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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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美学基本思想

黑格尔的美学基本思想

浅析黑格尔美学在油画作品中的体现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姜凤娇关键词:黑格尔;美学;象征艺术;古典艺术;浪漫艺术;蒙德里安;蒙克;莫奈黑格尔,十八世纪德国最伟大的哲学家、美学家之一,他将哲学与美学融会贯通,并将美定义为: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从黑格尔的哲学理论中可以得出结论,整个世界都是“理念”所“自生发”出来的。

进而,我推断美也是理念自生发的产物。

理念是一种抽象的事物,他可以存在于我们的脑海中,而美,我觉得是将脑海中的理念赋予自我感性认识进而表现出来的。

我们才能在物质世界看到美的东西。

这样的物质就是真是存在着的了。

黑格尔曾在《美学》一书中写到:“真,就它是真来说,也存在着。

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

”他随后又解释到“这个概念有两重因素,首先是一种内容、目的与意蕴;其次是表现,即这种内容的显现与实在。

且这两方面相互融贯的,外在的特殊的因素显现为内在因素的表现。

”我觉得从理念到显现就是艺术家们将自己的构思,内心情感,表达到作品中的这一过程,构思,内心情感就是理念,感性显现是他们赋予作品,让观赏者们体悟出来的。

从而发觉作品的美。

艺术家们所作出的作品就成为真实存在着的了,那就是真。

但真不一定是美,黑格尔认为精神哲学高于自然哲学,自然美是不完满的,只有艺术美才符合美的理念,所以艺术美高于自然美。

这同样印证了他辩证法的哲学思想——理性与感性的统一。

在黑格尔的美学理念中他将理念的感性显现在历史的形态中进行描述,即各种艺术类型。

从一种抽象的逻辑形态进入到一种现象的历史形态的规定。

按照矛盾发展规律,黑格尔将艺术归结为三种形态: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

黑格尔美学还对艺术体裁进行规定。

悲剧(性)、喜剧(性)和艺术种类。

黑格尔把艺术放在物质和精神关系上进行规定,艺术越发展,其物质因素越下降,精神因素越上升,体现了理念会逐渐摆脱物质材料的过程,物质因素、精神因素既指艺术构成形式的物质性、精神性,也指艺术内容的物质性精神性。

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主要哲学观点

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主要哲学观点

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主要哲学观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是19世纪德国哲学界两位重要的思想家,他们的哲学观点对于后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他们的主要哲学观点。

首先,黑格尔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了辩证法的思想。

他认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整体,一切事物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他强调整体和个体的辩证关系,即整体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又在整体中发挥作用。

他认为真理是通过不断的对立和统一得到的,这种对立和统一的过程被称为辩证法。

黑格尔还提出了“绝对精神”这一概念,他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质。

他将哲学分为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个层面,认为逻辑学研究思维的规律,自然哲学研究物质的规律,而精神哲学研究人类精神的发展和实现。

他主张人类要通过对精神的认识和实践来达到自由和自我实现。

然而费尔巴哈的哲学观点与黑格尔不同,他是一位唯物主义的思想家。

他认为物质是世界的基本实在,意识只是物质的产物。

他批判了黑格尔的观点,并试图以唯物主义的方式重新理解世界。

他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经济条件决定的,意识和观念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费尔巴哈还提出了“人性解放”,他认为人类要追求自由和解放,必须摆脱压迫和剥削的社会关系。

他批判了宗教对人类的束缚,并倡导人类通过历史的发展来实现自由和解放。

综上所述,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哲学观点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黑格尔强调整体和个体的辩证关系,将精神视为世界的本质,主张通过对精神的认识和实践来达到自由和自我实现。

而费尔巴哈则强调经济条件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认为人类追求自由和解放要摆脱压迫和剥削。

两位思想家的观点都对后世的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黑格尔关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

黑格尔关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

黑格尔关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是德国的哲学家、评论家和政治理论家,他被誉为现代德国哲学的奠基人之一。

在他的经典著作《法哲学原理》(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中,他提出了关于国家和社会的一系列观点,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

首先,黑格尔认为国家是自由的实现和最高道德机构。

他认为,个体的自由只能通过参与和归属于国家来实现。

国家是一个独立的和有机的整体,个体通过服从国家的规则和法律来实现自己的自由。

他强调国家对个体的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认为这是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的基础。

