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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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三西地区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三西”地区农村建立互助储金会的通知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三西地区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三西”地区农村建立互助储金会的通知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三西地区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三西”地区农村建立互助储金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90.08.13•【文号】[1990]三西办发第5号•【施行日期】1990.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三西地区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三西”地区农村建立互助储金会的通知((1990)三西办发第5号1990年8月13日)甘肃省两西农业建设指挥部、宁夏西海固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近几年来,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许多省市以村为单位建立了群众互助性质的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这些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在农村救灾扶贫、促进生产力发展以及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和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欢迎。

为了在“三西”地区发展这一事业,去年十一月,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三西地区办公室组织了甘、宁两省区农建指挥部、民政厅和试点的县有关负责同志到江西省进行了参观学习。

两省区计划于一九九0年首先在秦安、永昌、彭阳三县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有领导、有计划地全面铺开。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民政部和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予以同意。

各级民政部门是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的主管部门,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还必须取得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

为此,希望甘、宁两省区民政厅、农业建设指挥部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在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江西经验为借鉴,切实把在“三西”农村建立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这件大事抓紧抓好,尽快抓出成效。

中国反贫困政策的政策类型

中国反贫困政策的政策类型

中国反贫困政策有哪些?我国政府致力于反贫困的伟大实践,自8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l)组织保障政策自从大规模的反贫困行动计划开始实施起,国家就一直重视发挥组织政策在反贫困中的作用,强调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明确的目标责任制,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反贫困的组织系统正式确立。

小组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有关贫困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并领导、组织、监督和检查全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工作.各贫困面较大的省、自治区和地、县,也相继成立类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

现在更提出了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即在贫困面大、贫困问题严重的省、自治区,党委书记和省长、主席,特别是贫困县委书记和县长,要亲自抓扶贫,深入贫困乡村认真调查研究,直接部署扶贫攻坚任务,落实解决温饱的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仅要有总的规划、总的目标,而且要有解决温饱的年度计划,逐层分解.层层落实,限期完成.(2)目标瞄准政策1982年国务院在甘肃的定西、河西和宁夏的西海固地(简称三西地区)划定了28个重点扶持县。

1986年国务院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273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

1988年国务院在河北、内蒙古、四川、甘肃、青海和新疆的牧区中又确定了27个国家重点扶持县。

各省、自治区也根据各自具体情况确定了300多个省级重点扶持县.这样,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贫困县664个。

后来个别省、自治区增加扶持范围,全国贫困县总数达到99个。

1994年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扶持范围的贫困县调整为592个。

以县为单位确定国家扶持重点,是按区域实施反贫困计划的基础。

在规定贫困县的基础上,国家强调要把贫困县中的特困乡、村作为扶贫攻坚的重点,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户温饱rm".(3)国家投入政策反贫困的政府投入包括扶贫信贷资金、财政发展资金和以工代赈三个部分。

劳动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劳动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07.15•【文号】劳力字[1988]2号•【施行日期】1988.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劳动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88]2号1988年7月15日)随着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亟待加强。

充分利用贫困地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组织劳务输出,投资省,见效快,既能治穷致富,又能推动智力开发。

这是贫困地区发展商品经济的一个起步产业,也是促进生产力要素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新的合理组合的一条重要途径。

因此,加强劳动力资源开发,对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振兴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搞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工作,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精神,特作如下通知: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

各级劳动部门,特别是各贫困县的劳动部门要把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要有计划地建立健全乡镇劳动服务公司;摸清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根据劳动力的构成及不同素质情况,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制订劳动力资源开发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指导和帮助各级劳动服务组织开展活动。

这项工作以劳动部门为主,各级经济开发(扶贫)组织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二、要大力组织劳务输出。

这是当前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的重点。

各地劳动部门、开发办和各类劳动服务公司要在牵线搭桥、提供信息、疏通渠道以及建立健全信息网、协作网方面积极工作。

按照“东西联合,城乡结合,定点挂钩,长期协作”的原则,组织劳动力跨地区流动。

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的劳动部门要有计划地从贫困地区吸收劳动力,要动员和组织国营企业招用一部分贫困地区的劳动力;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挂钩联系,共同创办劳务基地,发展长期劳务合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9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9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95号1987年10月30日)全国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经过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已经初步完成了从单纯救济向经济开发的根本转变,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经济开发作为一项将最终解决中国贫困地区农民温饱问题,进而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伟大历史性事业,不仅得到了全国上下的高度重视,受到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而且得到了国家各级机关、群众团体、人民解放军、民主党派、科研教育单位、工商企业等社会各界以及发达地区的广泛支持。

