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招投标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律师从事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服务内容

律师从事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服务内容根据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政府采购法》,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行为。
关于律师在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中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现行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部与国家计委共同颁布的《关于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通知》中,就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具体规定为招标数额较大或采取国际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制作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就招标文件最终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活动。
笔者认为,律师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中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很广泛,上述《通知》所规定的内容应当是最基本的。
为能使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化,使整个过程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指导下进行,结合招投标法律服务实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贯穿于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律师作为招标人的法律顾问(一)协助进行招标人的主体资格及项目合法性的审查进行合法性审查是招投标活动的首要环节。
在此环节律师需要对招标人的主体资格,货物、工程或项目的合法性,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立项批准文件等进行调查及审查,以确保招标项目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二)协助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此阶段律师将协助采购人与代理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项目采购的依据,具有法律性,且是采购合同的基础和有效组成部分。
此阶段律师将:1协助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起草投标人须知,列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评标标准及方法等各项内容;2协助招标人编制合同文本等;3就招标文件中表述不准确的内容,协助审查和修改;4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律师还将协助招标人编制标底,并密封保存。
招投标技术标准化

招投标技术标准化招投标技术标准化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在过去的15年中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积极参与多个行业的合同、协议书的起草和审查。
本文将围绕招投标技术标准化展开探讨,并从合同起草、标准化程序和法律风险管控等角度进行分析。
一、合同起草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起草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合同起草的目的是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为了尽可能降低纠纷发生的风险,在起草招投标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标的物和技术规范:合同应清楚规定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投标方能够理解并按照要求进行投标。
2.界定履行期限和标准: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履行期限和履行标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以便监督履行的进展和效果。
3.规定违约责任和索赔方式:合同应明确各方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规定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措施。
二、标准化程序招投标技术标准化程序的合规实施对于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标准化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项目的参与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并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在制定招投标技术标准化程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公开透明:招标程序应具有公开透明性,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获得同样的信息,并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公正竞争:标准化程序应鼓励公正竞争,杜绝不正当行为,如行贿受贿、串标等,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3.审查监督: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应成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标,并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法律风险管控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法律风险管控至关重要。
在招投标技术标准化过程中,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管控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1.合规性审查:在招投标之前,应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投标方的资质、信用等符合法律要求,并与相关方签署合规承诺书。
2.严格监督:对于投标人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纠纷。
专项律师招投标

专项律师招投标一、概述专项律师招投标是指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获取特定领域的法律服务项目。
这种招投标方式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市场竞争、降低服务成本,是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与市场化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专项律师招投标的意义专项律师招投标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1.促进市场竞争。
通过招投标方式,可以吸引更多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参与竞标,增加市场竞争力,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2.保障法律服务质量。
通过招标标准的设定和评标过程,可以确保选中的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良好的服务能力,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3.降低服务成本。
采用招投标方式,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达到服务价格的透明化和降低,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法律服务。
三、专项律师招投标的流程专项律师招投标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发布招标公告。
律师事务所或需求方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背景、需求、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
2.报名资格审核。
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报名,需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
3.招标文件获取。
通过报名审核后,参与招标的律师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了解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
4.投标准备。
参与招标的律师根据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法律服务方案、报价等内容。
5.投标提交。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律师事务所或需求方。
6.评标过程。
律师事务所或需求方对接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选出最优秀的律师或事务所。
7.中标通知。
律师事务所或需求方通知中标的律师,签订合同并开展项目服务。
四、注意事项在参与专项律师招投标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了解招标要求。
参与招标前,务必充分了解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条件和规定,确保自身符合相关要求。
2.提供真实资料。
在报名和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注重服务质量。
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突出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展示自己的优势。
招投标中的规范操作与注意事项

招投标中的规范操作与注意事项在现代商业领域中,招标和投标是企业与市场交互的重要环节。
作为一名资深法律律师,在超过15年的从业经验中,我参与了许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并提供了专业的咨询服务。
在本文中,我将分享一些招投标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组织与准备招投标的成功与否首先取决于充分而有序的组织与准备。
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1.明确需求:在开始招标前,明确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交付时间等。
这将有助于准确而清晰地呈现给潜在投标者。
2.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含充分的信息,如招标公告、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
确保文件的准确、详尽,并遵循法律和道德要求。
3.公正的程序:建立公开、透明且公正的程序,确保所有潜在投标者都能了解并按照统一的规则参与投标过程。
4.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者交纳适当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的参与真实可信。
保证金的用途可以用于支付中标者造成的损失或鼓励投标者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
二、投标过程1.投标邀请:向潜在投标者发出正式的邀请函,明确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并说明评标标准和程序。
2.提交投标文件:确保投标者按照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提交其投标文件。
提醒投标者在递交前反复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保密与公平竞争:保护投标者的商业机密信息,并禁止参与者之间的不正当行为。
确保所有投标文件在招标期限结束前保密。
4.评标与中标:成立一个专业的评标委员会,根据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最终,选出最有竞争力且符合要求的中标人。
三、注意事项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特别关注:1.合法合规:确保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遵守公共采购相关政策,以防止违约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2.诚实守信:投标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承诺履行合同条款。
同时,招标单位应秉持诚实、公正、透明的原则处理投标者的资料和结果。
3.风险管理:在评估投标者的能力和信誉时,应全面考虑其财务状况、业绩记录和风险管理能力。
招投标比选规则

