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兰州市第五医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一、授权组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履行授权组织的职责及职能,对医务人员资格进行授权管理。

二、授权内容

(一)医师资格授权(含普通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放射类药物处方、创诊疗操作等);

(二)手术医师资格授权;

(三)麻醉医师资格授权;

(四)医技技术人员资格授权;

(五)检验技术人员资格授权;

(六)病理技术人员资格授权;

(七)放射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

(八)药剂人员资格授权;

(九)康复医师(治疗师)资格授权。

其中,抗菌药物处方权限、毒麻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处方权限、抗生素处方调剂权限以及毒麻药品处方调剂权限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医院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

三、授权流程

(一)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填写相应的资格授权审批表(附件1-附件9);

(二)科室对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执业能力进行初审及评价;

(三)科室讨论同意后,上报至医务部复核;

(四)医务部复核通过后,上报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授权。

(五)医务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建档案保存,一份医管部留存。

四、授权管理

(一)科室根据各专业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流程对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授权。

(二)所有医务人员授权,均进行定期评价与再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一次,再授权主要依照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唯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若发生以下行为,医院有权收回医务人员相应的权限:

1、未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授权,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

2、执业期间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害的;

3、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在外院从事诊疗、手术、特殊检查和诊断的。

(四)收回权限的医务人员再次申请授权时,本人需提交书面申请,科室讨论、考核通过后,填报相应的资格授权审批表。

(五)发现超权限进行诊疗活动者,一经查实医院将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六)医务部及各科室对所有被授权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追踪其授权后的执业行为,及时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干预,情节严重者应及时调整其授权权限。

附件:

附件1:《医务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2:《手术医师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3:《麻醉疼痛医师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4:《医技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5:《检验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6:《病理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7:《放射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8:《药剂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9:《康复医师(治疗师)资格授权审批表》

科室:年度

科室:年度

附件3 :麻醉疼痛医师资格授权审批表

科室:年度

科室:年度

科室:年度

附件6:病理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年度

附件7:放射治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8:药剂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

附件9:康复医师(治疗师)资格授权审批表

科室:年度

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医师资格授权管理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范围

(一)各专业手术分级标准中三、四级手术。

(二)麻醉分级标准中三、四级麻醉。

(三)各类腔镜手术。

以上高风险项目需要对操作医师进行资质认定、理论考评、技能考评后,医院方可授权开展相应级别和范围的操作。

二、授权组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医师资格授权审批与管理。

三、高风险技术操作医师资格授权范围

(一)手术高风险技术操作医师资格授权范围

手术高风险技术操作医师资格授权按照《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授权开展三、四级手术医师的为开展相应级别的手术类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医师。

(二)麻醉高风险项目医师资格授权范围

麻醉类高风险技术操作医师资格授权按照《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制度》和《麻醉疼痛医师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授权开展三、四级麻醉医师的为开展相应级别的麻醉类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医师。

(三)腔镜高风险项目医师资格授权范围

经科室考核合格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质准入证或进修培训证书。

四、高风险技术操作医师资格授权考评与复评标准

(一)考评内容:分为专业知识考评、技能考评。

(二)考评标准:为各专业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流程。

(三)具体考评由各科室负责。

五、高风险技术操作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程序

(一)科室对个人进修、培训、准入资格证核实认证。

(二)专业知识考评由科室出具试卷进行考核,技能考评由科室确定技能项目进行现场考核。

(三)考核合格后,方可具有高风险技术操作技术人员的申请资格。

(四)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填写相应资格授权审批表。

1、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写《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制度》中的《手

术医师资格授权审批表》或《麻醉疼痛医师资格授权审批表》。

2、技术操作的医师或技师填写《介入诊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附件3)或《腔镜诊疗技术人员资格授权审批表》(附件4)。

(五)科室讨论同意后,上报至医务部复核。

(六)医务部复核通过后,上报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授权。

(七)医师资格授权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建档案保存,一份医务部留存。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复评、取消、降低操作权利的相关规定

