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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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应对碳关税策略的理论分析

中国农产品应对碳关税策略的理论分析

中国农产品应对碳关税策略的理论分析作者:帅传敏张钰坤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08期摘要碳关税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环境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由欧盟等发达国家提出的,是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之名的一种新型绿色贸易壁垒。

中国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碳关税的实施必将影响中国的农产品出口。

本文首先运用进化博弈理论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征收碳关税问题上可能采取的最终策略;然后采用古诺模型探讨了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背景下,中国应采取哪些策略可以减少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最后,基于情景分析和蒙特卡洛模拟的结果,提出了全球碳关税背景下中国应该采取的最优策略。

研究结果显示:①发达国家很可能会强硬征收碳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很有可能会妥协。

②中国可采取多种措施减轻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这些措施包括向发达国家征收报复性碳关税、对内征收碳税以及开发低碳农业技术等。

③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情景下,中国的最优策略是对内征收碳税。

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碳关税;农产品出口;博弈分析;古诺模型;蒙特卡罗模拟中图分类号 F7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8-0033-09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8.006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不合理的生产和社会活动对环境造成了巨大伤害,尤其表现在CO2的大量排放致使全球气候变暖。

国际能源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CO2排放量为316亿t,同比增加3.2%,到2030年全球CO2排放量将逾400亿t。

气候变化严重影响了人类生存环境和世界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减少CO2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全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

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全球经济疲软,发达国家遭受重大损失,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碳关税便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的。

碳关税最早是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的,旨在希望欧盟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征收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遭受不公平的竞争。

国际视野下美国碳关税法案的法律分析

国际视野下美国碳关税法案的法律分析

Vol.33No.8Aug.2012第33卷第8期2012年8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在环境问题愈演愈烈的今天,人们越来越深地认识到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的恶化带给人们生活和生产的不利后果。

由于世界各国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大量温室气体是环境问题恶化的罪魁祸首,因此,专门对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控制和约束的相关国际法和国际条约开始出现。

随着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条约的签订,环境技术已经正式加入当前竞争激烈的国际贸易中。

碳关税,作为一种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

一、碳关税的提出及其法律性质2009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在这个法案中,美国政府在温室气体减排问题上关于政策层面有较大的动作,美国开始为其本国国内生产的温室气体设定减排目标。

但是,在该法案中,有一个比较特别的条款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即“边界调节税”。

该条款的内容是美国将在2020年对不能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即所谓的“碳关税”。

碳关税是指进口国对进口的高能耗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可见“碳关税”才是美国提出此次法案的最重要目的。

如果美国实行新的标准,那么大多数的进口产品都将难逃征税。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不可避免地将在此次碳关税征收中遭受重大损失,成为受影响最大的国家。

而碳关税的通过,使得很多发达国家竞相效仿。

法国、加拿大等国均在计划采取相关政策追随。

发达国家如此追捧碳关税,使得发展中国家面临着重大挑战。

碳关税,作为一种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它的提出是美国经过深思熟虑后对抗发展中国家的。

中国政府在碳关税这个问题上,和其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保持一致,认为美国开征碳关税这一行为是从根本上违背了WTO 的基本规则的,是在以保护环境的名义,进行的保护其本国贸易的行为,是不具有合法性的。