招投标比选规则一、引言招投标比选规则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为有效开展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效率和公平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在过去的15年里,我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参与了许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并提供了专业的咨询服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招投标比选规则进行论述,并介绍其核心内容以及在实际应用中需遵守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二、招投标比选规则的定义招投标比选规则是指在招标项目中,为确定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这些规则和程序主要包括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评审的方法和标准以及中标结果的公示等内容。
招投标比选规则的实施,旨在确保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高质量选取中标方。
三、招投标比选规则的核心内容1. 投标资格要求在招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投标资格要求应明确规定投标人的业绩、资质、信用状况等条件。
这些条件将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用于筛选合格的投标人。
同时,应确保投标资格要求的制定不得歧视任何潜在投标人,遵守公平竞争原则。
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向招标方提交的重要文件,其编制要求直接影响到投标人的参与意愿和投标效果。
招投标比选规则应详细规定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等要求,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合理。
3. 投标评审的方法和标准投标评审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环节,对于确保比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招投标比选规则应明确规定投标评审的方法和标准,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依据合理的技术、经济和法律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序。
4. 中标结果的公示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比选结果的公示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招投标比选规则应规定中标结果的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和公示内容,确保中标结果能够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示,从而使公众充分了解招投标活动的真实情况。
四、招投标比选规则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在制定和实施招投标比选规则时,需要遵守一些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招投标中的法律纠纷处理

招投标中的法律纠纷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法律纠纷。
这些法律纠纷可能涉及投标人之间的争议,也可能涉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纠纷。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在过去的15年中应对了许多类似问题,并为客户提供了解决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招投标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并探讨如何进行处理。
一、投标人之间的争议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可能发生争议,例如:1.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读存在分歧。
2. 投标人之间存在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3. 投标人之间可能存在合作协议的违约行为。
针对这些争议,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1. 即时沟通:为了避免争议升级,投标人应当尽早进行沟通。
通过积极沟通,双方可以理解对方的立场,协商解决方案,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2. 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沟通解决争议时,可以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解,以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3. 法律程序: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投标人可以选择诉诸法律程序,例如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纠纷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也可能发生纠纷,例如:1. 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行为。
2. 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
3. 招标人未履行合同义务。
针对这些纠纷,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 公开透明:招标人应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避免投标人对评审结果的怀疑和争议。
2. 合同订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详细的条款和条件,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3. 严格监管:监管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对招标人的行为进行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 法律救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投标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这可以包括仲裁、诉讼等方式。
三、预防法律纠纷的措施除了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之外,预防纠纷的发生同样重要。
下面是一些预防法律纠纷的建议:1. 仔细备案: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确保对招标条件的理解准确无误。
招投标代理服务

招投标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通过15年的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行业了解。
在这篇文章中,将探讨招投标代理服务的重要性、法律要求以及成功代理的关键因素。
招投标代理服务的重要性招投标代理服务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业务,为企业提供了成功参与公共和私人招标的机会。
代理商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从前期准备、文件起草到后期评审和合同谈判,他们负责确保企业能够以最佳方式参与招标,并最终取得合同。
首先,招投标代理服务有助于减轻企业的工作负担。
招标过程繁琐而复杂,包括研究项目要求、准备招标文件、解答问题、与招标单位进行沟通等等。
代理商能够为企业处理这些事务,使企业能够专注于核心业务。
其次,招投标代理服务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战略指导。
代理商对相关行业和法规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帮助企业规划最佳的招标策略,并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企业合规运作。
最后,招投标代理服务还能为企业开辟新的商机。
代理商通过广泛的网络和资源,能够帮助企业发现更多招标机会,并为其寻找和争取新的合同,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法律要求招投标代理服务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
代理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要求:1. 代理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
他们需要拥有法学或相关专业的学位,并通过相应的资格认证。
此外,代理商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声誉。
2. 代理商必须遵守招标法规。
招标过程中有一系列法规和程序,比如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开标等等。
代理商需要熟悉这些法规,并确保企业的操作符合要求。
3. 代理商必须保持独立和诚实。
他们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招标人或投标人获得不正当利益。
代理商需要保持中立,以确保公正的招标过程。
成功代理的关键因素成功代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以下是几个关键因素,能够帮助代理商在招投标中取得成功:1. 充分了解项目和要求。
招投标中的代理

