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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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获奖论文名单

(按作者姓氏拼音排序)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访谈录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访谈录:是朱镕基的入党介绍人 字号 评论邮件纠错 2014年04月14日11:3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作者:邓益辉陆凤 郭道晖,著名法学家,这位如今86岁的老者,在学术上的成就,以及为人、为学的风格和节操,深得推崇和尊敬。 而在他自己的记忆中,这一生走过了“漫长的苦难历程”,尝过了人生的艰辛曲折,“有血有泪,可歌可泣”。 他出身于名门,其三位祖父郭仑焘、郭嵩焘、郭昆焘并称为“湘阴郭氏三杰”。可当家国蒙难,在抗日战争的烽火中,他的少年时代留下了“流亡千里”的记忆。 他参加革命,历经“反右”,苦熬过“文革”,人生已到知天命之时。年届半百,他仍以“犹献春蚕未尽丝”的精神,投身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和研究,终成大家。 在与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的访谈中,郭道晖回忆与朱镕基的同窗情谊,讲述自己如何通过了法治入门的“第一堂考试”,解释“中国法治三老”一说的来源,谈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谈“爱与憎”,谈鲁迅的“反抗挑战”之美……尘封这些往事的匣子,被一一打开。 清华同窗情谊 1947年7月,19岁的郭道晖只身去武汉报考大学,打地铺住在武汉大学的教室里。那时候,没有“统考”一说,实行的是各校分别报考。他在炎热的天气里连考了4所大学,筋疲力尽,大病了一场。 所幸,郭道晖被3所学校同时录取,他选择了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就在那时,他与同班的朱镕基相识。“他与我父亲有师生之谊,与我有同窗之缘,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思想、性格比较相投,所以一见如故,成了朋友。”郭道晖回忆说。 郭道晖刚刚上大学时,内战形势趋紧,1946年秋到1948年,北京爆发了多起学生运动。其中,包括震撼全国的“五·二”反饥饿反内战运动。 郭道晖积极投入各次学运中,每次游行与集会都必定参加。上课时,他开始从前排坐到了角落,偷偷地阅读《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进步书籍。当他读到列宁著作中号召工人和士兵“把枪支从右肩移到左肩”,变国际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推翻沙皇统治时,不禁豁然开朗。 “中国现在不正是从对外抗日战争,转到了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的国内革命战争吗?”自此,郭道晖彻底抛弃了任何不流血变革的幻想,“只有革命,才有出路!”1948年7月,他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 同年8月的一个大雨天,他经同学介绍加入了清华大学的中共地下党组织。那年,他正好20岁。 记者:很多人都知道,您是朱镕基的入党介绍人。当时具体是什么情况? 郭道晖:我和朱镕基是中学校友,大学又是同班。准确地说,我先是他的入团介绍人。那个团就是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地下党的外围组织,那个时候盟员也是秘密的。1948年冬天的时候,我介绍他入盟,而且我们住一个房间。1949年10月,我又作了他的入党介绍人。 他当总理以后,有一次美国的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来北京,在会见时质疑中国的人权问题,指责中国。朱镕基不正面回答,他对奥尔布赖特说:“我当年参加争取人权的斗争至少比你早了10年。”把她顶了回去。因为他1948年就参加了新青联,参加了争人权、争民主的学

湖南省怀化籍名人知多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湖南省怀化籍名人知多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湖南省怀化籍名人知多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时间身份、地位 籍 贯 粟裕1907~ 1984 大将,总参谋长、 军委常委、全国人 大副委员长 会 同 滕代远1904~ 1974 平江起义领导人、 首任铁道部长,政 协副主席 麻 阳 向警予1895~ 1928 无产阶级革命家, 妇女部长 溆 浦 向仲华1911~ 1981 中将,广州军区政 委,对越自卫还击 战总指挥 溆 浦 周 本顺1959~ 中共河北省委书 记、省人大常委会 主任 溆 浦 戚和1947~ 湖南省委副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芷 江

平任 周佛海1897~ 1948 中共一大代理书 记、国民党高官、 汪伪大汉奸 沅 陵 刘晓1908~ 1988 革命家、外交家, 阿尔巴利亚、前苏 联大使 辰 溪 李 春来1965~ 航天专家、嫦娥工 程地面应用系统总 设计师兼副总指 挥,中科院探月总 体部副总师 会 同 金山1911~ 1982 著名电影表演艺术 家 沅 陵 杨伯涛1909~ 2000 国军第18军军长, 抗日将领,全国政 协委员 芷 江 舒新城1893~ 1960 著名学者、出版家、 教育家,《辞海》 主编 溆 浦

