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诉 答 辩 状(交通事故)1

合集下载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答辩状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答辩状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告方XXX,特此以答辩状的形式回应原告方的指控。

在此,我将详细阐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交通规则的遵守情况以及明确我作为被告方的责任范围。

同时,我还将提供证据以支持我的辩护立场。

请尊重法庭,公正对待这起交通事故案件。

1. 事故经过及证据分析根据我对事故现场的观察和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于XX年XX月XX日的某路口,当时天气条件良好、交通状况较为繁忙。

据我了解,我驾驶的车辆与原告方的车辆在该路口发生碰撞。

然而,事故的发生并非完全由我引起。

我在驾驶过程中,确保了车速的合理控制,并按照道路交通规则驶入路口。

可是,在我正常转弯时,原告方的车辆突然冲出停车位,没有任何警示信号。

这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并给我造成了无法预料的交通威胁。

为了证明我的驾驶行为没有违法交通规定,我提供了以下证据:(1)驾驶证和行驶记录:附上我的驾驶证复印件以及行驶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我具有合乎规定的驾驶资格,并在事故前展示了恰当的行驶技能。

(2)路口监控录像:附上路口监控录像,证明我在事故发生时遵守了交通规则,并没有漏过任何交通信号。

(3)现场照片:附上事故现场的高清照片,可以清晰地展示出我驾驶的车辆位于道路正常行驶区域,遵循交通规则。

根据以上证据,我坚信我并未违反任何交通规定,我对于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不存在或仅具有极小的责任。

2. 原告方的过错行为在此还需重点指出,原告方在事故发生时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

首先,原告方违反了交通规则,未按照正常的道路交通流动阻挡并突然驶离停车位。

其次,原告方未采取任何措施或预见到我驾驶的车辆,没有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任何人都有责任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原告方的过错行为不可忽视,且直接导致了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我认为原告方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对事故的后果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损失的赔偿要求如果法庭承认原告方在事故中有一定过错,并确认我作为被告方的责任相对较小,我要求法庭赋予我合理的降低赔偿责任的权利。

的交通事故答辩状优秀

的交通事故答辩状优秀

的交通事故答辩状优秀精选的关于交通事故答辩状优秀范文导语: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平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交通答辩状【范文一】答辩人------,男,19 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因原告------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被告对事故的时间、地点、成因与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均无异议,被告对事故的责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被告所使用的车辆投保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保险除交强险以外有商业险。

三、事故发生后被告积极参与抢救伤员,垫付医疗费和伤者的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垫付费用如下:1. 抢救费用5165.50元(凭据有:救护车车费、建工医院医疗发票、血液管理办公室用血互助金收据)2. 医疗费用182803.50元(凭据有:建工医院住院收费票据、出院病人清单、出院小结)3. 手术用血5320元(凭据有:血液管理办公室收费收据)4. 后期康复医疗费25965.16元(凭据有:瑞金医院门诊病史卡、瑞金医院住院收费票据、出院病人费用统计、出院记录、建工医院门诊病史、建工医院收费票据)5. 外购辅助医用器具2400元(凭据有:上海开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普通发票)6. 伤残、三期鉴定费2060元(凭据有: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发票)7. 先期支付原告伤残赔偿金现金20000元(凭据有:原告束长河签署的收条)8. 其他费用22105.50元(凭据有:原告住院期间伙食费、日用品购买费用、原告和原告家属等的住宿费、原告和原告家属等的交通费、原告家属的餐饮费的各类发票、凭证)四、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异议,请保险公司审核。

五、被告对已经垫付和垫支的本答辩状第三项所列各项费用请求法庭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六、因出事车辆有商业险,故被告请求法庭在本案处理中商业险赔偿部分一并由保险人在商业险中赔付给原告。

七、被告对已经垫付和垫支的本案答辩状第三项所列各项费用有与原告诉讼请求中重复项目费用应给予扣除返还与被告,其他不与原告诉讼请求重复项目费用的请求法庭裁定后由保险人将赔偿部分返还与被告。

交通事故答辩状

交通事故答辩状

交通事故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案号:xxxx首先,我表示对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深感遗憾,并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

鉴于本案的事实和相关证据,我在此作出以下答辩:一、关于事故病情与损失的认定1. 对方当事人声称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严重,并产生了一系列的医疗费用。

然而,我对此提出异议,因为对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之后并未立即就医,也未提供任何能够证明伤势严重性的医疗证明。

2.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事故发生后,我保持了与对方当事人的联系,并关切地咨询他伤势的康复情况。

然而,对方当事人并未表现出明显的身体不适症状,也未向我提出任何医疗费用赔偿的要求。

二、关于事故责任的界定1. 对方当事人主张该交通事故由于我方驾驶不当而导致。

然而,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结果显示,我在行驶过程中遵守了交通规则,与对方车辆之间保持了安全的车距,并且在事故发生时并未超速行驶。

