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
省级名牌产品认定准则 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政〔〕号)和《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名推委〔〕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省名牌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标准、择优认定的原则;3、坚持以市场认定和消费者、用户认可为基础,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用户满意度和市场质量信息为依据,以政府引导、推动、监督、规范为保证,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业专家认定为主要方式的原则;4、坚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在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连续生产经营3年(含3年)以上。
申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产品实物质量(或服务质量)在同类产品(或同行业)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前列;3、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4、产品(或服务)按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5、企业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8、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近三年产品在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出口商品检验中合格;未出现重大质量、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
三、申报程序1、省名推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省名牌产品申报通知或公告。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填报《省名牌产品申报表》、《省服务名牌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申报表包括企业承诺书。
3、由省辖市名牌战略推进机构或政府质量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名推委秘书处。
4、省名推委秘书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符合初选申报产品名单。
四、认定程序1、省名推委秘书处组织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报企业和产品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况进行客观认定。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省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浙江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产品(服务)。
第三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建立以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以市场评价为依据,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浙江名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推进浙江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是由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综合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团体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担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在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评价工作按《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办法(暂行)》进行。
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
第七条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并处理投诉,组织实施对浙江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关于《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以及对策等三个部分进行解读遥
品袁则必须要同时具有以下八项条件院其一是应当符合国家法律
一尧叶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曳政策分析
法规和产业政策方面的规定曰其二是必须在我国境内开展生产袁
为切实抓好对我国知名农产品所实施的评选以及认定等 具备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场所袁 且实施大批量生产至少要三年以
相关工作袁推动我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向高端化尧品牌 上的时间曰其三是必须要在境内进行注册袁并且还应当拥有归申
荐以及监管等工作遥
社会开展公示袁全面征集有关各方的意见与建议遥 名牌农产品推
渊二冤申请方面的政策
进委员会会议应对公示结果实施全面审查袁 并认定当年度名牌
凡是要求申请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企业袁 必须要同时达到以 农产品的最终名单遥对已经认定的本年度中国名牌农产品袁最后
下五个主要条件院 其一是申请单位必须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 要由农业部授予其荣誉称号袁并发放证书遥
关键词院名牌农产品曰管理曰政策曰对策
为更好地执行好党中央和国务院所做出的全面打造知名农 者社团法人这一基本资格袁 并且规定了其注册的地点一定要在
产品品牌之部署袁农业部于 2007 年 12 月面向全社会公布了叶中 我国国境之内曰 其二是要形成能够更好地创建知名农产品内部
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曳遥这一办法对名牌农产品管理的各个方 质量控制制度袁并且要创建出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曰三是要依据
产品的管理工作完全依据公平和自愿之原则遥 通过农业行政管 品等由权威部门授予的高规格称号曰 其八是至少是省级名牌农
理机构推动对此类农产品的品牌打造袁并通过各个方面予以支 产品遥 申请人必须向所在省级农业行政机构提出具体申请袁并上
持遥
报申报材料遥
渊一冤组织管理方面的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2022年)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2022年1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公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39号)等有关部署,省人民政府组织对129件现行有效省人民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一、《湖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1985年3月28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1985年4月1日湖南省财政厅文件第96号公布)二、《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1990年1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三、《湖南省计划免疫管理办法》(1994年8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公布,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一次修改,2002年3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第二次修改)四、《湖南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1996年7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公布,2011年1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修改)五、《湖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2002年10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六、《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2008年1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公布)七、《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2008年7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公布)八、《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1997年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2004年6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一次修正,2017年12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第二次修正)九、《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2012年11月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十、《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公布)十一、《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2001年8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公布)十二、《湖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1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市场竞争力强的“德”字号农产品品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品牌规划引领。
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品种,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定位和目标市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重点围绕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
到2020年,力争常德农产品整体品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二、明确品牌创建目标。
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生产加工水平。
遴选各地产业基础良好、区域特色明显、市场认可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