王 跃文1964~ 当代著名作家,有 影响的作品长篇小 说《国画》 溆 浦 李 必湖1946~ 杂交水稻专家,博 导 沅 陵 向培良1905~ 1959 作家,剧作家,美 学家,翻译家 黔 阳 向达1900~ 1966 著名敦煌学家、中 外交通史家,中国 科学院院士 溆 浦 柯原1931~革命作家 新 晃 王一知1901~ 1991 教育家、全国政协 委员,张太雷夫人 芷 江 游 建鸣1958~ 著名影视制片人, 作品有《小李飞 刀》、《中华英豪》、 芷 江

中国法学专家痛苦

转:法律精英被蹂躏,只有哭一场!(2010-11-17 8:59:55) 分类:未分类标签:搜房博客 | 张五常:法律精英被蹂躏,只有哭一场!来源:马行健的日志 看了《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失声痛哭。题目是《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说是什么“被遗忘”,其实是“被蹂躏”。 知道画家林风眠文革期间为了自保,把自己珍藏的三千张画,亲手一张张泡到浴缸里,站在上面踩烂,我哭过;知道钢琴家刘诗昆的手指被红卫兵打断,我哭过;读到翻译家杨宪益孤苦晚年的报道,我心头一酸;刚才读那篇报道,读到那个一目失明,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眼镜,蜷缩在被子里的九旬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我又哭了。要是世界上完全没有人记得他,他不至于显得那么可怜。 用不着宣扬他们的成就,用不着复述他们的遭遇,用不着指出谁是罪魁。没有什么好说,只有哭一场。 法律精英的命运与法治的悲怆 ---------------------------- ● 南方周末

本文是南方周末《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他们被忽视的代价》、《我们在传承》三篇文章的集录,个别文字有变动。作者为记者万静波吴晨光谢春雷 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 一群老知识分子的坎坷命运足以让我们警惕:有些忽略,会让整个社会付出代价 一本词典引出一群老人 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 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在没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终于接近了尾声。 国家司法部一位司长评价说:“这是个很奇怪的事,一部具有国家权威的词典,却由一群无职无权无钱的学人和老人编撰,他们做了我们整个司法行政教育系统想做而做不了的

我的梦中国梦绘画作品

我的梦中国梦绘画作品 篇一:我的中国梦绘画作品 篇二:“我的中国梦”优秀绘画作品鉴赏 “我的中国梦”优秀绘画作品鉴赏 篇三:美丽中国梦我的梦书画比赛主题 美丽中国梦我的梦 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通过少年儿童对幸福生活的描画、对美好未来的畅想,表现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自然、热爱科学的人生情怀,展示“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的时代特征。活动期间共收到全省儿童画作品2167幅,内容丰富,包括环保、航天、新农村、中国足球等各种主题;形式多样,有版画、剪贴画、水彩和油画棒等多种类型。这次的‘中国梦’主题充分调动了孩子的天真和想象,所绘题材丰富多彩,涉及科学、农业、环保、体育、家庭等,这些既是一个孩子对中国梦的理解,也是儿童这个群体对中国梦的诠释。”现将获得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及获得组织奖单位予以公示。一等奖: 《春天的孩子》沈季钰扬州市江都少年宫艺术幼儿园《中国梦》崔凯皓睢宁县城西小学 《门前秋色》赵旭东睢宁县实验小学 二等奖:

《喝上健康奶》王子涵连云港(,股吧)东海县实验小学 《在彩虹上画画》刘佳欣淮安市洪泽县实验小学《小康庭院》余点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比赛》魏璟熙睢宁县机关幼儿园 《我爱我的家园》仝画睢宁县实验小学《老有所乐》吴健彤睢宁县实验小学 《家家住新房》王泽阳睢宁县城西小学 《奇异之旅》刘书航泰兴市襟江小学 《神奇的收割造纸机》李木子如东县丰利小学三等奖: 《奥运梦》王舒墨无锡市新区硕放实验小学 《我的汽车设计之梦》万皓然无锡锡山查桥实验小学《我爱森林大自然》潘文慧淮安市涟水县郑梁梅小学《奶奶跳舞真带劲》张蕊连云港东海县实验小学分校《幸福家园》陈一鸣连云港东海县实验小学《大龙虾,你跑不了了》邵雨馨连云港东海县幼儿园《小鸟的家》刘轩宇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 《和谐一家》蔡光景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 《奶奶今年九十九》汤宇鹏睢宁县沙集中心小学《可爱的家乡》岳潇然睢宁县实验小学 《爷爷的菜地》程佳信邳州市福州路小学 《中国的传统与未来》朱悦宇张家港少年宫 《妙手编织中国梦》、《一个农民的艺术之梦》、《白衣天使之梦》“我的梦是成为一个玩具设计师,让我的作品伴随弟弟妹妹一起成长。”“我是梦是变成一个超级空气清新剂,让我们的环境不再被污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无论在哪个国家,刑辩律师始终是法治的基石,是推动国家法治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对公民利益最坚定的维护者。他们为自由辩护,为生命辩护。“刑辩律师”本身就是他们至高荣誉。在当下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对法治进程的影响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他们在刑事辩护舞台上演绎着精彩和传奇。数律界风云人物,还看今朝! 张思之——“律师界的良心” “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 ——张思之 张思之,一个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官司的律师,却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年已83岁的张思之谈到案件时精神矍烁,张思之曾为“四人

帮”集团做辩护律师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右派,劳改15年。1972年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改革开放后,重返律师界。长期以来,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从潘家园移居崇文新世界,83岁的张思之独来独往已两年有余。赋闲之余,张思之偶尔地接见些朋友,多数时间看看书写写文章。 如果说中国律师界还有一位元老级人物的话,那么说是张思之应该无人有疑问了。张思之最令人瞩目的辩护经历大概要算1980年11月12日,他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但江青对张的态度和能力颇有微词,而且拒不接受“叶、邓派来的律师”。因此,张思之转而出任林彪反革命集团案李作鹏的辩护人。 张思之由此名声大噪,而他为异端辩护的职业律师生涯也就此拉开了序幕。面对多位被告人的诚挚委托,他从未表示过拒绝,一度被称作此类案件“专业户”。 尽管张思之在律师界很有声望,但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唯一一件一审胜诉后还被检察院抗诉,最终依然难逃失败的命运,以致“屡战屡败”成了张思之律师执业生涯的一道标签,贯穿他律师生涯的主线。虽然“屡战屡败”,但张思之说,“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这是他说过的最狂妄的一句话。 张思之的良心与见识,得到了法律界的公认,他被称为“律师界的良心”。这些可以从他所办理的案件中得到印证。2000年,《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出版,这本汇集张思之近20年来就所代理案件写作的辩护词的专著,被北京汉语研究所重视,张思之因此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颁奖词说,“张思之先生的存在,

著名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古希腊 柏拉图:《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尼各马可伦理学》 古罗马 波利比:《罗马史》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 二、中世纪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神国论》) 阿奎那:《神学大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诠释》 马西利:《和平保卫者》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霸术》) 布丹:《国家论六卷》 三、十七、十八世纪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论海洋自由》 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霍布斯:《利维坦》 洛克:《政府论》(上、下) 弥尔顿:《为英国人民声辩》 哈林顿:《大洋国》 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 柏克:《自由与传统——柏克政治论文选》 杰佛逊:《杰佛逊文选》 潘恩:《潘恩选集》 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 摩莱里:《自然法典》

马布利:《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永久和平论》 费希特:《法的体系》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四、十九世纪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边沁:《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法律概要》 密尔:《论自由》、《代议制政府》 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 萨维尼:《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使命》 梅因:《古代法》 五、20世纪法学家及其代表作 施塔姆勒:《正当法的理论》 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英国法精神》 马里旦:《人权和自然法》 富勒:《法律的道德性》 罗尔斯:《正义论》 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的帝国》 凯尔森:《纯粹法学》、《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哈特:《法律的概念》 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 麦考密克、魏因贝格尔:《制度法论》 耶林:《为权利而斗争》、《法律:作为目的的手段》 赫克:《法律利益问题》 埃利希:《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 狄冀:《宪法论》、《宪法学教程》 韦伯:《经济与社会》、《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卢曼:《社会分工》、《法律社会学理论》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 中国当前的法律权威和领导者 ? 法学理论 张文显朱苏力何维方葛弘毅舒沈国英宗灵孙笑侠卓袁泽李步云刘左祥傅子堂孙国华辛春莹郭道辉郝铁川卢世伦史泰丰王成光朱京文李林李龙刘汉谢晖 法律史 曾张宪义金范吴陈数何华勤陈盛清范忠信元秋吴悠杨建英一凡杨永华于荣根韩延龙怀肖丰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亨浦建朱勇 宪法和行政法 周业忠、徐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金光、蒋碧欣、蒋明安、罗浩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书一、莫、蒲增元、童志伟、、王、、肖、杨海坤、袁书鸿、张广波、朱伟、 刑法 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楚胡爱芝古贺小荣炳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区新九阮七林苏晖俞康叔华张志辉周道銮卢建平王佐甫何鹏姜伟孙乾 民商法

