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五年规划(2020--2025)
农村环境整治方案五年规划

农村环境整治方案五年规划引言当前,农村环境问题严峻,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身心健康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有效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制定农村环境整治方案五年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本规划将以改善水环境、生活环境、农田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
1. 改善水环境水是生命之源,改善水环境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首要任务。
五年规划期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饮水水源采集和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推行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实现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防止农村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 鼓励生活污水、农田灌溉用水的循环利用,降低对地下水的开采;- 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农村水资源综合配套制度建设。
2. 改善生活环境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关键环节。
五年规划期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度,推广生活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完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提高厕所建设普及率和改造率;- 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整洁、美丽的农村环境;- 加强农村村容村貌建设,修缮农村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推进农村绿化工程,增加农村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
3. 改善农田环境农田环境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保护好农田环境对于农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五年规划期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农田环境污染治理,严禁非法排放和投放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 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高土壤质量;- 加大农田固碳和水土保持工程力度,减少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 加强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农田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农田环境问题。
4. 改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保护好生态环境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文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意见(2016年)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于2015年12月15日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
《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在国家层面上由国务院批复的水土保持综合性规划,《规划》的批复实施是我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复要求,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宣传贯彻,抓紧推进省级水土保持规划批复工作水土流失是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水土保持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做出重要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全方位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实施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促进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意义十分重大。
《规划》明确了2015-2030年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要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划》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划》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28•【字号】盘政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发展规划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盘政办发〔202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盘锦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28日盘锦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三五”时期,盘锦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围绕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利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夯实农村水利基础等领域主要任务,有序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我市自然地理和气候特征决定了水旱灾害等老问题将长期存在,并伴有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等特点。
同时,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健全、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不断累积、日益突出,成为常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要求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重要的发展理念,深刻阐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辩证法,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制定“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要指南,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切实做好各项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水土保持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水土保持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东政发〔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水土保持规划》的通知东政发〔2018〕4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北京市东城区水土保持规划》已经2018年11月19日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水土保持规划前言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和落实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东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需要对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功能及水安全等涉水管理工作进行系统布局,结合北京市新的总体规划编制东城区水土保持规划、海绵城市规划、防洪排涝规划以及节约用水规划等一系列规划。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迁移、开发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享受现代化城市带来的便利生活、生产设施的同时,也遭受着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住房拥挤、中心城区热岛效应等一系列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
其中水土流失的成因复杂,主要是由于人为的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核心区的水土保持规划应与郊区水土保持规划相区别,必须创新思路,结合北京市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把握核心区的发展方向和特点。
东城区地处北京市中心部位,地理位置特殊,区内历史风貌保护区较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程度较高。
根据《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年5月),东城区位于北京市水土保持二级区划的城市径流控制区,重点应开展城市径流控制工作,保障生态安全、防洪安全。
按照《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的总体要求,本规划综合考虑了东城区水土保持工作特点,细化上级规划要求的相关内容,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及方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方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日期】2023.10.21•【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3年10月21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湿地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储碳固碳等多种重要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湿地保护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环境立法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赵乐际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组由三位副委员长任组长,环资委主任委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共21人。
