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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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成果公示

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成果公示

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成果公示前言上世纪80年代至今,扬州共编制完成三轮城市总体规划,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82-2000)于1985年省政府批复;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于1999年省政府批复;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于2003年通过专家论证,2004年报省政府待批。

几轮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引导扬州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城市人居环境的提升,城市特色得到了极大的彰显。

进入21世纪以来,扬州迎来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经济总量增速明显,城市规模迅速扩张,目前人口与用地规模已超出了上轮总规确定的中期和远期目标,同时城市发展又面临着国内外环境变迁、区域交通变化、产业结构转型、城市空间重组等挑战,人文、生态、宜居的城市建设目标也对城市规划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这些背景,市政府于2009年决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适应扬州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及时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城市发展动力与机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构建指引城市长远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和政策框架,为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2010年8月30-31日,《扬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通过了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就《扬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报批成果,指导未来城市发展,建设扬州美好家园。

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现场留言,也可邮寄至扬州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地址:扬州市淮海路33号,邮编:225002)。

咨询电话:0514--87340303公示网址:/gzcy/现场公示:扬州双博馆规划展示中心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要点一、总则1、修编目的为适应扬州市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城市发展动力与机遇,适应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构建指引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和政策框架,为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3•【字号】扬府发[2010]149号•【施行日期】201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扬府发〔2010〕149号)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今年以来,我市市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商品住房供应基本稳定,市场价格基本保持平稳。

但是,市场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地闲置现象突出、投资开工量不足、商业办公用房大量积压等,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

为切实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清理市区闲置土地(一)清理对象。

对市区1999年以来通过招拍挂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应当开工但尚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用地。

(二)清理要求。

1、属开发企业自身原因未开工的闲置土地项目,必须于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

2、属净地出让,且已超过约定交地时间仍未交地而导致未开工的项目,由相关区政府(管委会)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拆迁交地工作。

3、属生地出让,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开发企业必须于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拆迁且动工建设。

4、属开发企业申请调整规划的项目,必须于今年9月底之前向规划部门重新申报规划方案,重新申报的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应及时告知;重新申报的方案,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按新方案实施,经市批准同意调整的按原方案实施,开发企业必须在9月底之前动工建设。

5、属政府调整规划,导致项目不能实施或需调整原规划方案后再实施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于今年9月底前提出具体处置方案,报市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扬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四节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 (8)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目标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1)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4)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4)第三节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 (15)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7)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8)第三节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 (19)第七章全面推进土地整治 (19)第一节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19)第二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20)第三节合理安排土地复垦 (2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第一节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 (21)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2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24)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6)第二节控制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6)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调控 (27)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29)第一节镇(街道)土地利用定位 (29)第二节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方案 (30)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一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 (34)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34)第三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35)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35)第十三章附则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改善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方巷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6〕3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方巷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6〕3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方巷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邗江区及所辖方巷镇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6〕37号扬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局部修改邗江区方巷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扬府发〔2016〕5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邗江区方巷镇、瓜洲镇、槐泗镇、杨庙镇、杨寿镇、八里镇、施桥镇、公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上述8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27.259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82.720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28.9399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81.039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1.680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

规划修改前后,邗江区及方巷镇等8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合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邗江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邗江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邗江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土地节约集约_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土地节约集约_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土地节约集约_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5月份以来,在***副主席的带领下,市政协城乡建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市国土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协的协助下,对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全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总体情况通报,与市开发区、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等职能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探讨,并到宝应县、江都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梳理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现汇报如下:一、全市土地资源概况及节约集约利用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根据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市的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开始呈现出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1、国土资源保护意识逐渐增强。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稀缺,这一状况在我市表现得更为明显。

据介绍,我市土地总面积为995.1万亩。

其中建设用地178.5万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农业用地634.0万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63.7%(人均耕地仅1亩左右);其它用地182.6万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8.4%。

为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扬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分解下达至2019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各县(市、区)、各乡镇均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去年,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政府转发了有关部门关于《扬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大力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今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通知》,积极推进全市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在一系列工作措施的推动下,全市上下的国土资源保护意识逐渐增强。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6•【字号】扬府发〔2020〕95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制定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并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现依据《省政府关于扬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04号),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全市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全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邗江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为二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500元/人;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为三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4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土地利用规划图例

土地利用规划图例

土地利用规划图例——规划现状与分析一.土地利用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扬州市地处长江下游北岸,江苏省中部。

介于东经119°01'-119°54',北纬32°13' -33°25'之间,南临长江,与镇江相望,北与淮阴、盐城接壤,东和盐城、泰州市毗邻,西与安徽天长、南京交界。