其次,黑格尔认为社会的发展是通过国家的存在和作用来实现的。

他将社会看作是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体的利益和自由只能在国家的框架内获得保障。

国家不仅是个人充分发展的保证,也是个人权利的维护者。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强调,国家的目标是实现普遍自由和普遍利益的统一,通过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正。

此外,黑格尔还关注社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

他强调社会和国家是通过矛盾和冲突不断演进的。

他认为,自由的实现需要克服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

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益和权力,通过这些矛盾和冲突,国家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

他将国家看作是历史的产物和实践的结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此外,黑格尔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还提出了一些批判性的观点。

尽管他认为国家对个体的规范是必要的,但他也指出国家的权力容易膨胀和滥用。

他警告说,国家的过度干预可能导致个人权利的压制和社会凝聚力的破裂。

他强调社会也有自己的力量和机构,可以独立于国家发展和运转。

因此,他主张国家应该遵循法治原则,保障个人权利和社会自由。

总之,黑格尔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在德国哲学和政治思想中具有重要影响。

他认为国家是个人自由和道德的实现机构,社会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完整版)黑格尔美学思想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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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美学思想梳理目录摘要关键词一:黑格尔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二:黑格尔美学的基本思想三: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意义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一:黑格尔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黑格尔的美学思想是建立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与辩证法的基础之上的,所以,要更清晰的理解其美学思想,首先应了解其哲学体系。

可以说,黑格尔的哲学是在接受与批判康德的哲学而建立起自己的完整的哲学体系。

从黑格尔的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理性的,凡是理性的都是现实的。

”可以看出他受康德范畴说所得到的启发,并且肯定了理性世界与感性世界的统一。

黑格尔从康德的范畴说得到以下观点:(1)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可以通过哲学以一些普遍的范畴而推演出来;从此可见万事万物都是理性的存在的。

(2)范畴与感性的事物结合就产生了人的认识与现实世界。

这种逻辑推演的过程即是人的思想的发展过程,同时反映了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通过这个观点,黑格尔进一步得出真实的世界的演变即是思想的演变、哲学的演变。

从这两个观点可以窥探黑格尔是如何走向客观唯心主义的,正是在于其认识现实世界的产生及演变的过程中,过分的拔高了范畴的作用,从而产生了他所说的“理念”。

黑格尔在《美学》的第一章总论美的概念中就给出了理念的定义:一般说来,理念不是别的,就是概念,概念所代表的实体,以及这二者的统一。

对于黑格尔哲学中一个特别重要的范畴“理念”,是由概念与概念所代表的实在所统一的产物,这个统一的过程,在黑格尔看来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

概念是理念处于抽象的状态,只涉及物的普遍性,所以还是片面且不真实的,它是在于理性应存在而实际未存在的抽象物,它具有理念的潜在性,而作为概念的反面,实在只是概念所代表的个别的事物,这就否定了概念的普遍性,即概念存在自身“设定”了它的对立面来“自否定”,但这种对立不是永恒的,不是消极的。

对立是为了统一,否定是为了再否定而提升到更高的境界的肯定。

这对于我们的生活也是一种启示,矛盾存在并不是消极的,矛盾的存在是为了更进一步的升华,而升华即要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黑格尔《美学》关于作者、作品、读者方面的基本观点

黑格尔《美学》关于作者、作品、读者方面的基本观点

黑格尔《美学》关于作者、作品、读者方面的基本观点黑格尔《美学》关于作者、作品、读者方面的基本观点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是理想的艺术。

黑格尔认为,艺术作品要有生气灌注,只有受到生气灌注的东西才具有心灵的生命,才有自由的无限性。

艺术理想的本质就在于使外在的事物还原到具有心灵性的事物,使外在的现象符合心灵,成为心灵的表现。

黑格尔主张艺术美的和谐与统一,认为艺术可以把外在的现象引领到艺术领域,并以这种外在的现象来显现心灵的自由。

也就是说,心灵把全部材料的外在的感性因素化成了最内在的东西。

基于对理想艺术的这种基本观点,黑格尔在艺术家(作者)、艺术作品以及读者或者观众等围绕艺术的各个层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艺术家及作者方面,黑格尔指出,艺术作品既然是由心灵产生出来的,他就需要主体的创造活动,但这种创造活动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只有具有一定才能的艺术家才能胜任这项工作。

