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卫生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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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中小学校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范文小学卫生室是学生在学校中处理日常生活和突发事件的健康保障中心。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的范文。

一、卫生室的设置与管理1.1 卫生室的位置:卫生室应位于学校中心位置,方便学生前往,并与师生活动区域相隔适当距离,保证学生在卫生室的治疗和休息不受打扰。

1.2 卫生室的面积要求:卫生室应具备足够的面积,能容纳一定数量的床位、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存区域,保证学生在卫生室内有充分的活动和休息空间。

1.3 卫生室的卫生保洁:卫生室的病房、厕所和走廊等区域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整洁卫生,减少细菌和病毒的传播。

二、卫生室的医疗设备与用品管理2.1 医疗设备的配备:卫生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体温计、血压计、药品储存柜等,以方便对学生进行常见疾病的治疗和日常护理。

2.2 医疗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卫生室的医疗用品应按照需要定期进行采购,确保药品的及时更新和储备充足。

同时,对医疗用品的配发和使用进行登记和管理,避免药品浪费和过期。

三、卫生室的医护人员管理3.1 专职医护人员的配备:卫生室应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以确保学生在卫生室得到专业的医疗护理。

同时,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持续的培训,保证其医疗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3.2 值班制度的建立:卫生室应建立完善的医护人员值班制度,保证卫生室在上学期间和课间休息时间始终有医护人员在岗,及时处理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并提供日常的健康咨询和指导。

四、卫生室的学生管理4.1 学生就诊登记:学生在卫生室就诊时,应有相关登记记录,包括就诊时间、症状和治疗情况等,方便记录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提供相关数据分析。

4.2 学生疾病报告:卫生室应与班级和学校保健室紧密配合,及时报告学生的传染性疾病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疾病的扩散和传播。

4.3 学生健康宣教:卫生室应定期开展学生健康宣教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日常健康知识和技能,如正确洗手、饮食平衡等。

学校卫生室标准总结范文

学校卫生室标准总结范文

一、前言学校卫生室是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确保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我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二、卫生室设置1. 我校卫生室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功能分区合理,分为诊断区、治疗区、观察区、处置区等,满足学校卫生工作需要。

2. 卫生室配备有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等基本设备,能够满足日常医疗需求。

3. 卫生室设有独立卫生间,确保患者隐私。

三、人员配备1. 我校卫生室配备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过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设施与设备1. 卫生室设施齐全,满足学校卫生工作需求。

2. 卫生室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 卫生室设有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夜间和紧急情况下的照明需求。

五、工作内容1. 学校卫生室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等工作。

2. 卫生室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普及,提高师生健康意识。

3. 卫生室定期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学校环境卫生达标。

4. 卫生室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六、总结通过本次整改,我校卫生室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卫生室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为创建健康、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总结标准

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总结标准

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总结标准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学校环境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创造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需要建立和完善卫生单位,保障每位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本文总结了学校创建卫生单位的标准,以期为学校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参考。

二、标准内容1.卫生单位的设置(1)学校应根据规模大小、教学楼栋、住宿楼栋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设置卫生单位。

一般来说,每个教学楼栋应设置至少一个卫生室,每个住宿楼栋应设置至少一个卫生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2)卫生单位应位于学校重要场所的附近,便于师生就医和接受卫生保健服务。

2.卫生室的硬件设施和设备(1)卫生室应具备通风良好、光线充足的条件,保证医疗、护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卫生室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如医护器械、常用药物、急救设备、医疗床位等,以满足常见疾病和急救情况的处理需求。

(3)卫生室应配备专业医生和护士,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

3.卫生室的管理和服务(1)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药品管理等各方面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2)卫生室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疾病的防控工作。

(3)卫生室应定期组织健康宣教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4)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师生的隐私权和医疗记录的安全性。

4.学校环境的卫生管理(1)学校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

(2)学校应做好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

5.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学校应制定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在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2)学校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三、总结学校创建卫生单位是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学校卫生条件基本标准