京杭大运河纵贯全境,由北向南沟通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和邵伯湖,连接长江。

全市土地总面积665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49%,境内地貌以平原为主,,微地形差异明显,由西向东呈扇形逐渐倾斜。

仪征丘陵山区为最高,高邮、宝应与泰州市的兴化接壤处最低,为浅水湖荡地区。

全市耕地比重较大,农业生产水平较高,主要农作物为粮、棉、油等,辖区内水面广阔,资源丰富,江、河、湖、荡盛产鱼、虾、蟹、龟、鳖、珍珠、荷藕等,素有“鱼米之乡”之称。

扬州市现辖广陵区、郊区、宝应县、邗江县以及仪征、高邮、江都三个县级市,158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

1996年末总人口444.8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25%,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02.2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五”期间,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1996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51.1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占全省5.85%,人均国民生产总值7903元。

扬州市区在全国55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万元的城市中列第28位,邗江、江都两县市进入第三届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

二.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优劣势分析1.优势分析:(1)水热条件好, 季节变化和年际变化明显扬州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 四季分明, 光照充足, 降水丰沛, 梅雨、伏旱明显. 扬州市年太阳辐射量为464~ 489J? cm 2, 年日照时数为2176. 7h, 年平均气温为15℃, 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7.6℃, 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 5℃, 稳定通过10℃的积温(80% 的保证率) 为4548~4721℃, 无霜期达222天, 年平均降水量为1030mm.受地理纬度和季风的影响, 扬州市光、热、水资源都有一定的季节变化, 夏季是一年中光、热、水资源最丰富的季节. 期间的太阳辐射约占全年的70% , 降水量约占全年的83% , 光、热、水资源配合比较协调, 有利于夏秋作物的高产稳产.(2)土壤肥力高, 增产潜力大扬州市平原主要是由长江、淮河和历史上黄河改道携带的泥沙冲积而成的, 一般土层比较深厚, 土壤质地适中, 保水保肥能力强, 耕地质量好. 全市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 88% , 其中里下河、沿湖地区平均为2. 2% , 是省内土壤肥力较高的地区.近年来, 由于各地重用轻养, 不少地方土地生产力有所下降. 根据第二次土壤普查评级结果, 扬州市高产的农田只占耕地的47% , 而中产及低产农田则占耕地的40. 9% 和12. 1%. 高、中、低产田大致相差一个等级, 稻麦单产相差100kg 左右, 如果有1?3的中低产田通过改良, 各提高一个等级, 则全市约可增产粮食7万t. 可见, 改土的增产潜力很大.(3)人均耕地较少, 水域资源丰富扬州市共有水面19. 74万hm 2, 占土地总面积的29. 7% , 水域广阔, 包括河、湖、塘、库、沼泽等多种类型. 水面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 除长江以外, 大部分水面都可因地制宜地发展水产、水禽、水生植物和耐水林木的生产2.劣势分析(1)由于季风的不稳定性, 扬州市降水变率较大, 旱、涝、阴雨等出现的机率较高, 特别是春湿、夏涝、秋涝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 此外, 低温、台风、冰雹也时有发生, 对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影响.(2)地势低平, 洪涝灾害比较普遍扬州市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水系, 降水及外来水资源均较丰富, 加之大部分地区地势低平,排水不畅, 汛期易受洪涝灾害的威胁. 如1991年6、7月份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 扬州市一半以上的农田被淹没, 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地势低洼, 排水不畅, 除西南丘陵岗地外, 扬州市大部分农田的地下水位都比较高, 一般埋深在0. 4~ 0. 8m 之间.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分析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年土地利用结构根据《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成果,未来扬州区域发展的空间战略将坚持“区域集中、空间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突出重点和层次,以区域的集聚发展为核心,走核心轴线式的发展道路。

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为了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扬州市制定了2024年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以下是该计划的概述。

1.基础设施建设(1)拓宽城市道路:计划投资10亿元用于改善和拓宽扬州市内的主要道路和交通枢纽,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改善公共交通:投资5亿元用于新购置公共交通工具,改善市民的出行条件,并减少对私家车的依赖。

(3)城市给排水系统升级:计划投资8亿元用于提升城市的给排水系统,确保市民的日常生活用水和排水的顺畅。

(4)市政公用建筑升级:投资3亿元用于改善城市中的市政公用建筑,提升市民的服务体验。

2.经济发展项目(1)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计划投资20亿元用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吸引高新技术企业的落户,并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南京扬州经济带建设:投资30亿元用于推动南京扬州经济带的建设,加强两地的合作和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3)旅游开发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用于开发和改善扬州市的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资5亿元用于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3.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1)水源保护区建设:计划投资5亿元用于建设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扬州市的水源,确保市民的饮水安全。