首先艺术家需要的第一种才能是想象,黑格尔把想象定性为最杰出的艺术本领,认为想象是创造性的。

黑格尔指出,艺术家要具备掌握现实及其形象的资禀与敏感,这种资禀和敏感通过听觉和视觉把现实世界的丰富多彩的图形印入艺术家的心灵,并能进行牢固的记忆,然后通过某种恰当的外在形式把它表现出来。

其次,想象和牢固的记忆并不是艺术家的全部资禀,理想的艺术不仅要求能把这种内在的心灵用外在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还要达到那种外在显现的必须是现实事物的自在自为的真实性和理性,要达到这种真实性与理性,艺术家所选择的这种形象必须是自己受感动的、必须是按照事物的全部深度与广度深切体会的,必须经过深思熟虑的。

这就为艺术家的个人修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比如艺术家的知识、阅历、情感、理解力等等。

第三,黑格尔还对才能和天才进行了界定,指出,通过想象的创造活动,艺术家在内心中把绝对理性转化为现实形象,成为足以表现"他自己"的作品,这种活动就叫做"才能"、"天才"。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黑格尔(Kant)是启蒙时期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的理性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人类的心理。

其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就是他的人性论基本观点。

一、人性基于本能
黑格尔认为,人性是本能的基础,一个人的本质是有秩序的,而本能则是行动的指导原则。

人的行为可以被称为一种“精神的行为”,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人会以一种比较稳定的方式、有目的的思考做出反应!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在正确的时机采取正确的行为,从而获得正确的结果。

二、行为出于意识
黑格尔认为,人的行为不仅来自本能,而且还来自意识,而意识则是基于人类的认知力和直觉力。

他认为,一个人要从一个好的位置开始思考和行动,就必须要“反思”,用自我认知和直觉力来判断自己要采取什么行动,从而在遭受挫折时找到新的主张。

三、行为出于实践
最后,黑格尔相信,人的行为也来自于实践,实践是指看到别人的行为并学习如何表现出来的行为。

他认为,看到这样的行为,身体就会产生一种模仿性的反应,并让人掌握行动的正确方式,从而达到用意识来调整行为的目的。

四、认为人类是有价值的
最后,黑格尔认为人类是有价值的,他认为自体和自身行为是受普遍和国家规定的,这些规定是人类种族的共同特质,人们有义务遵守这些规定,这也是人类发展的基础。

哲学家黑格尔的政治思想有什么

哲学家黑格尔的政治思想有什么

哲学家黑格尔的政治思想有什么一关于政治学的观点黑格尔的主要政治学著作是《法哲学原理》,该书论述了“自然法和政治科学的一般法则”。

黑格尔开宗明义的宣布:他的目标不是向世人推荐一种政治思想,而是阐述和澄清现代国家的概念——也正是这个原则划清了现代政治学和以往政治学的界限。

在黑格尔看来,政治理论不能规定只能描述,只有当“生活形式变得不合时宜时”,哲学才出场,即哲学是迟到的,它来不及教导人们生活是什么样子。

“理解事物是什么,这是哲学的任务”,因为要对事物是什么做出回答,这需要理性。

这种立场用黑格尔的名言来表述就是“密涅瓦的猫头鹰总在黄昏时候起飞”。

二关于国家的观点黑格尔认为,古代国家和现代国家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整体上都是服务于表面上自给自足的私人追求。

这个整体部分即现代国家的市民社会,涉及一定的社会结构如财产法、警察制度、行业同盟等等相伴随的经济生活领域。

理论家常常把国家的这个部分和真正的国家混为一谈,然而它只是构成一个外部的国家,真正的国家包含有更多的内涵。

国家的正确理解应当是:国家不仅包括政治和经济内容,而且包括文化,宗教,伦理,法律等内容的复合主体。

从作为这个完整意义上的国家的成员,从获得这个国家所能提供给他的多种满足中,市民获得了自我实现。

公民们需要国家来纠正黑格尔和马克思所认为的那种市民社会的周期性危机。

黑格尔描述中的典型的现代国家制度是一种君主立宪制,君主在外交事务上有着实质性的权力,但在内政事务上则仅有有限的干预权,其它权力由民选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掌控。

