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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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机关员工守则规章制度

机关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制定本守则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守则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员工,包括正式聘用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机关员工应遵守本守则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违反。

第四条机关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严谨的态度,忠诚履职,服务人民。

第五条机关员工应保守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机关内部信息。

第六条机关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机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机关员工应热爱本职工作,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学习进步。

第八条机关员工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九条机关员工应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不得偷懒、拖延。

第十条机关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晚到。

第十一条机关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浪费公共资源。

第十二条机关员工应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不得搞小团体,损害集体利益。

第十三条机关员工应文明办公,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吸烟、噪音扰民。

第十四条机关员工应尊重领导,服从管理,不得对上级领导发表不当言论。

第十五条机关员工应保护机关财产,妥善使用办公设备,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六条机关员工应严格保密,不得私自使用、泄露机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七条机关员工应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权利,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十八条机关员工应提倡节约环保,不得随意损坏环境资源。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九条机关员工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有损机关形象。

第二十条机关员工应端正言行,文明用语,不得说脏话,恶语。

第二十一条机关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说谎、欺骗他人。

第二十二条机关员工应尊重他人,不得歧视、侮辱他人。

第二十三条机关员工应保护国家利益,不得参与渎职行为。

第二十四条机关员工应慎用权力,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机关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犯罪。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如果机关员工违反本守则规章制度,将严肃追究责任。

机关人员文明守则

机关人员文明守则

机关人员文明守则机关人员文明守则遵守机关文明守则,是维护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良好形象的基本要求,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机关人员文明守则,供大家阅读参考。

机关人员文明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做最美崇礼人、当合格东道主”为主题,全面规范机关礼仪,提升文明素养,塑造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筹办冬奥、绿色崛起,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机关文明守则是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礼仪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遵守机关文明守则,是维护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良好形象的基本要求。

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第二章形象文明第四条仪表着装要整洁美观、大方得体,选择合适的服饰。

(一)办公着装。

办公室工作着装要整齐、稳重、得体、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超短裙、背心、文化衫或过于露、透的服装。

(二)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着装。

男性穿深色西装,内着浅色衬衣,扎领带,女性穿职业装。

(三)接待访问着装。

气氛严肃的场合,按本条(二)款着装;气氛较活跃时,可穿休闲装,也可穿色彩图案活泼一些服装。

第五条仪容应保持端庄稳重、精神饱满。

(一)男士头发不宜过长,女士发型、发色应适宜,头发应及时清洗。

(二)男士应保持面部整洁,不留胡须;女士宜化淡妆,饰品配戴适宜,不得当众化妆或补妆,不得指甲过长或染有色指甲。

(三)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八小时之外不得酗酒、不应过分劝酒,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第六条姿态在公务场所,应保持举止端庄,态度友善,姿态良好。

(一)与人沟通交流,应表情自然,态度和蔼,友善地注视对方,保持微笑服务。

(二)肢体语言应适度,忌指手画脚或指指点点等不当手势。

(三)保持良好的形体姿态,站姿挺直舒展,坐姿文雅端庄,行姿轻松稳健。

第三章公务文明第七条公务公示上班时应佩带工作胸卡或摆放工作岗位桌牌,党员应佩戴党徽胸章,表明身份职责,完善去向告知制,方便群众办事;外出履行公务必须首先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情况,不得盛气凌人、态度粗暴、蛮横执法。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国家,忠诚于党的事业,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密切联系群众,依法行政,不随心所欲,不越权办事。

三、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团结同志,锐意进取。

四、敬业爱岗,真抓实干,勤政高效,办事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求效率,保守秘密。

五、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不摆架子,不推诿,不拖拉,不卡壳,不刁难。

六、团结协作,淡泊名利,文明办公,礼貌服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

七、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做到“七不”: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受贿赂,不接受吃请,不迟到早退,不搞特殊化。

股室工作职责一、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报告、安排、讲话、总结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发布和日常公文处理、管理工作。

3、负责督办、检查和考勤、考核、综合统计、印章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劳资、财务、报账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会议接待、公物购置与管理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卫生管理工作。

5、承办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及车辆管理工作。

6、负责文秘、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安全、保卫、信访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业务股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范围内包括中央和省、市单位的统计工作。

2、负责综合、县域经济考核、工业、农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商贸统计业务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进行专业统计对比和分析。

3、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监督。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领导工作服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勤政务实,勇于开拓,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坚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同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帮助。

六、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会议制度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领导班子研究贯彻上级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全局工作重大问题的会议。