(一)手术、麻醉、腔镜检查等高风险技术项目目录根据医院医疗技术发展实际情况,定期更新,每两年更新一次,更新项目按照本制度进行授权和管理。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复评一次,进行操作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主要依照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唯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当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相应资格。

1、再授权考核不合格者。

2、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3、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4、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

5、2年周期内发生“非计划再次手术”2例以上者。

6、2年周期内发生医疗技术事故者。

因以上原因被取消相应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权限的医师,在取消期满半年以后,按照本制度从新进行申请和审批,由医管部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考评,经考评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操作权利或降级授予操作权利。

附件:

附件1:《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

1、经皮动脉置管术

2、各种途径的中央静脉置管术

3、肾脏穿刺术

4、肝脏穿刺术

5、心律转复/除颤术

6、气管内插管术

7、胸腔闭式引流术

8、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

9、三腔管气囊止血术

10、颅内血肿微创清除术

11、经皮气管切开置管术

12、诊断性腹腔灌洗术

13、机械通气

14、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

15、各专业手术分级标准中三、四级手术。

16、麻醉分级标准中三、四级麻醉。

17、各类腔镜手术。

附件2: 《介入手术目录》

一、四级手术:

1、颅内动脉瘤栓塞

2、脑血管畸形及静脉瘘栓塞

3、海绵窦动静脉瘘栓塞

4、脑膜瘤化学性栓塞

5、颅外血管畸形栓塞

6、脊髓血管畸形栓塞

7、房间隔缺损堵塞术

8、室间隔缺损堵塞术

9、动脉导管未闭堵塞术

10、心脏、血管内异物取出

11、肺动脉栓塞溶栓、消融术

12、胃食管静脉栓塞

13、颈内动脉扩张术+血管内支架放置

14、锁骨下动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15、主动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16、肾动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17、髂动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18、腹主动脉瘤内支架植入

19、主动脉狭窄球囊扩张+内支架植入

20、经颈静脉肝内门肝内支架分流术(TIPSS)

21、上腔静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22、下腔静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23、锁骨下静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24、髂静脉扩张+血管内支架放置

25、四肢动静脉血栓消融术

26、胆道内支架放置术

27、十二指肠内支架放置

28、宫外孕介入治疗

二、三级手术:

1、脾动脉栓塞

2、肠系膜动脉栓塞

3、子宫动脉栓塞

4、肾动脉栓塞

5、肾上腺动脉栓塞

6、急性脑血栓动脉内溶栓

7、肺动脉溶栓

8、四肢动脉溶栓

9、腹腔内动脉溶栓

10、肠系膜上、下动脉溶栓

11、下腔静脉溶栓

12、髂静脉溶栓

13、上腔静脉溶栓

14、下腔静脉过滤器放置

15、食管球囊扩张

16、胃肠吻合口球囊扩张

17、胆道扩张术

18、鼻泪管成形术

19、经皮穿刺腹腔神经结阻滞

20、宫外孕介入治疗

21、经T型管取石术

22、尿道狭窄扩张及支架植入

23、全脑血管造影

24、选择性脊髓血管造影

25、左心室造影

26、冠状动脉造影

27、右心室造影

28、肺动脉造影

29、经皮穿刺胃造瘘术

30、经皮穿刺颅内减压术

31、经皮穿刺无水酒精注射

32、乳腺癌内乳动脉灌注

三、二级手术:

