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讨论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根据技术资源、检测能力和工作业绩,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其中综合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类别分为: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共7个专业。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资质标准1.技术资源(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注册资本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4)机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检测管理的经历。
(5)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不少于1人。
检测人员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检测人员总数的15%;机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得超过60岁。
(6)环境和设备:有独立的符合检测条件的实验室,试验场所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7)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2.检测技术能力至少取得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等全部专业中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满足附表《专业类检测机构基本技术能力条件》,满足相应项目工程验收需要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3.工作业绩:(1)每项申请专业近3年内每年完成单项合同额超过5万元的检测项目超过30个;(2)连续3年检测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3)机构具有10年以上从事检测经历;(4)主持过行业/省级相关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5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
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6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3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10%,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无损探伤II级人员至少1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单位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0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5%;(5)建设单位信息化系统基本完善。
2.检测技术能力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大部分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综合乙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乙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乙级或者两项专业丙级检测资质。
3.工作业绩:1)具有5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2)参与行业/地方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业类资质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业类资质标准包括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等9个专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范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评定和监督管理,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建筑材料检测机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在建设工程领域,质量检测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需要有专门的资质标准来规范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资质标准,包括资质标准的制定背景、内容要求和影响等方面。
制定背景建设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确定合格的质量检测机构,提高质量检测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
内容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要求:1.机构资质要求:质量检测机构需要具备相关资质才能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任务。
资质标准将明确机构的注册资本、人员资质、实验室设备等要求。
2.技术要求:质量检测机构需要拥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可靠地进行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
资质标准将明确技术人员的教育背景、培训经历等要求。
3.管理要求:质量检测机构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资质标准将明确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检测报告的规范等内容。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1.提升质量检测水平:通过制定明确的资质标准,可以促使质量检测机构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规范市场秩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推行可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杜绝一些无资质、技术不过关的机构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3.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降低工程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的宣传和执行,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提升,为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4人
建筑幕墙“四性"检测专用设备、紫外线辐照箱、拉伸实验机、邵氏硬度计、电热鼓风干燥箱等;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0人
4人
其中1人应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超声波探伤仪、射线探伤仪、磁粉检测设备;钢结构涂镀层测厚仪、万能试验机、电测轴力计、油压轴力计、电阻应变仪、扭矩板手、激光铅垂仪、测距仪、水准仪等;
10人
4人
弯沉仪、平整度仪、路面钻芯机、混凝土数显回弹仪、洛氏硬度仪、读数显微镜、应力环、圆柱体劈裂试验装置、摆失摩擦系数测定仪、取土器、干燥器等;
(十)市政桥梁、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现场检测
15人
7人
其中1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桩基动测仪及配套设备、超声检测仪及配套设备、各级别的油压千斤顶、高压电动油泵、应变传感器、位移传感器、静态数据自动采集分析仪、动态应变仪、信号放大器、动态数据采集分析仪、精密水准仪、高精度全站仪、激光测挠仪、钢筋定位仪、混凝土铅芯设备、混凝土碳化深度测定仪、钢筋锈蚀测定仪、芯样切割磨平器、万能试验机等;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该项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
注册人员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专项检测类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0人
4人
其中1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各级别的油压千手顶、压力表、百分表、高压电动油泵、桩基动测仪、应变测量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及自动采集分析系统或打桩分析仪、桩身完整检测仪、井经仪、测斜仪、沉渣测定仪、锚杆拉力计及长效传感器等;
既有建筑物结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鉴定
已取得以上项目中房屋建筑土建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已从事以上四项检测业务3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的检测机构可直接申请增加该项检测业务。
建筑工程检测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检测资质标准是指从事建筑工程检测的机构或个人需要满足的一定条件和要求,以保证其能够进行准确、可靠的检测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检测资质标准:
1. 机构注册资格:检测机构需要在相关行政部门注册备案,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2. 人员资质:检测机构需要配备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检测人员,例如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
3. 设备设施条件:检测机构需要具备符合要求的实验室、检测设备等设施条件,以支持检测工作的开展。
4. 质量控制体系:检测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记录等,以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技术能力评估:检测机构需要通过相关评估机构的技术能力评估,以证明其具备进行建筑工程检测的能力。
这些资质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要求可以参考当地有关法规和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1.引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有效控制,本文档旨在制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以确保检测机构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监督能力,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
