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调整的必要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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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项目四期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会。

二期项目四期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会。

二期项目四期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会。

对于二期项目四期控规修编的必要性论证会,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
1. 城市发展需要: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原有的规划控规可能已不能适应现实发展需要,因此对原有控规进行修编是必要的。

修编后的控规能够更好地满足城市的发展和规划需求。

2. 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修编控规,可以对城市内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例如,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定建筑用地分区等,能够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3. 保护环境和生态:控规修编能够更好地保护城市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

通过设定环保标准、规划绿化带、保护生态敏感区等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4. 优化城市交通:修编控规可以有针对性地优化城市交通系统。

例如,规划道路交通网络、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布局、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骑行设施等,能够改善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提升市民出行便利性。

5. 规划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修编控规可以促进城市规划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通过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区等,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居住、工作、休闲等需求,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需要根据您所涉及的城市、项目等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论证。

此外,在进行控规修编时,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征求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公众参与,确保控规修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控规调整是指在城市规划中对已有规划进行修订,以适应城市不断变化的发展需求。

控规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控规调整的必要性城市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城市规划也必须随之调整。

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城市规划的调整变得越来越迫切。

控规调整能够保障城市发展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当城市规划不合理时,将会导致城市建设过度密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非常严重,同时也将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破坏。

控规调整将有利于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控规调整的流程控规调整的流程非常复杂,包括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城市规划方案设计、公示和批准等。

控规调整的每一步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流程进行。

首先,需要对现有的城市规划方案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确定需要进行的调整。

其次,在调整时需要针对城市发展的需求,以及生态环境状况和自然资源保护情况来进行调整。

最后,调整草案需要在公示期间进行公示,并接受政府的审批和审查。

3.控规调整的影响控规调整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它能够有效地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它能够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同时,它也能够促进城市的经济增长,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

4.落实控规调整的责任控规调整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规划,确保控规调整能够有序进行。

企业和个人也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控规调整的实施。

同时,城市居民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总之,控规调整的实施对于城市的构建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市规划应该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控规调整也是推动城市建设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确保控规调整的实施顺利进行,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论控规的必要性

论控规的必要性

论控规的必要性摘要: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有规划性的城市布局成为各大城市中最显著的标识,但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城市规划过于注重眼前利益,不断激发与地方建设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

而控规作为控制城市未来发展及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地方利益主体建设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主动服务城市整体性及长远性发展理念,有利于通过开放格局推动城市发展版图重塑,提高城市规划的整体性。

文章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理论为出发点,围绕其自身规划和引导作用的发挥进行解读,并有针对性的对控规中的灵活性问题进行有效化解,从根本上实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化与完善。

关键词:控制详细规划;必要性引言随着城市建筑的迅猛崛起,有力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城市规划过程中的科学性及合理性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焦点,且随着城市规划管理的建立与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成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路径。

因此,下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控规具体内容及标准进行详细编制,期间应时刻总结分析控规实施过程中所存在问题,为后期编制工作提供有利的参考条件,在规划所确定方向和范围之内开展各类城市建设活动,确保城市整体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的双丰收。

一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理论的阐述(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含义所谓“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实质是一种建立在总体规划之上,对城市土地进行高效应用,并详细规定各建设用地的性质。

通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入研究发现,其对土地和空间环境的应用强度、城市建设地区土地使用性质的确定以及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等,在具体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在制定具体控规时,对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两者之间的连接性极为重视,其中规划管理作为整个城市规划的重要依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以及编制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引导性作用。

(二)在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作用一方面,引导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整体开发及经营工作起到一定促进性作用,且能够对土地的建设与开发强度进行精确定位,有利于“平面+高度+时序”四维控制体系的全面构建。

控规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控规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控规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规定了城市用地的分区、用途和功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然而,在控规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和障碍。

