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保障员工安全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学问和技能水平,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订立的一套完整的教育培训制度。
本文将从煤矿安全基础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培育等方面认真阐述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
一、煤矿安全基础教育为了让员工全面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理念,把握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煤矿安全基础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煤矿安全基础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国家和地方在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了解个人和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确保在煤矿生产活动中正确合法地行使职责。
2.安全监理制度学习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监理制度,包括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等内容,了解各项制度的功能和执行方法,明确安全责任和工作流程。
3.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国家和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包括煤矿井下通风、通讯、照明等安全设施的工程技术标准和煤矿生产中紧要工作流程的安全规程等,把握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技术方法。
以上三个方面是煤矿安全基础教育的紧要内容,可以在煤矿企业员工入职时进行培训,也可以放在企业安全制度、规程、标准等的内部考核中评估,以提高新员工和老员工的安全学问和技能水平。
二、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是指依据员工不同的工种和职业需要,为员工供给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机械操作、电气维护和修理、矿井施工、安全检查、紧急避险等方面。
依据不同的员工工种和职业水平,分别订立不同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例如:1.机械操作岗位机械操作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机械操作员需要把握精准、安全、高效的操作技能,为此,可以在培训中包括机械操作技能培训、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问题排查和技能考核等。
2.电气维护和修理岗位煤矿中的大多数设备都需要电力驱动,电气维护和修理员需要具备较高的电气学问和技能,能够处理各类电气故障,尤其是严重故障时能够实行应急措施,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和外来劳动力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教育培训师,提供合格的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序;3.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方法;5. 安全事故防范和报警机制;6.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7. 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8.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9. 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职责和工种进行区分,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 课堂教学:通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师进行面对面的教学;2. 现场演练:通过实地演练,模拟煤矿事故场景,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3. 培训视频:制作和播放安全教育培训视频,让员工随时随地学习;4. 网络培训:建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平台,提供在线学习和考试。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与权限。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测和改进。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
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应当及时向煤矿企业反馈。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前言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煤炭企业和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效率,需要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矿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让矿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安全。
制度概述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煤矿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包括矿工、技术员、工程师、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1.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避免事故发生。
2.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效率。
3.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制度内容1.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
2.煤矿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3.矿工应急救援和安全演练。
4.安全检查和评估。
具体实施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计划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需要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煤矿安全态势、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过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把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逐步地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班次上。
计划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应落实到煤矿生产的每个环节和各类人员,确保对所有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矿工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普及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知识普及计划,通过多种渠道推广煤矿生产安全知识,如安全提示、海报、宣传视频等,让所有矿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技能培训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技能培训计划,按需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确保矿工熟练掌握煤矿生产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对煤矿设备的使用效率。
矿工应急救援和安全演练应急救援演练企业应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全面落实,检查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矿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隐患和保护自身安全。
安全演练组织安全演练是企业为通过模拟实际危险情况对矿工进行实战演练,并通过模拟危险情况对矿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技能训练的一种方式,需要有针对性地和实际情况相符的设置演练项目和方式。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3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一、培训目的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培训,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培训内容1.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包括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等;2.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等;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包括煤矿通风、瓦斯抽放、矿山水文地质、安全检查等技术知识;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总结教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5. 紧急救援演练:组织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三、培训对象所有从事煤矿工作的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四、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教学;2. 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培训,通过视频、课件等形式进行教学。
五、培训周期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应每年开展一次,每次培训周期为3个月。
六、培训考核1.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2. 培训期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考核,对参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优秀者给予表扬奖励。
七、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每次培训结束后,将培训记录和培训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保存2年以上,并随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公司员工、承包单位员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公司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第四条煤矿公司应配备专业、合格的培训师资,确保培训质量。
同时,煤矿公司应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师资进行培训培训。
2024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024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为了提高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煤矿行业的发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也应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随着煤矿事故的频发,人们对煤矿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
为了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1. 提高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2. 掌握和提高煤矿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4. 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煤矿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1. 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煤矿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2. 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包括煤矿设备和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巧培训等;3. 应急处理培训:包括煤矿事故应急处理流程、逃生自救技能、灾害预防和控制等培训;4. 安全意识培训:包括安全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5. 煤矿安全管理培训: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与分工、领导力和团队合作等培训。
培训形式主要包括:1. 理论培训:通过讲座、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2. 实践操作培训:通过实地演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3. 模拟演练培训:通过模拟煤矿事故场景进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4. 在线学习培训: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学习课程和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管理与机构设置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负责制定制度、监督培训质量和效果。
同时,还应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的培训工作。
1. 培训机构的设置:根据地理位置和人员需求等因素,设立全国、地区和煤矿自有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资源的充足和覆盖面的广度。
2. 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培训机构的选址、设备和师资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煤矿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势在必行。
二、背景1. 煤矿安全形势严峻,事故频发。
2.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越来越高。
三、制度目标1. 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减少煤矿事故发生率。
3. 建设煤矿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四、制度内容1. 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煤矿企业应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提前公布。
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信息,以便从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2. 培训机构的设立和评估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内部培训。
培训机构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3. 培训方式的多样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实地演练等。
根据从业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效果。