江平、梁辉兴、吴汉东、王立明、孙显忠、王卫国、、郑、、、、刘春田、、史少霞、史玉卓、秦有图、顾红云、郭明瑞、龙逸飞、吴焕宁、夏银兰、许、杨大为、、杨振山、马俊举、沈、吴昌珍、范健、尹田 诉讼法 江陈为广众徐景春范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边陈建林桂明谷董培荆韩朝刘家星沈大明宋英辉谭氏桂堂威建天平安王建王建王建王建王建汪建成王亚信杨荣信张卫平周国军左卫民谭兵李浩昌义严段崔民 经济法 杨子欣、李昌齐、刘龙恒、刘文华、齐多军、邵建东、史济春、杰夫、张守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韩德培、曾、梁、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仁人、王春、李双元、刘南来、饶格培周仲海 军事法 丛文生,顾德新,李昂图,张

世纪初的中国法学家学派 (1)所谓的红色学派法学家是一群在学术上已有建树的法学家,他们的学术理论受到高度评价他们可以在30多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主要代表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大学的吴,武汉大学的等。 (2)所谓黄学派法学家是指能够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他们善于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则批判现实,关注民生,倡导改革。他们不仅著作丰富,而且分量很重。在他们的代表作品中,他们经常用黄金语言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张。主要代表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律杂志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3)所谓紫派的紫法学家,是指比红法学家更红一层的法学家。 紫法学家的特点是他们参与改革但不主张改革。他们经常从更正统的角度解释、论证和宣传现有的改革措施和理论。它们经常被紫色的光环所包围。他们在政治上受到高度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也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地位。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有学术职位,如博士生导师、总裁、董事会主席等。他们还经常主持编写国家教材。紫色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往往对他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探索持批判态度,他们的批判往往以政治批判为主,以学术批判为辅。1996年的所谓“小南事件”就是这一特征的重要体现。②最有代表性的紫色法学家是张广波张广波,大连海事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授,专攻宪

中国梦读书征文大全8篇

中国梦读书征文大全8篇 篇一:2013年关于“中国梦,读书梦”的征文 2013年关于“中国梦,读书梦”的征文 古人云:“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便越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晚上,大家都睡下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台灯下,书便成了我最好的伙伴。它絮絮叨叨地讲出许多新鲜事来,讲出许多道理来。于是看不了几页,我就忘却了自己,飘飘然飞进书中那个世界,它授我渊博的知识,教我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哲理。我感到很快活,对它的博学感到钦佩。我感觉到:读一本好的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书是博古通今的老人,将我带进硝烟弥漫的战场,带进戒备森严的皇宫,带到奇妙多姿的恐龙世界里去。我听到炸弹的轰轰声,听到天-安-门前国歌的演奏声,听到爆龙狂爆的吼声……我懂得了美与丑,好与坏,正义与邪-恶,也懂的了一句话:“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 从小我就喜欢看,时常看得入迷。我会为书中的主人公而悲而喜。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总是牵动着我的心,总能给我莫大的教育。 我也读小说。中诸葛亮的神通广大、神机妙算,令我赞叹不己。诸葛亮博学多识,拥有超人的智慧、豁达的心胸和独特的见解。他读破万卷书,知晓天下事,他给我感悟:拥有智慧,就是拥有财富。 我更爱读诗。有时留连于“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意境,