(2)生态修复和保护:投资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3)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计划投资8亿元用于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确保城市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以上是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概述。

通过这些重大项目的投资,扬州市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并保护和修复环境。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扬州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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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扬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四节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 (8)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目标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1)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4)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4)第三节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 (15)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7)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8)第三节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 (19)第七章全面推进土地整治 (19)第一节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19)第二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20)第三节合理安排土地复垦 (2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第一节优化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 (21)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2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24)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6)第二节控制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6)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调控 (27)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29)第一节镇(街道)土地利用定位 (29)第二节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方案 (30)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一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 (34)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集约利用水平 (34)第三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35)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35)第十三章附则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改善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共建共享幸福新邗江”为主题,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为主线,响应沿江沿河开发战略,坚持从邗江区实际出发,优先安排生态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民众富裕、科教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邗江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10.《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苏政办发〔2010〕61号)》;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3.《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14.《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5.《邗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

第四条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根据邗江区在扬州市的总体定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要求,发挥邗江区自身的经济优势和地理优势,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各部门用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划定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制政策,形成协调有序的区域城乡统筹发展的格局。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要求,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邗江区优质耕地资源,强化耕地的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扬州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调整和优化各业各类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向,落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城市生态建设目标,根据“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邗江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79150.1公顷,辖6个街道和13个乡镇。

第六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编制的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第七条自然条件邗江区位于东经119゜16′~119゜43′,北纬32゜13′~32゜40′之间,地处江苏省中部,东与江都毗连,南濒长江,西与仪征接壤,北接高邮,拥有26.8公里长江岸线资源,江域宽广,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

邗江区属北亚热带过渡性地带,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5度;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063.2毫米;无霜期223天;光照充足,年平均总辐射量115.6千卡/平方厘米。

区内西北部属于镇扬丘陵地区,东南部为长江冲积平原。

气候及土壤条件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是南北方植物理想的引种过渡地带。

第八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截止2005年,邗江区土地总面积79150.1公顷,辖13个乡镇和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6.8万人,城镇化水平48%。

国内生产总值361.7亿元,财政收入12.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82.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366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30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九条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末邗江区土地总面积为79150.1公顷,农用地4353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0%,其中耕地30805.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8%,园地1457.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3%,林地1237.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8%,其它农用地10034.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1%;建设用地188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5897.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3%,交通水利用地2827.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0%,其它建设用地129.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7%;其它土地167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其中水域14639.8公顷,占其它土地面积的87.3%,自然保留地2120.9公顷,占其它土地面积的12.7%。

第十条土地利用主要特点1、农用地以耕地为主,林地、园地比重小。

其中耕地占农用地比重为70.8%;林地、园地比重小,仅占农用地的2.8%和3.3%。

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大,布局较分散。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9053.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9%;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22平方米,远高于《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最高标准130平方米。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建设基本处于自发性发展中。

大部分农村居民点布局缺乏统一规划,布局较零散,呈“沿河沿路式”分散布局。

3、其它土地面积大,水域广阔。

2005年邗江区其它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1.2%,其中水域面积14639.8公顷,占其它土地的87.3%。

区内河网密布,纵横交错,北部有邵伯湖,南部有长江,其间大运河纵贯南北,连通南北水系,水资源十分丰富。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主要问题1、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虽然邗江区其它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1.2%,但87.3%为水域。

其开发利用成本较高,且受防洪和生态多样性的制约,能开垦为耕地的土地很少,可供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2、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严重超标,城镇建设低效扩张,每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293.5万元,与苏南地区相比,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利用方式较粗放,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3、土地利用的生态压力逐渐显现。

随着近年来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结构中建设用地比重日益加大,生态型用地和生态调控型用地比重逐渐下降。

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污染、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及农业面源污染等对水环境的影响正在逐年加剧,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显现。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十二条规划实施效果《邗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双重作用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成效显著: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大大促进了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着力建设各类生态保护型用地,加强了生态资源保护与环境整治。

第十三条问题与不足由于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远远超出规划预期,上轮规划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要求,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规划实施中出现一些突出问题:耕地减少和建设用地增长过快;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违规违法用地现象较为严重。

第四节机遇与挑战第十四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扬州市邗江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跨越式发展态势。

城镇化进入加速期,人口、产业将进一步向城镇集聚;工业化由中期并向后期迈进,呈现制造业和服务业齐头并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新特征;生态城市建设快速推进,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区域一体化趋势加强,更加积极地参与区域合作与竞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第十五条机遇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利于邗江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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