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法学会 论坛 征文

法学会论坛征文
尊敬的法学会论坛组织者:
我是一名对法学领域充满热情的学者/研究人员/学生,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参与贵论坛的征文活动。
在此,我愿意就以下课题提交一篇文章:
1. "法律与社会公正":探讨法律制度对社会公正的影响和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2. "法律与科技:数字时代的挑战与机遇":研究法律领域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的新挑战,以及科技发展对法律实践的影响和机遇。
3. "法律与人权保护":分析法律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和责任,以及如何应对当前人权问题中的挑战。
4. "法律与环境保护":探讨法律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和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以上仅为一些初步的想法,如果贵论坛有其他具体课题的征文需求,我也非常乐意根据贵方的要求来进行撰写。
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以便我能更好地准备和组织我的论文。
再次感谢您给予我这个机会,期待能在论坛上与各位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谢谢!敬礼。
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入围集中评审名单(DOC)

物权管制的行政补偿与司法救济问题研究
26
我国担保物权法中的“准用性规法》第89条的制度疏漏与法治完善
28
不动产登记制度中效率与正义之衡平——论我国公证制度强制前置之正义弥补功能
29
法律原则如何适用?——权衡说之批判与诠释说之辩护
30
无民法典如何进行民事审判?——民初大理院民事司法中的“条理”法源初探
14
“平等主体关系说”的弃与留——未来《民法典》调整对象条款之抉择
15
合同解除权的权利维度——基于124份判决书的分析思考
16
试乘试驾的交通事故责任研究
17
论检察机关对特定民事活动的有限介入——对完善《民法典》编纂的思考
18
民法典编纂中的消费者立法:理念、制度和立法模式
19
一般人格权理论分析及我国的立法选择
48
医生信息告知标准的择定:以英国为例
49
论登记制度的功能定位与作用方式:以物权法第24条为样本
50
从法律解释论视角研究物权救济方式——兼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7条
51
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辨析——对《民法总则》制定的启示
52
论环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
53
林权抵押法律制度问题与对策研究
42
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代孕及其立法规制研究
43
我国《民法典》应规定脱法行为——从脱法行为与虚伪行为的关系出发
44
论被监护人侵权之责任构成及责任承担——以“拟制过错”为基点展开
45
惩罚性赔偿制度:中国演进、社会机理及未来走向
46
民法典总则立法视野下的诉讼时效制度研究——基于利益衡量的选择
47
“第三姓”的合理规制——以公序良俗为视角
中国法学会关于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获奖论文公告

中国法学会关于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
坛”获奖论文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法学会
•【公布日期】2014.12.01
•【文号】
•【施行日期】2014.12.01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中国法学会关于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获
奖论文公告
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以“维权与维稳问题研究—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主题,面向论坛区域内的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泛征集论文。
依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论坛组委会组织初评,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确定拟获奖论文共55篇,其中一等奖14篇,二等奖16篇,三等奖25篇。
终评后,中国法学会将拟获奖论文名单于2014年11月20日—11月29日在中国法学会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反映一篇论文题目有误,一篇论文作者有误,一篇论文遗漏一名作者,已予纠正,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意见。
现公示期满,正式将获奖论文名单予以公告。
至此,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评审工作结束。
附件: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获奖论文名单
中国法学会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第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获奖论文名单。
季卫东在第九届法学家论坛的讲话

季卫东:党要率先守法建立违宪审查制原题:关于把权力运纳入法治轨道的几项建议9月4日,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大学隆重举行。
本届论坛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为主题,20余位著名法学家发表主题演讲。
凤凰网作为独家合作网络媒体参与全程报道,凤凰网大学问独家发布嘉宾演讲,与广大网友分享。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教授。
《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辑、《法社会学》(日本)审查委员、《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法社会学杂志》(英国)编委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亚洲宪法、审判制度、法律职业。
以下是季卫东的演讲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主要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消息公布后,国内外舆论反应普遍良好。
尤其是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上一层楼抱有很高的期待。
多数人认为,尽管目前困难重重,甚至危机四伏,但总书记习近平的强势反腐和改革的深入推进说明,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抓住了深化改革、国家长治久安的“牛鼻子”,四中全会将成为中国真正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的轨道,为此特向四中全会提出如下五项建议。
一、明确亮出“党率先守法”的旗号,以释社会中的怀疑和不安情绪。
中央全会聚焦法治议题,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首次。
因而怎样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势必成为四中全会的最大看点。
要利用这次会议重新诠释“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这类争论了好几十年的老问题,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容许任何个人或团体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在“依法执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思路的延长线上再追加一个“执政党率先守法,为民垂范”的原则,使得目前深得人心的铁拳反腐获得制度上的大义名分,作为法治中国的“南门立信”之举。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系统性的问题。
近期,一些身处司法第一线的法官和检察官在中央准备推进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时,却担心独立之后公诉的证据基础削弱、刑事侦查的质量要求得不到公安部门和法律监督方面的支持,法官地位进一步边缘化,司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使判决执行率下滑。
