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金融监管体系

合集下载

新加坡中央银行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及成效分析

新加坡中央银行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及成效分析

新加坡中央银行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及成效分析摘要:新加坡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金融业收入占全国GDP的12%。

在本轮由美国次货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新加坡金融市场总体遭受的冲击较小,经济恢复较快,主要得益于其不断发展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和适时调整的金融管理政策。

本文在简要介绍新加坡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应对金融危机的主要措施的基础上,总结新加坡金融监管模式带给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金融危机,新加坡,国际金融,金融监管体系一、背景2008年以来,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诱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新加坡经济受到一定冲击,经济增速放缓,2008 年新加坡经济增速仅为1.5%。

2009 年,经济甚至出现了负增长。

针对这一严峻局面,新加坡政府和金融管理当局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应对危机.较快摆脱了危机影响,在短暂调整后.新加坡经济恢复迅速,2010年即实现14. 5%的高速增长,并创历史最好水平。

面对危机,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坚守了三个原则:一是对变化中的形势保持警惕:二是深思熟虑、立场坚定地做出决定:三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并随机应变。

二、新加坡应对金融危机的主要措施(一)积极采取措施,保持新币币值稳定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浮动汇率制所导致的汇率动荡,是全球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的主要推动力量,而保持汇率稳定是维护经济及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

新加坡在金融危机中能一直保持币值的相对稳定,一方面得益于新加坡对新元的严格监管。

新加坡金管局对金融体系内的新业务和交易设置了严格的监管指标,保证了新元市场的相对稳定和独立受外部冲击的影响较小,另一方面金融危机以来新加坡金管局迅速做出政策调整,力挺汇率稳定,自2008年以来两次放宽货币政策,将新元汇率政策区间中心调整新新元名义有效汇率主要水平,同时升值速度维持在零水平。

此外.新加坡还宣布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达成300亿美元的换汇协议,以舒缓外汇流动性不足,稳定外汇市场。

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与规范

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与规范

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与规范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金融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

而在这个行业中,监管制度与规范也愈发显得重要。

本文将探讨略带纵向和横向对比的金融市场的监管制度与规范的问题。

一、横向对比全球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分为美式监管、欧洲监管和亚洲监管等。

其中美式监管主要以法国、德国、英国为代表的欧洲监管,主要以新加坡、中国、香港为代表的亚洲监管。

1.美式监管美式监管主要是指美国的监管体系。

在美国,金融监管分为两类:一类是执法监管,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等机构,这些机构主要负责执法监管,遏制不规范的交易活动;另一类是规则制度监管,即美国金融行业监管局(FINRA)、美国证券自律协会(NASD)等机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督警惕美国证券市场的行为。

美国证券自律协会则是一个自我监管的组织,为证券公司提供自律和审计服务。

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则是一个联邦机构,负责通过监管保护美国期货市场的完整与透明度。

2.欧洲监管欧洲监管主要是指法国、德国、英国等国的监管体系。

在欧洲,金融监管机构由欧洲券商交易所协会(FESE)指导。

法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主要由法国金融行业监管局(AMF)和巴黎证券交易所(PSE)组成。

德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由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FWB)组成。

英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由英国金融行业监管局(FSA)和伦敦证券交易所(LSE)组成。

3.亚洲监管亚洲监管主要是指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的监管体系。

在亚洲,金融监管机构是由亚洲金融合作组织支持下的独立机构组成。

新加坡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组成。

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和上海证券交易所(SSE)组成。

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和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组成。

新加坡银行法律规定(3篇)

新加坡银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新加坡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其银行法律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高的声誉。

新加坡银行法律规定了一系列规范银行运营、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加坡银行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设立、运营、监管、处罚等方面。

二、银行设立法律制度1. 设立条件根据新加坡《银行法》(Banking Act),设立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设立银行的法人实体必须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或信托公司;(2)申请设立银行的法人实体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3)申请设立银行的法人实体必须符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设立程序设立银行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向MAS提交设立申请,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单、董事名单、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2)MAS对申请进行审查,如符合条件,将颁发银行许可证;(3)银行在收到许可证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资本的缴纳;(4)银行完成注册资本缴纳后,可正式运营。

三、银行运营法律制度1. 经营范围新加坡银行可经营以下业务:(1)接受公众存款;(2)发放贷款;(3)进行证券交易;(4)提供支付结算服务;(5)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 资本充足率新加坡银行需遵守资本充足率规定,确保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3. 风险管理新加坡银行需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确保银行稳健运营。