1、选择性锁骨下动脉造影

2、主动脉造影

3、选择性支气管动脉造影+灌注

4、选择性食管动脉造影+灌注

5、腹腔动脉造影+灌注

6、选择性肝动脉造影+灌注

7、选择性胃左动脉造影+灌注

8、选择性脾动脉造影

9、选择性肠系膜上动脉造影+灌注

10、选择性肠系膜下动脉造影+灌注

11、选择性肾动脉造影

12、盆腔动脉造影

13、选择性髂内动脉造影+灌注

14、选择性子宫动脉造影+灌注

15、选择性膀胱动脉造影

16、选择性前列腺动脉造影

17、选择性股动脉造影及灌注

18、下腔静脉造影

19、上腔静脉造影

20、髂静脉造影

21、下肢深静脉造影

22、上肢深静脉造影

23、选择性精索静脉造影

24、选择性奇静脉造影

25、经皮经肝穿刺门静脉造影

26、全身各部位经皮穿刺活检

27、经皮穿刺胆道造影

28、经皮穿刺肾盂、输尿管造影

29、经皮穿刺肾囊肿造影

30、子宫输卵管造影+再通

31、膀胱、尿道造影

32、经皮穿刺脓肿造影+引流

33、经皮穿刺胆道引流

34、经皮穿刺肝囊肿引流+硬化

35、经皮穿刺肾囊肿引流+硬化

36、经皮穿刺腰椎间盘减压术切割

附件3:内镜诊疗技术目录

一、四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

(一)腹腔镜诊疗技术

1、疝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食管裂孔疝修补术

(2)腹腔镜下膈疝无张力成型术

(3)腹腔镜下肠造口旁疝无张力成型术

(4)腹腔镜下巨大切口疝无张力成型术

2、肝脏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肝叶切除术

(2)腹腔镜下肝段切除术

(3)腹腔镜下肝外伤探查修复清创术

(4)腹腔镜下活体取肝术

3、胆道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胆总管囊肿切除术

(2)腹腔镜下胆管中上段癌切除术

(3)腹腔镜下单纯胆肠吻合术(如胆囊空肠吻合、胆管空肠吻合等) (4)腹腔镜下胆囊癌根治术

(5)腹腔镜下胆道再手术

(6)腹腔镜下胆管修补术

(7)腹腔镜下胆总管切开取石术

4、胰腺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肠吻合术

(2)腹腔镜下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3)腹腔镜下胰胃联合切除术

(4)腹腔镜下胰胃吻合术

(5)腹腔镜下胰腺囊肿胃肠吻合术

(6)腹腔镜下肠吻合术

(7)腹腔镜下胰腺囊肿剥离术

5、胃肠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胃癌根治术

(3)腹腔镜下全胃切除术

(4)腹腔镜下可调节胃束带术

(5)腹腔镜下袖状胃切除术

(6)腹腔镜下胃旁路术

(7)腹腔镜下胆胰转流术

(8)腹腔镜下胃底折叠术

(9)腹腔镜下复杂肠粘连松解术

(10)腹腔镜下结肠癌根治术

(11)腹腔镜下直肠癌根治术

(12)腹腔镜下次全及全结肠切除术

(二)胆道镜诊疗技术

1、腹腔镜-胆道镜联合探查取石术

2、胆道镜下肝内胆管结石取出术

3、胆道镜下胆管下端嵌顿结石取出术

(三)经肛内镜诊疗技术

经肛内镜下直肠病变全层切除术

(四)其他

腹腔镜下腹膜后肿瘤切除术

二、三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

(一)腹腔镜诊疗技术

1、疝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经腹膜前腹股沟疝修补术(TAPP)(2)腹腔镜下完全腹膜外腹股沟疝修补术(TEP)(3)腹腔镜下脐疝修补术

2、肝脏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肝囊肿开窗引流术

(2)腹腔镜下肝脓肿引流术

(3)腹腔镜下肝脏楔形切除术

(4)腹腔镜下肝脏活检术

3、胆道诊疗技术

(1)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

(2)腹腔镜下胆囊部分切除术

(3)腹腔镜下胆囊切开取石术

(4)腹腔镜下胆囊造瘘术

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及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授权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及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授权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要求及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管理与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许可授权制度》、《手术分级与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麻醉操作分级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等有关规定,前期我院对已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及授权,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医院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对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及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及授权,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对照医院审核批准的医疗技术目录(《潍坊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布第一类医疗技术及医师诊疗技术资格的通知》,潍人医医字(2012)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件;《潍坊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布手术分级及手术医师资格的通知》,潍人医医字(2012)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进行仔细梳理,若科室需对原有的医疗技术进行调整(开展新技术或终止应用),请按要求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申报表》或《潍坊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申报表》,手术科室还需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申报表》,进行医疗技术申报。 二、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并做好记录,若需重新授权,请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医师诊疗技术资格准入申请表》或《潍坊市人民医院医师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申请表》,手术医师还需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麻醉医师填写《潍坊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进行资格准入申请。 三、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规定要求,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管理,