国际政治方面,黑格尔和康德一样认为主权国家如同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需要得到同伴的尊重,但却总是不能如愿以偿。

然而黑格尔从这个说法中得出的结论却是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计划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三有关权利的观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权利就是法,即原来是自在的法,现在被制定为法律。

”因此,这里的法所指的是法律基础,黑格尔主要是从意志自由的角度来谈。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

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一、辩证法原理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其思想中最核心的部分即为辩证法原理。

黑格尔的辩证法超越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对立思维,强调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发展变化。

他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内部的对立面所构成,这些对立面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推动着事物的不断发展。

黑格尔的辩证法还体现在他的“正-反-合”三段式逻辑中。

每一个事物都会经历正题、反题和合题的三个阶段。

正题是事物的原始状态,反题是对正题的否定和超越,合题则是正反两方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新阶段。

这种逻辑结构不仅适用于抽象的哲学思考,也被黑格尔应用于历史、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

二、历史唯心主义黑格尔的历史观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

他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是由外部的物质力量所决定,而是由人类的精神、观念所推动。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向前的进步过程,这个过程的动力来自于人类的理性和精神自由。

黑格尔将世界历史划分为东方社会、希腊社会、罗马社会、日耳曼社会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文化、政治和精神特征。

他认为,日耳曼社会是历史发展的最高阶段,因为它实现了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统一。

三、国家绝对权威在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中,国家被赋予了绝对的权威。

他认为,国家是人类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个人自由与集体利益的统一。

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也要求个人对国家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黑格尔强调,国家的权威来自于其代表普遍利益和普遍理性。

国家的决策和行动应该基于普遍的利益和理性,而不是基于个人或特殊集团的利益。

因此,黑格尔认为,国家的决策和行动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正当性,个人应该服从国家的决策和行动。

四、文化优越主义黑格尔对于不同文化的看法体现了一种文化优越主义。

他认为,日耳曼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最高阶段,因为它实现了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的统一。

在这种文化下,个人的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同时也能够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相比之下,东方文化和希腊文化在黑格尔看来则较为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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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基本思想观点简述哲学一、思维(knowing)和存在(being)具有同一性黑格尔哲学的基本特点是绝对理念能够自己实现自己,或者说思维和存在具有统一性。

所谓思维,不仅指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而且主要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思想”也即“绝对理念”。

在黑格尔看来,人们头脑中的思想不过是“客观思想”发展的最高产物。

所谓“存在”,并不是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具体事物,因为黑格尔明确否认这些事物的客观实在性,根本否认物质的存在。

在他看来,存在只是我们的主观表象。

一切事物(“存在”)都不过是客观思想(“思维”)的异化物,是“客观思想”的外壳,而“客观思想”则是万物的内在根据和核心。

所谓“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概括起来就是: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地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

具体来说,从认识论意义上,即从人的认识发展过程方面说,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指我们头脑中的思维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并且凡是我们头脑中认为是合理的(即符合“客观思想”)思想,都必定能够实现,使存在和我们的思想相一致、符合。

而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也就是从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上说,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指“客观思想”决定着事物的本质,一个事物只有符合其中蕴含着的“客观思想”即事物的“概念”,才具有真实性;而“客观思想”(“概念”)则在事物中不断实现自己,使事物同自己相一致、符合。

在黑格尔看来,我们头脑中的思想乃是“客观思想”即“绝对理念”发展的最高产物,人认识世界不过是绝对理念自己认识自己的发展过程上的一个环节,因此,认识论和本体论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

二、分析“现实的是合理的,合理的是现实的”关于“现实的是合理的”:首先,说现实的东西是合理的,并不意味着现存的一切事物都是现实的,因而都是合理的。

事实上,在现存的一切有限事物中,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现实的。

在黑格尔看来,所谓“真实的现实性就是必然性,凡是现实的东西,在其自身中是必然的”。

其次,说现实的东西是合理的,并不意味着现实在的东西就绝对符合理性,都是好东西。

黑格尔认为,实际上有些坏东西也多少符合理性,否则它们就不能存在。

再次,按照黑格尔辩证法,说现实的东西是合理的,也不是意味着现实的东西就是僵死不变的。

在黑格尔看来,世界上的各种具体事物都不过是绝对理念的外壳,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或阶段。