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等局主要领导参加,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上级的有关决定,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讨论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和需要决定的事项;交流工作情况,研究、会办有关重要问题;对全局的重要活动进行布置。

二、局党组工作会议局党组工作会议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单位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的会议。

党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全局党员参加,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和决议,传达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本局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需要决定的事项;研究本局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问题;对本局党建工作进行布置。

三、局全体成员办公会局全体成员办公会是布置全局日常工作的会议。

局全体办公每周召开一次。

会议由局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发改部门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定;传达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通报、交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情况;交流全局工作情况,研究、会办有关问题;布置全局的重要活动,总结全局上一周工作,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推进全市文化体育事业和文体产业的进程。

三、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的,克已奉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六、树立严谨负责的工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于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七、自觉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

倡导语言文明,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谦虚,团结同志,工作雷厉风行。

八、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问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公司保密守则一、总则(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二)对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类公职人员的行为,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国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公职人员指国家财政全供或半供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职人员应当时刻铭记其一切权力都来自国民的授予,其一切收入都来自国民的供给。

公职为信托的职位,意味着有责任承诺其一切公务行为从公共利益出发行事。

因此,公职人员的最高忠诚应当是对通过政府的民主体制所体现的本国公共利益的忠诚。

第三条公职人员应保证根据法律或行政政策切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职能,做到秉公办事。

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应努力保证由其所负责的公共资源得到最切实有效的管理。

第四条公职人员应全心全意、公正而无私地履行其职责,尤其是在处理与公众的关系方面。

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不应对任何集团或个人给予任何不应有的优先照顾,或对任何集团或个人加以不当歧视,或以其他方式滥用赋予他们的权力和威信。

第五条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不正当地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谋取利益。

公职人员不得进行与其公务、职能和职责或履行这些职责不相符合的任何交易、取得任何职位或职能或在其中拥有任何经济、商业或其他类似的利益。

第六条公职人员应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视本人职务的要求,公布可能会构成利益冲突的业务、商业和经济利益或为经济盈利而从事的活动,在可能产生或已觉察到公职人员的职责与个人利益间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公职人员应遵守为减少或消除这类利益冲突而制定的措施。

第七条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不得不正当地利用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取得的或由于其公职而得到的公款、公共财产、服务或信息来从事与其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公职人员应遵守法律或行政政策所制定的措施,以免卸职后不正当地利用其原先的公职。

第九条公职人员应视本人的职务并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的许可或要求公布或披露个人财产信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布或披露其配偶和/或其他受赡养者的私人资产和债务信息。

第十条公职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行使职责、履行职务或作出判断的礼品或其他馈赠。

机关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守则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公正廉洁、便捷高效、优质规范、运转协调的服务型机关,特制定如下守则:
第一条文明办公。

热情周到,礼貌待人,着装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环境整洁,公务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

第二条首问负责。

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认真负责,迅速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说明办事方法和流程,或直接将其引领给有关职能部门或具体办事人员。

第三条办事限时。

对职权范围内能当场办结的事情要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

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四条一次告知。

对咨询或办理的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要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要求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政务公开。

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应当公开的内容和事项要告知服务对象,不保留、不隐藏,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第六条业务精通。

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政策,精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七条依法行政。

秉公办事,规范执法和行政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

第八条诚实守信。

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言行一致,兑现服务承诺,勇于承担责任。

第九条廉洁从政。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

第十条忠于职守。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工作期间不从事个人娱乐或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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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穿着得体,仪表端庄。

3.上班时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完成本职工作后,除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种文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外,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4.机关各科室接待群众来访,必须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及时、合法、合理,不留隐患,对办公室分流的来访群众要积极主动配合接待。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要适时下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群访、群告。

5.机关干部要和本科室本部门同志沟通情况,做到相互支持,团结合作。

遇情况要及时向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遇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必须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安排。

6.各科室、各部门要建立干部考勤制度,并由科室、部门的领导同志认真记录。

每月月底前报党政办备案。

7.全体机关干部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主动和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8.机关干部下乡要工作任务明确,树立服务意识,认真为基层群众服务,完成工作后应立即返回机关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如时间不允许或有其它情况不能到时,应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9.机关干部一律不准在村级用餐,更不准接受村级干部的宴请,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下属单位和村级报销票据。

10.加强道德修养,饮酒适度,不酒后无德、惹事生非。

11.努力维护机关形象,并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自觉与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12.维护机关团结,保持机关安定,不议论他人是非,不参与造谣、传谣,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3.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记制度,通过工作日记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14.要树立较强的保密意识,严禁泄漏党委、政府的任何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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