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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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是通过测定药物在一定时间内从固体制剂中溶出的含量来评价制剂的质量和性能。

这个试验在药物研发和生产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用来比较不同制剂的溶出速率和溶出度,从而指导制剂的优化和改进。

以下是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的技术指导原则:1.药物选取:选择溶出介质和试验条件时,应考虑药物的溶解性和性质。

药物的溶解度可以通过文献资料或初步试验来确定。

2.溶出介质:根据药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溶出介质,一般选用仿生体液模拟消化道环境,如pH1.2酸性液体、pH4.5醋酸缓冲液或pH6.8磷酸盐缓冲液。

如果药物在上述介质中溶解度较低,可以添加适量的表面活性剂。

3.试验仪器:常见的溶出度试验仪器有旋转篮法、双槽法、胶囊法等。

根据药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试验仪器。

4.试验条件:试验温度和搅拌速度是影响溶出度试验结果的重要因素。

一般可选择37℃恒温水浴,并设置适当的搅拌速度,通常为50-100转/分钟。

5.取样与检测:根据试验要求和所测药物的特性,确定取样时间和方法。

离线法和在线法都可以用于取样与测定。

离线法通常是取制剂各个时间点的溶液样品,通过适当的手段对样品进行分析。

在线法则是实时测定溶解度。

可通过利用紫外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仪器对取得的样品进行检测。

6.数据处理:溶出度试验通常得到的是药物释放曲线,对于不同制剂的溶出度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如计算平均溶出度和标准差等。

7.结果评价:根据药物的特性和要求,对于结果可以进行合理的评价。

可以比较不同制剂的溶出速率和溶出度;也可以将实验数据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如中国药典中对于溶出度的规定。

总之,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包括药物选取、溶出介质选择、试验仪器选择、试验条件确定、取样与检测方法选择、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等。

根据这些原则,可以进行准确、可靠地评价固体制剂的溶出度,为制剂的优化和改进提供基础依据。

生物等效性试验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生物等效性试验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等效性定义如下:在相似的试验条件下单次或多次给予相同剂量的试验药物后,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在可接受范围内。

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通常采用Cmax 和AUC进行评价。

生物等效的接受标准:一般情况下,Cmax和AUC 几何均值比值的90%置信区间数值应落在80.00%-125.00%范围内,对于窄治疗窗药物,应根据药物的特性适当缩小90%置信区间范围。

一个完整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包括研究设计、生物样本分析、统计分析、结果评价四个方面内容。

生物等效性研究方法按照研究方法评价效力,其优先顺序为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动力学研究、临床研究(以临床疗效为终点)和体外研究。

研究设计1、两制剂、单次给药、交叉试验设计;2、两制剂、单次给药、平行试验设计:适用于半衰期较长的药物;3、重复试验设计:适用于部分高变异药物(个体内变异≥30%)。

受试者选择1、年龄在18周岁或以上,同一批受试者年龄相差不宜超过10岁;2、如果研究药物拟用于两种性别的人群,一般情况下,研究入选的受试者应有适当的性别比例;3、为避免其他药物干扰,试验前两周内及试验期间禁服任何其他药物,试验期间禁烟、酒及含咖啡因的饮料;4、如果研究药物主要拟用于老年人群,应尽可能多地入选60岁以上的受试者;5、当入选健康受试者参与试验可能面临安全性方面的风险时,则建议入选试验药物拟适用的患者人群,并且在试验期间应保证患者病情稳定。

参比制剂的选择:1、尽可能选择原研产品;2、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指在欧盟、美国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

给药方案:1、推荐采用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法评价生物等效性;2、若出于安全性考虑,需入选正在进行药物治疗,且治疗不可间断的患者时,可选择多次给药;3、给药剂量一般应与临床单次用药剂量一致,不得超过临床推荐的单次最大剂量或已经证明的安全剂量。

