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新版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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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知识竞答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答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答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重要法律。

为了增强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我们特地举办了这次知识竞答活动。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与我们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和答案吧!一、选择题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口头协议B 书面劳动合同C 集体合同答案:B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一个月B 两个月C 三个月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 一B 二C 三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一个月B 二个月C 六个月答案:B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 百分之八十B 百分之七十C 百分之六十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A 支付令B 法律援助C 财产保全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劳动合同法》形考一答案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劳动合同法》形考一答案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形考一答案题目1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题干劳务合同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双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题干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的项目包括()等。

选择一项或多项:a. 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b.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c. 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d.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反馈The correct answers are: 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题目3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题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的调查、检查措施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 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b. 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c. 对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d.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反馈The correct answers are: 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题目4不正确获得2.00分中的0.00分题干在劳务关系中,法律给用人单位较多的义务,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5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题干《劳动合同法》遵循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6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题干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题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合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生产需要长期保持人员稳定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解答:《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

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解答: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劳动法律知识问答

劳动法律知识问答

一、订立劳动合同能收取押金、扣留身份证吗?案例:曲某应聘到某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上班的第一天在办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主管按照酒店的规定要求曲某交纳一千元押金后领取工作服,并将身份证交公司保管。

曲某不明白酒店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

人力资源主管解释说,因为餐饮行业服务员流动性较大,有些人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工作服也不退,所以酒店也是没办法才制定这样的规定。

曲某问酒店的做法合法吗?法律分析:酒店的做法是违法的,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

用人单位如果担心发生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就离职的情况,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解决,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收取抵押金的错误方式。

二、用假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案例:“北大假博士”刘某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按照博士待遇支付给刘某4万元安家费,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某到郑州航院上班后,学院发现刘某的工作表现很一般,学生反映也不好,郑州航院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受骗遂向公安局报案。

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决刘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

在本案中,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法律分析:诚信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刘某以假学历应聘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欺诈行为,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刘某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同时刘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无固定期=铁饭碗?案例:小张和老王是上海某化工厂的职工,2008年1月5日工厂安排小张和老王值夜班,小张和老王到车间转了一圈,认为没什么事,就回到值班室打牌,不巧,厂领导从此经过发现二人值班时间玩牌,按照厂里的规章制度,值班时间玩牌属严重违纪行为,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天分别书面通知小张和老王解除劳动合同,老王不服,找单位理论,小张是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解除,我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解除,老王的理由成立吗?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它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压力大、法律意识薄弱,很多人并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在平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是一些劳动法律法规常见问题的解答:Q1: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至少30日通知劳动者,但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而如果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提前15日告知用人单位。

Q2: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A: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办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工资支付逾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工资报酬,每逾期一天,支付工资报酬的数额不低于应支付数额的百分之二。

如果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Q3:工伤是指什么?A: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投保工伤保险,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给予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等。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协助劳动者进行伤情鉴定,并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

Q4:劳动者加班需要额外报酬吗?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工作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在延长工作时间上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以上是一些劳动法律法规的常见问题解答,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维权意识要越来越强,坚定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知识问答

劳动知识问答

问答
1、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可以有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限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如何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如何计算?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如何确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024年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2024年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2024年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一、单选题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九个月参考答案:A2.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A、应当B、必须C、有权D、无权参考答案:C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订立()。

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D、随意合同参考答案:A4.()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A、乡镇B、县级C、市级D、省级参考答案:B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

A、一倍B、二倍C、三倍D、五倍参考答案:B6.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口头协议B、书面劳动合同C、劳务派遣合同D、劳动协议参考答案:B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三日B、五日C、七日D、十日参考答案:A8.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A、本人B、其他人C、工会D、社保局参考答案:C9.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A、应当B、必须C、有权D、无权参考答案:C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三个月B、六个月C、九个月D、一年参考答案:B11.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A、学习B、培训C、教育D、训练参考答案:B12.用人单位自()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A、一天后B、用工之日起C、三天后D、一周后参考答案:B13.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年参考答案:B1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的产假。

最新劳动合同法试题含答案

最新劳动合同法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含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A.书面劳动合同B.口头劳动合同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CA.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B.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

ABC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BC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A.1个月B.6个月C.1年6.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AC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B.劳动纪律C.社会保险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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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新版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新版《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失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5.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什么知情权?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一级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7.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哪些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8.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11.《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怎么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1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4.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15.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文本不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

16.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7.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8.劳动报酬应该如何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约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水平。

19.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哪些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

但是,约定其他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20.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行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1.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22.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问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2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4.什么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5.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劳动合同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铁饭碗”“终身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但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7.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28.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其他情况下,是否约定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2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0.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约定几次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1.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段相互了解和双向选择的期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2.能否仅约定试用期,暂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3.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下限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圳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35.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约定服务期。

3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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