道德评议对象为全村(社区)成员,包括常住和流动人口。
第七条道德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情况;(二)参与村庄(社区)公共事务,履行公民义务,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情况;(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明风尚的情况;(四)其他应当进行道德评议的行为。
四、评议程序第八条道德评议活动分为定期评议和临时评议两种形式。
定期评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临时评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举行。
第九条评议会的准备工作:(一)收集评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事迹材料、群众反馈等;(二)整理评议对象的先进事迹或不良行为,形成评议案例;(三)确定评议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评议会议程序:(一)会议开始,会长致辞,阐述评议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二)介绍评议对象的情况,播放相关事迹材料;(三)参会人员进行评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表彰或批评的建议;(四)评议结束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彰或批评的决定;(五)公布评议结果,对被表彰的对象进行奖励,对被批评的对象进行教育引导。
第十一条评议结果应当及时向全村(社区)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道德评议中表现突出的对象,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
道德评议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规范道德评议会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道德评议会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共同参与,以群众自治为基础,以道德评议为主要形式,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道德评议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德治国的方针,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尊重群众意愿,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和集体的道德行为;(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道德评议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道德评议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政府代表;(二)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代表;(三)群众代表;(四)专家学者;(五)其他有关人员。
第六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道德评议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道德评议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道德建设的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指导各级道德评议会的开展;(三)对个人和集体的道德行为进行评议;(四)对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五)开展道德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六)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道德评议会工作流程:(一)收集道德行为线索;(二)组织评议小组对线索进行初步核实;(三)召开道德评议会,对核实后的线索进行评议;(四)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对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六)对道德行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道德评议会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道德评议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条道德评议会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对道德行为的举报。
第十一条道德评议会定期开展道德教育活动,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第十二条道德评议会定期对评议结果进行总结,分析道德建设形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道德评议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道德评议会章程范文

道德评议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公民道德素质,特设道德评议会,依法开展道德评议活动。
第二条道德评议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倡导传统美德,批判社会不良行为,促进社会道德进步。
第三条道德评议会是公民道德评议的组织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权力,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道德评议活动。
第四条道德评议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各个领域,以公民道德为核心,以对社会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监督为主要内容。
第五条道德评议会设立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地,由道德评议委员组成,他们应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第六条道德评议会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组织活动、协调工作,制定道德评议活动的具体规则,并保证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
第二章道德评议活动第七条道德评议活动以社会不良行为的批评和监督为核心,包括评议大会、评议讲座、评议展览、评议活动等形式。
第八条道德评议活动应注重针对性,针对当地或者特定领域的不良行为进行评议,倡导传统美德,引导社会舆论。
第九条道德评议活动应充分听取社会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多方共治的态势。
第十条道德评议会可以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公益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评议活动,增加其专业性和公信力。
第十一条道德评议会应制定相关制度,确保评议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防止滥用权力或损害他人权益。
第十二条道德评议会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评议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第三章道德评议机构建设第十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地应设立道德评议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道德评议活动。
第十四条道德评议机构应选聘一定数量的评议委员,引导和组织评议活动,公正、公开、公平地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评议委员应按照道德评议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遵守相关道德规范,保证评议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道德评议会章程范文

道德评议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道德评议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一个公益组织,旨在推动社会道德建设,倡导正直、善良、公正、守信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倡导道德,引领社会风尚,培养公民道德自觉,推动整体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第三条本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独立、客观、开放。
第四条本会的工作重点是: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
第五条本会的运作资金来自社会捐赠、赞助商支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主席团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团成员、顾问和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审议并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主席团,监督本会的工作开展。
第九条秘书处是本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和监督。
第十条本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道德学界、教育界、法律界、媒体界、企业界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配合和支持本会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本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本会并接受章程约束的个人和组织。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参与决策,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道德评议和引导工作,传播正能量,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获得本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教育资源,提升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会费与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会员需按照本会的规定交纳会费,用于本会的日常运作和项目开展。
第十六条本会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建立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合规、透明和有效。
第十七条本会自愿接受监督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其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
第五章道德评议和引导第十八条本会通过道德评议和引导的方式,对社会上出现的涉及道德问题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评价和指导。
第十九条道德评议是指本会根据道德标准和社会价值观,对个人和组织的言行进行评判,公正、客观地提出批评和建议。
道德评议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培养和传承,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道德评议会(以下简称“评议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组织,旨在评议和提倡道德行为,组织道德教育活动,推动社会道德进步。