本文将通过对控规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探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控规的背景和作用控规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对城市用地进行合理的分区和利用,保证城市的功能和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控规也具备对城市发展进行引导的功能,能够指导和规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控规,可以实现以下几方面的目标:-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 促进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为城市发展提供长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控规实施的挑战和障碍在控规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挑战和障碍:2.1 管理与监督的困难控规一旦制定和实施,需要得到各相关方的共同配合和执行。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同部门和个体的利益冲突、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可能导致控规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困难。

2.2 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平衡控规一般是为了长期发展而设计的,但是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

因此,控规实施过程中需要平衡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关系,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变化和需要。

2.3 高成本和资金压力控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包括规划编制、改造和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在一些财政相对薄弱的地区或项目中,可能会受到资金压力的限制,导致控规的实施面临困难。

3. 控规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3.1 必要性分析控规的实施具有以下必要性:-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规范城市建设行为,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提供长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引导城市的发展。

浅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意义和思路

浅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意义和思路

浅谈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意义和思路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后续调整的问题,探讨其调整的意义和必要性,并对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提出初步的想法,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弹性,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规划调整,增强规划编制的严肃性。

关键词: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思路1 引言当前很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非常频繁,调整的原因很多,既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本身的问题,也存在开发区发展变化过大的情况,同时也有部分开发商或工业企业自身利益的述求。

调整过于频繁即不利于规划部门规划管理,也不利于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因此有必要对开发区控规调整进行研究。

2 开发区规划普遍存在的问题(1)管理体制不顺,规划主体不清晰目前,各地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大都呈现“小而全”的特征,但它与城市政府的关系是否通顺,则未引起足够重视,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往往也是这种局面。

以南昌市某开发区为例,规划权虽名义在市规划局,但实际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后为规范职能,虽市规划局名义上派出驻区规划分局实施规划管理,但实际仍是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同样一批人负责,规划主体不清晰,对于规划编制及调整事宜,若市规划局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意见向左,则难以操作,需再协调。

由于管理机构上的重叠,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

(2)急功近利,规划受损有些开发区急功近利,置规划原则于不顾,盲目迁就投资者,甚至拿规划设计要求作为筹码,随意提高容积率等规划指标,降低绿化和环保要求以吸引投资。

而作为管委会下属的规划管理部门亦不敢直谏,唯恐将项目“吓跑”。

开发区欲招天下客,关键在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而这种环境的形成绝非依靠规划的让步,相反,科学合理、严肃权威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倒是良好投资环境的不可缺少的构成之一,真正有实力、有胆识、有见地的投资者,不是看中你规划的随意性,而是看规划是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3目前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开发区而言,土地的性质至关重要,工业用地还是居住用地或公建用地,土地价值及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差别极大,由此决定了控规尤其是开发区的控规的主要内容是明晰土地性质和开发强度,而这需要从经济、空间、经济及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考虑,而现行的工业园区控规编制中往往并没有完全考虑到,主要在于:(1)产业用地划分过于机械,与实际情况有一定脱节与城市其他地区不同,开发区中工业用地比例较大。

控规调整专家论证发言稿

控规调整专家论证发言稿

控规调整专家论证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某某市城市规划专家,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分享我的观点和看法。

我将就控规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控规调整进行论证和阐述。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控规调整的重要性。

城市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城市规划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

而控规就是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城市的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和规划。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划实践的不断积累,原有的控规可能已经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控规进行调整。

只有及时地对控规进行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想强调的是控规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城市功能的不断拓展,原有的控规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例如,原有的住宅区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市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原有的产业园区可能已经无法满足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原有的交通规划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城市交通的需求。

因此,对控规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

最后,我会结合具体的案例,就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控规调整进行论证。

在进行控规调整时,首先需要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了解城市发展的新需求和新趋势,以及原有控规的不足之处。

其次,需要广泛地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市民的利益诉求,确保控规调整的合理性和民意的参与度。

最后,在进行控规调整时,需要科学地引入新技术、新理念,确保控规调整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控规调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而言之,控规调整对城市发展至关重要,它是城市规划不断更新迭代的重要方式,只有不断地进行控规调整,城市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因此,我希望大家能够重视控规调整,科学地进行控规调整,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规划支持。