有时生发“国破河山在,城春草木深”的伤感,有时又获得“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体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的这两句诗,更给我无限的感慨。如果我们读书只求“万”而不求“破”的话,是永远不会达到“神”的境界的。这个“破”正是研究读书的质量和效果。所以读书不但要读万卷,还要破万卷。 有些人不喜欢读书,”读书有什么好,太难了!”这是他们的口头禅。他们不知道,看书,可以拓宽视野,获得知识,提高写作能力,还可以学到人生的经验。 读书,既要看也要读。朗读,可以让你更从容地体味文章,培养语感。阅读,可以锻炼你的浏览速度。好书要反复读,因为“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读书,也不只是看或读而己,还要认真思考体会。体验过程,领会思想,这才是读书的最终目的。 书,是甜甜的蜜桃,是青青的橄榄,是清香浓密的茶,也是红通通的辣椒。酸甜苦辣,味味俱全。只要细心品位,认真体验,就能从中找到无限的趣味 2 读村上的作品是友人荐的,他借了我本,说是让我感受村上的文风。我是一个感性多一点的欠理性的生物,故往往对文字优美的作品情有独钟,少些大家级别的思想深度无关紧要。一观此书名,心生一股欣赏的冲动。在一阵虎咽般的吞咽下,没寻到由书名而联想到的文笔和情节,倒是脑中徒增一丝不解与阴郁。但尽管如此,书中简单的文字风格着实磁铁般的深深地吸引了我。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附件一 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 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3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 (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 (三)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四)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机构

(一)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全国性法学社团、法学重点院校所等分别组成初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本单位、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由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主管的研究会、全国性法学社团及有关单位的学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设立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活动。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初评评选 初评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初评确定1至2名本单位、本地区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初评评选委员会在9月20日前完成初评评选工作,并由初评单位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下列材料: 1、初评情况报告; 2、初评单位对推荐人的推荐意见(每人500字以内) 3、推荐人选的报名表; 4、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推荐人选的代表作学术专著1部、学术论文5篇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产生的推荐人选材料组织审核,确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

世界著名的法学家

世界著名法学家 1、霍姆斯(O.W. Holmes, 1841~1935)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186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 院,在波斯顿从事一段时间的律师工作之后,于1870年入哈佛大学法院担任讲师、教授,1882年12月担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官,1899年起任院长。1902年~1932年,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的学说,主要体现在他于1881年出版的著作《普通法》(The Common Law)、《法律之路》(The Path of the Law )、他逝世后出版的判决意见集《霍姆斯法官的司法见解》(The Judicial Opinions of Mr. Justice Holme Shriver ed 1940)以及生前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之中。他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法学家” 和美国法学的缔造者,美国的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现实主义法学都将他视为自己法学流派的奠基人。 2、萨维尼(Savigny,Friedrich Karlvon;1779~1861) 德国法学家。历史法学派主要代表,该派首创人G.胡 果(1764~1844)的学生。1800年开始先后在马尔堡大 学和巴伐利亚州兰茨胡特大学任教。1810年柏林大学 创办后他到该校任教,达30年之久,在此期间曾一度 兼任柏林大学校长和普鲁士王子的法学教师,并创办 历史法学派刊物。1842~1848年任普鲁士政府的修订 法律大臣。 《论立法和法理学的现代使命》一书,是他在19 世纪初就是否应制定全德统一法典的一场论战中写成 的,该书系统地陈述了以他为代表的德国历史法学派 的基本观点。当时海德堡大学法学教授 A.F.J.蒂鲍 (1772 ~1840)从民族主义出发,强烈呼吁德国各邦利 用当时战胜拿破仑的机会,从速制定一部全德国适用 的,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在内的法典。萨维尼对 此强烈反对。他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的壮大而壮大”,当这一民族丧失其个性时,这个民族的法也就趋于消逝。法学家固然有独特的知识,但这仅是法的技术成分,而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它是法的政治成分。法主要体现为习惯法,它是最有生命力的,其地位远远超过立法。法是自发地、缓慢地和逐步成长的,而不是立法者有意识地、任意地制造的。所以,不仅立法是次要的,而且根据德国法学家还缺乏历史精神等条件来看,当时德国也没有能力制定出一部好法典。他的这些观点在19世纪初欧洲大陆的历史条件下,代表了一种历史复古主义的思潮。著有《中世纪罗马法史》和《现代罗马法制度》。 萨维尼的历史功绩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他在分析与探寻各种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时,主要是从法律关系的“重心”以及与法律关系存在最密切、最重要的联系出发的。 其次,他的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再次,他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出来,重新回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 3、韦伯:被称为“真正的学者”,他对法律历史深入细致的研究,他对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独到见解,使后 代的社会学家很难超越他。 4、哈特:英国法学家。新分析法学派首创人。曾长期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他的学说和H. 凯尔森的 纯粹法学构成了20世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中的两派。20世纪60年代末,在西方法学界,以哈特与L.L.富勒为中心,开展了战后实证主义法学和新自然法学的长期论战。哈特是在战后复兴自然法的条