第三条评议会的宗旨是: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友善、公正、敬业、勤俭、守法、爱国等道德理念,推动社会道德建设。
第四条评议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独立、自愿。
第五条评议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评议道德典范和模范人物;2.开展道德教育宣传活动;3.组织道德评选和表彰活动;4.开展道德研究和调查;5.提供道德咨询和匡助。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评议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
第七条主席团由评议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评议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由评议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第九条评议会设教育部、宣传部、评选部、研究部、咨询部等部门,具体职责由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立。
第十条评议会设立顾问委员会,由道德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为评议会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评议会会员分为理事会会员和普通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员由评议会主席团推荐,时常务理事会批准任命。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员享有参预评议会决策、组织活动和享受评议会资源的权利。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对道德评议会工作有兴趣并自愿加入的个人或者组织,需填写入会申请并时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五条普通会员享有参预评议会活动、参预道德评议和获得道德咨询的权利。
第十六条评议会会员应遵守评议会章程,积极参预评议会活动,维护评议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评议程序第十七条评议会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申请的原则,开展道德评议活动。
第十八条道德评议分为个人评议和组织评议两类。
第十九条个人评议由评议会会员提名、评议和表彰,评议结果公开并记录在案。
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规范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农民进行村民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第三条成立村民道德评议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村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第四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人员组成:村民道德评议会由群众公推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担任会长,也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会长,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群众推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并发给聘书。
村民调组织负责人可兼任评议会成员。
村民道德评议会一般由6—10人组成。
村民道德评议会下设小组,各村民小组为道德评议小组,村民组长兼任道德评议小组组长。
第二章评议方法及要求第五条全镇各个村庄都要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成立村民道德评议会。
第六条村民道德评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与村民“民主日”活动相结合,由道德评议会负责组织。
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第七条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要围绕村“两委”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第八条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要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公开栏评等多种形式,就村、组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进行通报。
村级道德评议会工作制度
村级道德评议会工作制度一、任务和职能:1.召开道德评议会议,制定村庄道德建设规划和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
2.组织村民开展道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升村庄整体道德素质。
3.接受村民举报,开展对不良行为的调查和评议,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4.组织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提升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
5.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调查研究,为村庄发展提供参考和意见。
6.开展道德志愿服务,组织村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组织架构:1.主席团由道德评议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并决定重要事项。
2.常务委员会由评议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分配和协调,定期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
3.办事处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根据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指示,围绕道德建设、道德教育、道德监督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具体的研究和实施。
三、工作流程:1.收集信息阶段:道德评议会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举报信、问卷调查、座谈会和社区活动等。
2.评议和处理阶段:道德评议会对收到的举报和问题进行评议和处理,由评议会成员进行相关调查和取证工作,并根据情况对不良行为进行评定和处理。
3.宣传教育阶段:道德评议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升村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4.反馈和总结阶段:道德评议会定期向村民通报评议和处理的结果,并组织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方式。
四、工作机制:1.建立村级道德评议会的遴选机制,确保评议会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真正代表村民的利益。
2.制定评议和处理事项的标准和流程,确保评议和处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3.加强与政府、社区组织和学校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参与的良好格局。
4.鼓励村民参与道德评议会的工作,建立健全村民参与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
五、保障措施:建立村级道德评议会的工作制度还需要在经费保障、权益保护、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道德评议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道德评议会(以下简称评议会)是一个由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评议和推广优秀道德行为,批评和惩戒不良道德行为。
第三条评议会的宗旨是:坚守道德底线,传承优秀道德传统,倡导公正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评议会的任务是:1. 评议和表彰道德模范,鼓励泛博公民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2. 批评和惩戒道德不端行为,警示社会成员遵守道德规范,引导他们改正错误行为;3. 开展道德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意识;4. 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道德建设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参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评议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监督委员会。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是评议会的决策机构,由评议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理事组成,主席为评议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评议会的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秘书处是评议会的执行机构,由评议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秘书处负责评议会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评议活动、撰写评议报告、宣传推广等。
第八条监督委员会是评议会的监督机构,由评议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评议会的工作,保证评议活动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三章评议程序第九条评议会根据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推荐,对个人、团体或者机构的道德行为进行评议。
第十条评议会会员可以提名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给评议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评议会秘书处收到候选人材料后,组织评议会成员进行评议讨论,并形成评议报告。
第十二条评议报告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道德行为的评价、评议会成员的意见等内容。
第十三条评议报告时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评议会主席签署,并公开辟布。
第十四条评议会可以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评议结果。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评议会根据评议结果,对道德模范赋予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等。
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民的道德建设,提升村民的道德素质,建立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依法遵守村规民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村级组织,依据本章程进行村民道德评议和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道德评议,推动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独立。