谢谢大家!。

关于存量时代下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以东莞为例

关于存量时代下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以东莞为例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工具,通过对土地利用、建筑设计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管控,而控规调整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土地调控方式。

本论文旨在对存量时代的东莞市控规调整情况进行简要分析,探讨其优化方向和策略,为促进控规实施提供思路。

关键词:控规调整;必要性;优化策略引言:在城市规划的编制体系当中,控规是城市建设活动的法定指导,而存量时代下的控规在实施阶段往往由于诸多土地权益问题,以及社会利益主体对于控规调整诉求不同,导致其落实过程受到重重阻碍。

控规的动态调整,旨在建立规划动态化优化机制,结合城市规划管理标准及城市发展,协调各方利益主体,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因此,研究存量发展时代下控规调整策略应用极为重要。

一、东莞市控规调整背景1、东莞市的城市发展背景与城市格局在过去几十年,东莞迅速崛起为中国的制造业城市,以廉价的土地成本和劳动力资源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和企业,这种发展模式造就了丰富多样的产业群。

然而早期各镇甚至各村都各自招商引资以求快速发展,在土地利用缺乏统筹规划的情况下,使得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混杂,功能区域的划分模糊,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偏低。

此外,由于镇街的区位条件不同,产业集聚情况不同,导致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配套发展不平衡,城市与乡村空间特征高度一体化,因此,东莞市的城市格局总体呈现出“村村像城镇,镇镇像农村”的景象。

2、东莞市已批控规及控规调整情况东莞市自2000年左右开始编制控规,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控规全覆盖,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高达九成,但由于东莞市较早进入城镇化阶段,控规编制晚于城市发展,且主要为蓝图式规划,导致部分用地出现上位规划缺乏衔接,公共设施无法落实、规划道路缺乏衔接、侵占自然生态资源等情况。

2017年,东莞市启动《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20年正式印发实施,《管理办法》依据功能优化、公共优先、支持产业及促进实施的原则明确了分类管控内容及不同的调整类型,为控规调整及其管理工作框定准入原则及价值导向。

控规调整的思考与对策

控规调整的思考与对策摘要:在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控规的权威性受到来自政府、社会、民众、甚至规划管理人员等多方面人员的质疑。

控规调整的比例居高不下,调整的内容也随意,能调的,不能调的,一调了之。

笔者对控规调整进行了思考、分析原因,并从规划编制、管理等环节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控规调整思考对策在当前,控规调整既频繁又随意,办理一个项目,要调整多次控规,使控规的权威性受到挑战,给规划行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存在一个很奇特的现象,控规编制费用不菲,编制单位名气很大,资质也很过硬,参与编制人员由大师领衔,工作组人才济济;编制时间充裕,规划成果很丰富,效果图、动画演示形象逼真、气势恢宏;规划论证会开得热烈,论证结论也多以褒奖为主。

但当建设项目开始报批规划手续时,一查对控规却发现,项目基本很少能符合控规要求,导致项目落不下来。

于是政府要求规划部门调整控规。

这使得我们对控规产生了怀疑?如何能避免或减少调整控规呢?一、基本概念作用、地位简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控规提供了法定地位,但控规的频繁调整和法律的权威性之间的矛盾,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2.1 控规调整比例高在当前规划管理工作中,调整控规已经习以为常。

来一个项目,就要调一次规划,由于每个项目都要求时间紧。

于是项目一来,一看与控规不符,立马开始调控规,因此控规调整的比例相当高。

2.2 控规调整幅度大控规调整幅度也相当大,有的甚至改变了总规强制性内容。

如总规、控规中的绿地,也为了城市经营需要,而调整为居住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为满足所谓的招商引资需要,把住宅小区周边的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地块的容积率、建筑限高等指标随意大幅度调整,容积率会由1.0调整到4.0.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到100米或更高等。