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都是一种荣誉称号,也是一种品牌,其对提高商品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⑴依据不同。
中国名牌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来评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
驰名商标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第5号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来认定,其法律法规依据是《商标法》和国务院《商标法实施条例》。
⑵客体不同。
中国名牌是对质量而言,驰名商标是对商标而言。
中国名牌仅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客体不但包括商品商标,也包含了服务商标,其范围涵盖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较中国名牌广。
同时中国名牌只适用中国制造产品;驰名商标不但适用中国商标,也适用外国商标。
⑶机关不同。
中国名牌是由挂靠国家质检总局的社团——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来组织实施评价工作;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等实际工作中来认定。
⑷程序不同。
中国名牌每年评定一次,由企业自行填报后交省级质检机关,再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国际惯例和通用方法,实行个案审查认定原则,不受时间限制;商标权利人在商标注册、评审、管理及侵权诉讼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请求国家机关制止和处罚侵权行为的同时,可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申请认定的,直接向商标局提出;在商标评审过程中申请认定的,直接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市(地)级工商机关提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中申请认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
⑸效果不同。
中国名牌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名牌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
驰名商标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驰名商标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之外,还受到国家和国际上的特殊保护:①时间方面,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不受五年的限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②空间方面,驰名商标享受跨类保护,认为他人在同类或另类商品或服务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泽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请求国家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得到优先保护。
“多喜爱”驰名商标案

7、多喜爱商标在香港注册证书;
8、多喜爱商标在法国注册证书;
9、专利证书复印件。
上述证据证明多喜爱公司的企业资质情况及多喜爱公司“多喜爱”商标注册的情况。
以上证明多喜爱公司“多喜爱”床上用品三年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广告投入等事实。
第四组证据:“多喜爱”床上用品在国内、国外的销售和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经销区域
1、分布的经营网点图及国内代表各地区分销商列表;
2、部分国内各地的主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
3、代表产品出口的部分货物报关单:2003-2006年销往包括新西兰、法国、美国、乌克兰、德国等20余个国家的证据。
2、2001年12月“多喜爱”床上用品被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市“打假”办公室评为“质量信得过产品”;
3、2003年3月“多喜爱”床上用品被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品牌”;
4、2003年9月单位被湖南省银行行业协会评为“守信用企业”;
5、2003年12月“多喜爱”床上用品广告被评为“湖南电视2003年度观众最喜爱的电视广告”;
3、所投入广告有代表性的票据复印件;
4、公司播出广告的监播证据。
证明多喜爱公司多年来已投入巨资,利用各种媒体对“多喜爱”商标进行了持续的广告宣传,证明“多喜爱”商标广告效应好,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晓度。
第六组证据:关于“多喜爱”床上用品在相关公众中知晓程度高的证据
1、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的推荐函。证明“多喜爱”床上用品各项经济指标(产值、销售量、出口量等)在同行业名列前茅,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一节产品质量法裁量细则第二节标...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分 则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裁量细则第二节 标准化法裁量细则第三节计量法裁量细则第四节食品安全法裁量细则第五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裁量细则第六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裁量细则第七节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裁量细则第八节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裁量细则第三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合法、适当,提高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温州本地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温州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如何具体适用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裁量适当,以准确适用法律为前提。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层级效力的数个法律规范的,优先适用层级效力较高的法律规范。
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优先适用特别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的裁量,应当遵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动机、目的,实施违法行为的手段,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合法、适当。
第五条 行政处罚种类,法律、法规规定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应当根据综合裁量的原则决定单处或者并处。
第六条 决定作出减轻、从轻、从重行政处罚的,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书面说明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七条 法律、法规在其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应当先行责令改正的,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者超过合理期限不改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的期限根据案件实际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对于改正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不满十四周岁的;(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01
【实施日期】200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9号)
《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已经2008年5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周强
二○○八年七月一日
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南名牌产品的认定和保护工作,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名牌产品的认定、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湖南名牌产品,是指在本省境内生产,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知名度居本省同类产品前列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产品不包括来源于农业的初级农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第三条湖南名牌产品的认定和保护,实行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中介机构参与和政府引导、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湖南名牌产品的认定和保护,实行自愿申请、优胜劣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社团组织、新闻单位及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湖南名牌产品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湖南名牌产品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湖南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年度认定计划、市场测评和现场评审细则,由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制,经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审定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对获得湖南名牌产品称号的单位和有突出贡
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认定湖南名牌产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居本省同类行业前列。
(三)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第九条申请认定湖南名牌产品的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国内注册商标。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要求。
(三)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质量信誉,用户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