碳关税带有极大的歧视性,对发展中国家也是很不公平的。

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措施及中国的应对

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措施及中国的应对
易 自 由化 的 重 要 原 则 ,9 4年 成 立 的 WT 就 是 该 领 域 的 保 护标准等等 , 19 O 这些新型非 关税措施 被称为新 贸易保 护主
集 大成者。根据 WT O规则 , 该组织所有成员方均有义务 限 义 。一 些 发 达 国 家 在 国 际 贸 易 中 为 了 维 护 自己 的 经 济 利 制和取消任何扭 曲贸 易正常流 动 的壁 垒 , 以消除 国际贸易 益 , 更是以全球范围 内环境问题 日益突出为借 口, 打着加强 中的歧 视待遇 。WT O要 求成员 方切 实履 行其所 承担 的各 环境保护和实现可持 续发展 的幡子 , 通过 国内单边 主义立 项 义务 , 但也允 许 成员 在确有 困难 的情 况 下有 所变 通 , 故 法 , 设置一系列苛刻 的环境 保护 的法 律 、 法规和标 准 , 使其 WT O协议 中大都包 含 了例 外规 定。美 国等发达 国家 一方 他 国家 向其 出 口的产 品很难达 到其要求 , 而达到对来 自 从
是 但该方案 的出台已引起包括 中国在 内的许多发展 中国家强 场 从 而 保 护 本 国 产业 和 市 场 , 一 种 新 型 的 国 际 贸 易 保 护 烈 谴 责 和 反 对 , 关 税 成 为 了 国 际 社 会 关 注 的热 点 。 所 谓 主 义 , 金 融 危 机 下 诞 生 的新 型 绿 色 贸 易 壁 垒 。 碳 是
碳关税是一种特殊 的关税 , 指对进 口的高耗 能产 品征收排 12 发 达 国 家 碳 关 税 贸 易 制 裁 措 施 的 本质 . 放关税 , 尤其 是二 氧化碳排放关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 后 , 根据 G T 19 A Y9 4第 2 0条 一般 例外 条款规 定 : 本 协定 “
章对此进行分析 , 并提 出我 国的 应 对 措施 。 [ 关键词 ]碳 关税 ; 新绿 色贸易壁 垒; 国际法分析 ; 应对措施

“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四大影响

“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四大影响

“碳关税”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四大影响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BTAs)。

它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

目前,碳关税正在酝酿之中,美国拟于2020年开始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商品征收碳关税,而法国宣布从2010年初开始对环保立法不及欧盟严格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品征收碳关税。

虽然目前各发达国家还没有征收碳关税,但WTO一般例外条款(GATT)的第20条“允许WTO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采取基于环境理由的贸易限制”的规定给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提供了可能。

因此,碳关税的确是渐行渐近。

碳关税的提出,与不容乐观的国际气候变化形势及其背景下的低碳经济模式逐步确立密不可分。

OECD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如果人类不采取任何行动,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GHG,global greenhouse gas)排放增幅将达70%,导致2100年世界气温将升高4~6℃。

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一个低碳经济体》白皮书中首次明确提出“低碳经济”概念。

随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就逐步进入理论研究的视野。

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发生后,一些国家相继提出了“绿色新政”措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开始逐步升温。

可以说,低碳经济是人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与生活方式。

碳关税的提出,还与后金融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息息相关。

在当前金融危机余波未退、各国经济增长乏力的国际环境下,部分发达国家出于降低进口对本国经济造成的冲击、增加本国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以及对碳泄漏的担忧,拟开征碳关税。

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所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征收碳关税,而且是将针对所有工业品征收碳关税,对发展中国家外贸出口的影响将要比特别保障措施、反补贴或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更为严重。

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

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关税制度【案例1】美国对中国铅笔企业反倾销以及中国企业抗辩,这些年来可以算作"一年一度"的例行节目。

1993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上海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铅笔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频频抗辩成功,2005年甚至争取到0.15%的"零关税",2006年涉案的另6家公司在终裁中也拿到了12.37%至26.62%不等的单独税率,而其他所有铅笔企业都面临114.90%的高额关税壁垒。

受第一铅笔2005年"零关税"的激励,中国企业积极应诉。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铅笔生产和出口国,每年铅笔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7成左右,出口量则相当于国外总产量的1.5倍以上。

庞大的产销数量使得企业市场拓展的余地相当有限,因此维护现有市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铅笔企业表示,由于美国每年的反倾销关税不尽相同,上上下下波动很大,使得他们的出口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

而且美国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实在很不公平。

【案例2】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

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的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