控规局部地块修改的“必要性”论证方法研究 ——以廊坊主城区控规调整为例

控规局部地块修改的“必要性”论证方法研究——以廊坊主城区控规调整为例摘要:控规调整的“必要性”应是决定一项调整能否被准许的关键条件之一,对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与审查具有积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文从控规调整“必要性”论证的意义入手,结合廊坊主城区案例,探讨控规调整必要性的评判方法。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必要性,调整理由1研究背景20世纪以来,控规调整在控规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不仅体现在控规调整项目本身产生的负外部性问题,而且大量调整对城市整体性造成的潜在破坏,对规划的严肃性、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带来的侵害。

本文从相关制度的规定和目的入手,以相关经验和方法为借鉴,探讨控规调整项目层面的必要性内涵与方法。

2必要性论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必要性规定的意义在于为控规调整设置一定的门槛和条件,从而避免控规调整的泛滥,保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必要性的论证方法3.1控规局部地块修改类型按照用地开发类型,城市建设用地的8大类用地主要分为开发类用地和非开发类用地。

其中非开发类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开发类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因此控规局部地块修改会出现一下4种情况。

情况1:开发类调整为非开发类情况2:非开发类调整为非开发类情况3:开发类调整为开发类情况4:非开发类调整为开发类3.2 正向论证法在控规调整的相关制度安排中,各个地方通常规定了一些允许调整的情况,大都涉及上位规划或相关规划调整所导致的相应控规调整、以及公益性和政策性项目所需要的控规调整等情形,在这种“正向”适用性规定的作用下,由于这些类型的调整有利于提升控规的适应性和更好地实现城市利益和公共利益,于是它们直接获得了“必要性”。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一、前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调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本报告旨在对控规调整进行论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背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空间的利用和管理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控规,并对其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三、控规调整意义1. 适应城市发展需求随着城市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原有的控规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因此,对控规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2.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通过对控规进行调整,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利用。

3.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对控规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

4. 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对居住区域进行规划和调整,可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控规调整的原则1. 顺应城市发展控规调整必须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和趋势。

2. 保障公共利益控规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科学合理控规调整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功能定位。

4. 统筹协调控规调整必须统筹协调,与其他相关规划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的整体。

五、控规调整流程1. 规划编制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对原有的控规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确定需要进行的修改范围和目标。

同时还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2. 方案设计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制定具体的方案,并进行论证和评审。

方案设计应该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个因素,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互配合。

3. 公示征求意见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还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4. 审批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对调整后的控规进行审批,并确定实施计划。

六、控规调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 缺乏科学性有些地方在制定控规时缺乏科学性,没有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规律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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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 CARBON WORLD 2017/11建筑•节能控规调整的必要性採讨丁贞(南昌市城市规划研宄信息中心,江西南昌330038)【摘要】控规是城乡规划的"施工图”是政府管理和部署空间资源的直接依据,也是政府管理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的法律依据。

本文从规划管理 角度,强调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对控规及控规调整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作者根据所学的城乡规划知识,结合规划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参考 相关文献和论坛,归纳分析了控规在实施过程的症结所在,认识到控规调整对规划实施的积极作用,对于控规调整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控规编制;控规实施;控规调整【中图分类号】TU984.1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066( 2017 )32-0209-021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人民政府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对建设 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空间环境进行控制的规划。

《城乡规划 法》对控规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的法定地位作出了明确规定,指 出控规是作出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

然而,在 控规的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影响因素,在这些 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城乡规划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会 遇到大量的控规调整申请诉求,为增强控规的实际指导作用,需要对控规进行的调整,即控规调整。

控规调整是城乡规划编 制与实施的互动反馈机制,是对城乡规划动态评估、维护和修 订的一项重要工作。

2控规调整的类型从实际工作来看,目前控规调整工作可以分为三种类型:①控规修编,因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的不适应性、区域重 新定位以及上位规划的调整,引发控规的重新修编工作。

