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特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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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释义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

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带特殊条款】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带特殊条款】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带特殊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1.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1.2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工作。

2.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

如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将其工作地点调整至其他城市或地区。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2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安排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假,并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4.1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能力及公司规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

4.2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拖欠。

4.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按照公司规定给予乙方年终奖金。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5.1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5.2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福利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4篇)

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4篇)

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劳动合同书的地域差异与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书的地域差异与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书的地域差异与特殊规定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法律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随着地域差异的存在,不同地区的劳动合同书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书在地域上的差异以及可能的特殊规定。

一、地域差异不同地区的劳动合同书可能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1. 薪资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薪资水平的差异。

因此,劳动合同书中的薪资条款可能会因地域而异,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成本和经济状况。

2. 工作时间:不同地区对工作时间的要求也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一些地区可能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而其他地区则可能有更长的工作时间要求。

3. 休假制度:不同地区对休假制度的规定也可能有所不同。

有些地区可能规定员工享有更多的带薪休假天数,而其他地区可能较少。

4. 福利待遇:不同地区对福利待遇的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

一些地区可能规定雇主需要提供更多的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而其他地区可能要求较少。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地域差异,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

因此,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特殊规定除了地域差异外,劳动合同书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以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位的需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特殊规定:1. 竞业限制:某些行业可能对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禁止从事类似的工作,以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

这种竞业限制通常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保密协议:某些行业或职位可能要求员工对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机构信息保密。

劳动合同中可能会包含保密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仍需保持对机密信息的保密。

3. 加班规定:某些行业可能要求员工经常加班,因此劳动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加班的时间和加班费的支付方式。

4. 职位变动:劳动合同中可能会规定雇主有权在必要时调整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内容。

这种规定旨在适应企业发展和组织调整的需要。

特殊规定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特定行业或职位的需求,双方应在签署合同之前明确理解和接受这些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责、权、利,确立、维护和发展双方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签订签订劳动合同是员工在公司上班的前提条件,劳动合同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嘉定区劳动行政部门为鉴证人。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变更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间,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3、合同终止、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并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办妥续签手续。

4、合同解除凡属于“劳动合同书”中,第七条第1、2款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凡属于“劳动合同书”中第七条第3款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辞退乙方;凡属于“劳动合同书”中第七条第4款情况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填写“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表”,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居住住房是由公司承租的,必须无条件退还公司:原住房中由公司添置的家用电器、生活用品必须全部、完整退还公司,损坏的必须负责赔偿。

5、违约赔偿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若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额由双方协商解决。

员工在合同期内,由公司出资培训和提供住房的,或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培训的,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属违约行为,必须赔偿公司培训费和住房费用,或扣回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培训所领的工资。

6、争议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由公司和员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争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嘉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合同归档劳动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档案之一,公司资源环境部必须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劳动合同归档工作。

劳动合同严禁外借、严禁任何人私自修改,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3篇)

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3篇)

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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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特殊制度
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是指根据特定的工作性质或者特殊的用工需求,在
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些特殊的条款和制度,以便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的权益。

其中,比较常见的特殊制度包括试用期、竞业限制、保密条款等。


用期通常是指新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后一定时间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
可以通过此期间来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然后根据考察
结果决定是否予以正式录用。

试用期的设立可以有效地减少用人单位
的用工风险,也有利于员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适应新环境。

竞业限制是指在员工离职后规定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
位业务相关的工作,以避免出现竞业情况,影响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
和商誉。

保密条款则是用来保障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被
泄露,员工应该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严格保密。

除了以上常见的特殊制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工作性质需要在劳动合
同中规定特殊的条款和制度,比如垂钓、深海作业、特种驾驶等工种,可能需要规定特殊的劳动条件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
工作效率。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和用工需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

在制定和执行劳动合同特殊制度时,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既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需要,也照顾到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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