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

【案例3】美国“碳关税”美国众议院在2009年6月通过了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境调节关税”的法案(即“碳关税”),即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中国认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

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

削减 5 。其 他 国 家不 承 担 强 制 性 减 排 义 务 。 其 中包 括 美 国等 少 过 针 对 诸 如 未 被 融 入 最 终 产 品 的 能源 的 投 入征 税 的合 法 性 问题 。 %
有减 排 义 务 的 国家 的 进 1产 品 采 取 边 境 税 收 调 节 ( O d T x 不 是 减 少 温 室 气体 排 放 .而 是 弥补 国 内碳 税 的损 失 ,那么 “ 关 3 : B e a r r 碳 A jsm n) dut e t .来避 免 竞 争 力 损失 .防止 碳 泄漏 发 生 。 后来 美 国也 税 ”就 不 是 必 需 的 。 但如 果 专 家 组 的 认 定 正 好相 反 ,认定 碳 关 出现 类 似 倡议 。2 0 O 7年 1 美 国参 议 院 气 候 和 公 共 委 员会 通 过 2月 的 《 气候 安全 法案 》提 出 边界 碳 调 整 (odrC ro dut n) B re a n A j met b s 的补 救 性 贸 易保 护 措施 .主 要 针 对 中 国 和 印 度 的 出 1产 品 设 计 。 : 3 20 年 6 2 09 月 6日 .美 国 众议 院通 过 了 《 清洁 能源 与 安全 议 案 》 该 议案 宣称 将 从 2 2 0 0年起 对 不 接 受污 染物 减 排 标准 的 国 家 实行 贸 易制 裁 .具 体 的 措施 将 表 现 为 对 未 达 到碳 排 放 标 准 的 外 国 产 品 征 收惩 罚性 关税 。 碳 关税 ” 的说 法 由此 而来 。 所谓 “ 关税” 碳 ,是 指 主权 国家 或地 区 对高 耗 能产 品进 口征 收 的二 氧化 碳 排 放 特 别 关 税 。 发达 国家 提 出碳 关 税 的 主 要 目的 .一 是提 高 本 国竞 争 力 ,维 护经 济 霸 权 ,削弱 中 国 、印 度 、 巴西 等 发展 中大 国的 制 造 业 出 口

“碳关税”议题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碳关税”议题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国际贸易课程论文题目:“碳关税”议题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姓名:盖露吁学号:20099029年级:2009级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碳关税”议题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摘要]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暖、节能减排以及新一轮经济危机冲击的大背景下,欧美各国提并进一步推动了“碳关税”实施进程。

本文主要阐述“碳关税”的提出,“碳关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字] 碳关税影响对策一、绪论1.1碳关税(Carbon Tariffs)所谓“碳关税”,是指针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维持欧盟减排国家企业的竞争力,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其它高耗能产业。

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的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BTAs)法案,边界调节税由不同部分组成,即对高碳产品征收进口关税和对低碳产品出口补贴,“碳关税”属于前者。

1.2碳税(Carbon Tariffs)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

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

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目前,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两省已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

1.3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

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

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

1.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 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碳关税”壁垒的立体透视及对策

“碳关税”壁垒的立体透视及对策

碳 一旦开 征即具 有强 制性。 家针对 未遵 守《 京都 议 定书 》 国家 课 征 济 发展 已呈现 极大 的不 平衡 性 。在 违背 所 以“ 关税 ” 的
3不平 衡性 。 . 发达 国家与 发展 中国家
原则的基础上 ,碳关税 ” “ 机 制运 行后 ,欧盟 国家 所生 产 的商 品将 而 有区别的责任” 美 国能 源部 长 朱橡 文在 美 国众 议院 科学 小 组会 议上 表 示 ,为了避 免 美 国制 造业 处 于不 公平 竞争 状 态 ,美 国计 划征 收进
_