②控 规整合,因不同的行政区划和建设现状导致的控规成果相互 冲突,而引发的控规整合工作。

③控规局部调整,在控规实施 过程中,具体建设项目的开发对控规指标进行调整的诉求,而学8所、保留初级中学9所。

新建小学3所、保留小学106所、改扩建小学64所、撤并小学13所。

保留幼儿园1所、改扩建 165所、新建75所、撤并幼儿园1所。

3.3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规划从实现村、乡镇、县城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结构着手,重点实现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全覆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制 定双向转诊标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保证群众就近、及时获得健康教育和医疗服务。

规划新建卫生院9所,保留卫 生院7所,改建卫生院4所。

规划新建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125 个,改扩建卫生计生服务室3个,保留卫生计生服务室75个。

3.4文化设施规划大力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文化事业,推动农村基层文化设 施的普及,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 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新建193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改扩 建8个村级文化活动室,保留7个村级文化活动室。

规划新建 191个图书站(农家书屋)、电商服务平台;改扩建10个图书 站(农家书屋)、电商服务平台;保留9个图书站(农家书屋)、电商服务平台;撤除3个农家书屋。

3.5体育设施规划形成城、镇、村三级体育设施网络,完善村级体育设施建设。

规划村级户外体育场所新建253个,改扩建82个,保留 38个,撤除3个。

导致的控规调整工作。

3控规调整的原由3.1编制方法问题3丄1现状调查不清、深度不够现状调查是否详实决定着控规编制成果质量好坏,然而在控规编制工作过程中,往往因时间紧、任务重、经费少等原因编制单位只是草率调查,甚至纸上谈兵,没有对现场进行全面详细的踏勘,于是就会遇到很多尴尬现象,比如:将现状为城中村的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绿地实施时面临着大量的拆迁安置问题,导致规划的绿地无法实施;规划将学校发展备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而依据控规该商业用地已出让,但报建过程中发现该商业用地中有部分用地属学校的发展备用地,导致报建工作无法进行下去。

因此,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会面临很多控规调整的诉求。

3.1.2控规指标的制定不够严谨控规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核心内容。

控规指标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各专业部门所涉的空间资源要素,根据不同的用地分类,不同的区位条件,不同的现状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控规指标,不可盲目求同。

而在控规编制时,控规指3.6社会福利设施规划规划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新建39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保留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

3.7商业服务设施规划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通农村商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村级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

规划新建200个金融服务网点,保留1个金融服务网点。

便民超市为基本生活圈服务设施之一,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求,原则上要求200人以上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建。

参考文献[1] 陈伟东,张大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其配置:城乡比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1).[2]迟福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J].农村工作通讯,2008(24).[3]方欣.新农村建设的理性选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农场经济管理,2008(05).收稿日期:2017-11-1作者简介:李媛(1985-),女,江西高安人,工程师,本科,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

209建筑•节能LOW CARBON WORLD 2017/11标的制定往往是规划师凭借其工作经验想当然确定的,缺少 足够科学的依据和说服力。

甚至为了满足市场化需求,在时间 紧、任务重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很多规划编制单位为了追求编 制成果的速成,制订了 一整套看似合理的控规指标,模式化地 套用到控制区域内的全部地块中,这种做法缺乏科学性和合 理性,无法确保城市空间环境的高质量,也不能体现城市的地 域特色,更满足不了实际开发的具体需求。

因此,在控规实施 时,常常面临控规指标调整的诉求。

3.2技术层面问题3.2.1规划衔接不够,科学性不足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控规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规或分规,考虑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 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提出控制要求。

但在实际编 制工作中,控规对总规的细化落实有所偏离,城市总规是确定 城市发展的战略与目标及其空间部署,总规难以对城市的具 体建设行为实施管理,总规的管控意图必须通过控规来实现。

由于总规在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方面的量化指标过于粗略,且刚性传递不够,在控规编制、审批、修改的工作中,受到一些 利益诉求的冲击,该控制的没有控制住,控规很容易便突破了 总规的指标。

甚至,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中,发现一些城市控 规违反总规强制性内容,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进 行建设,损害城市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