最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工作总结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工作总结2018年度,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本着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的宗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在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学术合作交流、探索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全面加强研究会建设,提升研究会的凝聚力研究会积极开展组织生活,落实政治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迎接十九大和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不断提高研究会党员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充分发挥研究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举办的活动主要有:4月,研究会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5月,研究会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主题活动,马怀德会长做专题报告;9月,研究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北戴河讲话精神,马怀德会长做专题报告;10月,研究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的依法治国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的的依法治国思想,马怀德会长做专题报告;12月,研究会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议,马怀德会长主持,名誉会长应松年,副会长董皞、刘莘、莫于川、杨建顺等发言和研讨。
为了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会于2018年8月换届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新党支部,秘书长王敬波老师为支部书记,副秘书长李洪雷教授为组织委员,副秘书长张红副教授为宣传委员(兼文艺委员),以提升研究会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凝聚党员专家学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务工作的力量。
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深化行政法治理论研究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积极发挥作用,研究会的城市管理执法专业委员会、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法治政府专业委员会、行政法教学专业委员会、政府规制委员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等六个专业委员会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实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演讲稿(完整版)

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演讲稿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演讲稿201N年10月18日下午,我应邀在青岛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做了《关于个人律师事务所六个问题的思考》,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演讲稿。
演讲稿是在原先《中国律师》杂志上发表的同题文章的“升级版”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北京市燕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培国。
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是我对个人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的六个问题的思考。
第一个问题: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否需要管理制度?我发现,现在的个人律师事务所除了少数聘有律师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之外,大多数个人律师事务所都缺乏一个律师事务所所应该拥有的管理制度。
对此,许多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认为,我就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就是我,任何事情都是自己说了算,既可以“朝令夕改”,又可以“朝三暮四”,既可以“翻手为云”,又可以“覆手为雨”,所以,制定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纯粹就是傻子点灯。
因此,这些个人律师事务所就把审批个人律师事务所所使用过的规章制度束之高阁,或者当做年画挂在了墙上,熟视无睹。
不过,现实告诉我们,许多当事人把这些缺乏管理制度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当作了可以讨价还价的个体户,当成了不值得信赖的皮包公司,把律师个人当成了“耍心眼子,动嘴皮子,玩笔杆子,钻法律空子,找别人漏子,挣别人票子”的“六子商人”,根本没有把律师的职业尊严和法律权威当作一回事儿。
俗话说,“当有党章,国有国法”。
因此,我认为,个人律师事务所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树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社会形象,扩大个人律师事务所社会影响,增加个人律师事务所经济财富的前提保障。
第二个问题: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否需要文化建设?个人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个人创建,但是,个人律师事务所毕竟不是律师个人。
从文化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用文化水平、文化涵养来评价律师个人,但是,我们不能用文化水平、文化涵养来评价个人律师事务所,只能用文化建设来衡量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品位、文化价值。
因为,只有文化建设,才能反映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方向、发展规划、价值理念和事业理想。
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获奖名单

刘 磊
清华大学法学院
存在与超越: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到“行政法院”的距离有多远?---透视困境中的行政审判体制
刘 群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何必将“外行”当内行——“陪而不审”的法社会学角色理论解释
刘方勇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湮没的“少数派报告”——基于250宗诉讼副卷的统计与观察
王华伟
王卫东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与中央地方关系法治化
王理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从界分到融合: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模式中民刑思维的贯通
王章祥
赵 丹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以重庆市公租房立法文本与实践考察为分析对象
王子毅
邢 波