金庸人物谱与中国法学界

金庸人物谱与中国法学界(ZT), 轻松一刻 朱苏力vs张无忌苏力艺成泰西以译介波斯纳的学术思想起家,治学理路的核心却依然在于对中国本土社会的关注;张无忌身负乾坤大挪移与圣火令两大绝学,前项源自波斯明教,后项乃中东怪杰山中老人霍山的不传之秘,两者皆为“继受法”,但无忌武功的真正底子确是九阳神功。此技创自少林无名僧人,虽假托于达摩老祖,《倚天》中张三丰却由该武功的哲学理念近于道家而非释教以及经书文字雅训这两点上推断得出九阳神功知识产权应属我华夏,是不折不扣的本土资源。故朱张二人的知识系谱有极相似之处。2苏力年少去国,负笈美利坚,张无忌出生成长于冰火岛,两人皆为海龟派。冰火岛究在何处,金迷们考证纷纷,其中一说便为阿拉斯加,若采此说,我们的无忌也在美国混过,而且还是ABC呢。无忌是倚天中第一人,更执掌天下第一牛B的明教,旗下高手如云,一个分支机构天鹰教都能于六大门派相捋数十年。苏力是国内法理学最强者,身为北大法学院院长,座中亦是牛人无数,北大法学院一个科室所拥有的重量级学者都往往超过其它法学院全院之和。因此两人的江湖地位也是一样的啊梁彗星与段誉刚敲出这几字,砖头便雨点般地冲俺飞来:兀那贼厮鸟!你怎能将形荣枯槁的小老头与丰神俊朗的大理王子扯在一处,分明戏弄咱家,休走,吃吾一砖!好汉且住,听俺到来:滇蜀山水相连,梁老师和段王子都是西南那旮瘩的银;他俩年轻时均胸无大志,段誉家传的一阳指是天底下一等一的武功,这白痴竟然不学,还为此逃出家门,在江湖上晃荡沟女,做他的Playboy;梁老师念大学时天天都在看武侠小说,根本不理会专业,和段世子有的一拚哪。此乃梁老师夫子自道,非吾造谣。最要紧的是,段誉误打误传习得北溟神功后不仅迭克强敌而且靠着四处吸取他人真气积累起举世罕有的深厚内力,最终练得六脉神剑,天下无敌。我们的梁老师也会此术,大量吸取台湾法学界同仁的功力写出等身之著作。段王子所吸之内力良莠不齐,既有鸠摩智这等大高手也有无量剑七弟子等不入流的小脚色,梁老师的功力可全取自王泽鉴郑玉波谢在全这些大家;段誉吸了内力后不同种真气还在其体内激荡冲突,险些要了他小命,梁老师吸功后活得可滋润了呢,每本书都是照着人家的直接往下扒,连文字词句都是文言文哪!段誉是情痴,而梁老师则将自己辛苦抄好的《民法解释学》“献给我的妻子饶志君”,亦是情痴。最后,段誉晃荡几年后登基继位,入承大统,梁老师如今也领袖中国民法学界,他们的人生模式都很TMD好莱坞嘛!鸠摩智vs王泽鉴鸠摩智虽是大反派,武功才具却大大地骇人。他舌灿莲花明辩无碍,佛学文学皆一时之选;雄谋大略,是天龙中一等的政治家和外交家;武功更甭说了,以一人之力单挑天龙寺六僧(人家可全是大理国退隐的皇族高手,一阳指上造诣不弱于保定帝,还有枯荣大师这个能以内力变脸的老变态压阵,这老变态竟能将半张脸变得跟骷髅似的简直就是帝国反击战里的黑勋爵嘛-----对不起,跑题了),此人乃上上人物,大陆法学界里我实在挑不出能和他想配的银来,只好求诸海峡对岸。王老师泽鉴系出名门,就学于全欧最负盛名的慕尼黑大学,师从一代大儒Larenz,寒暑数十载,功力深得没法说。他的成就?拜托,这个问题学法之人就不要问了吧。去河西遛一趟,二楼法律书店里他老人家的书有整整一排呢!鸠摩是吐番国师,王泽鉴亦曾出任台大法研所主任,今天每一期都被俺们大陆人大抄特抄的台大法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 2.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 3. 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4. 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5. 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 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三、推荐候选人 (一)推荐单位 1. 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性法学社团(含3个作为团

