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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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6.10.19

•【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6〕207号

•【施行日期】2016.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16〕20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学研究机构高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研机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起,在我市科研机构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自然科学研究。在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端领军人才。

(二)社会科学研究。在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或市(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

3、作为主要作者,在本领域出版过3部重要学术著作,或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

4、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作为前三名标准起草人,研究制定了国家标准,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市(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3、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市(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4、在本领域独立出版3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三、评价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人员可自主提出申请参加高端领军人才研究员评价。

(二)单位申报。本市所属科研机构申报人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在核定的职称结构比例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委员会申报参评,并按要求组织审核申报材料;非

公科研机构申报人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向所属区推荐委员会申报参评,并按要求组织审核申报材料。

(三)区域(主管)推荐。各主管单位及各区推荐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评议,采取票决制确定推荐人选,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推荐结果需由全体推荐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参加投票方为有效,推荐人选需获得全体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推荐。

(四)业绩陈述。市评审委员会组织推荐人选进行业绩陈述。推荐人选就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向专业评议组陈述本人的专业业绩,并回答专业评议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五)专家评价。专业评议组根据量化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重点从考核推荐人选的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科研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其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评委会表决。市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由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方为有效,通过人选需获得全体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七)结果验收。评审委员会的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

(八)社会公示。评价通过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九)证书发放。公示期满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人员,颁发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每年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以当年的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安排为准。

2016年度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前,工作单位完成审核工作并向推荐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2016年12月9日前,推荐委员会完成推荐公示工作并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材料。

(二)推荐委员会应根据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审申报截止时间要求,提前部署,按要求完成受理、审核、公示和推荐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端领军人才评价专用),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申报。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

(二)向推荐委员会提交材料包括: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学历、学位(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表彰、获奖、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制定标准和承担项目(课题)任务通知书或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申报资料均应按照A4纸标准,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六、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评审事宜:市科委人事处联系电话:66153440。

(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评审事宜:市社科院人事处联系电话:64859050。

(三)具体申报事宜可与主管单位或所属区的人力社保局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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