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文明村镇考核细则共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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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文明评分规则

乡风文明评分规则

乡风文明评分规则
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是用于评估一个乡村的文明程度的一项指标体系。

一般来说,评分规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卫生:评分指标包括村庄的垃圾清理情况、河道污染情况、道路清洁程度等;
2.道德风尚:评分指标包括居民的行为规范、友善待人的态度、文明用语等;
3.公共设施:评分指标包括村庄内公共厕所、健身设施、文化
活动场所等;
4.交通秩序:评分指标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是否完善、交通流畅
情况、驾驶员的遵守交通规则等;
5.社会治安:评分指标包括村庄的治安情况、犯罪率等;
6.文化传承:评分指标包括传统文化的传承情况、文化活动开
展情况等。

根据以上评分指标,可以给乡村的每个方面综合评分,得出最终的乡风文明评分。

评分结果可以用来鼓励乡村改善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乡风文明氛围。

群众满意度测评细则

群众满意度测评细则

平塘县文明乡(镇)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受检单位:受检时间:测评得分:测评人员:平塘县文明乡(镇)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说明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文明乡(镇)评选:①申报前12个月内班子成员发生违法犯罪、被双规或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或从结案之日起到申报之日不足1年的;②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特大事故或生产经营性重大事故;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的。

⑤多次发生越级上访情况;⑥群众满意度年度测评综合满意度低于85%;⑦“整脏治乱”半年中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3次,或年度综合成绩低于85分。

二、申报文明乡(镇)检查验收实行百分制,基础分100分,特色工作加分3分。

三、考核办法检查验收全县文明乡(镇)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听取汇报:主要听取近两年来创建活动的综合情况汇报(包括乡镇情况、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与作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

审核材料:主要审核基础档案材料和工作指标完成及各项活动的方案、总结。

基础档案材料包括:创建乡(镇)基本情况、创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相关的工作文件、计划、工作安排;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情况;创建工作的记录、照片、音像资料等。

实地查看:主要看乡镇政府驻地、景区景点、辖区公路沿线村寨“整脏治乱”效果;宣传栏、墙上制度等。

问卷调查:干部群众对创建文明乡(镇)的知晓率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满意度测评。

征求意见:对涉及到一票否决的项目,由县文明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本标准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平塘县文明乡(镇)评选考核细则(表二)平塘县文明乡(镇)评选考核细则(表三)平塘县文明乡(镇)评选考核细则(表四)。

乡村文明行动工作考核细则

乡村文明行动工作考核细则
3.把垃圾泥沙等废弃物扫入路间沟渠及田地内,发现1次或1处扣1分。
5
垃圾死角排查
清理(10分)
1.日常检查发现的垃圾死角发现一处扣3分;
2.市、区通报的垃圾死角,通报1处扣5分,通报的垃圾死角在3日内未清理完毕的,扣 5分。
3.通报后一周内未清理的垃圾死角扣10分。
6
环卫设施(10
分)
1.垃圾中转箱箱满,超过24小时未通知清运的,每处扣2分,检查发现后超过 6小时未采取行
3.村(居)内柴堆、粪堆、杂物乱堆乱放的,发现1处扣2分;
4.村(居)内无人保洁,扣10分;
5.村(居)周边有乱倒垃圾及渣土的,发现1处扣2分;
6.村(居)内环境卫生无专(兼)职管理的,扣3分。
8
宣传氛围
(10分)
1.村两委定期召开会议,全面组织发动。(2分)
2.有宣传阵地,设置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刊播城乡环卫一体化公益广告,每
动的,每处扣3分;
2.垃圾箱箱体脏,发现 1处扣0.5分,24小时后未整改的扣1分;
3.垃圾箱破损的,发现 1处扣1分,未及时更换的扣1分。
7
村容村貌
(10分)
1.主路两侧、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河道周边的视线内不得有垃圾死角,发现1处扣3分;
2.村(居)内及周边有明显大量垃圾或垃圾随处倾倒的,发现1处扣3分;
随机抽查10名村民,进行满意度调查。(10分)
附件
槐荫区乡村文明行动工作考核细则
表1:槐荫区城乡环卫一标准及分值
得分
备注
1
兀善规早制度
(10分)
1.有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2.内容全面,包括环卫所工作制度、人员管理、设施管理、车辆管理、工作纪律等具体内容,缺 项一处扣1分。

