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办法-20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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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和轨道交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于2011年7月11日签署发布政府规章《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为什么要制定《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有什么?三、《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四、轨道交通谁来管?五、轨道交通谁经营?六、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如何筹集?七、轨道交通规划有什么要求?谁来编制轨道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管理有什么规定?八、轨道交通建设有什么规定?九、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有什么规定?十、为什么要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是什么?十一、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有什么特殊规定?十二、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土地综合开发有什么形式?十三、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哪些重要规定?十四、轨道交通乘客有什么义务?十五、如何应对轨道交通突发情况?十六、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十七、如何处理危害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行为?一、为什么要制定《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轨道交通具有用地少、运能大、污染小等特点,是现代大城市优先选择的公共交通方式.根据2007年2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我市4条轨道交通线路,将形成两纵两横”井"字形布局,线路总长135.3公里,设站105座.目前,我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正按照工程建设计划顺利推进.由于国家对轨道交通还没有专门立法,我市的轨道交通在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

为适应我市轨道交通发展形势,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政府规章,以明确轨道交通的管理主体、适用范围和管理措施,进而对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开发、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进行规范,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有什么?《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与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等。

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分析

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分析

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的压力也日益增大。

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状况,苏州市自2012年开始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旨在有效管理轨道交通项目投资,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并保障建设质量。

本文将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和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影响。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特点是科学合理。

该措施结合苏州市实际情况,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政府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确保了项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苏州市政府注重调研和分析,加强前期综合评估,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需求、规模和功能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项目的实施合理性和有效性。

苏州市政府还加强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特点是开放透明。

该措施注重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和协作,建立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参与的合作机制,确保了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苏州市政府加强了对投资项目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投资项目的理解和支持。

苏州市政府还鼓励各方面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丰富了投资渠道,提高了项目建设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影响是积极的。

通过加强投资管理和项目监督,提高了投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增强了投资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提高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快速发展。

通过开放透明和社会参与,增强了投资项目的社会认同和公众支持,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社会各界的良好互动和合作。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和轨道交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线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车辆、设备、机电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开发、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多元投资、优先发展、规范运营、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轨道交通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轨道交通管理涉及的重大事项。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市轨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具体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规划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公安、环保、民防、园林和绿化、市容市政、安监、水务、物价、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沿线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综合开发工作。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范围及空间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从事土地综合开发、商业、广告等经营活动。

第七条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

纳入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平衡方案范围内的土地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轨道交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支持和配合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不得阻碍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模版(2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模版(2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安全风险,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本办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地铁工程的特点编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地铁线路、车站、隧道、桥梁、设备系统等工程的施工过程。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原则: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的发生。

(二)全过程管理:从设计、施工到运营,全过程管理安全风险,确保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地铁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相关术语定义:(一)安全风险:指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各种风险。

(二)安全风险管理:指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和控制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安全风险评估: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为安全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四)安全风险控制:对已确定的安全风险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第五条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一)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安全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一)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职责和权限。

(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控制、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是识别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风险,为安全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一、安全风险管理方案概述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与大量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的工程项目。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识别、评估和处理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1. 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确定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包括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紧急疏散、施工工艺等。

2. 评估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对每一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等级。

三、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划和执行,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紧急预案等。

3.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材料及周围环境符合安全标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

4. 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早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

5.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工伤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四、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1. 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施工作业技能培训、安全操作流程培训等,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意识。

五、安全监督和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的安全督导和监察机制,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2. 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危机管理和应急预案1. 制定危机管理预案,明确各类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分工和处理流程,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评估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评估

题目: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评估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学习中心:毕业论文任务书班级学生姓名学号开题日期:完成日期:题目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评估1、本论文的目的、意义本文主要针对苏州轨道交通存在的风险,通过基于知识的分析方法、基于模型的分析方法、定量定性分析法对不安全因素进行了分析,主要从运输负荷、运营设施设备、运营组织、员工素质与业务能力、乘客素质等五个维度,建立苏州轨道交通网络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路线分为网络运营现状进行现场调研、系统分析,建立网络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权重,从不同维度建立评价集并进行评分,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2、学生应完成的任务第一步:在全面掌握有关理论的基础上积极着手收集资料,拟定该论文大纲;第二步:依据指导老师修改后的论文提纲撰写论文;第三步:向指导老师提交论文初稿;第四步:依据老师的指导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第五步:论文定稿并对论文进行装订;第六步:对论文答辩进行准备。