6月至9月,李鸿忠、王东明、丁仲礼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西、海南、四川等6个省20个地市,召开9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检查60个单位和项目。
同时,委托上海、江苏、福建、湖北、广西、西藏、青海、宁夏等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纲”和“魂”。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水利现代化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利现代化作者:***来源:《黄河黄土黄种人·水与中国》2021年第10期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宁夏)全境属于黄河流域,自古因黄河而生、因黄河而兴、因黄河而美。
黄河自中卫市南长滩村入境,从石嘴山市麻黄沟村出境,境内流程397千米。
自秦汉以来,凭借得天独厚的引黄自流条件,各族人民屯垦修渠、引水灌田,共同建设了美丽的“塞上江南”。
目前,宁夏直接受益于黄河水的土地面积近5万平方千米,近90%的水资源来自黄河,59%的耕地浇的是黄河水、78%的人口喝的是黄河水。
沿黄核心地带集中了宁夏66%的人口、80%的城镇,创造了90%的经济总量、94%的财政收入,生产了74%的粮食。
可以说,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流淌的水利开发史。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以来, 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宁夏视察指导,要求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赋予了宁夏新的時代重任,寄予了深情厚望,为宁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宁夏把水作为先行区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对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
水利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指导意见》,帮助宁夏在先行区建设中更好地做出示范、创造经验、打造样板。
宁夏水利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黄兴水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为核心,大力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全力推动水利现代化发展,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一、坚持把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作为重中之重,推进防洪减灾体系日益完善2020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作出“加快论证、尽早决策”的重要指示以来,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被纳入国家2020—2022年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宁夏也将其列为先行区建设“十大工程项目”首位。
重庆市江津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江津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3•【字号】江津府办发〔2022〕89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3日重庆市江津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目录第一章概况第一节自然地理第二节水资源第三节经济社会现状第四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二章水安全保障现状及形势第一节“十三五”主要成就第二节“十四五”面临形势第三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目标任务第四节统筹“江北江南”水利发展第五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六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第四章消隐患防洪水,保障江津江河安澜第一节加快长江干支流防洪治理第二节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第三节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第四节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第五节消除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第六节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第七节加强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第五章抓节水保供水,构建城乡供水网络第一节坚持节水优先第二节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第三节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第四节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第六章重保护强修复,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第一节深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第二节持续推进三峡后续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第三节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第四节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第五节实施水美乡村建设第六节促进农村小水电绿色发展第七章严管理增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第一节依法治水管水,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第二节严格水资源管理,科学利用水资源第三节深化“放管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第四节强化河湖监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第五节创新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运营能力第六节深入实施后期扶持,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第七节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水治理能力第八章兴科技弘文化,强智慧水利建设第一节强化水利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第二节保护传承弘扬水文化第三节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第九章抓改革激活力,破解水利发展瓶颈第一节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第二节推动产权制度改革,激发水利发展活力第三节推进水价水市场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第四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第十章规划项目及投资规模第一节项目规模第二节投资规模第三节资金来源第十一章保障措施水安全是水旱灾害总体可控,城乡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基本健康,水环境状况达到优良,涉水重大安全风险挑战可有效应对,其他重要涉水事务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https://img.taocdn.com/s3/m/8085ed03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aaebbf4.png)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2007年5月21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就从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从严审查审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技术评审应不予通过1、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主体工程的比选方案,比选方案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水土保持有关量化指标的;2、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超过70%,或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3、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二、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3、违反《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4、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6、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7、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8、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9、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10、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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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案审批
对于开发建设单位对当地产生的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质量及效益进行监测,为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率达到100%。
(3)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执法体系,法规体系及监测体系,形成县、乡、村三级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全方位防护体系。