目前,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已经起步,进展较快,效果明显,形势很好。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扶贫没有完全落实到户,解决温饱不够稳定。

因此,当前工作的关键不是再提出什么新的口号,而是以实事求是和精神的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已经明确的方针和目标,深入调查,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狠抓落实。

在坚持改革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提高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扎扎实实地实现“七五”期间解决贫困地区大多数群众温饱问题的目标,加快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的步伐,为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面貌创造条件,这就是经济开发全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一、明确工作重点,扶贫落实到户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是贫困地区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

实现这一任务的考核标准是,现在的贫困户能否在经济开发的过程中得到有效扶持,从而在一九九○年前解决温饱问题。

目前有三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空喊三年五年解决温饱,没有扶贫到户的具体规划和措施;二是要求过高过急,脱离了现实财力、物力的可能;三是不论穷富一起扶持,又犯了平均主义的毛病。

改革开放40年扶贫开发:历程,成就·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扶贫开发:历程,成就·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扶贫开发:历程,成就·经验作者:王玉福闫艳来源:《理论导刊》 2018年第11期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先后经历了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大规模扶贫开发、扶贫攻坚、综合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等五个阶段。

经过40年的扶贫实践,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中国的扶贫实践不仅惠及中国人民,对世界减贫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取得这一成就的基本经验包括:立足贫困状况,适时调整瞄准对象,注重开发式与救济式、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注重党的领导下贫困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注重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扶贫历程;扶贫成就;扶贫经验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1-0004-06作者简介:王玉福(1995-),男,山东日照人,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闫艳(1973-),女,天津人,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重大成就,帮助7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也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系统梳理改革开放40年来扶贫开发的历程、深入分析扶贫成就、总结扶贫经验,对如期实现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40年扶贫开发的艰辛历程从1978年至今,我国的扶贫开发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1978-1985年: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1978年,按中国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统计,贫困人口为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0�7%。

”[1]1978年以前,农业经营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农民的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严重制约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这是那一时期农村领域发生贫困的主要原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强对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工作的指导,尽快改变这些地区的贫困面貌,国务院决定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

组长:陈俊生(国务院秘书长)顾问:林乎加(农牧渔业部顾问)副组长:朱荣(原农牧渔业部副部长)李瑞山(国家经委经济顾问)徐青(国家计委副主任)郭树言(国家科委副主任)成员:王明达(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恩同(民政部副部长)迟海滨(财政部副部长)潘遥(商业部副部长)陈耀邦(农牧渔业部副部长)徐有芳(林业部副部长)杨振怀(水电部副部长)王展意(交通部副部长)何界生(卫生部副部长)刘堪(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戴相龙(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杨雍哲(国务院“三西”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调查研究;拟定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检查和总结交流经验。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朱荣同志主持。

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开发办”),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农牧渔业部,杨雍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六日——结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6.07.06•【文号】国办发[1996]26号•【施行日期】1996.07.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6]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引导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东西部地区互助合作,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解决群众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是今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

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对于推动地区间的优势互补,推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共同富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为如期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国发[1994]30号)确定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六年七月六日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报告国务院:为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共同为贫困地区解决群众温饱、脱贫致富作出努力,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现就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安排意见报告如下:一、经商有关地方政府同意,确定由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与甘肃省,上海市与云南省,广东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与陕西省,浙江省与四川省,山东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与青海省,福建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市与贵州省,开展扶贫协作。

我国扶贫开发取得的经验

我国扶贫开发取得的经验

我国扶贫开发取得的经验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这是对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认真总结改革开放29年来中国扶贫工作的基本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功。

1978—2006年,中国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2148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3%。

贫困地区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据世界银行的监测数据,1990—2002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1.95亿,占同期全球贫困人口减少总数的90%以上。

这一成就举世瞩目。

其主要经验是:解放思想。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面临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消除贫困。