招投标中的代理招投标是商业领域中极为重要和常见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涉及到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为各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我将重点讨论招投标中的代理问题,并探讨其在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性。
一. 招投标代理的定义和作用招投标代理是指由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代表招标方或投标方参与招投标活动。
他们负责解析法律文件,评估交易风险,起草和审查合同,并向委托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代理的作用不仅在于维护委托方的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合法合规竞争和利益最大化。
二. 招投标代理的职责和义务1. 招标方代理的职责:招标方代理应帮助招标方进行项目规划和准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起草、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
在招标过程中,代理还应与潜在的投标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在确认中标者后签订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
2. 投标方代理的职责:投标方代理应帮助投标方评估投标项目的风险和利益,并准备相关的投标文件。
代理律师还应就法律和合规事项进行咨询,并在中标后协助履行合同和义务。
三. 招投标代理的重要性1. 法律咨询和风险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繁多复杂,代理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并帮助委托方评估和管理交易风险。
他们可以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2. 合同起草和审查:代理律师在招投标合同起草和审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可以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制定具有保护委托方权益的合同条款,并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代理律师还需要审查对方提供的合同,以保证委托方不受不公平条款的影响。
3. 纠纷和争议解决: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争议,代理律师将成为委托方的法律代表。
他们可以帮助委托方协商解决纠纷,或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利益。
代理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快速解决争端以及保护委托方权益至关重要。
四. 代理律师应具备的技能和特点1. 法律专业知识:作为招投标代理,律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在招投标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筑市场运行机制逐步改革和完善,招标投标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大型成套设备采购等领域越来越多的得到普遍认可和运用。
特别是有关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更是一系列复杂、特殊的法律行为的组合,具有很强的程序性,涉及到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及中标与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关系等法律问题。
鉴于日趋激烈的招投标竞争市场以及招投标在法律上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专业性,律师从事招投标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日益突出。
司法部办公厅、国家计划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发布的《关于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通知》(司办通字[1998]第6号)也提出了律师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使得律师在为业主提供招标投标法律服务过程中无法做到同一性和标准化,且因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实施的先锋,招标投标是否合法、项目的资风险和经济效益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不仅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而且涉及到合同是否能顺利履行和建设项目的投产运营。
笔者主要以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服务为例,浅谈律师如何在招标投标中发挥自身作用,以及在向招标人投标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律师在具体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身份和职责律师在向招标投标人提供招投标服务时,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
实践当中更多的是律师通过作为招标人的法律顾问或者作为投标人的法律顾问,通过审查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维护招标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但由于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利益各方的复杂性,律师仅仅以通过编制、审查文件方式参与招标投标,不能完全避免和控制招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风险。
以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为例,开标过程是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而评标是由评标委员会评定,但往往产生的许多法律纠纷,其根源基本上都产生在开标评标阶段,即使有些招标人聘请公证处对现场招标投标进行公证,但公证处也仅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监督,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隐含的问题无法审核和解决。
比如有些项目在招标时有联合体投标情况(涉及联合体资质、联合体协议等),那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的具体要求,招标代理公司、技术经济评标委员会专家甚至是现场的监标人都可能无法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核,并且往往在开标时方予以启封投标文件。
而一旦开标评标完毕,发现联合体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招标要求,将给整个招标过程带来招标投标无效风险。
再比如,如果某些项目招标时涉及到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都需要律师的参与,发挥自身的特殊作用。
因此,律师不应仅仅以法律顾问身份参与编制审核招标投标文件,而应更具体地参与招标投标的实施过程中,比如向招标人建议在公开招标时律师以招标人代表身份进入评标委员会,若招标人自行招标,律师可担任招标监标人等。
通过这种方式可极大的避免招标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且从法律角度讲,律师作为评标专家是有法可依的。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因此,律师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招标人代表的身份进入评标委员会审核评定投标文件,并提出有效的法律意见。
二、律师在招标投标资格审查中要发挥特殊作用1、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现行《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中,规定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招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和公告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后向投标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文件和具体招标文件,允许其参与具体的项目招标。
资格后审是通过开标评标时审核投标人资格,一般投标单位较多的情况下(如10个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单位较少情况下(如5个以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实践中,大多数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往往认为资格预审较为繁琐而采用了资格后审方式,但殊不知,资格后审极大地增加了招标风险。