4.3.5.2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1.doc

4.3. 5.2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 组及管理办法1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为规范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为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下设组织,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和考评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韩同刚 副组长:徐朴 秘书:黄少波 成员:孙永昶吴润芝顾汉希尹苏华 二、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对考

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领导小组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集体讨论。 3、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报医教科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教科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6、实施每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相关资料报医教科备案并由领导小组审定。 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Word版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及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技术操作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四、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申请表》。 (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围手术期水平、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五、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六、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赵春淮 副组长:冯燕娴吴寅张旭张倩茹 成员: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冯燕娴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蚌埠三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

012、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012、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各科室、办: 为更好的完成我院对实施手术、麻醉等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经2017年10月12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手术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一)参与能力评价授权考评人员的条件: 1、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学术作风科学、严谨、规范。 4、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够胜任考核评价工作。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务人员才能提出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申请: 1、执业注册地在本院、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 2、有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 3、申请人近2年无不良记录。 4、相关科室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务人员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相应诊疗技术科目登记情况、科室开展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申请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科室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许可授权申请表》。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考核评价结论由医务科抽选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评议,参与人员独立做出书面评价意见并署名。考核评价人员的意见形成评价结论,医务科对评价过程作完整记录并留存备查,必要的项目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资格许可授权的医疗技术项目以医疗诊疗常规准入管理规定为准。 (六)医务科负责本职能范围医务人员的资格许可评价和授权工作的落实。 (七)手术医师考评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符合医院规定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符合医院规定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授权。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制定了操作权利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的相关标准。 一、外科手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见附表) 考评总分满分:100分,85分合格,65分至85分接受考评组织的复评,60分至65分降低相应的操作权利,低于60分取消相应的操作权利。 二、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1、助理麻醉医师: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工作,并能熟悉各种麻醉方法;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麻醉操作;能及时发现围麻醉期的各种病情变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能掌握一般麻醉中病情变化的处理方法,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80%以上。 2、低年麻醉住院医师:能独立一般麻醉的的操作和管理工作,掌握围麻醉期监测技术和病人管理,对危重病人的处理能够提供正确的方案,初步掌握心、肺复苏术。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85%以上,并能根据病情制定麻醉方案,与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符合率在 90%以上。 3、高年麻醉住院医师:能独立完成各类普通手术麻醉,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熟悉各种监测技术和麻醉方法,对麻醉期间出现的各种情况能正确处理,正

确率在 90%以上,参加各种危重病人的诊治,并能够提出正确的方案。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在 95%以上,并能根据病情制定麻醉方案,与主治医师以上级别医师符合率在 95%以上。 4、麻醉主治医师:日常麻醉的中坚力量,能完成麻醉日常工作,并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对危重病人能够提出诊断、治疗方案,检查执行情况,对下级医师不能完成的操作成功率在 90%以上。制定麻醉方案,修改下级医师的麻醉方案,解决麻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5、正、副主任医师:指导各级医师完成麻醉工作,对各种困难操作或操作失败的病人熟练掌握处理流程,并能减少或避免相关并发症,对疑难病例的处置有独到之处,并根据情况开展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指导各下级医师麻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完成危重病例、特殊病人的麻醉;参与病例讨论时能将国内外的发展现状进行讲解,制定和选择优良的处理方案。对各种麻醉出现的情况进行正确的处理,正确率在 100%。 各级麻醉医师的麻醉分级操作成功率应达到以上相关标准,如达不到标准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的麻醉操作权利。各级麻醉医师应严格按照《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制度》所规定的范围进行操作,如有违规、越级操作者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的麻醉操作权利的处罚。