食物影响1、通常需进行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2、如果参比制剂说明书中明确说明该药物仅可空腹服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时,则可不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3、仅能与食物同服的口服常释制剂,除了空腹服用可能有严重安全性方面风险的情况外,均建议进行空腹和餐后两种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4、如有资料充分说明空腹服药可能有严重安全性风险,则仅需进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5、对于口服调释制剂,建议进行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常见问题及其相关考虑

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常见问题及其相关考虑


High Permeability
High Permeability
Low Permeability



三、其他类型的BE豁免
BE豁免--例外
对于副作用太大,无法用健康受试者做高规格制剂 BE试验的药物,若 Low Solubility High Solubility
制剂为含量属于小浓度(当浓度小于 5%),高效能的药品,可以低规 High Permeability High Permeability 格通过BE,则高规格获得BE豁免(需满足上述BE豁免三要素)。 【例】 盐酸普拉克索片BE(治疗特发性帕金森氏症)
4. BCS Ⅲ类药物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辅料性质相同、含量相似


High Permeability


Low Solubility

二、基于BCS分类的BE豁免
溶出度:具有快速溶出能力High Permeability
溶解性:在250 mL或更少的介质中溶解 渗透性:体内吸收程度≥85%
基于BCS分类的 BE 豁免不适用于口服缓释(extended release,ER) Low Permeability
Low Permeability
或控释(control release,CR)制剂, ER和CR制剂不得BE豁免; 只有制剂中的API属于BCS I类或BCS III类药物才可以考虑BE豁免。
Low Solubility 糖醇在胃肠道的吸收较差,可增加肠道渗透压,影响胃肠 Low Permeability
道中水分的输送和肠道运药时间,从而影响药物吸收。表 面活性剂、脂肪酸、壳聚糖等辅料可能改变肠道通透性。

固体制剂研发技术及法规要点汇总

固体制剂研发技术及法规要点汇总

口服固体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技术要点1.固体仿制药背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就是要将我国仿制药品质由满足最低层次(主成分无误、含量符合规定)提升至广大患者用药有效安全的高品质层次。

通俗地讲,就是要达到“吃药不是吃含量,而是吃生物利用度”的目的。

2.法规2.1.CTD撰写指导原则《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2.2.制剂工艺指导原则《化学仿制药口服片剂功能性刻痕设计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化学仿制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化学药物口服缓释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药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2.3.参比制剂确定《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2.4.制剂质量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20版2.5.BE指导原则《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注册分类4、5.2类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生物等效性研究批次样品批量的一般要求》《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3.固体制剂研究思路根据ICH Q8(R2)中“QbD质量源于设计”理念,处方前研究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可达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对原料药、辅料、参比制剂的充分研究,筛选出会影响制剂处方和工艺、制备过程和质量的有关的各项因素,然后以预先设定的目标产品质量概况(QTPP)为研发起点,在确定产品关键质量属性(CQA)基础上,基于风险评估和实验研究,确定关键物料属性(CMA)和关键工艺参数(CPP),进而建立能满足产品性能且工艺稳健的控制策略,并实施产品和工艺的生命周期管理和持续改进。

2022年江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与答案2

2022年江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与答案2

2022年江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与答案2选择题(每题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最佳选项,请选出最符合题意的答案)1、O/在WHHAI提出的非政府雇员最低工资法(LPGW),是计算药品费用相当于国家政府工作人员日(A)的天数。

:(1分)某A最低工资B平均工资C最高工资D绩效工资2、以下关于中位价格比值(MPR)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1分)某A某药品的MPR是调查机构中该药品最高价格与该药品国际参考价格的比值B可用于衡量某地区或某国药品价格水平与国际药品价格水平的差异CMPR<1,表示调查地区某药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参考价格DMPR<1,表示调查地区某药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参考价格3、按照WHO药品价格调查方法,每一个调查地区要选择公立医院()家,零售药店/药房()家,民营医院()家。