2. 据我了解,我方的行驶路线和速度都是合理且正常的,与对方当事人的车辆没有任何碰撞迹象,事故的发生与我方无关。

三、可能的其他影响因素1. 鉴于案发地的道路状况,存在一些潜在的影响事故发生的因素,比如道路状况不佳、天气恶劣或第三方的影响等。

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并非由我方所能控制。

2. 如果要弄清事故的真正原因,有必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勘察,以确定其他潜在因素是否对事故造成了影响。

综上所述,我坚信本次事故并非由我方的过失导致,而是可能由其他因素所致。

因此,我请求法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我方作出公正客观的判断,并将我方从不应承担的责任中予以宣判。

感谢法庭给予我的听证机会,我愿意为进一步调查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于此案审理的证据。

请贵庭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

特此申明。

被告人:(签名)日期:。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
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
我是被告人XXX,就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责任问题,
我在此提出如下答辩状:
一、事故经过
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当时我驾驶着我的车辆
沿着XXXX路行驶,突然对向驶来一辆车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急
刹车,导致我们相撞。

事故发生后,我立即停车并对现场进行了及时
处理,积极配合交警进行调查。

二、责任认定
首先,我在行驶过程中并未超速或违反交通规则,保持了合理车距
和正确车速。

其次,对向车辆的急刹车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违规驾驶行为需承担主要责任。

我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
其他更好的避让方式,因此并不应该对事故负有过错。

三、证人证言
在事故现场有多位目击证人,其中证人A与我之间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因此其证言应予重视。

他清楚地描述了对方车辆突然刹车的情况,证实了我的驾驶行为并无过错。

另外,证人B的证言也证明了对方车
辆的异常驾驶。

四、损失赔偿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对我的车辆和身体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希望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和医疗费用等。

我承认对方车辆及驾驶员也遭受了损失,但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处理并做出相应判决。

最后,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次事故,对事故责任做出准确认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感谢法官们的耐心听取。

被告人: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责任答辩状

交通事故责任答辩状

交通事故责任答辩状交通事故责任答辩状如何写?交通事故责任标准是什么?那么,下面就由本文库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答辩状1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所地:××答辩人因与原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上海市××区人民法院业已受理并向答辩人送达了诉讼副本,现针对其《起诉状》中的请求及所叙述的事实和理由作如下答辩。

一、原告父亲驾驶的牌号为××的燃油助动车应为机动车;原告父亲存有过错,答辩人无任何过错;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一)原告父亲所驾燃油助动车不符合助动自行车技术要求,应为机动车。

根据《上海市助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助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主要技术要求:(一)汽油发动机工作容积不超过36立方厘米;(二)最高设计行驶时速不超过24公里……"事发时,原告父亲所驾车辆时速高达29公里/小时,远远超过上述最高设计行驶时速不超过24公里的技术要求,根本不符合助动车的标准;另外,原告父亲所驾车辆发动机工作容积是否超过36立法厘米,事实不详,请求法院依法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进一步确定该车辆是否为非机动车。

(二)原告父亲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原告父亲未戴头盔超速行驶,且闯红灯,存有严重过错。

事发时,原告父亲未戴头盔驾车,是本次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车辆经过十字路口,驾车人本应减速行驶,原告父亲不但未减速,还试图高速通过,这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另外,原告父亲明明知道前方是红灯,依然驾车高速通过,放任事故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明显存有故意,原告父亲以上所作出的种种行为都存有严重过错,理应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原告父亲没有携带行车执照和操作证,不按规定路线驾驶。

关于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

关于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

关于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关于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一)答辩人:李xx,男,汉族,19xx年x月 x日出生,现住XXXX。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被告人王xx 之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一、上诉人质疑答辩人误工费没有任何依据。

答辩人在一审期间提交了《xx市劳动合同》证明合同约定答辩人工资为每月15000元,也提供了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证明用人单位合法身份,根据我国司法惯例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

上诉人对答辩人的举证只是表示怀疑,却不能提出任何反证推翻答辩人的举证,因此这种所谓质疑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只有在受害人不能举证其收入状况的特殊情况下才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上诉人完全无视《解释》的明文规定,显然是一种企图逃避足额赔偿责任的行为。

二、原审法院的判决合法有效。

原审法院虽然没有完全支持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对其直接财产损失基本予以了支持,符合《解释》规定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谈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精神,实用法律并无不当,应依法予以维持。

上诉人认为停车费110元不属于直接财产损失,对于有私家车的当事人而言,停车费毫无疑问是因为交通事故而直接增加的费用,上诉人不可能要求答辩人有车不开而必须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出租车。

至于交通强制险的赔付分为医疗限额与死亡赔偿限额,在司法实践中只适用于投保人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形。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上诉人须在交通强制险的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予以承担。

交通事故答辩状

交通事故答辩状

交通事故答辩状
尊敬的法院:
我是涉案事故的被告人XXX。

在此,我以交通事故答辩状的形式向法庭陈述我的观点和辩解,希望您能公正地审理此案。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或者驾驶规定。