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医学影像科室、检验科、脑电图室、肌电图室、动脉硬化检查室、骨密度检查室、TCD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诊断核医学医疗技术人员 二、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项目和要求 1.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授权项目:仪器操作和维护和审签报告。 2.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授权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特殊检查专业技能培训,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专业技师应有专业资格证书。 三、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分级授权程序 1.各相关科室成立技术人员授权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技术人员的权限管理,科主任任组长,为本科室技术权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管理小组定期对本科室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诊断权限评估工作,结合每位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与能力明确其具体的权限。 3.管理小组讨论确定技术人员的权限后,填写权限申请表,经科主任签名确认后报送医政部,医政部将申报情况上报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申请技术人员方获得相应的操作和诊断权限。审批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科主任保存,另一份由医政部备案。 四、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权限的动态管理 1.根据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级别变动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科室管理小组将适时组织特殊诊疗权限的再评估工作,并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扩大申请技术人员相应的特殊诊疗权限。 2.一般情况下特殊诊疗技术人员不得超权限实施操作,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低、暂停操作权限3个月至1年等处罚。 3.对德才兼备、业务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经科室特殊诊疗管理小组、医政部、主管院长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操作范围,但应在上级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4.发生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技术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医技科室诊疗技术人员权限的再授权机制 1.被降低、限制医技科室诊疗权限或暂停执业的技术人员,医院将责成本科室的管理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3个月至1年不等。 2.考察期满后,管理小组对被考察技术人员再次进行操作和诊断权限评估。 3.根据评估结果,如管理小组认定被考察技术人员可以再申请或恢复相应权限,需填写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 序

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与审批程序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友 副组长:王曙梅 成员:宫世杰、林伟、苏晓玲、徐学华、蒋吉壮、姜奎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李长友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 五、由院医务科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医务科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与人员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 (一)医疗技术:指医院获准开展的非限制类、限制类、特殊级医疗技术项目。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管理部门同意的技术项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开展。 (二)人员: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在医院执业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影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一)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依据技术项目的风险性和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科室实际,对技术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可参照手术分级标准对科室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目录。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确定科室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含手术),并对高风险技术项目严加控制,定期评估高风险技术项目的实施效果并加以改进。 各医疗、医技科室应将科室开展医疗技术报医务科备案。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单独列报。 (二)医务科对各医疗、医技科室提交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决定。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决议经院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各医疗、医技科室执行。医务科负责监督、落实。 三、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人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各类技术,医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国家、省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其他准入资格要求的,应为在医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授权时间:新入院员工依据培训考核结果、相应执业资质的获取情况,医院定期组织考评、授权。每两年对全体在职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与再授权。 (四)具体审批流程 1、手术/操作级别授权: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新泰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的医生资质准入管理,参照《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和《医疗技术准入与分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科室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应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

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医疗管理等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由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五)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技术操作资质授权申请表》(附件2)、《授权手术(高风险、介入、腔镜)考评表》(附件3)、《高风险技术操作授权审批表》(附件4)。 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部。 (三)医务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医疗技术准入与分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人

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及已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与审批流程 (一)授权部门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的医疗技术操作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的医师、技师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条件 1、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我院医、技人员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计委、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 2、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技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进修合格证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MEC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体审批流程 1、处方权的授权: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T填写《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处方权,开通该医师工作站权限,同时建档留存一份《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T反馈回医师一份《医疗技术

权限申请表》,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2、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 MEC、T 脑电图、经颅磁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操作权/报告权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进行申请T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并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T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签字授予操作人员相应操作权限T 《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一份反馈回相应科室,一份医务科建档留存T相应医、技人员可开展相应的诊疗 /检查操作或出具检查 / 检验报告。 三、监督和管理 1、各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需结合制定的本专业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对科室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人员进行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评和初步认定。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医、技人员的考核、授权与再授权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3、新调入或新晋升职称达相应资质的医、技人员,需按医院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得到医院授权后方可独立开展相应医疗技术工作。 4、各类医疗技术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时,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 年1月1日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范围包括: 1.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 2.手术授权; 3.麻醉授权; 4.输血授权; 5.腔镜授权; 6.介入授权; 7.特殊检查授权:超声影像科(B超检查)、影像放射科(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X片、造影、DR片等)、内镜室(消化内镜室、气管镜、喉镜、宫腔镜等)、介入室(血管造影检查)、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等; 8.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卫计委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和委员会的秘书科室。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院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第二类、第三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资质授权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医院医师(技)资格与授权申报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 领导小组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长任副组长,临床科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2、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医务科重新抽取专家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