乡镇文明评选实施方案

乡镇文明评选实施方案

乡镇文明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

乡镇文明评选是对乡镇文明建设工作的一种激励和表彰,也是对乡镇文明程度的一种客观评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文明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因此,制定乡镇文明评选实施方案,对于推动乡镇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

本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乡镇文明评选工作,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提高评选公正性和权威性,激励广大乡镇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评选标准。

1. 社会秩序,评选对象所在乡镇的社会秩序是否良好,治安情况如何,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现象。

2. 文明风尚,评选对象所在乡镇的居民是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是否存在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3. 环境卫生,评选对象所在乡镇的环境卫生状况如何,是否存在环境污染和脏乱差现象。

4. 文化建设,评选对象所在乡镇的文化设施建设情况,文化活动开展的频率和质量如何。

5. 社会公益,评选对象所在乡镇的公益事业开展情况,是否有志愿者服务队伍,是否有帮扶困难群众的活动。

四、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乡镇各单位和居民可以自荐或推荐候选对象,提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和材料。

2. 考察评议,评选委员会成员对提名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评议,形成初步评选结果。

3. 公示投票,将初步评选结果公示,广泛征求乡镇居民的意见和投票,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4. 颁奖表彰,对评选出的乡镇文明示范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评选奖励。

对评选出的乡镇文明示范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在乡镇文明建设工作中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倡导。

六、落实措施。

1. 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乡镇文明评选工作,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

2. 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乡镇文明评选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3. 强化监督,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评选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山东省文明村镇考核标准

山东省文明村镇考核标准

山东省文明村镇考核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文明村镇推荐、评选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全省各级文明村镇的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制订本标准,供各市文明委在省级文明村镇复查、推荐中使用。

1、根据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实际,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经济发展、道德风尚、社会事业、文化生活、基础设施、生活方式、社会治安、环境卫生、文明创建10个测评项目,40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0分。

2、省级文明村镇考核主要采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的方法。

3、申报前12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省级文明村镇: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2)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3)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4)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5)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6)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7)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8)发生其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文明创建考核细则模版

文明创建考核细则模版

文明创建考核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明创建考核工作,促进全社会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社会范围内的文明创建考核工作,包括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第三条文明创建考核是通过对各方单位和个人的综合评估,对其在文明创建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判和激励,以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文明创建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文明创建考核工作应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文明传统相融合,与文明创建工作相契合。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文明创建考核机制,确保文明创建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第七条文明创建考核工作应当充分调动各方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文明创建格局。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八条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应包括政府责任履行指标、单位文明创建表现指标、个人文明行为指标等方面。

第九条政府责任履行指标主要包括政府组织推动文明创建的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在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等。

第十条单位文明创建表现指标主要包括单位文化建设、员工文明行为、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第十一条个人文明行为指标主要包括个人遵守公序良俗、个人道德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等方面的行为评估。

第十二条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并可能定期修订,保持与实际情况的相适应。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文明创建考核工作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程序应具有公开、公正、公平的特点。

第十四条考核的程序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收集、考核指标量化、考核结果评审、考核结果公示、奖惩措施确定等步骤。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收集应确保各方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考核指标量化应根据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得分,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评审应通过专家评审、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科学。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公示应主要通过公告、报纸、电视等方式进行,确保考核结果的透明化。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

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
1. 城市规划:考核城市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包括建筑物布局、设施规划、绿化景观等方面。

2. 环境保护:考核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

3. 资源利用:考核城市资源利用情况,包括能源使用效率、水资源管理、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

4. 交通管理:考核城市交通管理是否高效有序,包括交通拥堵缓解、公共交通发展、交通安全等方面。

5. 公共服务:考核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方面。

6. 社区建设:考核城市社区建设情况,包括社区设施建设、社区活动开展、居民自治等方面。

7. 经济发展:考核城市经济发展情况,包括产业结构、创新能力、就业率等方面。

8. 社会治安:考核城市社会治安状况,包括犯罪率、治安设施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

