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所周诚君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新关税壁垒违反经济学原理
27178640_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及对中国的影响

Vision作为一项欧盟推出的单边机制,人们冠之“碳关税”之称谓,但CBAM的现有方案并不可称为关税。
碳边境调节机制与既定成型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存在融合上的一些障碍,然而凡事非绝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背景之下对于贸易规则的解释已悄然改变,多边贸易协定、区域协定对于环境因素的重视亦反映出气候环境治理已逐渐成为国际共识。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及对中国的影响文=倪受彬 马一鸣作为《欧洲绿色协议》的核心部分,CBAM机制的推出除了促使欧盟内部工业体系内部逐步“去碳化”外,亦将强制性要求非欧盟地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体的企业承担与欧盟内部企业同等的碳排放成本,具有明显的保护欧洲工业意图。
作为一项欧盟推出的单边机制,虽然人们冠之“碳关税”之称谓,但CBAM的现有方案并不可称为关税。
故从目前来看新鲜出炉并且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碳边境调节机制与既定成型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存在融合上的一些障碍,然而凡事非绝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背景之下对于贸易规则的解释已悄然改变,多边贸易协定、区域协定对于环境因素的重视亦反映出气候环境治理已逐渐成为国际共识。
2021年7月14日,为了保证《欧洲绿色协议》在未来的实现,欧盟委员会正式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了Fit for 55(承诺在2030年底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的一揽子气候计划,其中就包括碳边境调节机制这一立法议案。
作为一揽子计划中影响最大、最受世界各国关注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又称“碳关税”(以下简称CBAM),欧盟指出这项机制的出台是为了防止“碳泄漏”。
欧盟在此碳排放治理方面目前走在世界的前列,早在2005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便已经启动,是世界上参与国最多、规模最大(直到中国2021年推出全国性碳市场)、最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目前覆盖了全球3.2%的温室气体排放量;2007年,欧盟又提出了“20-20-20”目标 ;2011年欧盟就制定了2050能源路线图。
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

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是欧盟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目标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措施。
该机制旨在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的方式,促进欧盟内部企业的竞争力和减少碳排放。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也承担着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
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欧盟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效率、推广可再生能源等。
然而,这些措施可能会对欧盟内部企业的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它们需要承担更高的成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欧盟推出了碳边界调整机制。
碳边界调整机制的核心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
具体来说,欧盟将根据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对其征收一定比例的碳税。
这样一来,进口商品的价格将会上涨,从而减少了欧盟内部企业的竞争压力。
同时,这也可以促进欧盟内部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其向更加环保和低碳的方向发展。
碳边界调整机制的实施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确定征税的标准和税率。
这需要考虑到不同商品的碳排放量、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等因素。
其次,需要考虑到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兼容性。
欧盟需要确保其征税措施不会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从而避免引发贸易争端。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协调。
欧盟需要与其他国家就碳边界调整机制进行沟通和协商,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
碳边界调整机制的实施将对全球贸易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一方面,欧盟的碳边界调整机制可能会引发其他国家的反制措施,从而导致贸易摩擦和冲突。
另一方面,欧盟的碳边界调整机制也可能会促进全球的低碳转型。
如果其他国家也采取类似的措施,那么全球的碳排放量将会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是欧盟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目标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措施。
该机制旨在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的方式,促进欧盟内部企业的竞争力和减少碳排放。
然而,该机制的实施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征税标准和税率、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兼容性、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协调等。
【2016年】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国际贸易论文】