3、论文各部分内容及时间分配:(共 8 周)第一部分绪论、风险评估概述( 2 周) 第二部分影响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因素分析( 2 周) 第三部分运营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及模型建立( 3 周) 第四部分结论( 1 周) 评阅或答辩( 1周)4、参考文献1、李晋,宋瑞,蒋金亮,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轨道交通安全性评价,《交通科学与工程》,2011.22、马开明,地铁运营安全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53、李世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评价,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4、郑有业,何霖,叶庆辉,李毅雄,广州地铁运营风险管理的实践与探讨,《都市快轨交通》,2007.15、熊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人因风险评价研究,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26、汪志红,王斌会,基于城市地铁实证分析的突发事件风险发展趋势评价模型研究,《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97、吴涛,毛俊嵘,许树生,基于国际标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研究,《中国铁路》,2014.68、王欣伟,蔡学谦,城市地铁运营系统的风险与安全评价探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9、朱玉柱,吴兆麟,营运安全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大连海事大学学报》,199810、田钦漠,模糊综合评价中的若干问题,《模糊系统与数学》,1996.2备注指导教师:年月日审批人:年月日诚信承诺一、本论文是本人独立完成;二、本论文没有任何抄袭行为;三、若有不实,一经查出,请答辩委员会取消本人答辩(评阅)资格。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包括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防范和减少地铁工程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地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分层负责、全员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应变能力。

第六条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理、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考虑地铁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第八条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措施和应对策略的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管理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条地铁工程应注重安全隐患的预防和控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施工过程和运营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地铁工程应在规划、设计和建设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风险等级。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评估应涵盖地铁工程各阶段的活动和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施工过程、设备检测、运营风险等。

第十三条安全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工程本身的特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可能出现的人为因素等,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风险管理计划。

第十五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风险等级划分、风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信息。

第十六条地铁工程建设前应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评估结果和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本店铺为大家解答。

1.注重风险评估,强化源头预防预控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目前在建的2,3号线即将开通运营,5,6号线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通运营。

复杂的施工环境,特殊的地质条件多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风险。

如何在工程建设中,预判、预控安全风险,做好行为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理,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因此,实施安全风险评估预控制度,通过事前对安全风险的有效辨识、风险评估、分级预控、专家把关等措施,消减安全风险,同时对不可避免的安全风险实施强化管理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1)实施安全风险分级评估体系进行风险分级,要求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轨道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开展多层次的风险评估。

(2)积极化解风险,减少施工困难对于识别出来的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预先有效防范、降低甚至消除安全风险。

(3)突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对无法规避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强化监管措施,预防预控安全风险。

2.注重过程控制,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管理思路,通过精细化、信息化、程序化的管理手段,强化动态管理,强化过程控制,监督措施和行为规范的有效执行,将风险防范落实与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挂钩,保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稳定、安全的生产形势。

(1)实施第三方监测所有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盾构隧道工程在施工单位监测的基础上,必须由建设单位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工程本身和周边房屋、道路、管线进行监测,复核施工单位监测数据,防止瞒报、修改数据等行为,对达到设定的预警值、控制值时,及早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置。

(2)实施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在安全风险较大的深基坑工程开挖,盾构进出洞施工,联络通道施工,隧道工程穿越建筑物、河流、桥梁或既有地铁线路等关键节点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政府部门进行重点监管。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小节施工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程实施前项目部会同有关单位成立施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本工程的施工风险管理。

2、为防止突发事故引起的危害,施工前必须准备好紧应急联络一览表,如发生事故,值班人员立即按紧应急联络一览表与相关方面取得联系,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在第一时间及时控制事态。

3、各级领导(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工作,把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在施工前必须做好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工作。

4、工程施工前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

加强应急设备管理、保养,明确专人(应急物资设备专管员)负责。

确保危险期正常使用。

应急物资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5、库房钥匙分别由值班人员和料库保管员保管,并放于明显处作好标示。

并进行定期检查,清点器材,做好保养措施。

6、项目组除正常值班外,要安排防汛期、关键施工期的警戒值班,遇到高水位、暴雨,组长上岗值班。

7、值班员上岗值班,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本工地施工情况、管线变形情况、物资、设备、抢险队伍人数情况。

8、监测单位联络员及时将监测数据向各相关联络员通报。

项管部现场联络员及时将领导小组决定的应急措施及事后情况向各相关联络员通报。

9、组建抢险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10、经常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小节事故的应急响应在施工过程中,一旦预防措施失效,发生险情。