4. 会计制度新加坡银行需遵守新加坡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银行监管法律制度1. 监管机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银行监管机构,负责制定银行监管政策、监管银行运营、维护金融稳定。

2. 监管内容MAS对银行进行以下监管:(1)审查银行设立申请,颁发银行许可证;(2)监督银行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3)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4)对违反银行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逐步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赴新加坡金管局监管培训的体会

逐步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赴新加坡金管局监管培训的体会

展成为全球垒融 中心, 在经 历了 19 9 7年 的亚洲 垒融 危机后 . 新
加 坡 成 功 地 抵 御 了垒 融 危 机 引起 的经 济 衰退 . 垒融 监 管 局 的监
波动对我 国银行业乃 至整个 国民经济 的影 响也将增 加. 要求我 国银行监管体制进一 步与国际惯例接 轨。为 此, 据人 民银行 根
金 融 自 由化 和 新 加 坡 本 地 金 融 业 的 发 展 壮 大 . 加 坡 正 逐 步发 新
技术 进步 、 金融创新和资 本市场一体化 的加速 . 使银行 监 管不但越来越 重要 . 且难度越 来越 大。随着 我 国加入 WT 而 O
的 日益 临 近 , 行市 场 银 国
责任 。 新 加 坡 的 金 融 监 营 主 体 为 新 加 坡 金 融 监 管 局 ( nt y Moea r
20 年 L 01 0月 2 0日至 1 月 9日赴新 加坡金融监营局进行业 务 1
培 训 . 训 主要 由 新 加 坡 金 融 监 管 局 有 关 监 营 部 『 讲 授 。培 训 培 ] 内容 包 括 两部 分 : 是 理 论 业 务 培训 , 一 包括 新 加 坡 的 金 融 概 况 、 新 加 坡 银行 法 、 加 坡 银行 阿 业 工 会 、 行 准 入 、 行 的 非 现 场 新 银 银
( A 内部称之为董事局局长 ) e l 枷 g是新 加坡现 任 MS Le e I Hs n 的硎 总理 . 副董事长 Lm Hn ag是新 加坡 理任的 财政部 副 i gKi n

折加坡 的盎融监管概况爰监管架构
新加坡是东 南亚 的一十 岛 国. 面积 6 7 5平 方公里, E 4. 人 l 3 0万人, 0 其建 国历史仅有 3 6年 . 在英殖 民时期 就 已有较为 发

新加坡金融监管经验及借鉴

新加坡金融监管经验及借鉴

新加坡金融监管经验及借鉴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是新加坡的金融监管部门,其任务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预防通货膨胀,促进金融服务部门稳健发展”,为了实现其任务,MAS集中央银行职能和监管职能于一身。

一、新加坡金融监管的目标MAS的总体目标是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并分别设定了稳健的金融机构,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公平、有效、透明、有序的市场,交易透明、公平的金融中介机构,能获得充分信息的消费者五个分目标。

(一)金融体系稳定MAS的总体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但并不追求“零故障”。

一方面,MAS认为防范风险是金融体系的命脉,期望能减少金融机构倒闭的风险和影响,要求金融机构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足够的内部监控、完备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另一方面,MAS认为追求零风险而过于严格的监管将严重削弱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创新力和进取心,要求金融机构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

(二)稳健的金融机构MAS认为主要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银行的遇险或倒闭,对系统稳定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影响。

MAS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对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和缓解,充分评估主要金融机构是否有强大可靠的恢复和解决问题的计划,并帮助其改进。

此外,为了防止金融机构被洗钱、恐怖主义所利用,MAS还要求各金融机构有强大的反洗钱系统和反洗钱能力。

(三)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活动的基础,金融基础设施发生故障,可能会由于资金流动受到遏制、在机构间传导冲击等原因放大系统性风险。

MAS认为基础设施的稳定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有重要意义,要求金融基础设施提供平台具备应急预案和灾难备份,保证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通过提高金融基础设施的有效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

(四)公平、有效、透明、有序的市场MAS认为维护金融体系的信心需要一个公平、有效、透明、有序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是大多数市场效率低下和行为不当的根源。

MAS致力于阻止、监测和惩处恶意串通、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等不公平交易行为,要求任何可能会影响到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能得到及时披露。

新加坡和中国的金融市场有何异同?

新加坡和中国的金融市场有何异同?