采用资格后审,特别是在参与投标单位较少情况下,可能造成在开标资格审查阶段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而成废标,使得投标人不足三家被迫重新选择投标人的局面,给招标工作带来困难。
即使因一些投标废标但符合三名投标人开标要求,也可能产生废标的投标人是项目建设能力很强的单位,而该投标人只是由于对资质的一时疏忽而造成招标投标失败,这对投标人是教训,对招标人也是损失。
因此,律师应当在项目招标阶段及时提醒招标人开展资格预审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可以筛选潜在的投标人,缩小投标人范围,减轻招标活动中无谓的人力物力损耗,提高效率,加速招标进度。
2、律师在资格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1)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资格和合法存续问题律师审核投标人营业执照时,应认真审核营业执照中的事项,包括投标人是否具备该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内容是否符合本次招标交易内容,是否经过了及时的合法年检等,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无法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均不能参加投标,即使参加投标中标也无效。
因此律师在参与资格审查时应协助招标人审核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关于建造师资格及其他专业人员资格问题,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造师资格,因此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审核投标人拟担任项目经理的投标人建造师资格,并应特别注意建造师资格级别和类别。
笔者曾在一钢结构建筑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发现类似问题,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资质为机电工程资质,而非建筑工程资质,不符合招标要求。
此外,实践中还有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并非投标人自身拥有,而是临时从其他公司租借投标使用,这些都给招投标甚至以后的工程施工带来隐患。
因此,律师在参与招投标资格审核时应特别注意投标人的专业人员资格细节。
(4)关于联合体投标律师在协助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时应特别注意联合体投标问题,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第4款规定“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2条第1款、《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8条第1款作了相同的规定。
《建筑法》第27条则从承包的角度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在具体项目操作过程中,如果工程建设联合体中标,联合投标就转化成联合承包。
《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实践中,许多联合体方在招标投标时就产生了问题,如其中联合体一方资质不符合要求甚至无资质,在联合体协议中规避连带责任等。
因此,律师在审核时应注意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不能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投标甚至是签约阶段。
并注意联合体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是否完整。
三、律师在招投标活动中应注意完善合同条款在国家七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及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往往在招标文件中拟定相关合同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以便于以后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但实践中由于投标项目的复杂性以及专业性,且项目又处于招标阶段,使得合同条款拟定的不是很完备,即使是经过律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在招投标完成以后,由于情势变更,比如材料价格的变动等,也可能导致招标人与中标人由于利益的争夺而使合同难以签订,或者即使签订施工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给项目管理加大了难度,增大了项目建设投资的成本。
而作为投标人一方,由于其具备长期的专业施工及经营管理经验,往往选择在中标后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签订时提出潜在或明显有利于中标人的合同条款,使合同利益偏向于投标人一方。
因此,为便于控制项目投资成本,降低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律师应协助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尽最大可能完善合同条款。
1、律师应注意与专业技术人员合作,制定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由于专业的不同和关注的角度不同,律师在制定、审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与招标人项目主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特别造价人员)及时沟通,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使业主管理思想和方式方法渗透在合同条款中,必要时律师可以请教建设工程管理专家,使合同专业技术及管理条款趋于完备。
2、律师应特别注意完善工程款支付和竣工结算条款建设工程纠纷较多的集中在工程的竣工结算过程中。
但万事皆有源,往往竣工结算纠纷的源头就在工程的招标投标阶段,因此,律师在制定、审核招标文件时,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后期的竣工结算事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制定的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竣工结算条款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表述,但在实践中因项目各不相同使合同仍有不足之处,比如示范文本条款约定了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资料后必须在28内进行答复。
但却没有具体约定承包人在什么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验收报告以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组织验收。
实践中,有些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只关注工程结算,而不关注验收,而发包人往往因没有承包人迟迟不递交竣工报告组织验收便提前使用建设工程,并以工程没有验收为由拒绝同承包人结算,这都会给工程结算带来纷争;因此若在合同条款中增加约束条款,先验收后结算,比如约定承包人必须在施工完毕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并在结算前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工程施工记录资料,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等类似的条款,将使得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有序可遵,有约可守。
设计变更和工程经济签证问题,也是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重点和难点,律师在制订、审核招标文件时应注意将上述问题规定明确、详细。
由于现行司法解释明确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并且发包人和承包人也经常将其写入合同中,但最后仍然在工程签证上产生纠纷,如发包人不认可工程签证签字、工程师代表任意签署工程签证,或被迫签署工程签证、工程签证不符合现场实际等问题,都给最后竣工结算带来纷争。
因此,在招标投标阶段,律师应协助招标人在招标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签证制定详细的条款,比如在合同中约定签证金额大于1万元的必须经发包人主管领导确认、工程签证必须依工程设计变更为依据等,这样可使工程签证可控可管。
3、从招投标做起,杜绝“黑白合同”现象。
实践中,招标人与中标人背离中标文件实质内容签订合同,或者在按中标文件签订合同报请备案后又签订与备案合同有实质性背离的协议,都是比较常见的。
但日后发生纠纷时,这些与中标文件或与备案合同有实质性背离的合同或协议,依法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