9.文化保护:考核城市对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情况,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

10. 居民满意度:考核城市居民对城市发展的满意度,包括居民幸福感、生活质量、安全感等方面。

以上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评判城市创建成效的重要依据。

社区(村)网格员考核评分细则(100分)

社区(村)网格员考核评分细则(100分)
考核组组长:网格员:考核时间:
实地检查Biblioteka 查看资料二、消防宣传情况(10分)
(一)网格化宣传情况
(10分)
网格员在检查时,未能开展3分钟简单培训的,扣10分。(主要测试网格员是否流畅讲解灭火器使用、消火栓使用、简单逃生知识等)
实地检查
以下情况直接判定为0分: 1、手机未能保持完好,并不能正常使用,且未及时维修更换的,则直接判定为不合格;2、实地检查发现场所存在“三合一”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而网格员判定为合格的。
2、随机抽查2家单位,(1家无隐患、1家隐患复查整改合格)到现场核查,现场存仍存在明显火灾隐患的,1处扣5分,扣完为止,共15分;
实地抽查2家单位
3、系统内存在确认超期、复查超期、发现隐患未督促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共5分,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
查看资料
4、网格员未到场检查而在系统录入检查完成的,发现一宗,扣5分。
实地检查系统
4、发现隐患整改率未达到60%,扣10分;未达到70%扣6分;未达到80%扣3分;未达到90%的,扣1分;
检查系统
5、系统内有流转事项超期处理的,一项扣5分,
共10分,扣完为止。
实地检查系统
(二)实际运行情况
(30分)
1、对自己管辖网格情况不熟悉的,扣5分;(询问网格内各类单位数量)
实地检查
社区(村)网格员考核评分细则(100分)
工作内容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扣分情况
得分
一、工作开展情况(10分)
(一)手机终端运行情况(60分)
1、人员不懂得使用自己账号密码登陆网格E通,扣5分;
实地模拟检查
2、人员不能熟悉操作“网格E通”的,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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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Ⅱ-10
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理念广泛普及。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能够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
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
3
Ⅰ-4
社会事业
(10分)
3
Ⅱ-8
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每月推荐身边好人线索数量达到乡镇人数20%以上。
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每月推荐身边好人线索数量达到村居人数20%以上。
6
Ⅱ-9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行之有效,建有乡村学校少年宫。
建有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作用,村规民约健全完善。
文明创建活动有组织、有规划、有措施,有投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3
Ⅰ-2
经济发展
(6分)
Ⅱ-4
注重统筹城乡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镇(乡)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发展经济思路明确,结构合理,目标符合当地实际。
1
Ⅱ-5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大农业投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本县(市、区)领先水平。
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无滥砍盗伐、滥占耕地的情况,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无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发生,无黑恶势力和邪教活动,无黄、赌、毒等社会丑14分)
Ⅱ-31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始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单位放在创建活动的突出位置。
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村庄。村庄及周边绿化好,主要街道全部绿化。
农民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集体经济逐步壮大,达到小康村标准。
3
Ⅱ-6
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人均纯收入居本地前列。
2
Ⅰ-3
道德风尚
(14分)
Ⅱ-7
加强以道德讲堂、四德榜为主要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
加强以道德讲堂、四德榜为主要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
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和计划生育宣传,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100%。
3
Ⅱ-15
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享有养老保障的人口比重达到80%以上,困难弱势群体得到及时关心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率达到国家标准。
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享有养老保障的人口比重达到80%以上,农村困难弱势家庭(人口)得到及时关心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率达到100%。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2
2
Ⅱ-27
大力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教育培训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广大群众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形成氛围。
大力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教育培训活动,村民自觉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
3
Ⅰ-8
社会治安
(9分)
Ⅱ-28
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
Ⅰ-6
基础设施
(8分)
Ⅱ-21
制定并严格实施镇(乡)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科学、合法、节约用地。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用设施配套。
村庄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道路、通讯、电力、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3
Ⅱ-22
镇(乡)道路全部硬化,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所辖村庄建成文明一条街比例达60%以上。
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村设有“乡村文明行动”指导员,有工作规划、具体措施和阶段性目标。
3
Ⅱ-37
有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宣传设施。
村内宣传栏、公开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2
Ⅱ-38
文明信用户、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及文明生态村镇等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活动规范,参与面广,文明户创建率达到90%以上。