新加坡和中国的金融市场有何异同?金融市场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新加坡和中国作为亚洲经济的两个重要成员,其金融市场也备受关注。

本文从新加坡和中国金融市场的法规、市场规模、金融产品等多个方面进行比较,希望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法规新加坡和中国的金融市场法规在一些方面有相似之处,如两国都有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其中新加坡的监管机构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中国的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等。

但也存在差异,比如在外汇控制方面,新加坡较为开放,而中国则有外汇管制制度。

二、市场规模中国的金融市场庞大且复杂,其股票和债券市场占据了世界前几名的位置,是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之一,而新加坡虽然是一个小型国家,但其金融市场也有不俗的规模,尤其是其对外投资和贸易方面的表现。

三、金融产品两国的金融产品有所不同,其中人民币用户最为熟悉的金融产品就是国内的理财和基金,而新加坡则更多地涉及到银行业务、信托、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金融产品。

新加坡的金融市场也十分注重金融科技的发展,例如移动支付、虚拟货币等创新型金融产品。

四、对外开放新加坡和中国都是有着长期开放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的国家。

然而,在外资进入方面,新加坡对外资较为开放,而中国则有一定的准入门槛。

五、金融体系两国的金融体系较为不同,中国的金融市场主要由银行系统和证券市场构成,而新加坡的金融市场则更加多元化,涉及到了不同的机构和行业,如保险、投资等等。

总结:虽然在某些方面新加坡和中国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同,但相同的一点在于两国的市场都正在不断发展壮大。

随着未来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推进,两国的金融市场也将进一步融合,必将为两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为重要的贡献。

新加坡金融监管体系、监管目标演变及其效率的思考


新衡: 陂鲢辫发展的、 可持续的货币政策; 货币管理署主
耍 § 髓 忙 管 来 行 货 政 ; 备 理 瓶随 拿 理 执 的 币 策 储 管
维普资讯
‘ 南企 I ▲
20 0 2年第 l期
署主要 负 责管 理新加坡 的外 汇与黄金 资 产 ;国际关 系 署 主要 负 责 沟通 和协调 MA S与其 它 国家 中央 银 行 以
圈 3 M S的 金 融监 管部 门 A
董事会 成员 大 多为政界 要员 , 因此 MA S的监 管工作 享 有很 高 的权威性 并且 , S也并 不 因为其 董事会成 MA
员在 政府 有任 职而 失去 了应 有的独 立性 , 其原 因是 : 首
与 我 国 中央银行 的监 管机 构 设 置略 有不 同 的是 : 首先 , 加坡金 融业 是 混业 经营 , 新 因而有保 险署 、 券 证 期 货署 与银行 署并 列 ;其次 ,设有监 管政 策署 和专 门 为 监 管部 门 的工 作 提 供 监 管政 策研 究 与 法 律 服务 的 支持 的 法律服 务署 ;第 三 ,设 立市场 体 系与风 险顾 问 署 , 门对金 融创 新 产品特 别是 建立在 电信 网络 基础 专
维普资讯
‘ 金融 ¨
20 0 2年 第 1 期
新 加 瑗 金 融 监 管 体 系
皿 管 目标演变及共效率的思考

■ 王桂 堂
( 河南金 融管理 干部 学院 ,河南 郑 州 400) 5 0 8

要 : 为亚洲 “ 小龙 ” 一 的新加坡 , 作 四 之 能在金 融 区域 中 的建设 方 面取 得 比较 卓越 的成
墨 神 经验 。
关键 词 : 融监 管 ; 融发展 ; 管体 系 金 金 监

新加坡支付体系监管的国际经验参考与借鉴

新加坡支付体系监管的国际经验参考与借鉴1970年以前,新加坡中央银行的职责由数个政府部门履行。

1970年,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管局法案》,并于1971年成立了新加坡金管局。

法案赋予新加坡金管局监管与货币、银行业和金融体系有关的所有方面。

以后几经演变,新加坡金管局的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其他金融部门的监管,并且承担货币发行的职能,成为集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金融当局。

新加坡即将出台《支付系统监管法案》,目前该法案的草案中明确规定新加坡金管局负责对新加坡支付系统的监管。

一、新加坡金管局的权力新加坡金管局拥有以下权力:1、要求有关各方提供与支付系统相关的信息;2、指定对金融稳定或公众信心至关重要的支付系统;3、设立指定支付系统的准入制度;4、发布指定支付系统的参与者、运营者和结算机构(settlement institutions)指引;5、检查指定支付系统的运营者和结算机构的账簿、账户或经营情况;6、确保紧急情况下指定支付系统的控制。

新加坡金管局在行使这些权力时,要考虑公众利益,即参与者使用支付系统时是否安全、有效率,以及不会实质上引起金融系统风险的增加等。

二、对指定支付系统的监管指定支付系统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支付系统运营的中断可能引发其它参与者系统进一步中断或新加坡金融系统系统性中断;(2)支付系统运营的中断可能影响公众对支付系统或新加坡金融系统的信心。