项目部应急小组应立即运转,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险情汇报、处理和评价工作。

1、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经理汇报。

值班经理应根据发生事故的程度和部位,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项目经理应召集应急小组成员,组织相关人员和应急材料及设备,针对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采取本章第3节(应急处理技术措施)的方案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向公司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发生原因和处理措施,并组织编写事故报告,在24小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工会以及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法一、前言轨道交通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环保经济、以人为本的交通工具,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青睐。

随着轨道交通系统的进展,各类安全风险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至关紧要。

本文以市政轨道交通为例,侧重探讨了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

二、不安全源与风险评估合理地识别和分析不安全源是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关键。

不安全源可以是人、物、事、环境等因素。

例如,极端天气、人为破坏、施工人员不遵守规定、车辆故障等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针对每一种不安全源,需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对不安全源产生的潜在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评估的过程。

风险评估的结果可以帮忙订立相应的管理策略和防备措施,以降低安全风险。

三、风险管理策略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涉及到防备、监测和应急三个方面。

实在实施的策略如下:1.防备防备措施重要包括:(1)订立安全法规和标准,明确责任和义务,使安全意识渗透到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各个环节。

(2)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和维护和修理工作符合规范要求,遵守安全操作程序。

(3)加强对施工人员和乘客的教育宣扬,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4)加强对安全技术装备的投资和升级,采纳高新技术手段,如无人驾驶、智能监控等。

2.监测监测措施重要包括:(1)定期对轨道交通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适时发觉潜在风险,实行防备措施。

(2)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和管控,如对地下水位、空气质量等进行测试,适时排出不安全源。

(3)加强对车辆、设备和系统的监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应急应急措施重要包括:(1)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订立应急响应流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和更新,配备完善的应急设备和工具,提前订立应急物资清单,适时补充物资,保证应急储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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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GD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ZGD 2014-01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办法2014-10-01发布2014-10-01实施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群虎、尉胜伟、王全华、杨勇智、朱丽娟审核:王占生批准:周明保本标准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有效规避或控制工程建设风险,推进质量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确保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 50652-2011)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编制《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

第三条按照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内容与实施过程,建设风险管理分为:规划阶段风险管理、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包括工程勘察、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险管理)、施工风险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车辆及机电系统安装与调试风险管理)。

第四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科学性、动态性、可操作性、预见性的原则。

第六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风险,来源于工程的水文地质条件、工程的自身特征、工程周边环境制约以及施工工艺、工法和施工能力的限制等,风险管理应强化“事前”控制,强化从工程风险的“源头”管理,强化工程风险事先受控,并以科学的风险评估工作为抓手,以防范和预控作为工作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治理。

第七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风险管理,除强化对建设过程的风险控制外,应特别加强可能危及运营长期安全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居民住宅等敏感部位的风险控制,以实现建设项目工程风险的全过程、全覆盖受控。

在此基础上,宜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别化”管理,重点加强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关键工序以及有灾害连锁反应的风险点和风险期。

第三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安委会负责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组织工作,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安委会有关具体工作。

集团公司安委会主要职责为:(一)建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集团公司负责人、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二)审订集团公司有关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办法。

(三)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协调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第九条集团公司总工室、建设分公司、机电中心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分别成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或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总工室负责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负责督促勘察与设计单位落实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设计风险管理工作。

同时,在施工风险管理过程中,总工室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设计方案交底及施工风险管理监督工作。

(二)建设分公司负责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风险管理,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建设风险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督查工作、第三方监测单位落实对现场监测工作和风险预警工作。

(三)机电中心负责车辆及机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的风险管理,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或办法。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建设风险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章建设工程风险分级标准第十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等级综合考虑了地质条件特殊性、工程周边环境的易损性、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的空间关系、工程技术复杂性等因素进行定性判断。

第十一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标准宜采用概率或频率表示,并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 风险发生可能性等级标准等级 1 2 3 4 5可能性频繁的可能的偶尔的罕见的不可能的概率或频率值>0.1 0.01~0.1 0.001~0.01 0.0001~0.001 <0.0001第十二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损失等级考虑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破坏、工期延误、社会影响等因素或指标,并在权重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按照风险事件的损失严重程度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A级为最高等级。