国际贸易论文-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一、引言全球气候变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保护气候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
为此,国际社会需要密切合作,及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在此背景下,贸易与气候变化的关系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贸易领域研究的前沿问题。
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包括欧盟在内的附录Ⅰ国家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须在第一个承诺期2008年~2012年内,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削减5%。
其它国家不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
其中包括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以中国和印度等国家没有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为由,坚持不批准《京都议定书》,从而也不承担减排义务。
作为执行气候政策的先行国家,欧盟各界纷纷呼吁政府对美国和中国等没有减排义务的国家的进口产品采取边境税收调节(Border Tax Adjustment),来避免竞争力损失,防止碳泄漏发生。
后来美国也出现类似倡议。
2007年12月美国参议院气候和公共委员会通过的《气候安全法案》提出边界碳调整(Border Carbon Adjustment)的补救性贸易保护措施,主要针对中国和印度的出口产品设计。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与安全议案》,该议案宣称,将从2020年起对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具体的措施将表现为对未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碳关税”的说法由此而来。
所谓“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
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的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本国竞争力,维护经济霸权,削弱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的制造业出口竞争力。
受此轮金融危机重创,美国政府希望以绿色产业带动美国经济复苏,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
提出严格的碳排放标准,对拥有世界先进减排技术的美国和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其在全球新一轮竞争中,在节能环保领域和新能源领域抢占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的制高点,遏制新兴国家的崛起。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方案分析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方案分析2021年10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COP26)就《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达成共识,提升了国际社会对全球气候行动的信心。
此次会议的一项具体成果是碳交易协议,即通过创建全球通行的碳排放权标准和交易市场,形成统一的跨境碳排放权交易规则。
未来一国政府或企业若未能达到承诺的减排目标,可以在全球碳交易市场购买碳额度补足缺额,并可在该市场创造、估算和交换碳排放权。
迄今为止,全球碳交易市场标准不一。
各国为应对环境问题与工业竞争风险而采取的碳税或碳排放权交易等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工具是纯粹的境内措施,在适用范围和执行严格程度上会因国家和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
为此,人们担心国家间减排政策力度的差异会导致生产和排放活动向气候政策不是十分严格的地区转移。
针对这一担忧,早在2007年,法国前总统雅克·勒内·希拉克(Jacques René Chirac)即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mission Trade Scheme,EU ETS)下提出了碳关税的概念,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保护排放密集型、进口依赖型行业免受来自气候政策不严格地区的同类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同时确保这些行业的减排动力不受影响。
2009年11月,时任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Nicolas Sarkozy)提出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但该主张未获得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非正式会议代表们的支持。
尽管如此,欧盟仍选择于2012年1月1日起在航空业开征碳关税,以鼓励航空企业使用清洁燃料和节约能源,保护大气环境。
但由于受到外部的强烈反对,该规定在实施一年多以后被取消。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推行碳税或碳排放交易机制,欧盟希望借此机会进一步推进碳关税政策,但为了避免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和减少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带来的阻力,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也称为“碳关税机制”)这一概念应运而生。
211058893_对外贸易绿色低碳转型的中国方案

/俞容龄面对碳边境关税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冲击预期,我们更应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的“双碳”目标前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低碳转型。
而实现“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建立绿色低碳的新对外贸易体系对外贸易绿色低碳转型的中国方案“巴黎协定”生效后,以国家自主贡献为基础的减排机制落地,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低碳贸易政策,加快实现本国对外贸易绿色低碳转型。
但欧盟及美国不断炒作气候变化议题,推出各自的碳边境关税政策(Carbon Border Regulation Mechanism),希望借此重新振兴国内制造业,减少对外产品依赖。
2021年初,欧盟开始对非关税壁垒区采用绿色贸易壁垒、碳标识,以及低碳标准等政策规制。
