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车间工人管理制度资料
屠宰行业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行业车间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行业车间的所有生产、操作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车间内所有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车间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员工进入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生产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三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五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八条员工应接受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一条制定车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第二十二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车间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车间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八章保密管理第二十八条车间内涉及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屠宰车间_工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屠宰车间工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车间所有工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工人应具备一定的屠宰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准确。
第六条工人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维护生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七条工人应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工人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工人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私占、丢弃公司设备、物品。
第十一条工人应服从生产调度,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十二条工人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工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十四条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工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六条工人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工人表现优秀,可给予表扬、奖励;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八条工人工作满一年且表现良好,享有带薪年假。
第十九条工人因病、事假等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屠宰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车间的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车间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责任,确保车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第七条员工应爱护车间设施设备,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损坏。
第八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九条员工应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员工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第十三条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考勤与奖惩第十四条员工的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如有重大贡献,可按公司规定申报各类荣誉称号。
第五章培训与晋升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考试,争取晋升机会。
第十九条员工晋升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屠宰车间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屠宰车间负责人提出,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屠宰车间、工人管理制度资料

屠宰车间、工人管理制度资料
1.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1.1 工作场所卫生与环境要求
1.工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等易积尘、积污之处应经常清洗。
2.应严格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以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稳定。
3.屠宰车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清理排放废气、废水等。
4.禁止在工作场所内进食、吸烟、喝饮料等个人行为。
1.2 生产设备卫生与维护
1.屠宰车间生产设备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清洗消毒。
2.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并持证上岗。
3.禁止将未经清洗消毒的设备用于生产。
1.3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屠宰车间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合格率高。
2.应严格执行产品检验证书,每批产品都应如实记录并可追溯。
3.每位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检查、把关、验收等环节。
2. 工人管理制度
2.1 岗位职责和权责明确
1.通过招聘、培训、考核等手段确保员工达到工作要求并熟知相关制度和规章。
2.岗位职责、薪资福利、晋升等事宜应予以确定并落实,员工权责应与薪酬挂钩。
2.2 奖惩制度严格执行
1.严禁犯罪、违纪、违法违纪行为。
2.为激励员工积极性,应制定奖励制度,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2.3 工人培训、技能提升制度
1.通过定期培训、技能提升、赠送职业书籍等手段提高员工工作水平和技能。
2.培训服务应有利于工人进步,不得干扰工作秩序。
3.
通过完善屠宰车间和工人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食品,也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屠宰车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车间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车间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车间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负责车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条技术人员职责:1. 负责屠宰工艺的优化和技术改进。
2. 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4. 参与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操作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屠宰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2. 注意个人防护,穿戴好防护用品。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维护车间卫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管理人员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技术人员对屠宰工艺和设备操作的安全负责。
3. 操作人员对个人操作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安全培训与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员工考核:1. 每月对员工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奖惩措施:1. 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 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屠宰车间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屠宰车间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产品质量。
牛羊屠宰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牛羊屠宰车间的生产秩序,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车间的所有员工,包括生产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岗位职责1. 生产一线工人(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牛羊屠宰作业,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卫生;(2)负责牛羊的解体、分割、包装等工作;(3)对屠宰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保持工作区域清洁卫生,维护生产设备。
2. 技术人员(1)负责牛羊屠宰工艺的优化和技术改进;(2)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解答;(3)负责对屠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参与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实施。