金管局如果认为已指定的支付系统不再满足上述条件,可以随时予以撤销。

指定支付系统的运营者应向金管局缴纳年费,在适当情况下,金管局可以向运营者全部或部分退还年费。

对指定支付系统的监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指定支付系统对参与者的市场准入管理。

在指定支付系统的准入方面,金管局要考虑以下因素:(1)准入设立是否符合公众利益;(2)准入设立是否符合系统当前参与者、运营者和结算机构的利益;(3)准入设立是否符合系统未来参与者的利益。

CRAFT风险评估体系与新加坡金融服务风险监管的新发展

CRAFT风险评估体系与新加坡金融服务风险监管的新发展陈义顺(福建厦门,厦门大学法学院,361005)[内容摘要]: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新加坡监管机构开始强调和重视金融服务风险监管的作用和价值,并旦创立了适用于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的CAMELOTS评级系统和PLATOS评级系统。

随着新加坡金融服务市场自山化、混业经营规模化、监管制度规范化等金融环境的演变,新加坡监管机构创建了一套适用于在新加坡经营的所有类型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体系―RAFTo CRAFT体现了新加坡监管实践的与时俱进以及监管机构的创新能力,更彰显金融中心的监管风范。

[关键词]新加坡风险监管CRAFT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MAS)积极转变监管思路,开始强调风险监管在金融服务监管中的地位和价值,逐步屏弃了合规监管,原因在于亚洲金融危机表明很多金融风险是在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后产生的。

为了强化和规范金融服务的风险监管,MAS借鉴了美国CAMEL风险评级体系的理论和实践,创设了本土化的银行风险评级体系。

但是,随着金融环境的变迁,原来适用与内外资银行的两套风险评级体系已经不能满足金融服务业的显示发展。

为次,新加坡于2007年正式公布了适用与所有金融机构风险评级的“公共风险评估框架和技术”,简称CRAFTo—风险监管(risk-based regulation)的内涵风险监管指监管者以金融机构及其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风险为监管里点,其具有以下两层含义:第一,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对金融活动的稳健、安全和环境制订相应的监管标准;第二, 对于被监管个体组织和企业呈现的危害监管机构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和检查措施。

1二从合规监管到风险监管——新加坡金融服务监管的演变新加坡传统的金融服务监管注重金融业务的合规性监管,MAS通过制订较高的从业标准和严格的规制确保金融服务机构不会承受过多风险。

随肴金融服务国际化以及金融机构集团化趋势越演越烈,金融服务业竞争越来越残酷,金融机构为了扩大利润空间逐步规避监管、进行金融创新以及发展中间业务和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环境翻天覆地的变化导致了MAS逐步放松管制,把监管更点从合规性转移到风险层面。

新加坡的政府金融机构

王一帆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摘要:新加坡作为世界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其政府金融机构的设置独具特色。

金融管理局负责监管所有的金融机构及整个金融市场;货币管理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货币管理局负责管理新加坡货币的发行;政府投资局负责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和向海外投资;中央公积金局则成为包括退休、医疗、住房、家庭保障等在内的综合保障机构。

关键词:新加坡;金融管理机构中图分类号:F833.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4-0262-02新加坡(Republic of Singapore),这个被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发达国家,尽管人口只有五百多万、地域仅仅七百多平方公里,它在世界金融领域的地位却举足轻重,是继纽约和伦敦之后的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

作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市场之一,新加坡吸引了许多区域财务中心在此落户,三分之一的“财富500”公司选择在新加坡设立亚洲总部。

作为新加坡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金融业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除了其金融对外开放程度高的原因外,还因为其健全而严密的金融体制。

新加坡的金融体制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各类银行、各类专业金融机构组成。

本文将对新加坡的政府金融机构作一简单介绍。

新加坡的政府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货币管理委员会与货币局、新加坡投资局、中央公积金局。

