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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中国当前的法律权威和领导者?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何维方葛弘毅舒沈国英宗灵孙笑侠卓袁泽李步云刘左祥傅子堂孙国华辛春莹郭道辉郝铁川卢世伦史泰丰王成光朱京文李林李龙刘汉谢晖法律史曾张宪义金范吴陈数何华勤陈盛清范忠信元秋吴悠杨建英一凡杨永华于荣根韩延龙怀肖丰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亨浦建朱勇宪法和行政法周业忠、徐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金光、蒋碧欣、蒋明安、罗浩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书一、莫、蒲增元、童志伟、、王、、肖、杨海坤、袁书鸿、张广波、朱伟、刑法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楚胡爱芝古贺小荣炳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区新九阮七林苏晖俞康叔华张志辉周道銮卢建平王佐甫何鹏姜伟孙乾民商法江平、梁辉兴、吴汉东、王立明、孙显忠、王卫国、、郑、、、、刘春田、、史少霞、史玉卓、秦有图、顾红云、郭明瑞、龙逸飞、吴焕宁、夏银兰、许、杨大为、、杨振山、马俊举、沈、吴昌珍、范健、尹田诉讼法江陈为广众徐景春范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边陈建林桂明谷董培荆韩朝刘家星沈大明宋英辉谭氏桂堂威建天平安王建王建王建王建王建汪建成王亚信杨荣信张卫平周国军左卫民谭兵李浩昌义严段崔民经济法杨子欣、李昌齐、刘龙恒、刘文华、齐多军、邵建东、史济春、杰夫、张守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韩德培、曾、梁、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仁人、王春、李双元、刘南来、饶格培周仲海军事法丛文生,顾德新,李昂图,张世纪初的中国法学家学派(1)所谓的红色学派法学家是一群在学术上已有建树的法学家,他们的学术理论受到高度评价他们可以在30多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代表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大学的吴,武汉大学的等。

(2)所谓黄学派法学家是指能够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则批判现实,关注民生,倡导改革。

他们不仅著作丰富,而且分量很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品中,他们经常用黄金语言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两大法学家主要观点

两大法学家主要观点

陈光中教授,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带头人。

浙江永嘉县人,1930年4月出生,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主任。

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主要学术观点]主要学术观点及成就陈光中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他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近半个世纪,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他是我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界一代名师,外国法学教授评价他是世界级法学家。

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

陈光中教授五十年代初期就开始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文化大革命”后,陈教授更是走笔蛇龙,不舍昼夜,在二十年中主编或合著出版了23部著作,发表了100余篇文章。

陈教授对刑事诉讼法学的贡献还在于他以大家风度首倡从理念上对刑事诉讼进行深层次的探究,摆脱注释式的研究方法。

陈光中教授勤于学而敏于思,几十年来孜孜以求,笔耕不辍,著述丰硕,形成了自己完整系统的学术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关于诉讼价值观陈光中教授在《论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兼论诉讼法的价值》一文中集中表达了他的诉讼价值观:诉讼法的价值可分为工具价值和独立价值;在现代法治国家,实体法和程序法相辅相成,不能有主次之分;应当承认,诉讼法的第一价值是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同时也不能忽视其自身重要的独立价值。

(二)刑事诉讼目的观陈光中教授认为我国刑事诉讼直接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直接目的的两个方面,两者应当并重,不能片面注重一面,忽视另一面。

(三)刑事诉讼结构观陈教授认为“刑事诉讼结构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诉讼目的而设计的刑事诉讼中控诉、辩护、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相互关系及相应表现方式的格局”。

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科学而公正的刑事诉讼结构应贯彻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审判方居中裁判原则。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

中国法学史上9大男神,你认得几个?记忆中,法学院老师大都比其他学院的老师要严肃一些。

而对于一些频频出现在教科书上名声赫赫的法学大家,由于一直未曾谋面,更是觉得他们有一种仙风道骨的神秘感和威严感。

殊不知,这些学富五车的才子们也是个个玉树临风、气宇轩昂。

一、芮沐如果你了解芮老,就知道他不仅是国际经济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其外语功底也相当了得。