学校卫生条件基本标准

学校卫生条件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全部达标3.教室采光玻地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

3.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

4.宿舍应保证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

5.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

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二)学校集体食堂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 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 1.15 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 2 米以上距离。

3. 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 米。

(二)课桌椅1. 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个桌子。

2. 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 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 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 ~0.9 米,中学为 1 ~1.1 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2 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 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 1 :6。

(五)教室照明1. 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 和200LX ,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 教室照明应配备40 瓦荧光灯9 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7 -1.9 米。

3. 黑板照明应设 2 盏40 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 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 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校集体食堂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食堂应距污染源25 米以上。

3. 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

4. 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 平方米;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

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2.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

3.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

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二)课桌椅1.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个桌子。

2.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三)黑板1.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 1.2米。

(四)教室采光1.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2.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3.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

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2.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

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3.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六)教室微小气候1.教室应设通气窗,寒冷地区应有采暖设备。

2.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四、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校集体食堂1.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食堂应距污染源25米以上。

3.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

4.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装修;配备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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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设置要求机构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用房设施设备别设有卫生室(医务室),取得卫生行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卫生室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医务定表》,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学校卫能分区。

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室)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寄宿制学校必须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设立卫生室医疗服务。

压灭菌锅等。

设有保健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证》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人员(600人以上学校应配备卫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非寄宿制学校可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生专业技术人员)。

能分区。

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视学校规模设立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卫生室或保健室保健室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不得的教师担任。

提供医疗服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取得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5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至少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中小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任80%,并应有内、外、儿、五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务是:(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X光室、消毒供应室。

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卫生保生体质健康状况;(二)开展中小学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健所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开少于编制人员的20%。

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业务指导。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请认真填写《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二、三,于11月11日交教育局服务窗口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一)卫生(保健)室设置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一(卫生室、医务室)NO: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在校学生人数:性质:公办□民办□地址:区卫生保健负责人:联系电话:是否寄宿制学校:是□否□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是否在有效期是□否□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内取得时间: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是否按期校验是□否□3.是否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否□人数:是否有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保健教师(非必备条件)是□否□人数: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是否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是□否□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5.卫生技术人员是否注册在该卫生室(医务室)是□否□注册地不在该卫生室(医务室)人员数:人6.面积是否达到要求(大于40平方米并有功能分区)是□否□实际面积:平方米7.基本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不足设备:是□否□8.是否有过期、假劣药品是□否□9.是否存在诊疗活动超出核准范围是□否□超出范围:10.是否有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诊疗活动)是□否□人数:11.其它情况检查日期:2009年月日陪同检查人:监督员: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二(保健室、其它)NO: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区卫生保健负责人:1.是否设有保健室2.是否有医疗服务行为(诊疗活动)3.是否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4.是否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否有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保健教师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是否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6.面积是否达到要求(大于15平方米并有功能分区)7.基本设备是否配备齐全8.是否有过期、假劣药品9.是否申请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校学生人数:性质:公办□民办□联系电话:是否寄宿制学校: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人数:是□否□人数:是□否□是□否□实际面积:平方米是□否□不足设备:是□否□因何原因未予审批:是□否□10。

其它情况检查日期:2009年月日陪同检查人:监督员: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检查表三(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服务学生人数:性质:公办□民办□地址:区卫生保健负责人:联系电话:1.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是□否□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取得时间: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是□否□3.是否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否□人数:4.人员配备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如未达到要求,不足之处是:5.卫生技术人员是否注册在该所是□否□注册地不在该所人员数:人6用房是否达到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每室独实际面积:平方米(每专业人员平方米)是□否□立;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7.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不足之处:不足设备:是□否□8.是否有过期、假劣药品是□否□9.是否有医疗服务行为(诊疗活动)10.是否存在诊疗活动超出核准范围11是否有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诊疗活动)是□否是□否□□超出范围人数::检查日期:2009年月日陪同检查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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