3、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并报医务科备案。 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 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 6、实施每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 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 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普通有创诊疗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修订版)

附件 鹤壁市人民医院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各相关科室。 3内容 3.1成立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喜 副组长:付美琴李云富杨东斌刘鹏

成员:孙秋喜雷东华郭明奇任志娟吕霄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 3.2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参照《鹤壁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及《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取得授权的医师,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得从事本诊疗操作。 3.3各科室对本科室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必须有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考评标准。 3.4审批程序 3.4.1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鹤壁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 3.4.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教部。 3.4.3医教部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备案、发放资质授权书并报主管院长。 3.4.4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医教部。

3.5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3.5.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3.5.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5.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3.6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复评标准 3.6.1手术系列科室人员考评、复评标准参照《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2麻醉科各级麻醉医师考评、复评标准参照《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3.6.3腔镜诊疗技术人员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3.6.3.1对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 80%者,视为相关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腔镜诊疗技术权限; 3.6.3.2预申请高一级别腔镜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腔镜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腔镜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腔镜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腔镜中,依次从辅助到主助做起;各类腔镜手术一助累积达到 20 例以上;专项病例腔镜手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的医疗技术准入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以及已获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医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医务科和护理部分别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准入的医(技)师和护理人员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2、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如《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质量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我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生部、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准入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病理、放疗等专业技术人员。 3、授权时间:每两年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审核时间为次年10月;每年10月对新分配职工及新聘职称职工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审批。

4、具体审批流程: 手术/操作级别的授权:开展手术/操作的医师、护理人员→填写《手术/操作级别授权申请表》(一式2份)进行申请→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或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手术/操作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护理部建档留存。 重症医学科、放疗室、病理科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专科权限申请表(一式2份),科室质量与安全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并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授予各操作人员相应的技术级别→反馈回相应的科室并在医务科建档留存。 处方权的授权: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填写《市医院普通处方权审批表》,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的处方号并开通医生工作站权限→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具有处方权并获得《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肿瘤科等特殊科室为住院医师即可),填写《医院毒麻处方权审批表》,

医疗技术资格初评、复评、取消及级别变更标准试题

科室:血液科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 1.医疗技术资格初评标准:在我院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技师等。尚未得到所申请的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开展例数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中有相应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相应要求,需要单独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10例以上。准入要求:通过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和医务科审核合格。 2.医疗技术复评标准:复评周期:2年。在我院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技师等。人员要求上一周期中已得到所申请的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开展例数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中有相应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相应要求,需要单独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10例以上。准入要求:通过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和医务科审核合格。 3.医疗技术资格提升标准:在我院从事医疗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技师等。申请要求:(1)受聘职称提高,达到上一级技术资格标准的(2)外出进修相关技术合格,达到上一级技术资格标准的。(3)被取消或降低医疗技术资格时间已满,在取消或降低资格期间未发生相关不良事件的。开展例数要求:如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规范中有相应要求,按相应要求执行;如果没有相应要求,需要单独或在上级指导下开展10例以上。准入要求:通过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和医务科审核合格。 4.医疗技术资格取消或降级标准。当发现以下情况,应报送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是否取消或降低责任人员技术资格权限,并决定取消或降级的时间。①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包括医疗事故、非计划再次手术等),经分析讨论,负责主要责任的。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的。③发现在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3次以上的。④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的。⑤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

实施手术、麻醉、诊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的

实施手术、麻醉、激光诊疗等高风险诊疗技术操 作授权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激光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激光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星 副组长:陈伯凡 成员:由医务部主任及各专科学术带头人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淑华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医务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医务部主任及各专科学术带头人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郑州市人民医院 介入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基本要求 (一)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 2.有5年以上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且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二)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培训 拟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由卫生部认定,且具备相关条件。 (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培训要求。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规定数量的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 完成不少于50例冠状动脉造影病例和不少于25例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 成不少于20例导管消融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不少于10例起搏器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拟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少于25例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15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3.在境外接受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系统培训1年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三、授权与再授权 医师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的资质证书,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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