3. 管理人员(1)负责牛羊屠宰车间的日常管理工作;(2)制定和执行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3)监督员工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4)负责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
四、管理制度1. 培训与考核(1)新员工入职前需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3)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
2. 安全生产(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2)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处理;(3)加强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 环境保护(1)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不污染环境;(2)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3)定期进行环保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5. 劳动纪律(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2)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生产效率的员工给予奖励。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范文三篇屠宰车间管理制度篇1一、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支配。
二、车间全部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三、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需严格根据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便更改操作规程。
四、屠宰加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肉品检验检疫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
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
对不符合鲜销的肉尸、内脏,准时作出判处记录,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必需仔细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状况,照实填报记录台帐,发觉问题准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五、仓储病鸡必需在急宰间屠宰,由专人屠宰兽医、检疫、检验,并做好判处记录和处理结果。
六、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喝酒醉态的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七、烫毛、上机、劈半机等工序是现场管理重点,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需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平安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八、机修工、电工必需全程跟班上岗,发觉机械设备故障准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次天正常生产。
九、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需清洁、卫生,用后必需清洗洁净,妥当放置在固定位置。
十、肉品出场时应盖"兽医验讫'、"品质检讫'印章,同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十一、加强刀具的平安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篇2一、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看未见特别,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鸡屠宰场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鸡屠宰场生产安全、卫生、高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鸡屠宰场所有员工。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条生产一线员工需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五条质检员负责对屠宰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六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携带火种、易燃物品。
第八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条员工必须保持生产区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区域不得存放非食品原料、工具等物品。
第十二条员工需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饮食。
第五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协作,不得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行为。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条款如下:一、生产区域管理1. 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2. 生产过程中,严禁员工随意走动,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3.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工艺流程。
二、设备管理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加工区域严禁存放非食品原料、工具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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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正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屠宰车间、工人管理制度一、屠宰车间管理制度1、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安排。
2、车间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3、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4、屠宰加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肉品检验检疫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
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
对不符合鲜销的肉尸、内脏,及时作出判处记录,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5、仓储病猪、羊必须在急宰间屠宰,由专人屠宰、检疫、检验,并做好判处记录和处理结果。
6、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喝酒醉态的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7、烫毛、上机等工序是现场管理重点,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8、机修工、电工必须全程跟班上岗,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第二天正常生产。
9、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10、肉品出场时应盖“兽医验讫”、“品质检讫”印章,同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11、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二、票证台帐管理制度1、企业、车间启用的所有票证、单据、印章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允许任何人拿作它用。
2、按《生猪、羊屠宰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检疫检验讫印章。
3、凡经检疫检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场,应开具有效的检疫证和产品合格证,做好证物相符。
4、各相关岗位人员做好生猪、羊(原料)进场验收台帐、屠宰场准宰登记表、违禁药物检测抽样单、违禁药物检测记录汇总表、宰后检疫检验登记表、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屠宰肉品交接单、生猪、羊屠宰购销台帐、屠宰肉品出厂销售台帐、动物防疫消毒记录的登记台帐,及时汇总、上报。
5、做好票证台帐的保管和保密工作,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向外提供。
三、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重要财富,因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科学化。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有关部门制订的设备管理规定,制订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编号、分类、建立设备档案。
3、对一些重点设备实行定人、定点的办法重点加以管理,并详细记录其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
4、认真贯彻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设备的润滑、防腐等安全措施。
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确保企业设施良好运转。
5、严格执行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巡回检查,尤其是设备、传动构件、板带等易损部件有无锈蚀、破损,如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同时组织抢修。