不仅精通英、法、德、俄、日这几门外语,芮老也通晓东欧的一些小语种。

20世纪进行WTO谈判和21世纪在WTO工作的中国专家学者,许多都是芮沐当年的弟子。

芮沐先生当年的远见卓识,对我们今天的国际经济贸易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沈宗灵沈宗灵先生是中国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科的奠基人,被誉为'最勤奋的学者'。

法学院校学生,都会对沈宗灵有所了解,是源于他所主编的'红宝书'《法理学》(书皮为红色)。

这是一本入门级别的法学基础教材,还有一本《现代西方法理学》,是多数院校硕士、博士入学考试必备书目,可称为'宝典'。

照片里沈老略有拘谨地微笑,但他对待学问和学生却要求极为严格。

虽不温煦而行之表象,但却严中有爱,'心地善良得纯粹',还一直牵挂学生的工作和前途。

三、江平江平老师被誉为'中国法学界良心',《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物权法》……这些我们所研习的民商法律江平先生都有参与修订。

江老多年来为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奔走呼告,'只向真理低头'的名言在法律界广为人知。

江老多年来耕耘在法学教育界,育人无数,弟子中许多人正是今日中国法学界的栋梁。

江平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任上只有一年半,却被法大的同学亲切的称为'永远的校长'。

四、许崇德众人印象中起草过五四宪法、香港基本法的许老是一位精神矍铄乐呵呵的银发老人,同龄人对许老的评价也是'专注好好先生近三十年'。

许老在人民大学执教多年,现任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朱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都是许老的弟子。

中国法学家

中国法学家

中国法学家∙罗豪才罗豪才,男,汉族,1934年3月生,福建安溪人,致公党成员、中共党员...开放分类:领导人·中国法学家∙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

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开放分类:法律·法学家∙江必新江必新(1956年9月—),湖北枝江人,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毕业,研...开放分类:人民法院·大法官∙童之伟童之伟,男,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宪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开放分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中国法学家∙郭明瑞郭明瑞,男,1947年9月出生,当代民法学家。

山东招远人。

1981年毕业于北...开放分类:法律·法学家∙曾宪义曾宪义教授,男,1936年生,法律史专业博士学位主持人和博士生导师。

一级...开放分类:人物·教授∙卓泽渊卓泽渊,男,1963年3月生,重庆长寿县云台镇人,现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开放分类:人物·法学家∙曲新久曲新久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刑...开放分类: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孙宪忠孙宪忠,男,1957年生,陕西省长安县(今西安市长安区)人。

中国社会科学...开放分类:法学·西北政法∙漆多俊漆多俊男,1938年9月14日生,湖南祁阳人。

武汉大学、中南大学法学教授、...开放分类:中国台湾法学家·中国法学家∙史际春男,1952年3月18日出生于上海,籍贯江苏省溧阳市。

1982年1月毕业于安徽师...开放分类:法学家·中国法学家∙冯玉军冯玉军,男,1971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开放分类:法律·法律学人∙邵建东邵建东,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检察...开放分类:中国台湾法学家·中国法学家∙李步云李步云 ,1933年8月出生,男,汉族,湖南娄底人,中共党员,1965年北京大...开放分类:研究员·学者∙沈岿沈岿,1970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宁波。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郭明义(1962年-),江苏南京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法治理论家、教育家。

郭明义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后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

他是中国法治研究的重要代表,致力于推动中国法
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

郭明义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曾担任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
学中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在他领导下,中国法治研究中心成
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研究机构之一。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思想家,郭明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
法治理论和观点。

他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和正义性,主张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治精神和法治道德。

他对宪法学、行政法、刑事法等领域进行
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

在法学教育方面,郭明义提倡培养有法治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注
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在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他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与多个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建
立了合作关系。

除了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郭明义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

他是中国法治促进会理事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他还
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致力于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律保障的落实。

郭明义以其杰出的贡献和影响力深受广大法学界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为中
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民法三杰 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

中国民法三杰 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

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精品文档,仅供参考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目前民法学术界的有名教授有哪些?现在哪个高校?分别在哪个方向有突出表现?他们之间哪些是师徒关系。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民法三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民法三杰梅仲协编辑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

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1]江平编辑江平(1930 ),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江平教授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员,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

他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

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比较法学会会长。

目前,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江平教授正式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等等。