控规与各专项规划 之间衔接不好,经常是控规刚编制审批完,专项规划才开始启 动,导致有些地块已按控规实施,而未考虑专项规划的要求,控规被迫重新修编;或是控规和专项规划同时编制,但由于部 门沟通不畅,最后控规与专项规划中的道路网难以对接,教 育、医疗设施难以落地。

控规与控规之间衔接不好,在控规编 制时,往往是需要上项目才做规划,且局限于在规划区范围界 线内考虑问题,没有统筹考虑整个片区乃至整个城市情况,最 后导致整个城市总量失控、设施重复设置,城市公共资源浪 费。

控规与城市设计未同步编制,目前大多数的城市控规已全 覆盖,在控规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又组织编制了城市设计,导致控规不适用甚至被城市设计所替代。

因此,在控规实施过 程中,有必要结合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适时对控规进行修编;同时,通过城乡规划图斑督察,发现并及时纠正“控改总”违法 建设行为,将偏离总规管控意图的控规及时调整过来。

3.2.2用地分类不合理,灵活性不够为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用地分类标准2011版 对90版进行了精简优化,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但对混合用地的研究还是不够。

城市用地划分还停留在单一用地性质的控 制上,然而在实际建设活动中,业主单位都希望地块多功能混 合、产品多元化,以提升地块及地段内的活力。

虽然在编制控 规时采取用地性质兼容表等方式来解决,但缺乏更加细致的 规定和详细的约束,还不能很好地对混合用地的多功能进行控制。

因此,在具体建设项目实施时,仍然存在对控规提出调 整的诉求。

3.2.3控规指标的市场适用性不强当前城市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面临的不确 定因素太多,城市控规很难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控规编制 时对地块进行批量赋值,而控规实施时则是个案处置,控规对 每一地块确定好的各项指标,很难完全符合具体建设项目的 需求。

况且,控规编制时是计划在先,控规实施时,计划受到市 场的挑战,计划与市场必须得到契合才能得以实施。

如果不适 时调整控规,招商引资项目则无法落地。

规划便沦落为“墙上 挂挂”的计划经济产物。

因此,控规调整对城市发展是有利的。

3.2.4控规对资金的测算不够准确在城市建设中会遇到到众多难题,比如旧城改造的拆迁 安置问题。

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需要城乡规划作为技术支撑,对基础设施投入、拆迁安置成本以及土地收益成本进行全面测算,最后达到经济收支的大致平衡。

然而大部分的控规方 案中都难以得到明确的答案,最后导致政府做出错误的决策。

所以应适时对控规进行调整,运用控规调整的手段来协调平 衡资金,通过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来保证政府财政的收益,同时 也能兼顾投资商的经济利益。

3.2.5控规对政策把握不够,预见性不足在控规编制、审批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反复论证与修 改,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城市却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导致城市 建设和开发活动中规划缺位。

控规编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状建设情况的整合和承认,而对城市发展的判断方面做得不 够,对政策把握不准,比如行政中心的搬迁、高铁站点的选址,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控规编制时没能够 考虑到,需要在控规调整中再做考虑。

4控规调整的积极成效4.1提高了城乡规划的可实施性控规调整,不仅使控规更能够满足具体建设项目对城乡 规划的要求,让控规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优化了城市土地资 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完善了城市功能,提高了城乡规划为应对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可实施性。

4.2提高了城市土地的利用率通过控规的容积率指标调整,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容积 率越高,土地利用率也就越高,合理的进行控规指标调整能促 进城市土地的集约化高效利用。

4.3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进行,绝大多数 的旧改项目是运用控规调整的手段来协调平衡资金的。

采用 控规调整的方法对项目地块指标适当的协调,对项目运作的 可能性有很大的提高,这是一个既省钱又省力的好办法。

在整 个过程中,控规调整工作不仅起到了社会救济的积极作用,还 能很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4.4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城市化进程的改革新时期,面临诸多国企改革转型的 问题,通过控规调整,将原来的工业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务用地等,用地性质的变更可导致土地价值的提升,原用地单位需向 国土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可继续使用该用地;同时提高该 地块的容积率,使原用地单位可集约高效地利用土地资产,从 而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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