6、加强与操作人员的联系,不断地给操作人员灌输操作要点,以减少设备故障,使操作人员能做到“四懂”、“四会”——懂结构、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保养、检查、排除常见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7、做好设备及其备件、配件的领用、保管工作,帐实相符,台帐、报表完整、齐全。
8、做好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确定检修的范围、程序、费用的预算等工作。
9、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对所有的技术资料进行收集、保管、整理、分类。
10、对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废弃物每月进行检查,发现有碍屠宰加工卫生安全情况的,应及时进行清理。
四、卫生管理制度1、加工用水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每年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2、凡进入屠宰车间的生产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
必要时穿戴工作帽和手套。
3、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脱掉工作服、工作鞋,放到更衣室内。
严禁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出厂。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外来参观者应有厂部人员陪同,穿上工作服、工作鞋后方可进入。
5、进出生产车间,生猪、羊仓库的人员、车辆必须从消毒池中通过。
6、车间内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7、每天生产完毕,必须对工具、用具、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对生产场地和包干区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清洗。
8、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扫、冲洗地面、排水沟和四周墙壁,不留卫生死角。
9、接触肉品的工具、用具、设备和车辆,在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后,方可使用。
10、更衣室、淋浴室、走廊、厕所及公共场所要每天打扫、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11、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并及时用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12、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等除害工作。
13、植树种花、绿化厂区、创建园林化工厂。
五、消毒管理制度1、必须设置专门的消毒物品储藏间,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
2、消毒药品和消毒工作须有专人保管和负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消毒时间:经常性消毒、定期大消毒、彻底性消毒1)经常性消毒:每天或每次工作完毕,对卸猪羊月台、生猪羊栏舍、过道、生产车间,及工具、用具和运输车辆进行常规消毒。
2)定期大消毒:每年的一、四季度一般每周进行全场消毒一次,二、三季度应增至每周全场消毒两次。
3)彻底性消毒:对发生疫情或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并进行彻底性消毒。
4、消毒要求:1)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每天更换,保持其有效消毒作用。
2)配制消毒液时,其用量和浓度必须准确,随配随用。
不得随意对不同的药品混合配制。
3)消毒液要有足够的时间与被消毒物接触,不能边消毒边冲洗。
4)药液一定要搅拌均匀,喷射必须普遍全面,不留空白点,一般每平方米使用药液0.25~0.5千克为宜。
5)一般情况下热的消毒液比冷的消毒液使用效果要好些。
6)勤加清扫是节省消毒药物使用的良好办法,也是更好发挥消毒药物效用的前提。
7)使用2%烧碱有强烈的腐蚀性,消毒猪、羊舍应保持12~24小时后冲洗干净,更不得带猪、羊消毒,以免腐蚀猪、羊蹄及灼伤皮肤。
金属工具易被腐蚀,不能用此消毒液消毒。
8)在消毒时必须穿戴工作衣、手套、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注意人畜安全,消毒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六、生猪羊进厂验收制度1、活猪、羊进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羊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证明、运输车辆消毒证明,清点生猪、羊、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2、卸车后检疫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羊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健康猪、羊赶入待宰栏,可疑猪、羊赶入隔离栏,病猪、羊和伤残猪、羊送急宰间处理。
发现烈性传染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对查出的可疑猪、羊,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间,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调入的生猪、羊必须从非疫区采购。
5、生猪、羊宰前必须经瘦肉精检测合格后,方可宰杀。
七、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保证肉品质量、防止人畜共患病和动物本身各类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
检验人员应以《生猪、羊屠宰管理条例》、《生猪、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四部规程”)等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致使不合格肉品出厂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佩证上岗。
上班前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一、宰前检验1、宰前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和急宰检验。
2、验收检验:活猪、羊进厂后,首先向送猪、羊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经临床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
卸车后,检验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羊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栏。
发现烈性传染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待宰检验:生猪、羊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羊漏检,并检查生猪、羊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羊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4、送宰检验:生猪、羊送宰前,检验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宰前检验合格证明》。
车间凭此证明屠宰。
5、急宰猪、羊检验:宰前检验人员还负责急宰猪、羊的宰后检验工作。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以确诊的病猪、羊时,及时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会诊处理。
6、督促工作人员对场地、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猪、羊圈、车辆清洁,做好落手清工作。
二、宰后检验1、宰后检验分为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寄生虫检验、胴体初检和复检等。
2、严格按照屠宰同步线实施同步品质检验,检验各个部位,摘除有害腺体和有害物质;仔细检查、督促各道工序,搞好产品质量,做到毛净、血净、粪污净。
3、对经检验合格的肉品,检验人员应及时开具检验合格证;对检出的不合格肉品和组织器官等物料,按《生猪、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分别盖上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严禁出厂。
4、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有“猪、羊等人”的情况发生。
工作结束后,应对使用检验工具进行拆洗、消毒,对场地进行卫生清洗。
5、检验完毕后,及时做好检验结果、不合格肉品处理情况等的台帐登记。
八、无害化处理制度1、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2、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适用:销毁、掩埋、焚烧。
3、病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适用:漂白粉消毒法、高温处理、盐酸食盐溶液消毒法、过氧乙酸消毒法、缄盐液浸泡消毒、石灰乳浸泡消毒、盐腌消毒。
4、病畜鬃毛的处理:沸水中煮沸2——2.5小时(适用任何病畜的鬃毛处理)。
5、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羊产品, 肉品检验人员加盖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并隔离存放。
其后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家畜检疫和检测及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1、为了加强屠宰出场肉品安全,避免和减少不安全肉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不合格肉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屠宰出场肉品。
主要包括:1)已经诱发肉品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肉品;2)可能引发肉品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肉品;3)肉品经检验、检疫确认不合格的;4)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判定的其他不安全肉品。
3、自确认肉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肉品之时起,在24小时内应通知有关销售单位或个体停止销售该不合格肉品,通知有关消费者停止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