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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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遵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办法》,申请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申请程序:一、申请材料准备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盖章并加盖公章。

2. 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份。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监测记录等相关资料。

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用品的鉴定或检测报告。

5. 近一年度的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隐患的整改汇总报告。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递交材料1. 将上述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整理,并逐级送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察局。

2. 递交材料时,务必携带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三、受理及审核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 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3. 若审核通过,将进行许可证延期手续办理;如有不符合要求之处,须整改后方可办理。

四、许可证延期办理1. 在申请通过后,企业应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费用。

2. 缴费完成后,将领取到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注意事项1. 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交延期申请,保持相关证明文件的完整性。

2. 提交延期申请时,务必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若许可证已过期,企业须按正常程序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对于多次延期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以上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基本流程和要求,请企业申请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准备并递交申请材料。

如有疑问,请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察局联系。

河北安全许可证、人员变更续期的文件通知及表格

河北安全许可证、人员变更续期的文件通知及表格

河北安全许可证、人员变更续期的文件通知及表格冀建质〔2010〕4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变更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现就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变更以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一)直接延期的相关要求。

依据《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93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死亡事故,不需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省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公司3年内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票据或工伤保险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复印件);6、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文件。

(二)直接延期的程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书面申请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申请直接延期的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需先登录-3-“河北省建设网(/)”,从“网上办公”进入“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系统”。

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如实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确认符合条件且内容准确无误后提交省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满 延期 工作 ,进一 步 提高 我 国建筑 施工 企 业安 全
生 产管理 水平 , 现通知 如下 :


延期工作指导原则
性 标 准 , 属 于第 ( ) 规 定 的应 当重新 审查 范 不 一 项
围的 建筑施 工企 业 , 经原 颁 发管 理机 关 同意 , 以 可
以科学 发展 观统 领全 局 . 照统筹 安 排 、 格 按 严
请 表 , 本地企 业使用 。 供 () 2 建筑 业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质 证 书 、 安 全 资 原
效期 满准 予延期 后再 换领 新 的副本 。
( ) 五 监督 管理
对 于安全 生 产许 可证 有 效期 满未 办 理延 期手 续继 续 进 行 生 产 的 , 照 《 全 生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按 安
维普资讯
致务视窗 。 文件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 可证 有效期满延期 工作 的通知
建质[0 72 1号 2 0 10
各省、 自治 区建设厅 。 辖 市建 委 , 直 江苏 省 、 东省 山
建 管局 :
3 在 安全 生 产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 到 各级 建 、 受
全 事故且 对事 故发生 负有责 任 的 : 2 在 安 全生 产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 被暂 扣 过 、 曾 安 全生产 许可证 的 :
( ) 一 申请 安 全生 产许 可 证有 效期 满前 三 个月 ,企 业应 当向原颁 发管 理机关 提 出延期 申请 。
l 需 要进 行 重 新 审 查 的 企业 , 提 交 以下 申 、 应
生产许 可证 , 本次延 期将 不再予 以受 理 。
结合 的基本 原则 ,认 真做 好 建筑 施工 企业 安 全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771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771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7〕71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和省建管局《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决定自12月份开始,对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实施延期换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申报范围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企业应当向市建管局提出延期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资料。

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分为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和不需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两类。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需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年度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安全生产评价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过程中经多次整改达到基本合格的;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6、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程项目安全评估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条规定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不再对其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但仍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延期申报程序企业注册地属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政务办理服务中心(市建委政务办理大厅)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材料,市建委政务办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063205。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75号)2007-10-16 下午 15:10:53 总点击数:60702粤建安函[2007]375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范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下列任一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按本通知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经省建设者厅审核同意后,不需重新审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2.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4、所承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执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企业量化扣分值达到规定处理值的;5、企业在册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未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12号)的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本企业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必需的项目经理数量)。

凡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上述任一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按本通知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省建设厅将组织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呢?一般不需要什么手续,(因为,在你之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那一套材料就够你用的,但是材料里的有些内容肯定会有变动,比如更换了的人、时间等)但是要填一个安全生产延期申请表在当地安监部门领取,然后要到几个单位盖章,安监局的会给你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 号令,2004 年1 月7 日国务院第34 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 年。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在网上如何申报3年有效期期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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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申请表
企业名称(全称)
工商注量
有效期内是否被暂扣证书
企业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有效期内是否被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
安许证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附件材料
□1、安管人员(三类人员)汇总一览表;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一览表和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
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盖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企业应在安许证书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
2、每月的前2个工作日和15—17日政务中心不办理安许延期手续;
3、申请企业如在有效期内发生安全事故或曾被暂扣安全证书或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次处罚、通报批评、诚信不良记录的,按《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浙建建【2008】94号)第七条要求提供材料;
□3、全部职工社保和工伤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面积或工程造价、项目经理姓名等内容)。无在建项目的,提供公司盖章的说明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书复印件。
申请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4、提供的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核实并对相关证书复印件盖核对章;
5、此表2014年10月1日起使用,报厅政务中心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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