2015文明村镇考核细则(共100分)
项目
序号
评分标准
计分
省市区级文明镇(乡)
省市区级文明村
Ⅰ-1
组织领导
(8分)
Ⅱ-1
镇(乡)党委、政府坚定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健全完善。
村两委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强有力,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村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村务财务每月公开一次。
文明信用户、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文明生态村等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活动规范,参与面广,文明户创建率达到90%以上。
3
Ⅱ-39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各个行业基层站所、各种服务窗口恪守职业道德,服务规范高效,坚决杜绝坑农、害农现象。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杜绝坑农、害农现象。
2
Ⅱ-40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Ⅱ-11
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推广致富实用技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拓展致富信息渠道。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普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村民普遍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
1
Ⅱ-12
尊师重教,积极发展教育事业,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无青壮年文盲。
尊师重教,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以上,儿童入园率达到95%以上。
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Ⅱ-29
群众的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社区警务工作扎实,治安形势平稳。
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组织健全并能够及时化解矛盾,村民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无影响恶劣的村民纠纷。
3
Ⅱ-30
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无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丑恶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3
Ⅱ-32
镇(乡)环境卫生制度健全、设施完备,驻地按规定配备卫生保洁员,实行卫生“三包”机制,垃圾实现镇清运、县处理。
按规定配备卫生保洁员,实行卫生“三包”机制,有垃圾收集设施,实现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形成长效机制。
3
Ⅱ-33
按照乡村文明行动要求推进连片整治,镇(乡)驻地绿化、美化、净化,无脏、乱、差现象,辖区村庄环境整洁。
2
Ⅱ-13
健全卫生保健网络,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建立农村医疗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普及,参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普遍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普及,参合率达到95%以上,村民普遍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Ⅱ-14
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出生政策符合率达标。
1
Ⅱ-2
镇(乡)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执政为民,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群众威信高,干群关系融洽和谐。
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村干部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干群关系融洽。
4
Ⅱ-3
有创建文明镇(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现组织领导、工作人员、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监督激励“五到位”。
2
Ⅰ-7
生活方式
(7分)
Ⅱ-25
积极指导农村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能够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2
Ⅱ-26
无封建迷信,无陈规陋习,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基本杜绝。火化率达到100%。
无封建迷信,无陈规陋习,婚丧嫁娶无大操大办现象。火化率达到100%。
Ⅱ-35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农户家庭卫生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能够自觉维护村庄环境。
2
Ⅰ-10
文明创建
(12分)
Ⅱ-36
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镇(乡)活动组织机构健全,设有“乡村文明行动”工作站,有工作规划、具体措施和阶段性目标。
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农民群众参与率高。
3
Ⅱ-18
农村数字信息网络利用率高、覆盖面广,有线电视入户率、互联网入户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农村数字信息网络利用率高、覆盖面广,有线电视入户率、互联网入户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2
Ⅱ-19
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有相对固定的民间文体队伍,民间优秀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以多种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按照乡村文明行动要求推进环境整治,村内无污水乱排、禽畜乱跑、粪土乱堆、秸秆乱垛,村庄周边无垃圾死角,无乱搭乱建现象。
3
Ⅱ-34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辖区内企业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无污染事故发生。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村属企业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无污染事故发生,村内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污染环境现象
3
2
Ⅰ-5
文化生活
(12分)
Ⅱ-16
镇(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农家书屋”达到省级标准。
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图书室)、文体广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在村内显著位置建有宣传栏、科普栏、公开栏。
2
Ⅱ-17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读书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农民群众心理卫生得到关怀。
村内道路全部硬化,建成文明一条街,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
2
Ⅱ-23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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