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进行一场思想上的解放。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领导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使人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但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提出“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

这不但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而且混淆了发展的目标。

邓小平同志说,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还有道理,难道能够讲什么贫穷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吗?社会主义要消灭贫困,消灭贫困要靠社会主义。

在邓小平同志的思想中,消除贫困始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联系在一起。

可以说,没有思想解放,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就不可能有今天扶贫事业的大好局面。

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放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乃至全社会生产力的大解放和大发展,这是中国扶贫事业迅速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1978—1985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25亿。

同时,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也防止了农民因失地而导致贫困的大量发生。

实践证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中国扶贫事业发展最基本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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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八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的报告*(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连续五年的艰苦努力,“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群众温饱问题的目标已初步实现,全国扶贫开发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目前扶贫开发总的形势是:东部地区贫困状况明显改善,中部地区有所缓解,西部一些地区依然严重;平原区、丘陵区、浅山区扶贫开发工作进展快、效果好,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库区、地方病高发区任务重、难度大。

即使是已经解决温饱的地区,基本生产条件也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返贫率高。

标准低、差别大、不稳定,是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八五”斯间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在“七五”期间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两个稳定:一是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产量,使贫因地区的多数农户有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二是发展多种经营,进行资源开发,建立区域性支柱产业,使贫困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为争取到本世纪末贫困地区多数农户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创造条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对“八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做如下部署:一、必须进一步贯彻分级负责的原则。

分级负责,关键在省。

实践证明,哪个省、区重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得力,哪个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效果就好,成绩就大。

因此,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下放权力,下放资金,更充分地发挥省、区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各项扶贫开发资金、物资都要全部分配到省、区,由省、区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和办法,统筹安排使用。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发展规划,研究方针政策,指导全面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协调部门关系,沟通各方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八五”期间,各地特别是贫困面较大的省、区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工作议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同时,要适当加强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建设,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九十年代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请示的通知》精神,有关地方可在编制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把扶贫开发机构纳入政府行政序列,以解决扶贫任务的长期性同扶贫机构临时性的矛盾,提高综合协调能力。

二、要保证扶贫开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国家在“七五”菊间制定和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八五”期间要继续执行,认真落实。

这些政策主要是放开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价格、对温饱尚未解决的贫困户继续给予减免农业税的照顾、核减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对国家确定的三百零一个重点贫困县继续减免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免征贫困地区新办的开发性企业所得税、减免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贫困户购买国库券、从一九八九年起到本期财政管理体制结束止,贫困县上交税收超基数部分全留等。

各地人民政府扶持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也要保持不变。

“八五”期间,国家对“七五”期间确定的重点贫困县继续扶持,原有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不减,“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保持不变。

今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不再增加。

对“七五”期间省、区扶持的贫困县是否调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九八九年农村人均纯收人低于三百元的非省、区扶持的贫困县应列入省、区扶持的贫困县范围。

“八五”期间省、区扶持的贫困县确定后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

第一,“八五”期间,国家每年增加五亿元专项扶贫贴息贷款。

根据贫困入口和贫困程度全部切块到省、区,集中用于一九八九年农村人均纯收人低于三百元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

这项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安排,中国农业银行组织发放,利率与十亿元专项贴息贷款一致,贫困户和贷款单位使用贷款所付利息为户泉二点四厘,与利率之间的差额由省、区补贴。

贷款期限一般为五年,特殊项目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十年。

第二,“八五”期间,国家每年拿出一百万吨粮食或给一部分等值的工业品,实行以工代照。

重点用于西南、西北深山区、石出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长期吃返销粮的地区,帮助这些地区建设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高粮食产量,减少粮食调入。

这项工作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国务院贫困开发办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各省、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这一精神,相应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

四、贯彻全面开发、综合治理的方针。

要坚持解决贫困户的温饱问题与区域经济开发相结合,坚持增加经济收入与改善基本生产条件相结合,坚持单项的生产性扶持与包括改善生态环境的国土整治相结合,坚持经济开发与解决社会问题相结合,争取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缓解贫困状况。

为此,今后五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要以稳定解决温饱问题为重点,向最贫困、最偏僻、最落后的地区延伸。