“ 碳关税 ’ ’ 的立体透视及对策 壁垒
青 海大学财经学院 高兴霞
【 要 】随 着全球 气候环境的恶化 和新贸 易 摘 保护政 策的出台,碳 关税” “ 成为一种新型绿 色贸易壁 垒。文章在分析“ 关税” 垒的性 碳 壁
质和特 点的基础上 , 透视发达 国家设置“ 碳关税” 壁垒的真 实动机 以及今后 “ 关税” 碳 的开征对我 国对外 贸易的影 响, 并提 出了我 国应对“ 碳 关税” 壁垒的措施 . 以期促进我 国对外 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
4广泛 性。 碳 关税 ” “ 的覆盖 范围非 常
不仅 钢铁 、 水泥 、 化肥 洁 能源 安全 法 案》 得众 议 院通 过 , 获 该法 而 这些 国 家的碳 排放 不论 是 在 总量 上还 广 泛 。 会 涉及 造纸 、 五 案 中规 定 ,美 国有权 对包 括 中 国在 内 的 是 在 人均 上 都 比 美 国低 得 多 ,碳 关税 ” “ 以及 玻 璃 制 品 业 ,而 且 影 响到 化 工 、 不 实施碳 减 排限 额 国家 的进 口产 品 征收 碳 关税 。 2 2 从 0 0年起开 始实施 。
的发 展 状 况 已 呈现 极 大 的 不 平衡 性 ,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无 视 发展 中 国 家 的 现 实 情 况 ,凭 借 自身 先进 的环 保 技术 提 出过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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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
摘要: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低碳经济作为现在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成为新的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然而,发达国家推广绿色贸易壁垒受危害最大的则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

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来说,大部分碳足迹高的产品多为出口到发达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和降低碳排放,发达国家应积极减排。

关键词:环境保护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
绿色贸易壁垒是由环境问题或为保护生态平衡发展所引发,成为双边贸易摩擦的焦点。

工业化国家构筑了绿色贸易壁垒,而发展中国家则是被关在这道壁垒之外的主要受害者。

谁污染谁治理的“成本内在化”原则要求污染者将治理费用计入成本,而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主要实行排污者付费原则但费用很低,如果将治理污染的所有费用由企业负担,则必将大大提高产品成本,虽然这些费用最终将转嫁给消费者,但企业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花费更多的促销费用,使市场开拓更加困难,严重影响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

同时由于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标准水平参差不齐,而不同的环境标准和规定又制约着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企业及国家的竞争力。

目前发达国家已逐渐转入后工业化社会,对环境的重视程度明显上升,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了生存需要,不得不对自然资源进行超负荷的开发利用,导致环境恶化,加上相应的绿色软环境(如环保意识、环境法规)的发展十分落后,这些差别的存在很有可能使下个世纪环保时代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中受制于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以较高的成本开发自然资源,出口初级产品,而发达国家以低于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最终将导致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

而绿色贸易壁垒就成为了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合理理由。

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兴起,“碳关税”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热点话题。

一、碳关税的概念
所谓“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

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际调节税”法案,其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在不适宜的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政策不仅扰乱了国际贸易的秩序,而且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这种做法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碳关税通过传导形成事实上的国内碳税,这对中国经济将产生明显影响,按30 美元/吨碳征收碳税,GDP下降0.021%,按60 美元/吨碳征收碳税,GDP 下降0.037%。

在世界经济严重衰退的时候,中国作为温室气体最大排放国,将会成为碳关税的最大受害者。

虽然,有学者曾经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在把非污染产
业转移到我国的同时也转移了污染产业,这些对于发展中国家都成为了阻碍自由贸易的技术型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发展中国家一方面由于国内技术水平较低,使用的生产商品的加工与生产方法很有可能会导致更高的温室气体排放,对缓解气候变化不利,往往具有较高的碳足迹,在出口目标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很容易被挤出发达国家的市场。