龙海燕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共和国法治建构中的国家主义立场于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思考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八大的时间视角虞浔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国家治理的中国语境从理论定位现实定位到方法选择的递进式展开张浩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刑事司法转型与国家治理模式变迁百年来浙江省龙泉市为中心的表达张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行政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语境和路径张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论国家秘密司法审查张群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政府论行政检察的重新定位与思考以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为切入点张和林王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司法区制度赵兴洪西南大学法学院私权力视角下的网络治理从网络安全服务谈起周辉国家行政学院高教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密度研究基于北大法宝94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邹剑钧王永红石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0725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入围终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题目
1
进取抑或退让:国家课税权力的边界研究——基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视角
2
中国政治逻辑的历史变迁与当代重构——从革命政治、治理政治到权利政治
3
刑讯逼供的国家治理:1979—2013
4
资源、体系与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分析框架
5
指标控制与依法行政:我国地方政府治理中的双重模式
150
后诉讼风险:非理性行政撤诉的反思和规制
151
关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与执行问题的调研报告
152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研究
153
行政诉讼和解的运作及其制度构建——以行政诉讼撤诉为研究对象
154
民行混合侵权状态下的国家赔偿问题研究——以房地产登记案件为例
155
结论未纳入司法审查情形下相关行政程序行为的可诉性研究——以行政送达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为切入点
110
如何审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利益平衡
111
行政合理性原则审查强度类型化——基于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解析与整合
112
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之建构探析
113
公共行政变迁视野下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
114
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责任的量化标准探析
115
构建行政诉讼合法性与正当性二元审查机制——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切入
90
文本、判解与学说:中国百年行政诉讼制度的解读
91
行政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语境和路径
92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之修正
93
试论非诉行政执行体制之改造——以裁执分离模式为径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构建中国低碳农业法思考——中西比较视角
何晶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城市化与“入城”集体土地的归属
黄 忠
西南政法大学
论谦抑原则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适用——以民事诉讼中的检法关系为中心
黄武将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穿行于规则与经验之间:论行政惯例的司法审查
蒋晓春
王彦平
胡秋玲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的法律制度构建探析
黄 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司法“去行政化”之误辨思——以佛山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为样本
李 军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乱象与改革之道——以丽水市2011年目录为研究样本
李丽杰
廖 明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能”与“不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逻辑和制度归位
戴智明
李明耀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互联网金融的软法治理:问题与路径
邓建鹏
黄 震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环境伦理法治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以玉林狗肉节之争为切入
巩 固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认真对待开会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微观切入点
——以公民私权保护为视角
荣明潇
胡晓梅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论我国网络安全面临的问题和立法对策
孙佑海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激发公正司法的“正能量”——基层青年法官情绪因素对司法公正影响的实证研究
汤灵新
刘 静
李 婕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由“忙闲不均”到“衡平有度”——探寻基层法院人案资源均衡化配置的现实进路
潘伟明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环境司法正义实现之阻碍因素研究——从50份环境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谈起
曲凌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刑法调控
邵海凤
姚秉正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
论刑事侦查司法鉴定权配置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
石东洋
刘新秀
高健美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山东省阳谷县定水镇人民政府
陈盎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消协所涉公益诉讼若干难点问题探讨
陈灿平
肖秋平
天津财经大学
行政裁判目的解释的地位及规则——基于30年来行政法律文本第一条“目的化”的分析
陈家傲
李华武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澳门科技大学
“公权”与“民意”之衡:论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以相对集中管辖制度为视角
陈剑英
楼 聪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钱云灿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不动产登记与政府职能转变
吴光荣
国家法官学院
法院审判外衍生治理行为:从司法建议、白皮书到备忘录
吴良志
武汉海事法院
司法信息公开:误区、澄清与展望
谢 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大分流——西班牙衰落与英国兴起的法治逻辑
张 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量刑事实的证明与认定:以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
原汁原味与文本剪辑:行政指导性案例制作技术的分析与反思
陈梦群
胡 劲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委托宣判的实然与应然——从“期间耗费”的角度切入
程 湘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法条件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第22号指导案例评析
褚 丽
马 卫
张传恩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王月波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表达与实践的背离:职务犯罪初查的理论反思