体会员加入中国法学会、接受中国法学会指导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直属研究会; 2.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 3. 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 4.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推荐名额分配 1. 属于学科研究会、综合性研究会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属于活动开展较好、研究成果较多的专门研究会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属于活动开展不理想、研究氛围不活跃、少有研究成果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 每个省级法学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3. 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审判理论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推荐候选人各3名;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候选人为1—2名。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1. 推荐单位分别组成推荐评选委员会,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2. 采取一定方式公布推荐评选公告。

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的研究意见

?中国法学会关于 ?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是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重要里程碑。为团结、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职责,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团结奋进,不断以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现就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同时,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并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这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任务,也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法学界、法律界提出的新的要求,为新时期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与时俱进,大胆探索,不断推进我国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必须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强法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理论支持,努力把法学研究事业推向新阶段。 二、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进程。 (2)发展目标: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开展法学研究,不断推出有价值、高质量的重大研究成果,服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

超越东西方_法学家吴经熊_王健

超越东西方:法学家吴经熊X 王 健 闪现在我脑海中的念头,是心灵与经验相碰撞而 生出的小火花。它们不召而来,又婉拒邀请。 法律是理想与现实的契合点,就仿佛莲花,它的根 深深地植入泥土,而花苞和花瓣向天空伸展。法律是一 种把物质利益的摩擦转化成理想物之光的艺术。 ——吴经熊 1929年12月28日,黄浦江畔寒风袭人,东吴法学院的全体学生集齐码头,立雪情深,去思依依。东吴大学校董会董事长江长川先生与法学院的教职员等,一起登上了停靠在岸边的克里夫兰总统号邮轮,与一位法学家热烈地握手送别。邮轮届时启航,只见鞭炮声里,微波荡漾,气笛一呜,这位法学家满怀眷恋之情,扬巾分袂。此行是由于哈佛大学和西北大学频电敦促,他以谊不可却,并想藉此弘扬本国文化,而前往这二校掌教讲学。他是我国受聘哈佛任教的第一人,又是继剑桥大学霍兹沃思教授和国际法院波特曼法官之后,担任西北大学罗森泰(Julius Ro senthal)讲座教授的第三人。独享此种无上殊荣的这位法学家当时年仅30岁,他就是吴经熊博士。 吴经熊,字德生,英文名为John C.H.Wu,1899年3月28日出生于浙江鄞县一位开线庄的商人之家,早年父母双亡。6岁时起,他开始接受中国传统式的启蒙教育,阅读“四书”、“五经”一类的书。9岁时开始学习英文,以后又接触到一些近代的自然知识。1916年吴经熊考入上海沪江大学(Shang hai Baptist Colleg e)学习理科。不久就在同学与好友徐志摩的相约下,转入天津北洋大学(Pei-Yang U niversity at T ientsin)的法律预科,但他只在北洋大学读了一个学期便又返回上海,并在1917年秋进了刚创办2年的东吴大学法科(Law Departm ent of Soo-chow U niversity)。吴经熊在东吴读书期间,学业相当优秀。同时在笃信基督的教务长兰金(Charles Rankin)——他是东吴法科的创办人——的感召下,他对《圣经》发生了兴趣,而且接受了卫理公会教堂的洗礼。1920年吴经熊作为东吴法科第三届学生毕业,获法学士学位(LL. B.)。 1921年,吴经熊赴美国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深造。由于有出国前的预科和3年完整的美国 X吴经熊是本世纪以来一位较为罕见的学贯中西的法学家。他思想广博,法学洪深,志行高远,被认为是社会法学派在中国的代表性人物。可是,在中国的法学史册上,他的名字久已湮没;即使法界学人,对其思想与行迹,大多也难能详略一二。本文大概介绍吴经熊生平、著述及其主要法律思想,并想以此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这位“多年不见”的法学家。透过他的思想经历,可以使我们从一个侧面感受到,在中国近代法律变迁中,东西法文化交流与冲突的复杂和深刻。 本文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有(1)田默迪:《法律扣学东西之间——吴经熊早期法律哲学的比较性分析》;(2)吴经熊:《法学论丛》(英文);(3)吴经熊:《法律哲学研究》;(4)吴经熊,黄公觉:《中国制宪史》;(5)《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6)《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二)等。正文中不再一一注明出处,谨致谢意。 216