(3)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根据国家投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发展重点,合理控制项目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建设资金,精心做好项目筛选,提高水保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总体思路和目标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工作新思路,在“十四五”期间,我县水土保持发展的总体思路是,遵循规律、改革创新;立足县情、分类指导;节调并举、综合治理;转变职能、强化管理。总体要求是,以水保生态建设为重点,按照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原则,坚持大封禁与小流域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一起上,以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有效监督为主,加强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综合治理为主的典型示范区建设,逐步扭转我县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做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8)靖边县中山涧镇马家洼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中山涧镇马家洼村,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梯田35hm2,生产道路2km,2眼机井及配套,水保林125hm2,经果林20hm2,种草85hm2,封禁135hm2。计划投资200万元。
(9)靖边县青阳岔镇田园综合体示范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青阳岔镇,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水保林80hm2,景观林,经果林200hm2,封禁200hm2,景观小品10处。计划投资500万元。
3
靖边县海则滩镇城市水保示范工程
500
水土保持广场、生产道路3km,水保林80hm2,景观林120hm2,经果林20hm2,封禁280hm2,景观小品10处,宣传导视系统一套。
4
靖边县青阳岔镇龙腰镇村田园综合体示范工程
1000
新建大理河两岸石砌块堤防2km,鲜桃、红枣采摘示范园生产道路及排水设施。
5
靖边县畔沟清洁小流域工程
800
新修2座观光水体溢流坝,项目流域全长。
6
靖边县镇靖镇榆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300
梯田55hm2,生产道路3km,2眼机井及配套,水保林135hm2,经果林40hm2,种草160hm2,封禁135hm2。
7
靖边县中山涧镇乔家湾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200
梯田55hm2,生产道路2km,2眼机井及配套,水保林105hm2,经果林20hm2,种草85hm2,封禁135hm2。
(6)靖边县镇靖镇榆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镇靖镇榆沟村,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梯田55hm2,生产道路3km,2眼机井及配套,水保林135hm2,经果林40hm2,种草160hm2,封禁135hm2。计划投资300万元。
(7)靖边县中山涧镇乔家湾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中山涧镇乔家湾村,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梯田55hm2,生产道路2km,2眼机井及配套,水保林105hm2,经果林20hm2,种草85hm2,封禁135hm2。计划投资200万元。
治理面积(Km2)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内容
备注
1
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村田园综合体示范工程
800
水平梯田,生产道路3km,加固滚水坝2座,灌溉渠道,水保280km2,景观林,经果林,封禁300hm2。
2
靖边县王渠则镇王渠则村田园综合体示范园二期工程
900
休闲步道3km、水保广场1处、绿化环山公路和休闲步道、铺设水保林滴管网33hm2、种植木瓜34hm2,种草67hm2,修建示范园观光塔、亭台楼阁、水保科普长廊、栈道、人工湖、文化墙、示范园小品,水保导视系统1套。
2.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土保持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
(2)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水利发展中的生态问题,正确认识水利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应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生态问题。
近年来,因油气项目的大量开发和建设,造成了严重的人为的水土流失危害。历年来,县水土保持监督站遵循“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对开发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造成水土流失采取了强有力的预防监督执法管理,另一方面利用水土保持保持补偿费实施了一系列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控制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五年规划共计治理面积为,总投资为6300万元。
2.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划
(1)普查登记
对现有开发建设项目及造成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健全档案,控制水土流失的产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准确掌握开发建设单位的分布、数量、规模进度,对开发建设单位弃土弃渣数量(面积、方量)破坏农田、土壤、植被、水保设施情况及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程度以及危害进行预报。
2.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划 7
六、保障措施 7
1.组织领导措施 7
2.执法队伍建设 8
附:靖边县(2021年--2025年)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表9
靖边县水土保持工作规划
(2021年--2025年)
水土保持是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为保护和建设好西部绿色生态屏障,改善我县脆弱的生态环境,建立良性的生态系统,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四、规划时段
总规划期为五年,时间段为2021-2025年。
五、工作规划
1.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
油气矿区是靖边县矿业较发达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规划方向上以区域内水土保持治理和生态恢复为主。五年内计划建设水土保持补偿费治理使用项目12个,具体如下。
(1)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村田园综合体示范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村,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水平梯田,生产道路3km,加固滚水坝2座,灌溉渠道,水保280km2,景观林,经果林,封禁300hm2。计划投资为800万元。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高峰村,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低产林改造经果林100hm2,梯田35hm2,生产道路10km,5眼机井及配套。计划投资300万元。
(12)靖边县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曹崾岘村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曹崾岘村,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梯田55hm2,新建200万m3蓄水池1座,种经济林80hm2,种水保林200hm2,种草66hm2,新修道路5km,新打水源井5眼,架设高压线5km,安装变压器5台。计划投资600万元。
(10)靖边县大路沟便民服务中心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该项目位于靖边县大路沟便民服务中心,计划建设规模为,计划建设任务有:梯田35hm2,生产道路2km,2眼机井及配套,水保林125hm2,经果林20hm2,种草85hm2,封禁135hm2。计划投资200万元。
(11)靖边县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高峰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加强水土保持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专业执法人员对易发生水土资源破坏的地区重点巡查和宣传,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发生。跟踪各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使破坏水土资源的现象及时得到纠正和治理。
附:靖边县(2021年--2025年)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表
靖边县(2021年--2025年)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一、基本情况
靖边县位于陕西北部,榆林地区西部,毛乌素沙漠南缘,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审旗相邻,南与延安地区子长、安塞、吴旗、志丹接壤。东、西分别与本地区的横山县、定边县毗连。总土地面积为5088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300平方公里。
按地形地貌可分为三个类型区域,即北部风沙区,面积为184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中部梁峁涧地区,面积为116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23%;南部丘陵沟壑区,面积为208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40%。
靖边县水土保持工作规划
(2021年--2025年)
靖边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目 录
一、基本情况1
二、水土流失的特点及水土保持现状 2
1.水土流失的特点 2
2.水土保持现状 2
三、指导思想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总体思路 2
1.指导思想 2
2.基本原则 3
3.总体思路和目标 3
四、规划时段4
五、工作规划 4
1.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规划 4
三、指导思想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以预防水土流失为重点,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结合,水资源安全及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水保型社会建设,以保持水土及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过程中,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完善一系列相关政策,以确保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事业长期、有效地开展起来。
(3)鼓励群众增加投入,并制定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建设的政策,科学管理,调动群众积极性。坚持实行水土保持治理过程中的责、权、利统一,治、管、用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