吴常青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蓝图初绘: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规划设计
徐 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论社会治理中的“人”:群体力量与群体性事件
徐 文
西南科技大学
从政策性参与到法治化考量——人民法院推进地方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薛红喜
肖新征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奎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后司法考试时代法官职业化的假说与悖论——从司法考试“放水”切入
卢安林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法院
顾此不能失彼:基层法院“原情司法”运作模式探究——兼论法律与情理的博弈与衡平
罗新祥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民族宗教问题法治化治理的几点思考
马天山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转型社会司法热点案件的实证样本研究
李辉品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空白要件与补充规则——以闯黄灯的罚则为视角
李连春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角色的圣•奥古斯丁之问——试借人力资源管理学知识作答
刘 菁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权力行使中的“团体性目的偏移”与矫正
刘继峰
中国政法大学
隐匿身份侦查的道德原则
刘黎明
邓 瑶
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海关
理想与现实:司法调解制度不能承受之重——对“调解优先”司法政策的反思
新疆伊犁州委党校
法官如何裁判:民事裁判中的法律解释方法研究
——对《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155个指导性案例的考察
钟小凯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资本功能的再认识与公司资本制度改革
周 珺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论行政性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之扩大——以154件垄断案例为视角
周 丽
何文魁
裴义芳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廖 奕
武汉大学法学院
新媒体时代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构建探析
廖次艳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何必将“外行”当内行——“陪而不审”的法社会学角色理论解释
刘方勇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论财政法定原则——一种权力法治化的现代探索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
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法治原理
秦前红
李少文
武汉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
对当前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反思与完善
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
拟获奖论文名单
(按作者姓氏拼音排序)
一等奖(15篇)
题目
作者
单位
刑讯逼供的国家治理:1979—2013
陈如超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私权化与信托:村委会职权的重新厘定及其展开
何跃军
陈淋淋
宁波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失落的话语权:行政撤诉的司法审视——以行政诉讼撤诉率变迁为视角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解魅与构筑:中国式侦查讯问制度的实证考察
——法院
论刑事司法审查的中国模式
张先综
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农村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证分析
赵 谦
西南大学法学院
以健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新疆长治久安的基石
甄敬霞
宪法介入民事私法的解释论——以基本权利对民事私法的价值填补为中心
苏 峰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司法治理能力指数评估体系及其构建
苏家成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法治语境下的行政公共警告与救济——以消费领域的公共警告为切入点
唐 红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论以“感受公正”为目标的裁判说理改革
唐 文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志伟
伍玉联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事务集约化管理改革的制度与模式
杜佳鑫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侵权视野下的因果关系推定——对《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解读及其重构
冯娇雯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中国地方法院竞争的实践与逻辑
高 翔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对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反思——以文化体制创新省Y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运作为切入点
肖 杰
肖 轶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
群体性行政纠纷与行政示范诉讼:理念、规则与案例
熊则凯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语境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
叶 锋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公共利益保护研究
银红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社会中间层理论的法律重构
张继恒
南昌大学法学院
大数据对传统检察业务流程的改善和再造——以广东佛山市南海检察院为视角
张文娟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我国民法“重大误解”之源流考
赵 毅
贵州师范大学
优秀奖(60篇)
题目
作者
单位
反思与重塑:非诉行政执行和解制度的构建
卜晓虹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效率”包装下的“繁忙”——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慎思与追问
陈 婕
宁跃武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印象”法官:自我言说与他者建构双重变奏下的法官职业形象塑造
郭 娟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治理时代的法治建构困境与出路
季卫华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在与不在间——论“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的司法审查困境与出路
蒋珊珊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下的法律与道德关系重构
李克杰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司法改革顶层设计——迈向“赋权增能”的均衡模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独立补偿之证成——以《物权法》与《土地管理法》的衔接为中心
周江洪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张吉喜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