湖南籍法学家

法理法律史 瞿同祖:1910年生,湖南长沙人,1939年任云南大学社会、政经、法律三系讲师,后升任副教授、教授,1944年兼任西南联合大学讲师,期间撰写《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5年回国,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2008年10月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张国华:1922年生,湖南醴陵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的奠基者、开拓者之一。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中方主席、国家社会科学“七五”规划法学组组长、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主编等职务。 郭道晖:1928年生,湖南长沙人,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1979年以来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编审,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理事长,中宣部、司法部特聘的法制宣传高级讲师团讲师,国家社科规划委员会国家基金课题评审组成员,法哲学社会哲学国际协会(IVR)会员、中国分会副会长。 李步云: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龙:1937年生,湖南祁阳人,教授。现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组主要成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第二、三届顾问、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 夏家骏:1938年生,湖南龙山人,土家族,教授。1986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1987年晋升为教授。1992年当选为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1998年3月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 李交发:1948年生,湖南新邵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

我的中国梦征文写作素材

我的中国梦征文写作素材 我的中国梦征文写作素材 【构思点拨】思路一:寻找有梦想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现实的年代,我们身边还有执著于梦想的人吗?本文 的体裁为散文,文章以“我”的“寻梦”之旅为线索, 记录了“我”的见闻感受或心理历程,点明“梦在心里,希望常在”的主题。写见闻感受,可以描述街头所见几 个片段,从平凡的生活状态中发现人物内心的梦想;写 心路历程,可以用联想的手法,将一幕幕生活画面在“我”脑海中呈现出来,通过逐一比对,发现原来每个 人心中都是有梦想的。无论哪种形式构思,结尾都要回 归话题,点明文中所写的都是朴实而不凡的“中国梦”。思路二:讲述有梦想的事本文属叙事为主的记叙文。可 以通过自己经历的一件事,引发关于“中国梦”的思考 和感悟,写成一事一议的记叙文,比如走在街头,目睹 了表现“公德”“环境”等主题的事件,或正面或反面,都可以议一议,表明自己对“中国梦”的看法;还可以 通过几件小事来归纳概括,比如,班里掀起了一股“人 人争做小主人”的热潮,其间有好多感人的小故事吧, 选几件表现“负责”“奉献”“爱心”等主题的,就能 提升到中国梦的高度。思路三:赞美梦的追逐者这应是 一篇写人为主的记叙文。从身边的亲人、老师、邻居、

同学……中,选一个认真生活着的人,以梦想为线索,通过若干事例,挖掘出他(她)身上蕴涵着的“梦想”的力量,结尾点题,将个人的梦想升华为“中国梦”,就是一篇不错的作文。思路四:人人都有一个梦本文当写成寓理于事的记叙文。可以设置一个情境,让不同人物出场,讲述或展示他们的梦想,最后以“我”——一个倾听者的身份收束点题;也可以写有“我”参与的一次“梦想讨论”,在谈话中揭示“中国梦”的内涵。 【话题解读】中国梦,就是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是十三亿中华儿女共同拥有的伟大梦想。就写作的角度,乍一看,这是一个很大、很广的话题,使人想到的是民族奋进的滚滚大潮,是气势磅礴的宏伟蓝图;但换一个角度想,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而个人的梦想又是建立在国家繁荣昌盛基础之上的,是与“中国梦”息息相关的。所以,每一个中国人,不论性别、不论年龄、不论文化程度、不论市民农民……都可以有一个中国梦——一个向往美好、幸福的梦想,每一个中国人都向着这个梦想努力、奋斗的结果,便是在缔造和实现着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 【立意指津】作为社会经验尚不丰富的中学生,写作“中国梦”时,大可不必非去触及自己陌生的领域,去写宏大的主题,——那样很容易陷入内容空洞、言之无

“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举行人大法学院教授作主题发言

“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举行人大法学院教授作主题发 言 10月13日,“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韩立余教授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 路甬祥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实践经验,汲取历史教训,经过全民讨论,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此后,又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先后四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实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30年来,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路甬祥说,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但这一体系的形成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既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不断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也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更加注重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更加注重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既要坚持民主立法,也要坚持科学立法,既要坚持中国特色,也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的优秀成果。 路甬祥说,面向未来,要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研究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倡导宪法思维、加强宪法研究、保障宪法实施,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 陈冀平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30年来,宪法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建设,为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保障。 陈冀平指出,30年来,宪法日益适应社会生活,有效调整社会生活,尊重宪法开始成为国家生活的基本价值观,但总体上看,宪法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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