各等级标准应符合表4.2。

表4.2 风险损失等级标准等级 A B C D E 严重程度灾难性的非常严重的严重的需考虑的可忽略的第十三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工程建设风险等级标准宜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 风险等级标准损失等级可能性等级A B C D E灾难性的非常严重的严重的需考虑的可忽略的1 频繁的Ⅰ级Ⅰ级Ⅰ级Ⅱ级Ⅲ级2 可能的Ⅰ级Ⅰ级Ⅱ级Ⅲ级Ⅲ级3 偶尔的Ⅰ级Ⅱ级Ⅲ级Ⅲ级Ⅳ级4 罕见的Ⅱ级Ⅲ级Ⅲ级Ⅳ级Ⅳ级5 不可能的Ⅲ级Ⅲ级Ⅳ级Ⅳ级Ⅳ级第十四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车站风险等级和区间隧道风险等级划分参见附件1。

第十五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应针对不同等级的工程风险,根据风险接受准则,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对策。

各等级风险的接受准则及风险处置措施应符合表4.4。

表4.4 风险的接受准则及风险处置措施风险等级风险接受准则处置原则风险控制措施Ⅰ不可接受必须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至少应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或不愿接受的水平应编制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或进行方案修正或调整等Ⅱ不愿接受应实施风险管理降低风险,且风险降低的所需成本不应高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应实施风险防范与监测,制定风险处置措施Ⅲ可接受宜实施风险管理,可采取风险处理措施宜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Ⅳ可忽略可实施风险管理可开展日常审视检查第五章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风险管理要求第十六条规划阶段风险管理,应针对提出的多种规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各阶段中潜在的重大风险因素,规避和降低由于线位、站位和施工方法等规划方案不合理所引起的潜在风险。

风险管理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决策,风险控制以规避为主,对选定的方案进行优化,在工程经济、合理、可行和适用的原则下,规避重大风险因素,减少风险发生。

第十七条规划阶段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需根据选定的线路方案和工程设计,开展现场风险管理调查,调查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交通流、道路、地面建(构)筑物、文物或保护性建筑等情况,核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障碍物、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水等情况,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动拆迁规模和环境保护要求,并应进行施工环境影响风险调研。

应评估风险因素和工期风险,对重大关键节点工程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应针对重大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方案。

第十九条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第二十条工程勘察风险管理,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要注重调查潜在的不良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并在勘察中采取合适的措施,降低因勘察技术和勘察资料等原因引起的风险。

因场地条件或现有技术手段的限制,存在无法探明的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情况时,应分析设计和施工中潜在的风险。

工程勘察及环境调查中应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工程勘察风险管理应形成工程勘察风险管理文件。

第二十二条总体设计风险管理,应对全线总体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工程规模、项目功能、线路敷设方式、配线、重难点车站及区间的施工方法、各系统专业的总体设计方案等进行风险评估。

应在收集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复查评估结论,若发现不合理之处,需要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应评估工程自身和周边环境影响的风险等级;针对重大风险可开展专题试验研究和风险分析,编制风险处置措施与应急技术处置方案。

第二十三条总体设计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记录文件,记录Ⅲ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发生的位置、风险等级、描述、建议控制方案及备注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初步设计风险管理,初步设计方案风险分析中的重点是对设计参数及计算模型的风险分析,分析结构设计形式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的风险,并对工程设计方案的变更风险进行规定。

应对工程自身的风险进行评估,编制I级工程自身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对I级环境影响的风险应通过理论和试验研究,评估其影响程度和范围。

应编制Ⅱ级及以上环境影响的风险应急处置方案。

对关键工程、重大周边建(构)筑物影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应进行专题风险评估。

第二十五条初步设计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记录文件,记录Ⅲ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发生的位置、风险等级、描述、建议控制方案及备注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施工图设计风险管理,应在前期工程建设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基础上,结合施工图设计方案再次进行建设风险辨识。

应结合现场调查资料,对环境风险因素进行现状调查、检测和评估,对重大环境影响风险开展工程建设风险专项设计,制定结构自身的风险控制措施。

应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型车辆、新设备系统及关键单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并对建设中的关键工序或难点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应针对周边重要环境影响区域,结合现场监控制定环境影响风险预警控制指标,编制施工注意事项说明及事故应对技术处置方案。

第二十七条施工图设计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记录文件,记录Ⅲ级及以上风险的名称、发生的位置、风险等级、监控指标、控制方案及备注等信息。

第六章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风险管理要求第二十八条施工准备期风险管理,主要是在对项目进行结构分解分析后,根据项目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周边的环境条件,参考勘察与设计阶段编制的风险记录文件,对辨识的风险进行逐项核实和分析。

主要分析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及场地准备等风险分析;场地地质条件风险;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风险分析;工程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风险分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可行性风险;施工监测布置及监测预警标准风险等。

第二十九条施工准备期风险管理,应在正式开工前分析施工风险,制定风险处置措施。

应针对重大风险进行施工专项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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