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4)新技术和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9)新技术和新项目中止和重开制度 (11)医疗技术损害处置规定 (12)落后技术、项目淘汰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目的加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范围临床、医技科室及医务人员。
3.定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4.内容4.1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4.1.1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4.1.2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4.2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4.2.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4.2.2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4.2.3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4.2.4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4.3新技术和新项目申报流程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xx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医务部。
科室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科室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室内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提高科室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所有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仪器仪表、软件系统等。
第三条科室技术准入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规、安全的原则,确保技术设备的准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科室技术准入管理应当与科室内部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科室技术准入管理应当由科室负责人统一领导,由技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执行。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六条技术设备的准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和产品注册证;2.通过国家、省级或行业相关部门的检验检测,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3.技术设备的性能指标、安全性、稳定性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生产厂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5.在科室质控委员会的同意下,进行严格的评估和论证。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技术设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2.技术设备的性能测试报告;3.技术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4.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5.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对于已经在使用的技术设备,其准入管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符合科室内部的管理要求。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九条技术设备的准入程序如下:1.科室负责人确定准入需求,并指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准入申请;2.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准入条件,收集相关资料并提交申请;3.科室质控委员会对准入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提出建议;4.科室负责人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准入。
第十条技术设备的准入程序应当充分公开透明,确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考虑。
第四章准入管理第十一条技术设备准入后,科室应当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技术设备档案,记录技术设备的型号、厂家、检测报告等信息;2.定期对技术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确保技术设备的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或浪费;4.建立技术设备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技术设备的故障或异常情况。
临床准入管理制度

临床准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三、准入条件1. 医生(1)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专业领域的临床经验,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3)必须具有相关学历和学位。
2. 护士(1)必须具有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相关临床护理经验和专业技能。
3. 技师(1)必须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
四、准入程序1. 医生(1)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2)通过医院临床技术部门审核;(3)参加相关技能和知识考核。
2. 护士(1)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2)通过医院护理部门审核;(3)参加相关技能和知识考核。
3. 技师(1)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2)通过医院技术部门审核;(3)参加相关技能和知识考核。
五、准入标准1. 医生(1)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诊疗能力;(2)临床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3)无违反医德医风和违规行为。
2. 护士(1)临床护理技能熟练,能够独立完成护理工作;(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和其他护理人员协作;(3)无违反护理规范和违规行为。
3. 技师(1)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2)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3)无违反工作规范和违规行为。
六、准入管理1. 评审医院将定期对临床人员进行评审,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以确定是否继续准入。
2. 培训医院将为临床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以不断提升其临床能力和专业水平。
3. 监督医院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临床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七、准入后处理1. 补充培训对于准入后发现存在不足的临床人员,医院将进行补充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
2. 撤销准入对于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职业规范的临床人员,医院将撤销其准入资格。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2)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21)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 (24)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27)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肿医发〔201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卫医政发〔2009〕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务处负责院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工作。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核评价机构,负责对院内医疗技术进行审核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
医务处根据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临床应用情况,中止或暂停其在院内的应用。
第四条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前(2009年5月1日前)我院已开展并延用的所有医疗技术,由应用科室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出台的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上报医务处,针对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协助并组织科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对于新增医疗技术,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结合科室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的审核准入,具体规定参照我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第五条科室需建立医疗技术目录,针对正在应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梳理,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维护。
对于拟淘汰和废止的医疗技术,须及时上报医务处。
对于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变异时,需依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中止实施该项技术。
第六条对于手术分级管理及针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的授权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范文医疗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活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政策,遵循医疗伦理,保障病人权益,推行终身责任制。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分类与设置第六条医疗机构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诊所等。
第七条综合医院是指提供各类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全科门诊、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专科门诊。
第八条专科医院是指提供某一特定类别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如心脏病专科医院、儿童医院、眼科医院等。
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指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负责辖区内人口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十条诊所是指提供普通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诊所、专科诊所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取得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除了按照设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医疗活动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医疗科室和诊所,招聘相应的医疗人员。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对医疗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医疗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意外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医疗管理与质量控制培训,提高医师、护士等医疗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医疗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足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高效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与
效率
2.创新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推动行业发展与创新
3.安全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保障患者权益与安全
4.环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降低环境影响与资源浪费
5.个性化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满足患者需求与个性化服务
6.综合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水平与综合实力
7.智能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8.公平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促进社会公平与资源共享
9.可持续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10.国际化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1.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医疗技术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业操作
3.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保障患者安全权益
4.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推动医疗技术创新
5.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6.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工作效率
7.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8.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促进医疗行业可持续发展