当一个具体事物符合绝对理念发展的要求的时候,它具有必然性,因而是现实的。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它就要同绝对理念向前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相矛盾,从而丧失其必然性,变成不现实的、趋于灭亡的东西。

这样,绝对理念就会摔掉旧的外壳,投入到一个新的更符合绝对理念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的外壳中去继续向前发展。

这就是说,一切曾经现实的东西,都必定要转化为不现实的东西;而一切符合绝对理念发展要求的东西,不管它同现存的一切怎样抵触,也必将变成为现实的。

唯有绝对理念是永恒生命,一切有限事物则皆不免于毁灭。

关于“合理的是现实的”:它意味着凡是合乎客观思想即绝对理念的东西一定会变为现实。

当然按照通俗的日常理解,我们可以认为一切合乎理性的东西都具有现实性,而在黑格尔的全部哲学体系中,这句话则意味着抽象的、必然的绝对理念必将克服自己的抽象性,外化为自然,并在精神中复归。

在这一过程中,自然界的一切、精神领域的一切都是绝对理念这一终极理性的外化物。

因此,合理的是现实的。

三、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之逻辑学黑格尔在论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个基本观点的过程中,构造了一个绝对理念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实现自己、不断走向思维和存在同一的哲学体系。

这个体系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个部分组成。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逻辑学”描述的是绝对理念自我发展过程,在这个阶段上,绝对理念表现为它的各个环节——范畴的推演。

自然哲学描述的是绝对理念外化为自然界后在自然界中的发展过程。

精神哲学描述的是绝对理念摆脱了自然界进入人的意识并在人的意识中回复到了自己,认识了自己,达到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的过程。

黑格尔把世界看成一个有机的过程。

我们已经知道,对黑格尔来说,真正的实在就是他所谓的绝对(the absolute)。

用神学术语来说,这个绝对即God.但是黑格尔尤其想表明此处他并非想表明一个独立于自然界或个人的存在。

虽然柏拉图在表象或现实之间(appearance and reality)做了明确的区分。

黑格尔事实上主张,表象即为实在(appearance is reality)。

黑格尔说,万物都处于联系当中。

因此,我们作为独立的事物,无论我们经验了什么。

通过仔细的反省,将会引领我们达到别的事物。

它们与那些事物相互联系。

最后辩证思想终上于绝对的知识。

而且,绝对并非单独事物的整合(unity)。

黑格尔反对唯物主义的假设,即主张存在着孤立的、有限的、坚硬物质的微粒。

当这些微粒以不同方式结合时,就构成了万物的本质。

黑格尔也不同意古希腊巴门尼德(Parmenides)和斯宾诺莎(Spinoza)所提出的极端的说法:万物是一(Everything is one)。

一个有多种样式和属性的实体。

黑格尔把绝对描述为一个动态过程,就像一个有机机构存在着许多部分,却构成一个复杂体系。

因此,绝对并不是某种独立于世界的整体,而是以一种特殊方式看起来,是一个世界。

黑格尔相信通过人类理性能够达到绝对的内在本质。

因为,绝对是在自然中揭示也在心灵的工作机制中展现。

把绝对、自然及人类心灵联系起来的就是思想本身。

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似乎由自然结构所固定,然而,因为绝对通过自然的结构来表达自身。

因此,一个人思考自然就以绝对在自然中表现自己的方式进行,就像绝对和自然是动态过程,所以人类思想也是一个辩证过程。

黑格尔非常重视逻辑。

当然,在黑格尔那里,他把逻辑等同于和形而上学一样的东西。

逻辑在它那里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把思维和存在看成是同一的。

而且,黑格尔认为我们可以通过逻辑地一步步发展能够知道现实的本质,并且避免沿途的矛盾。

笛卡尔曾经提倡相似的方法。

由此,知识的确定性可以通过逻辑的活动从一个观念达到另一个观念。

与笛卡尔强调观念间的相互关系不同,黑格尔主张,思维必须遵循现实的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因为黑格尔把理性和现实同一,他便总结说:逻辑和逻辑联系一定能在现实中发现而不是在一些空洞的推理中发现。