4. 培训内容的具体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具体到岗位、到操作环节。
通过系统性的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煤矿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培训结果评估和考核制度。
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和解决从业人员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培训质量。
六、制度执行煤矿企业应将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纳入公司制度体系,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和执行。
七、制度宣传煤矿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如会议、通报、培训讲座等,向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对其进行解读和说明。
八、制度激励煤矿企业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如奖励、晋升、岗位培训等,提高从业人员参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九、制度改进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制度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结语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3篇)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前言煤矿安全生产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煤矿企业的基本要求。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我公司特制定了本制度,旨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教育与培训目标1. 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培养矿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2. 传授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矿工的安全操作能力;3. 加强对矿工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教育,使矿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教育与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和需求,我公司将开展以下培训内容:1. 安全理论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矿井透水、火灾防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2. 安全操作技能:包括使用安全工具、操作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技能;3. 法律法规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4.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包括火灾、瓦斯爆炸、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四、教育与培训时机1. 入职培训:对新入职矿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2. 在职培训:每年对在职矿工进行定期培训,包括安全理论知识的更新教育、安全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等;3. 专题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如对特定岗位或特定工艺的培训等;4. 模拟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矿工应急处理能力。
五、教育与培训方式1. 理论授课:通过讲座、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传授;2. 实践操作:通过实地教学、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技能培训;3. 多媒体教学:通过多媒体展示、视频教学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4. 角色扮演: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
六、教育与培训评估1. 培训前评估:对培训对象的基本知识水平、操作技能等进行评估,确定培训内容和计划;2. 培训中评估:对培训过程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法和内容;3. 培训后评估:对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4. 整体评估:对整个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员工应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生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制定。
1.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 增强员工安全技能: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3 降低事故发生率:通过培训,减少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1.4 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通过持续的培训,提高公司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2 组织实施培训:按照培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3 监督检查: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4 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
2.5 管理培训档案: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2.6 提高培训资源: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2.7 制定培训预算: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合理制定培训预算,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8 负责培训费用的报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审核和报销培训费用。
2.9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 第一阶段:基础知识培训-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了解煤矿行业的基本知识、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安全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2救器维修工。
⑥提升运输作业(5种):主提升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窄轨电机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
(2)井下工种(29种)①电工作业(7种):电钳工;变配电所值班电工;电机车司机;水泵工;综采机电维护工;移动压风机维修工;充电工。
②金属焊接、切割工(1种):金属焊接、切割工。
③爆破作业(3种):爆破材料押运工;爆破材料管理工;发爆器维修工。
④通风作业(4种):瓦斯抽放工;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
⑤提升运输作业(6种):上、下山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胶带、链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人行车跟车信号工。
⑥采掘作业(5种):采煤机司机;掘岩机司机;装岩机司机;采掘机械检修工;液压泵站工。
⑦安全检查作业(2种)。
安全检查工;安全仪器监测工。
-4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六章全员培训第十七条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日等时间,有计划、有目的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
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第十九条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企1、《矿山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和义务;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七章培训奖惩第二十一条为更好地激励员工参加培训,提高对培训的重视程度。
企业把培训结果与奖惩挂钩。
由矿组织的外培或内培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作为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待遇挂钩,对接受培训并且受训学习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于达不到培训要求者,罚款100元,并下岗自学10天,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负责在我矿每年的安全培训计划征集工作中,如实地向劳动人事教育科提供初训以及需要进行复审、验证人员的名单资料;对安全工作抓的好,证件管理规范、上岗人员证件齐全、全面完成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8第二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
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
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
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
也可进-10矿长、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形成安全培训责任制,明确职责,形成安全培训工作“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责任体系。
第十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劳动人事科制定,由矿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各基层区队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本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每位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为不断提高各自的安全知识水平、技术操作水平和自主保安能力打下基础。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材、有教案、有落实、有培训记录、有考试成绩。
达到组织到位、培训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效果到位。
四、充分利用班前会和每周二、五学习日,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每月必须对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学习,将教育成绩与本人的奖金挂钩考核。
五、继续以“三个一”的教育培训模式,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和特点,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认真开展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促使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自我保安和互保意识明显增强。
六、所有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公司内及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不得无故缺勤,缺勤一次罚款50元,考试不及格罚款100元,同时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现场考核不及格人员,由区队停工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由有关单位审核确定后,方可上岗。
八、教育科负责建立全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各种档案和各种记录。
第三篇: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2.我矿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监科协调组织。
3.授课分为四个组,安全管理组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总工程师负责,机电运输组由机电工程师负责,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由分管经营的会计负责。
4.授课的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
不迟到、早退,否则扣20元/人。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另扣款50元/人,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7.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我矿的安排举办讲座等,传授所学知识。
9.派外培训的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
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二、新工人培训制度1.新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后,通知组织培训。
2.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方可独立作业。
从事井下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教育由安全监科负责组织,时间为7天。
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车间、部门)负责,时间为2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等。
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3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3.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由安全监科负责,时间为2天,培训内容为公司概况,劳动人事管理,治安防火管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工车间或部门负责,时间为1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等。
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1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师徒帮、传、带。
24.授课人自行准备、编写教材,要求准备的教材要充分、适用,结合实际,交分管领导审查,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授课。
凡敷衍了事,走过场而没有保证培训质量的,处罚授课人20~50元/次。
5.授课必须按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上课,上、下午授课中可分别休息20分钟,凡无故压缩授课时间的,视具体情况处罚授课人20~50元/次。
6.授课前10分钟清点参培人数并考勤,授课人负责教室卫生、门窗开关、公共财物看管工作,并向下一授课人当场交接清楚,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必须全额赔偿。
只考核有责任的授课人。
7.授课人应认真负责,确保培训质量,积极探索授课的方式、方法,切忌生搬硬套,照本宣科,不着边际。
8.参培的人员自带本子、笔,认真听讲,认真做记录,课堂上严禁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影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