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职工宿舍申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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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单身职工宿舍

申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下称“中心”)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为单身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中心全体未婚工作人员。

第三条单身职工宿舍为单间,一室2人,配置桌子、椅子和床等。

第四条宿舍申请及退租程序

(一)宿舍申请。符合条件(如家不在广州或家在广州居住条件确实有困难的)的单身职工如需申请宿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中心综合部复审,再报中心领导审定。其他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职工,由本人向中心综合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按程序进行审批。

(二)宿舍分配。初次安排入宿者,在现有空置宿舍中抽签决定住宿位置和房号。

(三)宿舍退租。

1、需退租的单身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2),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经综合部验收并退还宿舍钥匙,原则上一周内处理完毕退租手续。

2、单身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原则上一周内处理完毕退租手续。若因特殊原因须继续住宿者,视个人情况向中心领导提

出延缓退租书面申请,报中心领导同意后,原则上给予半年过渡期。

第五条费用缴纳问题

(一)房租缴纳。根据宿舍的固定月租金额缴纳房租,租金由在住人员均摊。

(二)水电费缴纳。依据室内水电表读数按实收取水电费,费用由在住人员均摊。

以上费用均按月收取,由综合部财务人员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其他规定

(一)单身职工宿舍是中心为本单位无固定居所的单身职工所提供的居住场所,非本单位人员不得入住。

(二)单身职工在宿舍分配过程中,应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单身职工,不得随意调换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中心领导批准。

(三)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门锁,如钥匙遗失,应到综合部报失,并承担换锁、配钥匙的费用。

(四)为了单身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住宿的单身职工须严以律己,注意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吵闹。

(五)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化,并自行放入楼下垃圾桶。

(六)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

(一)宿舍内所配物品均为中心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指定人员验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有损坏或遗失,

由当事人(或保管人)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水暖、电气部件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中心综合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1、《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职工入宿申请表》

2、《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职工退租申请表》

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职工入宿申请表

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职工退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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