而且,环保型的生产方法和技术需要较高的投入,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气候友好产品和技术的引进和采用;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要想获得碳足迹的认定以及碳标签的加注,需要负担一定的时间成本和不菲的申请价格,这是依靠低廉的劳动力而获得微薄利润的发展中国家厂商难以承担的。

这些对于发展中国家都成为了阻碍自由贸易的技术型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二、提出碳关税的目的
碳关税有违WTO和京都议定书的规则和规定,美国自身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不愿意承担减少排放额度的义务,现在却制定法案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 征收碳关税。

碳关税给发展中国家施加不切实际的压力,不利于各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达成共识,更谈不上解决气候问题,“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的本质暴露无疑。

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的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本国竞争力,维护经济霸权,削弱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的制造业出口竞争力。

二是通过征收碳关税,维护其国家经济利益。

征收碳关税不仅可以获得高额财政收入,减少贸易赤字。

三是转嫁环境治理责任和成本。

美国至今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它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转嫁环境污染较高产业应承担的减排成本,同时通过提高减排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向其购买先进减排技术,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了减排成本和费用。

四是碳关税的征收有利于美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

征收碳关税不仅将改变美国过去在全球减排方面的消极做法和国际形象,增强其国际谈判筹码,而且很可能会以“碳关税”为由要求我国对外承诺减排量。

三、“碳排放”的影响
目前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商品不仅量大,而且集中于高能耗、高碳密集型产品,以2007 年为例,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前十大商品集中于通讯和影视设备、纺织品和金属制品等,这些产品大多是高耗能、高二氧化碳强度而低附加值的产品,这十类产品占到中国对美出口的8 0 %如果中国在美国“碳关税”政策实施前未做出减排的承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高能耗产品将成为“碳关税”的课税对象,这必将加大这些产品的成本,减少其在美国市场的销量和份额还将导致贸易转移,美国客户可能转向来自达到碳排放标准国家的供应商[9]。

四、我国应该积极应对“碳关税”
如何应对这一新型绿色壁垒的挑战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在战略层次,将关税问题与气候变化问题分开,在不同的谈判领域里解决气候变化以及碳关税这两个不同领域的问题,即“关税归关税,减排归减排”。

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通过气候谈判达成共识。

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我国政府积极参加国际谈判,于2007 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碳关税不仅无助于推动各国在气候谈判中达成共识,而且会导致贸易保护在世界经济艰难复苏时期抬头,扰乱国际贸易秩序。

其次,在战术上,加强同国际社会在碳关税等问题上的沟通,特别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主渠道地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促使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减排,并在环保技术、资金、能力建设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另外,从长远看,低碳经济将会是大势所趋。

《京都议定书》只限制发达国家的排放,哥本哈根谈判可能会将所有国家都纳入减排范围。

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国际金融危机之际,我国应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各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在国际上履行减排义务作好准备。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讨论和谈判,制定利于多赢的新规则。

对内则应降低出口产品碳含量,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这不仅是应对“碳关税”的权宜之计,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

具体来说,要根据产品所负载的能耗量和碳排放量,采取不同的对策。

对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在取消出口退税的基础上继续采取限制措施,例如开征碳税。

这样美国再征收“碳关税”就违背了W T O 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原则。

大宗贸易产品中有些产品虽不属于传统的高耗能产品,但它们的单位附加值的载能量非常高,如蓄电池、集装箱、电动机等。

这些产品的出口不仅仅是带来额外的能耗,还会诱发上游高耗能产业产能的扩张。

因此,对于这些产品的出口要采取适当的限制政策,以引导这些产业向高附加值和更为节能的方向发展,并同时促进其上游产业节能导向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孟赤兵.循环经济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基本路径[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9(10).
[2]孙晓霓.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碳关税”[J].商场现代化,2009(6).
[3]谷祖莎.绿色屏障—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与中国的选择[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孙霂.美国征收碳关税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太原科技,2009(9).
[5]吕海霞.碳关税:全球金融危机下的新型绿色壁垒[J].中国物价,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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