[2]谢怀栻编辑谢怀栻先生(19192003):详细内容可见网文《谢怀栻与台湾法律丛书》。

他为人耿直,坚持真理,1957年被划为右派,就是因为他对以政策代替法律、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司法依据提出的意见。

1979年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岗位后,仍然秉性刚直、不求名、不求利、坚信科学、坚持真理,在民商法科研与教学中,不论是在民法基本理论方面,还是在公司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的研究方面,或推翻陈说,正本清源,或发人未闻,借古推新,发挥了法学大家的作用。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王利明的代表作有《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等等。赵秉志的代表作有《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等等。陈兴良的代表作有《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刑法哲学》,等等。武树臣的代表作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等等。黄进的代表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等等。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
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郭道晖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学习自然科学,工作后改行学法律,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学》总编。改革开放以来,他“不断有新观点问世”(1),最有代表性的理论主张是“以法治代替法制”。对此,他是得着机会就讲,不厌其烦,不怕风险,诲人不倦,诲国不倦。不仅自己讲,还组织同仁在《中国法学》上一起讲。终于,在郭道晖和其他一些法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被中共《十五大报告》所吸收。
(九)雾派(变色派)
所谓变色派,就是无一定色彩,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的法学家流派。该派就象水蒸汽一样,一会儿灰色,一会儿白色,一会儿黑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发红光,一会儿五彩缤纷,什么时髦他们就变成什么。他们和彩派的区别是,彩派在任何时候都是五彩缤纷的,雾派只在极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雾派除了在不同的时候制造不同的声势以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事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贡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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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北京的主要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等,几乎成了红派法学家们的私人刊物,来稿必发。

他们都是特别能写作的人,加之有足够的阵地,因此,他们便成了“制造论文的机器”。

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

一般以专业性的学术问题为主,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至少不率先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探讨。

故既能在学术上走红,又能获得政治上的宽容。

王利明的代表作有《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等等。

赵秉志的代表作有《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等等。

陈兴良的代表作有《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刑法哲学》,等等。

武树臣的代表作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等等。

黄进的代表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中,往往以黄金般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要主张。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学》杂志社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等。

黄派法学家的主张不仅在学术界很有影响,而且在政治上也很有影响。

他们的理论和主张往往比改革进程快一步,且往往是在重大原则性问题上比改革快一步,故在政治上既受重视,又不是很走红,总是给人一种沉重感。

他们的文章并非都能公开发表,越是沉重的文章越是不能公开发表,不过也不是不能流行。

他们往往通过“报告”、“讲座”、“会议交流”等形式发布自己的理论主张。

江平曾经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八十年代末离职后继续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至今。

最有影响的一篇报告是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在中央党校的报告,题目是《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受到高度欢迎和重视,并通过录音、录相等形式广泛传播,中央党校的内部刊物《中央党校报告选》一九九七年第一期也全文发表了这个报告。

该报告的理论基调虽然没有完全被《十五大报告》吸纳,但许多观点已经受到政界、法学界以及经济学界的高度重视,其基本内容无疑会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立法的指导性理论,其基本精神估计在三五年之后就会成为中国高层领导的理论基调。

江平的基本主张就是不以所有制性质来划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这与现行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理论有相当的差距。

郭道晖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学习自然科学,工作后改行学法律,曾长期担任《中国法学》总编。

改革开放以来,他“不断有新观点问世”,最有代表性的理论主张是“以法治代替法制”。

对此,他是得着机会就讲,不厌其烦,不怕风险,诲人不倦,诲国不倦。

不仅自己讲,还组织同仁在《中国法学》上一起讲。

终于,在郭道晖和其他一些法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被中共《十五大报告》所吸收。

(三)紫派所谓紫派法学家,是指那些比红派法学家更多一层红色的法学家。

紫派法学家的特点是,参与改革但不首倡改革,对已有的改革措施和改革理论常从较正统的角度进行解释、论证和宣传。

在他们身上往往环绕着一层紫色光环。

他们在政治上颇受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在学术上也很有地位,大多有博导、会长、理事长等等的学术职务,全国性的教材也常常由他们主持编写。

紫派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对于别人(尤其是青年人)的探索常持批评态度,而他们的批评往往又是以政治批评为主,以学术批评为辅。