他主张,因为哲学是对理性的探究,因此,对当前和现实的理解,而非树立一个超越的存在。

因此,逻辑是一个过程。

我们从对现实的经验推演出描述绝对的范畴。

这个推演在黑格尔的辩证哲学中居于核心地位。

黑格尔的辩证过程展示了一种三重的运动过程。

通常这种三重结构被描述为一种从正题(thesis)到反题(antithesis)再到合题(synthesis)的过程。

经过这种过程,合题成为新的正题。

这个过程一直到绝对理念才终止。

黑格尔在其辩证逻辑中强调,思想进行中,矛盾并非阻止知识前进的力量,而是人类推理中积极的推动力量。

总的来说,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个范畴推演体系,他把以上的逻辑范畴叫做“纯概念”,意即不沾染任何感性的、物质的成份的纯粹的思维形式。

在他看来,这些纯粹的思维形式的并非是远在彼岸的不可捉摸的东西,相反地,它们倒是人们最为熟知的。

四、自然哲学思想具体地来说,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基本命题就是:“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

这就是欧洲哲学史上著名的黑格尔的“异化”学说。

在黑格尔哲学中,“异化”、“外化”和“对象化”三个词的含意是相近的。

黑格尔所谓的异化,大致包含了三层含义:自然是理念的派生物;自然为隐藏于其中的理念所主宰;自然是不符合于理念的本性的异己力量。

首先,黑格尔认为,理念是自然界的本原,自然界是理念的产物。

在黑格尔看来,理念在逻辑阶段是纯粹的、抽象的,而抽象的理念是不实在的。

因此,理念为了实现自己就必定要扬弃自身的抽象性而异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自然界。

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对“先于”一词作了独特的解释。

他把先于“先于”分为所谓“时间上在先”和“绝对在先”。

在他看来,“时间”范畴是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只适用于有限事物,而理念本身则是超时间的永恒性,无所谓时间上的先后。

和理念不同,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有限的,因而处于时间之中,存在着时间上的先后。

其次,黑格尔认为,理念异化为自然,同时又潜蕴于自然之中,主宰着自然界的事物的发展。

他说:“自然仅仅自在地是理念”。

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的事物均是理念的表现,但是,理念在自然界阶段还是自在的,与理念的自在自为的本性不相符合。

这种不符合性特别表现在自然界的事物都依赖于一个他物,因而受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支配;而理念则是自己决定自己,本质是自由。

因此,黑格尔认为:再次:对于理念来说,自然界还是一个和自己的本性不相符合的异己势力。

这样,理念就不会停留在自然界的发展阶段上,它必定要摆脱、克服自己的异化物——自然的牵制、束缚而复归于自己,由自在进到自为。

总的来看,研究自然哲学,不仅要看到理念的异化,而且要看到理念必定要从“异化”导向“复归”,从自然引出精神,从“自然哲学”过渡到“精神哲学”。

黑格尔关于理念的异化学说是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论”和马克思早期的“劳动异化论”的直接的理论来源,对现代存在主义哲学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五、精神哲学思想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最后一部分,也是黑格尔本人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因为“精神哲学”讨论的是“人”。

如果说,自然哲学讨论的是自然界,那么,活跃于精神舞台上的主角便是人。

在黑格尔看来,人高于自然界、高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本质上是一个能够“思考自己”即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实体,是一个能够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束缚而实行独立自决的自由的精神实体。

人即精神、精神即人。

精神哲学的任务就是描述“绝对理念”通过自己的最高产物——人回复到自己、自己认识自己,实现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过程。

在此,黑格尔再次提出了他的辩证法要素:这里的正题是主观精神,探讨个人意识的成长、心灵的内在机制,黑格尔在他早期著作《精神现象学》中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这方面的问题;反题是客观精神,探讨法、道德、国家以及世界历史的发展,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两本著作就是对他这方面思想的具体发挥;合题是绝对精神,研究领域是美学、哲学与宗教,黑格尔的相关著作有《美学》、《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

伦理学与政治学一、权利的概念人类行为首先应被理解为个人行为。

黑格尔说,个人可以意识到他的自由。

他用一个意志行为具体地表达了他的自由。

黑格尔把意志(will)和理性(reason)看成为同义的,说:“只有作为思想的理智,其意志才是自由的意志。

”一个人主要通过与物的关系来表现其自由,分配物,使用物,交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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