:(1分)某AA555B777C666D4444、按照WHO药品价格调查指南,调查地区需在确定的行政区中选择()个符合一定条件的地区。

:(1分)某AA6B7C5D45、根据历史经验,判断总体标准差为15,总体单位数总为1000个医疗机构,希望的平均误差在3元之间,调查结果要求在95%的置信范围内,则抽样调查的样本含量为()。

:(1分)某AA88B85C92D976、通常,不考虑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消费者(患者)面对的药品价格是(A):(1分)某A零售价格B出厂价格C批发价格D国家最高零售限价7、以下方法中,(A)不是概率抽样方法。

:(1分)某A定额抽样B系统抽样C分层抽样D整群抽样8、下列研究方法中,(A)是一种前瞻性研究。

:(1分)某A队列研究B现况研究C病例对照研究D病例研究9、药品价格是指药品作为一种商品的(A)表现形式。

:(1分)某A价值B使用价值C劳动价值D生产成本10、生物转化(ABC):(1分)某A.主要在肝脏进行B.第一步为氧化、还原或水解,第二步为结合C.与排泄统称为消除D.使多数药物药理活性增强,并转化为极性高的水溶性代谢物E.主要在肾脏进行11、影响药物作用因素包括(ABCDE):(1分)某A.年龄,遗传异常B.性别,病理情况C.心理因素,药物耐受D.机体生理功能时间节律性,药物的时间节律性E.药物剂型,配伍禁忌12、临床用硝苯地平治疗心绞痛发作根据昼夜节律特点为(ad):(1分)某A.心肌梗死、短暂心肌缺血的发病频数,在昼夜间的波动,呈现早晨(6:00时)到中午(12:00时)之间的高峰,在午夜后4:00时左右低谷。

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

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

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1. 引言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是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测定药物在给定时间内从固体制剂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可以评估药物的释放特性和溶出动力学,为药物的质量控制、生物等效性评价和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本文将介绍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的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原则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1 确定测试条件在进行溶出曲线测定前,需要确定一系列测试条件,包括: - 溶媒选择:根据药物的特性选择适当的溶媒,常用的有酸性介质、中性介质和碱性介质。

- 温度选择:根据药物的特性和临床应用条件选择合适的温度。

- 搅拌速度:搅拌速度对于药物释放速率有较大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采样时间间隔:根据药物的释放速度和溶出动力学选择合适的采样时间间隔。

2.2 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需要使用专用的仪器设备,包括: - 溶出仪:常见的有旋转式溶出仪、流动式溶出仪等,根据药物特性和测试要求选择合适的仪器。

- 采样器:用于定时自动采集样品。

2.3 合理选择样品数量为了获得可靠和准确的结果,需要合理选择样品数量。

一般情况下,每个制剂至少应测定3个批次,并进行统计分析。

2.4 数据处理与分析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得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处理与分析。

常见的方法包括计算药物在不同时间点的累积释放量、计算释放度等指标,并绘制溶出曲线图。

同时,还可以通过统计学方法对多个批次之间进行比较,评估其相似性或差异性。

3. 方法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的一般方法如下:3.1 样品准备按照药物制剂的规定方法准备样品,包括粉碎、筛选和称量等步骤。

3.2 溶媒选择根据药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溶媒,常见的有酸性介质、中性介质和碱性介质。

在选择时需要考虑药物的溶解度、稳定性和生物相容性等因素。

3.3 测试条件确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试条件,包括温度、搅拌速度和采样时间间隔等参数。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BE备案
备案范围
BE试验备案和程序
2.属于下列情形的化学药,如需开展BE试验,可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和审评审批1)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2)细胞毒类药品;3)不适用BE试验方法验证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
备案范围
BE试验备案和程序
征求意见时间
2015.10.30-2015.11.20
发布时间
2016.03.18
参比制剂遴选
企业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6号)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正在拟定一致性评价临床技术指南
参比制剂遴选
公 开 公 布
公布目录
参比制剂遴选
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定义: 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参比制剂办理一次性进口的要求?原研地产化如何申报参比制剂?国产药品可否作为参比制剂?国内上市改剂型、改酸根、碱基的制剂,如何选择参比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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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书 首先需要签署承诺书:查看相应的承诺书条款,清楚了解要求后,在同意签署以上承诺的地方选择“是”,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伦理委员会批件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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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传伦理委员会批件 填写伦理委员会批件号,并上传批件的PDF文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备案申请表页面。此时备案记录已经生成,备案状态为“待提交申请表” 。
选 择 原 则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普通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普通