2.资质标准内容本文档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和要求。
2.1 技术能力要求1.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任务。
2.检测机构应具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必要的试验装备,能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要求。
3.检测机构应具备有效的质控体系,能够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组织管理要求1.检测机构应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协调检测工作。
2.检测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规范,确保检测工作能够按照标准进行。
3.检测机构应加强与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能够及时提供检测结果和技术支持。
2.3 诚信和公正要求1.检测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接受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关的利益输送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2.检测机构应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维护行业声誉,不得有损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信誉。
2.4 检测报告要求1.检测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和规范,编制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应包含详细的检测项目和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检测报告应准确、真实地反映检测结果,不得隐瞒或歪曲检测数据。
3.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督机构应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确保检测机构一直符合本文档规定的资质标准。
监督和评估结果将作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重要参考。
4.结论本文档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涵盖了技术能力、组织管理、诚信公正和检测报告等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为建筑工程提供可靠的质量检测服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 副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初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等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其按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以及检测能力等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专业类是指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根据专业特点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共5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按照承担风险、人员、环境条件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建筑机械、建筑电梯、建筑防火、空调净化专业比较专,但检测机构相对较少,是否需要列专项,如果列的话建议专项不分级。
由于建筑节能检测已经比较普遍,因此未列专项。
】一、等级标准1.1 综合类资质等级的基本要求见表1-1,必备的检测能力见表1-2,可选择的检测能力见表1-3,其中综合甲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75%检测能力以及6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50%的检测能力以及4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25%检测对象的检测能力以及2项工程的检测能力。
1.2 专项类资质等级标准见表2-1和表2-2二、资质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2.1综合及专项甲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建设部批准。
综合乙级、丙级,专项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2.2 机构满足相应要求时可直接某等级。
申报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2.2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3)组织机构图;(4)机构平面图;(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时);(7)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8)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9)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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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初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等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其按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以及检测能力等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专业类是指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根据专业特点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共5 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按照承担风险、人员、环境条件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建筑机械、建筑电梯、建筑防火、空调净化专业比较专,但检测机构相对较少,是否需要列专项,如果列的话建议专项不分级。
由于建筑节能检测已经比较普遍,因此未列专项。
】
一、等级标准
1.1综合类资质等级的基本要求见表1-1 ,必备的检测能力见表1-2 ,可选择的检测能力见表1-3,其中综合甲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75% 检测能力以及6 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50% 的检
测能力以及4 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25% 检测对象的检测能力以及2 项工程的检测能力。
1.2专项类资质等级标准见表2-1 和表2-2
二、资质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
2.1综合及专项甲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建设部批准。
综合乙级、丙级,专项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2.2机构满足相应要求时可直接某等级。
申报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
类别的等级。
2.2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3)组织机构图;
(4)机构平面图;
(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时);
(7)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8)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9)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2.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4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给出书面结果。
对审查结果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5 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批的应在10 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5《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 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 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三、资质的使用
3.1综合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市政?)
3.2综合乙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附表3《房屋规模划分表》所列的中型及小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3.3综合丙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附表3《房屋规模划分表》所列小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3.4专项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或不分级的专项机构:可承担其能力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专项检测业务。
3.5地基基础、钢结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专项的乙级资质检测机构,可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检测业务。
表1-1综合类资质等级的基本要求
表1-2综合类资质等级必须具备的检测能力
表1-3综合类资质等级的可选择的检测能力(是统一列出还是按验收规范划分)
表2-1专项类资质等级的基本要求
表2-2专项资质等级应具备的检测能力
附表3房屋规模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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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规模划分表(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