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根据1970年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设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新加坡政府继续保留以前的货币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发行货币,并专门成立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这是一个负责全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金融行政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2)负责管理金融市场并且提供能使金融部门保持良性运作的环境;(3)政府的财政代理及管理国债和国家外汇储备;(4)对银行和其他金融部门进行审批、管理、监督和稽核;(5)作为“最后贷款人”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通资金;(6)对保险公司的业务进行监督与管理;(7)代表新加坡政府和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建立联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11
◆ 董事会由政府官员及财政金融界、法律界的资深要员组成。 在现任董事会成员中,有贸工部常任秘书(相当于副部 长)、国家发展部常任秘书、财政部常任秘书、环境部常 任秘书。其中董事长是新加坡现任总理李显龙。从形式上 看,MAS董事会的格局是受英国中央银行体制的影响。但 新加坡MAS董事会这种人员构成,为保证MAS职能的有效行 使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加坡是一个崇尚政府严格管理和高 度法治的国家,有丰厚的财政盈余,宏观政策的矛盾冲击 较小,金管局的地位比较超脱,在实施宏观调控和金融监 管过程中有相当的独立性和很高的权威性。
MAS
新加坡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 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 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综观世 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 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2
5
(2)MAS的金融监管职能由“金融机构 监管部门”实施。
◆该部门是MAS最大的部门,由银行署、保险 署、证券期货署、市场体系与风险顾问署、 监管政策署、监管法律服务署组成。同时 在银行署内部专门设置了“资本市场部”, 以便与银行署内的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对银 行的有关资本市场、期货业务的监管。
6
◆ (3)与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机构设置不同:新加坡的金融 业是混业经营,因而有保险署、证券署、期货署与银行署 并列。新加坡的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大都实行混业经营, 在银行集团公司下设证券子公司或保险子公司,上述行业 的监管均由MAS实施,银行署、保险署和证券署具体从事现 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如需对一家银行实施全面检查,则 由上述三个部门共同完成。新加坡设有监管政策署和专门 为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政策研究与法律服务支持的法律服 务署,还设有市场体系与风险顾问署,专门对金融创新产 品特别是建立在电信网络基础上的电子金融创新产品进行 风险监控与监管,该署的工作人员由通晓计算机与金融业 务的两栖人才组成,该署的监管工作通常与银行署、保险 署、证券期货署的监管工作联合进行。
9
三、新加坡金融监管的理念
◆ 新加坡金融监管局非常重视国际清算银行的巴塞尔核心原 则和新资本协议在实践中的运用,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 套比较成熟的金融监管理念。他们认为:有效银行监管的 目标是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和信心,以降低存款人和金融 体系的风险;银行监管本身不能也不应该保证不出现银行 倒闭,但监管者必须采取种种有效措施,及早分析、预警、 处置金融风险,尽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利用 监管资源,运用有差别的政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 导银行业健康发展;要鼓励创新,运用多种金融工具等手 段来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要充分发挥银行同业公会、外 部审计及社会舆论、媒体等的作用,将机构自律、市场监 督及央行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新加坡是全球竞争力排名第一或第二的经济
发达的新兴工业国家,转口贸易、金融、旅游及 加工制造业均排在世界前列。新加坡的金融稳健 性居全球首位,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成为少 数几个经受住1997亚洲金融风暴的国家之一。 这与它有一个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富有效率 的监管过程是分不开的。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 鉴的经验。
一、新加坡金融监管的组织架构
◆新加坡的金融监管主体为新加坡金管局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简 称MAS),它同时兼有中央银行金融调控与 金融监管两大职能。从职能结构上看,MAS 可分为6大职能部门及外事等3个辅助部门, 其组织架构如下。
4
(1)MAS采取董事会——执行总裁办— —职能部门的治理结构模加坡金融监管的发展
◆ 新加坡传统的监管,主要注重业务合规性的监管,通过设立较高的从业标准 和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逐步淘汰了一批规模较小、生存发展能力较弱的信 贷公司、金融财务公司等机构。同时,为了促进民族金融业的发展,对本地 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商业银行也采取了一些保护性措施。随着新加坡作为一个 区域金融活动中心初现端倪,MAS适时调整了监管工作的重心,由比较严格的 管制转向有选择性地监管。面对金融业的日益全球化、一体化及竞争的加剧, 新加坡金管局在1997年以后逐步改变了对所有银行一刀切的做法,逐渐把银 行监管的重点从合规性转移到了对银行风险的关注上,围绕官方监督、公司 治理、市场约束三大现代监管支柱构建风险监管体系。同时,对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科技风险等设立专门部门和引进专业人才进行监管。1999年, MAS宣布了分步实施的银行业自由化方案。自由化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 本地有实力的银行,使之能在新加坡本地占据显著的位置;培植多元化的国 际银行集团,拓宽金融业发展渠道,鼓励竞争;放宽本地银行零售业的市场 准入限制;换发“限制性银行”(Restricted Bank)执照,放宽其业务限制; 将离岸银行(Offshore Bank)提升为“批发银行”(Wholesale Bank);取 消外国银行的持股限制等。以上措施采取分步实施的方法,保证严格管制与 自由化监管之间有一个比较平稳的过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