第五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工作内容包括道德评议、道德宣传教育、道德典型的表彰奖励以及其他与道德建设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成立后,应当设立工作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由会员组成,会员由村民自行竞选产生。
第八条会员的产生必须符合村规民约,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
第九条会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第十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主席负责组织协调全体会员的工作,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应当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副主席。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村民进行道德评议,依据村规民约和法律法规,对违反道德行为进行评议、批评和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应当通过开展道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秀道德观念,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
第十四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应当及时发现和宣传道德典型,树立正面榜样,对在道德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评议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独立。
评议过程中应当听取被评议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应当与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社区和谐发展,建立和谐共处、团结互助的社区关系。
第四章道德评议程序第十七条道德评议应当依据事实、以事为中心,客观公正进行评议。
第十八条道德评议的程序包括信息收集、评议讨论、评议决定等环节。
村民道德评议会
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充分发挥村民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本村乡风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村民道德建设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村民道德评议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秘书长一人,会员若干人。
会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一名副会长由村委副主任担任,另一名副会长
由道德评议会会员从全体会员中推选产生,秘书长由村支部指定人员担
任。
第四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日常工作由会长负责,秘书长负责各类活动的记录、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秘书长不参与具体评议活动。
第五条村民道德评议会会员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
村民道德评议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道德评议会会员由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可另选人选。
第六条村民道德评议会会员原则上每个自然村1人,村书记、村委委员可不占其所在自然村名额。
第七条村民道德评议会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对全村村民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向村两委会报告。
遇到特殊情况随时组织评议。
每次评出的好
人好事记入公德榜,并通过宣传窗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表扬;对
评出的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第八条村民道德评议会集中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遇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可召开集中会议。
会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会议,遇特殊情况经
会长同意方可请假。
第九条村民道德评议会通过开展评好事、议陋习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引导村民践行道德规范。
第十条本章程由村民道德评议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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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家村村民道德评议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我村多年来加强农民道德建设的一个创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规范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深化以德治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农民进行村民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气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第三条成立村民道德评议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村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第四条村民道德评议会的人员组成:村民道德评议会由群众公推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担任会长,也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会长,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群众推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并发给聘书。
村民调组织负责人可兼任评议会成员。
村民道德评议会一般由6—10人组成。
村民道德评议会下设小组,各村民小组为道德评议小组,村民组长兼任道德评议小组组长。
第二章评议方法及要求
第五条村民道德评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与村民“民主日”活动相结合,由道德评议会负责组织。
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第六条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要围绕村“两委”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第七条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要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板报橱窗评等多种形式,就村、组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进行通报。
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村、组评议会集体评议。
第八条评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对评出的好人好事要通过黑板报、广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由评议会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将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与农户的评先选优、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挂钩。
第十条要将十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的评选纳入道德评议会的评议范围。
在自愿申报、小组评议结束后,要将各户的“得星”情况由道德评议会评议确定后,再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定。
第十一条通过道德评议活动,在村民中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讲道德光荣、不讲道德耻辱的氛围,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每次活动必须有评议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十三条要在黑板报或公开栏上建立固定的道德评议台。
每次评议结束后,要及时将评议内容及结果在评议台上向全体村民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要根据评议情况,在年终评选出本村年度“十佳”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
第三章评议内容
第十五条每次评议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内容进行:
1、爱党爱国,履行义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主动交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带头完成三提五统和粮食订购任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富有正义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3、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言谈文明,举止礼貌,不讲粗话脏话,不打架斗殴;表里如一,信守诺言,不欺骗欺诈,不拖欠赖帐,不违约。
4、崇尚科学,重视教育。
自觉学科学、用科学,不传
播、练习“法轮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遵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5、勤俭持家,自强自立。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广开致富门路,勤劳致富;精心理财,艰苦朴素,不铺张浪费。
6、家庭和睦,尊老爱幼。
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互敬互爱,自觉赡养老人,孝敬父母,关心爱护子女,无虐待家庭成员现象。
7、团结友善,乐于助人。
与邻里关系融洽,友好相处,不传播口舌,不搬弄是非,不损害他人利益,互谅互让、相互帮助。
8、计划生育,服从管理。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情发生。
9、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院落、居室干净卫生,畜禽圈养,房前屋后无“三大堆”,不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爱护花草树木,自觉配合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净化美化生活环境。
10、移风易俗,健康娱乐。
积极参加村里开展的各种健
康文明的娱乐活动,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婚事、丧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不酗酒闹事。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老李家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