附件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普通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和《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等多个技术指导原则,本文是上述指导原则的补充文件。

改剂型药品是指该剂型在美国、欧盟或日本均未获准上市,或无法确定同剂型参比制剂的药品。

本文件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改剂型且不改变给药途径药品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一、概述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改剂型药品,从药代动力学角度可分为不显著改变药代动力学行为和改变药代动力学行为两类。

本文所指的不显著改变药代动力学行为的改变剂型,包括片剂(普通片、吞服给药分散片、咀嚼片等)、胶囊剂(硬胶囊和软胶囊)、干混悬剂和颗粒剂(混悬型)等剂型间的改变,肠溶片剂与肠溶胶囊间改变。

改变药代动力学行为的改变剂型,包括: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改为缓控释制剂、普通口服固体制剂与速释制剂间的改变。

二、评价内容(一)改剂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药物的理化性质、生物学性质、临床需要、患者的依从性、药物经济学、与原研剂型参比制剂的优劣比较等方面分析论证改剂型药品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药学评价与原研剂型参比制剂系统进行对比试验,评价两者的异同与优劣。

改剂型药品质量应与原研剂型参比制剂质量相当。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处方筛选与工艺优化:对照原研剂型参比制剂与所改剂型的要求,进行处方筛选、生产工艺优化,包装材料选择与验证。

2.原辅料的控制:2.1分析检测原料药的关键理化特性(如:晶型、不同pH 条件下溶解度、粒度与粒度分布、pKa、logP等);原料药和辅料的相容性试验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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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
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
一、概述
为推进仿制药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要求,制定本指导原则。

仿制药是指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参比制剂是指用于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可为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

原研药品是指在全球市场率先上市的,拥有或曾经拥有相关专利、或获得了专利授权的原创性药品。

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是指在欧盟、美国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原研药品和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通常具有完善的临床研究数据或生物等效性研究数据。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普通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研究用参比制剂的选择与备案。

二、选择原则
参比制剂首选原研药品,若确实无法获得原研药品或有证据证明原研药品不适合评价方法要求时,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作为参比制剂。

(一)首选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

如原研企业同时有进口和地产化药品的上市许可,优先选择进口原研药品作为参比制剂。

若原研药品未在国内上市,可选择在国外上市的原研药品。

优先选择在欧盟、美国上市并被列为参比制剂的原研药品。

(二)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首选国内上市药品。

如企业同时有进口和地产化药品的上市许可,优先选择进口药品作为参比制剂。

若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未在国内上市,则选择在欧盟、美国上市并被列为参比制剂的同种药物。

(三)参比制剂的质量及均一性应满足药品评价要求。

三、产生方式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上述要求,明确所产仿制药的参比制剂,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二)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同品种企业提出参比制剂的意见,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核确定。

(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可以推荐参比制剂,供药品生产企业参考。

四、备案和审核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任务要求和拟评价品种的情况,开展先期研究,拟定参比制剂,填写参比制剂备案申请表,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如有异议,应当在接到备案文件20个工作日内作出。

(二)当参比制剂难以确定时,企业应将相关情况和建议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征询专家意见后审核确定。

(三)由行业协会提出和总局推荐的参比制剂,经征询专家意见后审核确定。

五、参比制剂的研究
(一)通过备案或审核确定的参比制剂,由企业自行购买,并对参比制剂开展研究。

(二)参比制剂应有合法或明确来源,其批次和数量应满足企业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研究及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复核的需求。

(三)企业应对参比制剂和仿制药开展全面对比研究。

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表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表编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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