2022年,欧盟理事国及美国均通过碳边境关税政策提案,要求进口企业向其缴纳高碳产品的税费。
美国还充分利用双边、多边贸易协定和倡议工具,大幅提升其清洁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量,增加其绿色贸易顺差。
碳边境关税是对进口产品的制约机制,明显带有某些发达国家所奉行的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子,本质上就是一种典型的绿色贸易壁垒。
作为欧盟及美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受化石能源消费结构比重较大、出口产品以高碳排放行业为主等结构因素影响,我国的出口产品更容易受到碳边境关税制约。
一旦正式实施,我国外贸产品的出口成本将显著增加,直接导致我国外贸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弱化,对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也会造成冲击。
主要动因分析分析自2021年来美国及欧洲出现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笔者认为美欧不断加码碳关税政策、强化绿色贸易壁垒,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提升自身相关产业出口竞争力,二是引导已转移至中国等国家的投资和制造业回流。
自 2005 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后,欧盟从 2007 年就已开始探索对进口产品征收碳税。
在此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难题在于,如何从法理上解决机制正当性问题,以尽量避免世界贸易组织诉讼风险。
而正是一位美国法律专家、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法庭大法官提供了解决方案:一是采用间接税,只针对商品征税;二是进口征税和出口退税都遵循非歧视原则,政策不偏向本国企业,同时也不能偏向某些进口国而歧视另外一些进口国。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对中欧贸易的影响及其对策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对中欧贸易的影响及其对策阮雯(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摘要:在中欧贸易关系中,欧盟拟实施的"碳边境''调整机制将对中国碳密集型产业出口产生影响,致使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量急剧下滑、产品价格上升、企业成本增加、出口竞争力下降等。
为弱化甚至避免碳关税政策对我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可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大力开展中国境内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加强与欧盟在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通过“联合气候行动”应对“单边碳排放定价”等。
关键词:中欧贸易"碳边境”调节税"碳泄漏”中图分类号:F75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309(2021)04-0090-006近期,欧盟推出“碳边境”调节机制,拟实施针对进口产品的“碳边境”调节税,贸易与环境挂钩将成为现实。
中国对欧盟的碳密集型产品出口较多,在此背景下,如果欧盟对中国征收“碳边境”调节税,将会对中国出口碳密集型产品造成极大的冲击。
未雨绸缪,深入分析欧盟“碳边境”调节税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影响路径并模拟出定量结果,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对未来中欧贸易政策制定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何为“碳边境”调整机制(一)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提案因何而生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1日通过《欧洲绿色协议》,规定到2030年末,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划在1990年的水平上减少50%〜55%。
为防止由此产生“碳泄漏”问题,欧盟以“碳边境”调整机制来替代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ETS),以期通过对来自欧盟以外的“碳足迹”商品征收进口碳关税来抵消“碳泄露”风险。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进程可分为3个阶段,其间碳关税问题一再被提及。
第一阶段是2005-2007年的试验阶段,也称为免费配额阶段。
法国前总理多米尼克德•维尔潘在第1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碳关税”的概念,建议对没有签署后2012气候变化国际公约国家的隐含碳产品征收额外的进口关税。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与应对措施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与应对措施碳关税指国家或地区对高碳排放进口产品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
碳关税与碳市场、碳税等内部碳定价机制相互补,得以使进口产品碳排放的负外部性内部化。
2021年7月14日,欧盟正式颁布《欧盟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推出全球首个碳关税政策,计划于2026年起全面实施。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是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的核心,旨在避免欧盟气候政策与全球减碳目标因碳泄漏而无法实现。
欧盟CBAM意欲“一石四鸟”,其关键目标包括限制碳泄漏、防止本土产业竞争力下降、增加财政收入、抢占气候治理话语权。
本文基于欧盟CBAM最新背景形势,通过概述欧盟CBAM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探讨其实施对全球及中国的影响,在坚定中国发展中国家定位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对欧盟CBAM的对策建议,以维护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权益。
欧盟CBAM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发展历程为应对高碳排放产业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产生碳泄漏,以及欧盟内企业产业转型成本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难题,2006年以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盟国家提出将边境调节机制理论借鉴至碳排放领域。