9.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10.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拓展医疗领域国际合作。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他们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医疗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资格准入条件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必须通过相关医疗技术专业的考试或评审,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次,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
此外,医疗技术人员还需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适合从事相关工作。
二、资格准入程序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程序和流程。
一般而言,医疗技术人员在申请准入时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针对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资质进行评估,面试环节则是为了了解医疗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医疗技术人员才能被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正式从事相关医疗技术工作。
三、资格准入管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后的管理措施。
医疗技术人员在获得资格准入后,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恪尽职守,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评估医疗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表现符合要求。
四、资格准入监督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监督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患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络平台,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保障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
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目录:
1. 介绍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1.1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的背景
1.2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的意义
2.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2.1 医疗技术准入的程序和要求
2.2 相关监督管理措施
3.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 实施效果分析
3.2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 未来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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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医疗行业秩序,保障患
者安全和权益所建立的一套管理规范。
在我国,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
度的出台是必要的,因为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必须对新
的医疗技术进行科学的审核和审批,以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可行。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包括了医疗技术准入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措施。
审批医疗技术准入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标准
和条件,例如必须有临床试验数据支持,必须通过专家评审等。
同时,医疗技术准入后还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其在临床应用中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目前在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执行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程序繁琐、审批周期较长等。
未来,应进
一步优化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确
保医疗技术的准入更科学、更高效,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有效的医
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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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中医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严格按照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养田
副组长:种应征周亚娣
成员:张东平赵文革郭新奎唐振江王全平关华芳周红菊韩亚玲孙国锋师雅益雷髙民
王智民刘雪云刘德明刘红
2、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
组长:种应征
副组长:周亚娣
成员:张东平赵文革郭新奎唐振江王全平关华芳周红菊韩亚玲孙国锋师雅益雷髙民王智民
刘雪云刘德明刘红
3、承办机构
由质控科负责实施。
(二)技术准入
1、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
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临床工作有创新、有发展,特制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制度。
⑴定义:我院未开展过的,属国际、国内、省内前沿的医疗技术项目。
⑵审批部门: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
⑶审批程序:
①申请科室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登记表,包括本次审批项目的国内外进展、院内开展此项工作已经具备的条件、医疗风
险和并发症、出现意外时的处理方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填写后科主任签字并交医务科。
②医务科、质控科组织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讨论、提问、申报者答辩。
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不记名投票,表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
④医务科记票、登记,上报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必要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
⑤医院同意后通知科室准予开展,并通知物价部门审批。
⑥科室定期向医院医务科、质控科汇报新项目开展的有关情况(安全性,效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2、医师资格准入
⑴住院医师的准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相应证件,经上岗培训后,方可准予其正式参加独立临床工作。
⑵脱离临床工作人员的准入:手术科室临床医师,如果脱离临床工作超过2年,非手术科室临床医师脱离临床工作超过3年,回院后继续做临床工作者,经科室考核通过后,先按低一级的医师资格在相应科室临床一线工作中轮转一年。
一年后,视业务熟练程度,再经科室考核通过后,恢复在科室工作原资格,上述轮转考核情况需报医务科备案。
3、有创操作准入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的利益,根据医疗委员会讨论通过,对临床有创检查、治疗项目实行资格准入。
⑴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技科室在常规条件下所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患者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患者的有创操作。
⑵有创检查项目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更新。
⑶有创操作准入适用于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在蒲城县中医医院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进修生、外院的医师、脱离临床工作2年以上准备重返临床的医师需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操作。
⑷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经验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后提出申请,每次应有相应医师签字。
⑸申请有创检查和治疗独立操作医师应有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并提前1个月向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审查、批准、备案。
经医务科批准后该执业医师才允许单独进行有创操作。
⑹一般情况下,未获独立进行有创检查和治疗操作资格的医师不得单独从事该检查和治疗的操作。
⑺因未按规范实施有创操作或实施后导致不良后果的,除按医院相应条款处理外,暂时取消实施有创操作的资格,重新申请。
4、手术资格准入
⑴目的:规范和限定各级外科医师对本专科手术的操作范围,明确外科医师的手术资格和责任。
⑵程序:各学科以专业为单位拟订初稿,经全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讨论,科主任批准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提交医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⑶方案:经过蒲城县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认真讨论,通过了蒲城县中医医院基本外科手术分级方案,并规定手术审批权限如下:①丙、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②甲、乙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③毁损性手术、重大特类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应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院审批。
各手术科室按照医院外科手术分级方案开展手术,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医生要承担责任,并经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专家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必要时给予暂停手术等处分。
⑷详见《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办法》
附:
《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级医院、科室、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
行)》和《浙江省基本医疗制度》,结合医院有关管理要求,并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办法。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分为四级:
1、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手术。
2、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3、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4、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⑴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内。
⑵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主治医师
⑴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内。
⑵高年资历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⑴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⑵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
⑴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
⑵资深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丁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丙级手术。
3、主治医师:可主持丙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乙级手术。
5、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乙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甲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可主持甲级手术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8、资深主任医师:主持甲级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9、对资格准入技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10、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规定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1、常规手术
⑴甲级手术:科主任审批。
⑵乙级手术:正副主任或科主任审批。
⑶丙级手术:主治医师以上审批。
⑷丁级手术:主治医师以上审批。
(主治医师不在,由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
)
2、资格准入技术
资格准入技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
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支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
该类手术申请需科主任审核签字,必要时报医务科审批。
3、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批。
4、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
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持抢救手术。
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情况允许即请上级医生参与手术。
5、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⑴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报医务科审批。
⑵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蒲城县中医医院
2011年6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