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申请拆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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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拆程序

违章建筑强拆程序

一、违章建筑强拆程序违章建筑强拆程序: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违章建筑强拆程序二、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

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

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

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三、违章搭建仓库强拆合法吗1、违章搭建仓库的本就违规,必须进行拆除。

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拆除违章建筑的流程

一、拆掉违章建筑的流程第一步,拆掉违章建筑的流程——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关于发现或接到投诉、检举等事实或许资料后,以为有违纪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查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一是规划局或许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赫赫有名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益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能否获取省级政府的受权,比方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受权的,所以那个闻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掉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乡村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乡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余部门都没有权益查处违章建筑。

实践中有领土局或许领土所、住宅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拆掉违章建筑的流程——检查程序在检查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个人。

第二、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一是检查人员一定具备执法资格 ;二是防备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假冒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好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常常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类情况,建议被处分的人能够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有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往后维权。

第三,在被咨询以及在签订笔录时要慎重。

一是不要惧怕,绝大多数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咨询或是检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惧怕和惧怕中常常会犯错。

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威胁利诱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检查的话,比方假如你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办理等等。

三是在笔录上署名要当心慎重。

内行政执法中,常有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署名时,你必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假如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许与事实不符时,必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肯意改正的话,建议你就不要署名。

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法律程序

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法律程序

一、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法律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法律程序二、违章建筑举报应该找哪个部门1、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

举报电话12319。

2、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依据:3、《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违章建筑拆迁的界定未经许可或批准,私自进行规划和建设的建筑,可以被界定为违章建筑。

私自不经过批准而改变建筑许可证上边所规定的建筑类型,刻意的去加盖或者改造一些建筑,这些都可以被界定为违章建筑;还有就是,把短期性建筑,用作了长期性的建筑物,这也可以被界定为违章建筑。

其次还有一种是性质比较恶劣的违章建筑,那就是通过各种不法手段来骗取有关部门的建筑审批文件,这些建筑一旦被查出是用骗取来的建筑审批文件,公文来进行建设的,那么就会被立刻鉴定为违章建筑。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我们知道对于违章建筑⼀般都是会拆迁的,这个政府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但是⽣活中很多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第⼀步,⽴案⽴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政案件进⾏查处的⼀种活动。

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政机关有权⽴案查处违章建筑:⼀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是城市管理综合⾏政执法局。

也就是⼤名⿍⿍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所以那个有名的⼈济⼭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拆除的。

三是乡、镇⼈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

实践中有国⼟局或者国⼟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步,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点:第⼀、调查⼈员不得少于2个⼈。

第⼆、调查⼈员要主动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是调查⼈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是防⽌没有执法资格的⼈冒充执法⼈员进⾏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得执法⼈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执法证件的。

⾯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便⽇后维权。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是不要害怕,绝⼤部分拆迁户⼀见到政府⼈员询问或是调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恐惧和害怕中往往会出错。

⼆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员会⽤威逼利诱的⼿段让你说⼀些⽅便他们调查的话,⽐如如果你不⽼实交代会从严处理等等。

三是在笔录上签字要⼩⼼谨慎。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所谓的违章建筑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认定违章建筑的前提是:(1)有权认定的机关,只能是市政规划管理部门;(2)要有法律法法规的依据。

有关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可以说由来已久,我国各地方政府对违章建筑的处理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城市房屋拆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

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拆除违章建筑法律程序是什么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违法建筑的处理和拆除程序

违法建筑的处理和拆除程序

违法建筑的处理和拆除程序关于如何处置违章建筑,由于没有既定的法律文件,每个地方政府都有不同的规定。

但都大致按照如下措施进行处置:首先,规划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后,应当在通知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当事人逾期拒不自行拆除的,规划部门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并送达当事人。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可以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当事人对城市规划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

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

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具体可采取两段式或三段式。

两段式即划定一个时间点,在此时间点之前形成的违章建筑可补办手续作合法建筑处置,在时间点后的作违章建筑处理。

三段式是划定两个时间点,在第一个时间点前的一律补办手续,不予处罚,作合法建筑处置:在第一个时间点之后,第二个时间点之前的,从宽处理,能不拆除或没收,一律不处以拆除或没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行政处罚:在第三个时间点之后的要从严处。

其中,多数学者建议采取三段式,理由是城市规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应当有一个过渡期。

对可以直接补办手续的,直接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需进一步处理的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拆违建程序

拆违建程序

一、拆违建程序(一)实地勘查取证不管是从什么渠道得知的违法建筑,必须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建筑违法,例如违法建筑的多方位照片、影像还有和房屋所有人的调查笔录,要记录当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人口、经济来源、房屋位置、面积、违建用途、建筑结构、修建时间等,另外要到相关部门查询该建筑登记的建设材料。

(二)认定在实地勘查,证据收集和相关资料查询后,确认房屋确实属于违建的,主管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房屋作出违章建筑的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当事人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村委会或者开发商随随便便就说建筑是违建,这是不行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部门都有权利认定房屋是否是违建,只有有权利的部门才可以作出认定。

(三)限期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不违法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要求其限期改正或者交纳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即可,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建建筑决定书》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则组织实施行政拆除。

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应当下发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宜、原因、理由、证据以及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收到告知书期间提出申辩的,相关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且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复核,异议成立的予以采纳,不采纳的也应当说明,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申辩的,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四)下发文件县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根据规定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文件送到给当事人,现场下达文件工作人员应当由两名以上持有相关证件的才可以,如果碰见当事人不签收的,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且注明当事人拒签,工作人员应当将文件张贴在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者违法建筑明显的位置,并且拍照取证。

(五)强拆拆除县规划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审批程序报批,政府法制部门审批后以县政府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进行强制拆除。

拆违建程序二、违建举报没用怎么办发现违建,可以先获取关健证据,然后,可以行向主管部门城管局举报,若不能得到重视,才采用网络媒体,也可以向中纪委网站直接举报。

执法局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

执法局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

一、执法局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1、确立案件:一般违建的确立是有主管部门的,城市管理违建的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农村主管违建的乡镇的人民政府。

2、调查程序: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至少应该是两名,而且要携带出示相关执法证件。

在进行调查询问时,还要进行笔录,并仔细检查笔录的内容,保证内容与涉事人员的陈述相符。

3、最终决定:听取被处罚人的最终陈述和申辩,并在作出决定之前举行听证会,听取被处罚人违法的证据事实,并作出处罚建议。

4、执行处罚:最终结果确定后,执法机关要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实行处罚。

执法局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二、违章建筑类型有哪些违法建筑就是指没有取得许可或未按许可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涉及的法律有《土地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水法》《港口法》《规模畜禽养殖条例》等法律法规等,按照法律适用不同,法律会授权直接强拆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建房时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规。

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屋。

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

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

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在经济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额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而兴建的建筑。

6、在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自用的宅基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市政府的标准建筑。

7、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厂房、家用住宅和其他建筑物等改变成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

8、属于临时建筑,但超过了使用期限的建筑。

9、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类型建筑。

三、程序违法的建筑该不该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性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从法律上来说,该建筑只是违反了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但是,建筑本身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地方土地规划的,那这种建筑一般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不合法的建筑合法化,那这样的建筑是不允许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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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申请拆除的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指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
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农村里的自由田起了违章建筑被强拆之前是否会
出具书面通知书?
农村自由田搭违章建筑,违法土地法的规定,主管部门是国土局。

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速以前要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法律依据等。

告知
陈述申辩权。

如涉及较大数额罚款还需告知听证权。

然后再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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