2006年之后,法国不断尝试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制定与推行,多次提出对可能面临碳泄漏或不公平国际竞争风险的产品采取边境税措施:2007年,法国总统希拉克提出碳关税概念;2009年,萨科齐总统上台呼吁在法国国内开征碳税,并扩展至整个欧洲,同时对外征收碳关税;2010年,萨科齐尝试提出与美国进行碳关税合作。
由于欧盟国家内部和国际社会均未达成统一观点,欧盟碳关税提议未获得实质性进展。
2019年德国首次公开表态支持碳关税实施,成为扭转形势的关键,加之作为反对方的英国脱欧,欧盟成员围绕碳关税基本统一了立场。
欧盟碳关税所面对的主要压力从内部转向外部,需要同其他主要国家协调立场。
碳边境调节机制内容

碳边境调节机制内容碳边境调节机制:从全球视角探讨气候变化应对近年来,人类活动对地球气候系统的影响日益凸显,气候变化给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带来的威胁也越来越严峻。
为此,全球范围内的减排措施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
而作为一种新的减排方式——碳边境调节机制,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定义、运作原理、存在问题、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定义碳边境调节机制指在保证贸易自由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或政策手段对进口国家的排放情况加以限制,以促进全球减排目标的实现。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调节进口商品的价格,使生产国也承担其排放所产生的环境成本。
二、运作原理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运作原理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确定进口商品的排放强度,二是给予关税或其他限制性措施。
在确定排放强度方面,可以采用生命周期分析方法,确定商品的生命周期阶段中所产生的排放强度。
在给予限制措施方面,则可以通过对商品加征碳税、对环保标准不达标的商品加以惩罚等方式,使得进口商品的价格上涨,国内生产具有低排放强度的同类商品代替进口商品。
三、存在问题碳边境调节机制作为一种新的减排方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其运作需要依赖强大的管理和监测系统,以保证商品的排放强度可以准确计算。
其次,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可能引发贸易摩擦,影响国际贸易秩序。
此外,由于买方市场的存在,一些国家在运用碳边境调节机制时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压力。
四、应对措施为了解决碳边境调节机制存在的问题,国际社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排放强度的监控,建立健全的管理系统;二是通过国际谈判达成共识,确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运作范围和规则;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减少商品的排放强度。
总之,碳边境调节机制作为一种新的减排方式,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其仍然具有高度的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需要通过协同合作,不断改进和完善碳边境调节机制,以实现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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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所周诚君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新关税壁垒违
反经济学原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碳边境调节机制。
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欧盟
在向进口国征收碳排放税的同时,保护本国企业不受进口国无碳税政策的
冲击。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企业从进口国进口的产品没有对应的碳排放税,那么欧盟将在进口产品上征收碳排放税,以保证本国企业的竞争力。
然而,周诚君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经济学原理。
其一,碳边境调节机制违背了自由贸易原则。
自由贸易是国际经济合
作的核心原则之一,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开放市场和降低贸易壁垒来促进商
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
而碳边境调节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新的关税壁垒,通
过征收额外的税收来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这不仅加大了贸易成本,也严
重阻碍了全球经济的合作和发展。
其二,碳边境调节机制会导致贸易争端的增加。
由于不同国家的碳排
放标准和政策不一致,很容易引发贸易争端。
进口国可能会因为碳排放税
的征收而提起贸易救济调查,而出口国则可能以贸易歧视作为反击手段。
这种相互抵制和贸易歧视的做法势必会加剧地区和全球范围内的贸易紧张
局势,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其三,碳边境调节机制无法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碳排放是一个全球性
的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解决。
碳边境调节机制只是针
对进口国的产品征收碳排放税,并不能解决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问题。
而
应该通过全球合作和协调来制定全球性的碳排放标准和政策,以实现碳排
放的减少和环境的改善。
最后,碳边境调节机制可能会引发多边贸易体制的瓦解。
多边贸易体
制是目前国际贸易的基础和框架,通过制定共同的规则和标准来促进国际
贸易的自由和有序发展。
如果各国纷纷采取碳边境调节机制这样的贸易限
制措施,将严重削弱多边贸易体制的效力,甚至可能导致多边贸易体制的
瓦解。
这对于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综上所述,碳边境调节机制作为一种新的关税壁垒,违反了自由贸易
原则,增加了贸易争端的风险,无法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并且可能引发多
边贸易体制的瓦解。
因此,我们应该在国际合作和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全
球一体化的方式来解决碳排放问题,而不是通过单边的关税措施来限制贸易。
这样才能够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