要在搞好“短、平、快”项目的同时,从贫困地区的长期发展着眼,下硬功夫、苦功夫,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建设基本农田,改善生产条件,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要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性支柱产业。

特别要注意抓好流通、服务和技术三个环节,解决技术难点,提高产品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打开市场销路,争取实现贫困地区区域性支柱产业开发的高点起步。

要在逐步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促进贫困地区社会发育,努力解决人畜饮水、基础教育、缺医少药、计划生育等社会问题。

五、“七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调整,“八五”期间要继续坚持,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办法,提高效益。

深化扶贫开发工作的改革,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强对项目的规划、组织和管理。

要通过项目组织扶贫开发工作,通过项目覆盖贫困人口,通过项目匹配扶贫资金,通过项目推广科学技术,通过项目检验扶贫效果,总之,扶贫开发工作要通过项目来进行,体现在项目效益上。

针对目前资金、项目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八五”期间,对项目的管理要有更明确的要求:(一)在有条件的地方,安排项目要相对集中、联片,项目区要有明确的区域范围。

要根据贫困人自的分布确立项目。

对项目区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要有不同的扶持措施和方式,非贫困户一般不应使用扶贫资金。

(二)项目区内需要解决的经济、社会等一系列问题,要一并纳入项目规划,一定几年,分期实施,统筹安排,全面开发,综合治理,根据轻重缓急,逐个解决。

投入项目的扶贫资金要根据项目的进度和效益分期拨付。

(三)为了解决资金分散、项目分散的问题,来自不同部门,不同渠道、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各项扶贫资金,要集中使用在项目区内,统筹安排,有机组合,相互匹配,形成合力。

(四)项目管理要有明确要求和具体指标。

项目的内容、效益、进度、资金规模、受益对象、负责人、检查验收等都要写入项目报告。

扶贫开发办要切实负起实施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的责任。

为了提高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对十亿元专项贴息贷款实行差额分配,百分之八十由省、区直接分配到县,百分之二十由省、区掌握调剂,按项目的效益、进度分配,也可以用于针对特殊问题而设立的跨地区、跨县的专门项目。

六、继续组织经济发达地区对口帮助贫困落后地区。

利用经济发达地区技术、人才、管理、市场信息以及资金、物资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落后地区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

重点是解决支柱产业系列开发各环节上的难点,提高产业开发水平;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采取县乡干部挂职交流、劳务输出、以劳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人才。

组织对口帮助要以省、区为基本单位分层次进行。

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省、市帮助经济比较落后的内地省、区,富县帮穷县,富乡帮穷乡,富村帮穷村,富户帮穷户,先进企业帮落后企业。

省际之间的对口帮助由国家计委负责组织,其他各层次的对口帮助由各地政府负责组织。

这是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优势,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的重要形式。

要真正建立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要制定计划、正确指导、精心组织、落在实处。

七、继续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

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直各厅局要进一步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凡是有条件的部门,都要派出扶贫开发工作队,深入基层,定点挂钩,直接参加扶贫开发工作。

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各系统都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加强在贫困地区的行业建设和工作指导。

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八五”计划,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困难,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其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相关的问题,并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七五”期间,社会各界发扬扶贫济困精神,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八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贫困地区的需要,扎扎实实地为贫困地区办好事、办实事。

八、“八五”期间科技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围绕贫困地区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系列开发,引进和推广实用枝术。

各省、区要分别制定各自的科技引进、示范、推广计划。

对推广哪些技术,谁来组织推广,在什么范围推广,推广的进度、效益,计划中要有明确要求,分级分期实施。

为了更有效地组织这项工作,可以从专项贴息贷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

各省、区要拿出一些无偿资金投入这项计划,作为试验、补贴以及一些技术引进费用。

这项工作要由省(区)科技部门、扶贫开发部门、物资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共同组织。

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中国农科院及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指导和支持。

九、加强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干部培训的重点是提高领导与管理水平,要下功夫花五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一个培训网络、探索一种更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编写一套更符合实际的培训教材。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扩大规模。

这项工作要围绕项目进行,并与各省、区制定的科技引进、示范、推广计划结合,与“燎原计划”结合,采取短训班、函授班、职业学校、劳务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技能。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 这个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干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五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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