作为合格的驾驶员,我一直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尊重交通信号,保持车速和车距。

事故发生前,我驾驶的车辆按照交通规定行驶,并且对周围道路状况进行了充分观察和判断。

其次,根据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我坚信本案中的事故是由于对方违反交通规则而引起的。

事故发生时,对方驾驶的车辆突然变道,并且未打转向灯,导致我无法及时做出反应。

尽管我紧急刹车和转向,但仍无法避免与对方车辆相撞。

因此,我认为对方负有更大的责任。

再次,我是一位慎重驾驶的人,对交通安全十分重视。

在过去的驾驶记录中,我没有发生过任何交通违法行为或事故。

此次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无法避免。

我对所造成的损失深感遗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基于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事实的客观认识,我呼吁法庭能够公正判决,对事故责任进行合理的判断。

我希望能够秉持公平与正义的原则,给予我一个公正的待遇。

同时,也希望对方能够认清事实,不要故意歪曲事实,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和争议。

敬祈法庭能够公正判决,还我清白。

被告人XXX。

交通事故答辩状的实用范文三篇

交通事故答辩状的实用范文三篇

交通事故答辩状的实用范文三篇范文一:答辩人:********法定代表人:*******答辩人因********诉我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我公司认为原告列我公司为被告即无实事根据也没有法律依据,2005年10月20日5时30分,被告***驾驶******号重型普通挂车沿205国道由北向南行至原******路口时,与推着自行车由西向东过公路的***发生事故,造成王景美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事故科交通事故认定书第*****号认定被告***负该事故主要责任,***负事故次要责任。

原告***与2005年11月25日向贵院提起赔偿诉讼列我公司为被告人之一。

我公司认为原告列我公司为被告即无实事根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一、肇事车******号车不属于我公司占有和使用,我公司没有义务对此事故承担责任该车是***通过分期付款形式通过我公司从**公司购买的,我公司为了保护我公司的权益而保留了所有权。

该车已经与2004年2月28日交付与***,并由其占有和使用。

我公司仅仅保留了与追索贷款相关的权利即所有权,由我公司与***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提车单、车辆确认书、家人同意书、保证合同、分期付款单所证实。

我公司与***所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性质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其法律特征是:承租人直接向租赁物的生产者受领租赁物、价款以租金的形式支付、租赁期间风险与租赁物的维修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有对租赁物归属的选择权。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支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即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

我公司与***所签订的名为车辆租赁合同的合同的内容充分证实了我公司与***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被上诉人):******
答辩人因上诉人******公司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14)****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出上诉,根据本案的事实及上诉人的三点上诉事实和理由答辩如下: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一、对于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是否欠妥问题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依据刑事优于民事的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的,应当中止审理,待刑事部分审理终结后,才进行民事部分的审理”没有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正当、合法。

其理由如下:
(1)、《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上诉人诉称的规定。

本案为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首先不应适用《刑诉法》,再者《刑诉法》仅在第一百零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予以了规定,对于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处理并规定,即《刑诉法》不适用于本案的审理且该法也未规定本案一审程序应当中止审理。

(2)、本案的审理不适用刑事优先原则。

该原则仅适用于对同一法律事实牵连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关系,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直接影响到民事责任承担的情况。

但当同一法律事实牵涉的两种法律关系之间虽然存在交叉或关联,但两者不存在判决结果上的依赖关系,则可以同时审理,不必刑事优先。

《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中应中止审理的六种情形于第一百五十条进行了规定,该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见本案的审理结果不受刑事审判影响,不以刑事审判结果为依据,因此上诉人诉求无法律依据。

二、对于上诉人是否应当支付精神抚慰金问题
1、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该案中,肇事驾驶员蔡
高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该驾驶员已受到处罚时,就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

理由如下:(1)、本案侵权人蔡高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一个法律判断,
在未经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不得认定其有罪,而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建立在认定蔡高杨的行为已被定罪的前提下,据本案事实,蔡高杨的交通肇事行为并未被法院定罪,因此上诉人诉称“肇事驾驶员肇蔡高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无事实依据。

(2)、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
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知,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不受到刑
事责任的影响,且本案中的精神抚慰金的赔付请求并不在刑事审判中,理应得到赔付。

因此上诉人主张“该驾驶员已受到处罚时,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

2、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不论法院确定多少精神
抚慰金,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都不应由上诉人在商业险中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无法律依据,应由上诉人承担精神损
害抚慰金赔偿责任。

理由如下: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
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合本案情况,被上诉人已于一审审判中依法向法庭明确提出
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就精神抚慰金优先赔偿的
请求。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精神抚慰金于法有据。

三、对于上诉人应否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该案死者瞿润德……其老
伴刘应先的生活抚养应由其子女******三人进行抚养……理应由其
子女依法承担……判决由上诉人赔偿……是极其不公的”理解法律错误,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正确。

理由如下:
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作为法定赔付范围,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赔付。

由《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具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由此可产生给付之诉,本案中侵权人造成夫妻一方死亡的,配偶方当然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上诉人诉求于法无据。

综上,上诉人应当支付答辩人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答辩人认为原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答辩律师:………
2014年7月1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