一九九六年的所谓“晓南风波”正是这一特点的重要表现。

最有代表性的紫派法学家是张光博。

张光博是大连海事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教授,主攻宪法学和法理学。

八十年代初曾是《中国大百科全书。

法学卷》以及司法部统编教材《宪法学》的重要撰稿人之一。

八十年代后期主编过颇有积极影响的《简明法学大词典》。

九十年代以来发表的主要论文有:《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法学沿着正确道路向前发展》,发表于《中国法学》一九九五年第四期;《法学研究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发表于《当代思潮》一九九六年第一期;《制度、体制和法》,发表于《当代法学》一九九六年第二期;《评“权利本位论”》,发表于《当代思潮》一九九七年第一期;《关于法学中“29个多”问题的理论是非》,发表于《当代法学》一九九七年第四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将法学研究推向新的高峰》,发表于《当代法学》一九九八年第二期。

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是:政治批评和学术批评兼而有之,但政治批评多于学术批评;学术上常常发现对方的自相矛盾,政治上往往能得出对方“违反马克思主义”等等结论。

在《制度、体制和法》一文中甚至认为法学界存在着“各种…西化‟阴谋”。

有学者在评论《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导法学沿着正确道路向前发展》时,很形象地说:“猛一见这个标题,以为是《中国法学》发表社论”。

张光博教授之所以敢于在法学界一次又一次地进行严厉的政治批评,是因为他的身后有一个比较强大的紫色的法学家流派作他的坚强后盾。

紫派法学家虽然观点较左,但能一以贯之,并能自圆其说。

这是他们值得钦佩的长处。

他们那种一以贯之的精神,雾派法学家和白派法学家是绝对没有的。

无论是政治批评还是学术批评,紫派都具有紫外线一般的严厉,这就是紫派之所以要被认为是紫派的道理。

(四)灰派(经院派)所谓灰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埋头于学术研究,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较少进行现实批判,不提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

他们在法学界很出名,但在法学界之外的知名度明显不如黄派和彩派,甚至也不如蓝派和绿派。

灰派法学家学术功底深厚,著述甚丰。

他们虽然回避现实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灰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北京大学的龚祥瑞,张国华,沈宗灵,赵震江,姜明安,等等。

龚祥瑞的代表作有《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文官制度》,《英国行政机构和文官制度》,等等。

张国华的代表作有《中国法律思想史纲》,《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等等。

沈宗灵的代表作有《比较法总论》,《现代西方法律哲学》,《美国政治制度》,《现代西方法理学》,等等。

赵震江的代表作有《法律与社会》,《分权制度与分权理论》,《中国法制四十年》,《科技法学》,等等。

姜明安的代表作有《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等等。

(五)蓝派所谓蓝派法学家是指那些竭力主张充分开放、充分借鉴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的法学家。

走向蓝天和大海是蓝派的基本特点。

蓝派法学家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思想活跃,思路开阔。

他们倾心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有深刻的揭示和批判。

他们大多出生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与红派法学家是同龄人。

与红派不同的是,他们一般不考虑在学术界的社会地位问题,不重视博士、博导等头衔。

与红派相同的是,他们一般也不进行太多的现实批判。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

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彩派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建,华东政法学院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石泰峰,等等。

彩派法学家不仅学术成果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十分突出,社会交往面十分宽广。

他们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所有的学派皆能宽容,也为所有的学派所宽容。

因此,他们总是五彩缤纷的。

在他们身上,黑派可以看到黑,红派可以看到红,紫派可以看到紫,蓝派可以看到蓝,灰派可以看到灰,黄派可以看到黄,白派可以看到白,雾派可以看到雾,绿派可以看到绿。

彩派与红派大体上也是同龄人,学术地位略次于红派,政治地位却强于红派,大多兼任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不是校长,就是院长,至少也是个副院长什么的。

公丕祥的代表作有《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犯罪社会学》,《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等等。

张文显的代表作有《当代西方法哲学》,《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法律社会学》,等等。

胡建淼的代表作有《行政法学原理》,《人事行政法概论》,《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等等。

(七)黑派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是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学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犯过严重错误的法学家。

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

主要代表人物有群众出版社的于浩成,北京大学的袁红兵,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小平,等等。

于浩成曾担任群众出版社的主编,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著述较多,现留居美国。

代表作有《我国的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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