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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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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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
•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 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 回风巷有人作业处、避难所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 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 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长距离掘进和长距离进、回顺,每 50m影射一个压风自救点)。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 5~8人使用。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 供气阀门。 • 6、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 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 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 使用。 • 7、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 件》(MT390-2019)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 志。 •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 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 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第二节 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
• 1、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 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 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 2、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对深部多水平开采的 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 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 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 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 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 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 4、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 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 压风自救装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 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 阀门。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我矿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2.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6.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3.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实施细则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实施细则一、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机电和科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部门负责安装。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三、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补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袋)。

安装距离约规定,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四、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五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50个;向外有人固定地点作业地点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下会中国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五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50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部门罚款50元,每少善后处理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100元。

五、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空地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阀门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箱袋底离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

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

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中关于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设置标准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地面空气压缩机系统、输气管路和终端用气装置组成。

空气压缩机站配置主要包括供电设施、空气压缩机、冷却循环系统、监测监控及各种保护、管路、管路附件及储气装置等。

输气管路组成包括:主管、主干、支管、连接法兰、快速接头、弯头、管路三通(多通)、管道阀门、压力表、汽水(油)分离装置。

终端用气装置包括:永久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及掘进工作面临时呼吸自救系统(面罩式、防护袋式)。

1、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原则煤矿企业压风自救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的基础上,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

1.空气压缩机(1)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于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排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地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空气压缩机在满足要求的同时,至少要有1台备用。

(3)空气压缩机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要求,应配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对水冷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

(4)空气压缩机宜采取顺序控制,实习自动化运行,并具有联网通讯和远程监控功能。

(5)空气压缩机应装备在线监控检测系统,以便有关人员可以随时了解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

(6)空气压缩机站宜设置储气罐,并应在储气罐的出口管道上加装释压阀。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

储气罐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储气罐内的温度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盒报警。

2.压风自救管道(1)所有矿区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

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中关于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设置标准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地面空气压缩机系统、输气管路和终端用气装置组成。

空气压缩机站配置主要包括供电设施、空气压缩机、冷却循环系统、监测监控及各种保护、管路、管路附件及储气装置等。

输气管路组成包括:主管、主干、支管、连接法兰、快速接头、弯头、管路三通(多通)、管道阀门、压力表、汽水(油)分离装置。

终端用气装置包括:永久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及掘进工作面临时呼吸自救系统(面罩式、防护袋式)。

1、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原则煤矿企业压风自救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的基础上,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

1.空气压缩机(1)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于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排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地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空气压缩机在满足要求的同时,至少要有1台备用。

(3)空气压缩机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要求,应配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对水冷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

(4)空气压缩机宜采取顺序控制,实习自动化运行,并具有联网通讯和远程监控功能。

(5)空气压缩机应装备在线监控检测系统,以便有关人员可以随时了解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

(6)空气压缩机站宜设置储气罐,并应在储气罐的出口管道上加装释压阀。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

储气罐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储气罐内的温度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盒报警。

2.压风自救管道(1)所有矿区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设臵在地面,空压缩机房管路出口总阀门处必须安装空气过滤净化器,并定期更换滤芯。

3.在压风各支线管路的入口处设臵阀门,在各用户管路终端安装排气阀门。

4.入井管路应在井口附近将管路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5.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6.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臵压风自救装臵。

7.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

8.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臵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9.压风自救装臵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臵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0.压风自救装臵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11.压风自救装臵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臵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臵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臵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12.压风自救装臵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臵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完善井下“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完善井下“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的要求,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煤矿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重要性的认识《通知》在深刻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了全面细致的部署,措施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严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同时对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煤矿企业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8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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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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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之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引言
在矿山、隧道等地下工程中,由于通风和通路限制,一旦发生事故,人员自救能力较弱,很容易造成人命和财产损失。

因此,压风自
救系统是地下工程中最常用的自救工具之一。

本文将介绍六大系统之
压风自救的实施细则。

一、压风自救的定义
压风自救是指人员在发生火灾、煤气爆炸等事故时,使用个人压
缩气体瓶或通风系统压力提供的压缩空气,通过呼吸器对抗有害气体,确保自身安全的一种自救方法。

二、上下游条款
1. 上游条款
•压风自救系统要求在准备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相关行业标准和
规范进行系统的设计、选型、调试和验收。

•压风自救系统应采用有关行业标准的产品和耗材,并按照使用说
明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使用。

•压风自救系统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大保养,并进行记录,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压风自救系统应根据通风方式和瓦斯浓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压力、吸气流量和使用时间。

2. 下游条款
•压风自救气瓶需配置二氧化硅吸附剂和水分离器等辅助器材;呼吸器、对讲机及警示器需要配备完善的维护和管理程序。

•压风自救设备检修记录及应急演练记录应当被保存至少五年;压风气瓶应检测和试验,并做好相应记录。

•压风自救设备需要定点存放,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

压风气瓶应随时保持充气状态,储存场所不得低于地面高度1.2米。

•压风自救设备的使用情况应包括设备和人员的使用情况、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三、压风自救系统的应用场景
•地下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工作面各种时刻均有可能发生透水、遇险、冒顶等事故,因此当遇到以上状况时,需立即使用压风自救设备进行自救。

•在地下隧道施工、封闭作业、事故抢险等情况下,当有瓦斯或烟气聚集、爆炸、火灾等突发事件时,需立即使用压风自救设备进行自救。

四、压风自救系统的操作流程
压风自救系统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穿戴好防护装备,检查呼吸器、氧气瓶、对讲机等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自检;
2.开启呼吸器氧气瓶,调整适合的氧气流量;
3.启动压风机,进行检查,调整出气压力;
4.开始缓慢呼吸进入呼吸器,通过阀门调整呼吸气量、呼气量和呼吸间隔时间。

五、压风自救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在使用压风自救设备时,应保持清醒,如出现缺氧症状应立即停止呼吸器使用;
•压力调整以及维修、更换气瓶时,应在空气中进行,以避免火花引起爆炸;
•不得将压缩空气用于清扫和移动甲烷;
•在瓦斯浓度>1%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压风自救设备,并移动到安全地点。

六、结论
压风自救系统在地下矿山、隧道、建筑、船舶、地铁等场所具有重要的自救作用。

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压风自救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都需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程和操作细则来实施,以保证自救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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