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商品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
物流管理《正确认识商品期货的“标准仓单”4》

正确认识商品的“标准仓单〞标准仓单与普通仓单没有本质区别自我国建立商品交易所以来,就出现了所谓标准仓单的概念。
商品市场源自现货市场,交易所有关商品仓储保管业务,应该遵循现货市场规律。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标准仓单的解释是:标准仓单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生效。
标准仓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客户码、品种、有效期、仓库名称、数量等。
标准仓单也是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交割、交易、转让、充抵、注销的凭证,受法律保护。
上海交易所的仓库标准仓单是由指定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签发给货主的,用于提取商品的凭证。
仓库标准仓单的内容主要包括:货主名称〔全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件数;储存场所;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的,其金额、期限以及人的名称;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等。
现货市场中所谓仓单,是指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以给付一定的物品为标的的一种有价证券。
仓单包括以下事项: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的,其金额、期限以及人的名称;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通过比照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的标准仓单与现货市场的普通仓单其实没有本质差异。
第一,两种仓单的性质完全相同,仓单都是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
仓单持有人,可以请求保管人将保管的货物交付给持有人。
仓单经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第二,两种仓单的主要内容相同。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标准仓单仅仅因为在交易中,客户需要通过会员办理,而增加了会员名称栏目;上海交易所的仓单内容那么与现货仓单根本相同。
第三,保管人责任相同。
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标准仓单的管理,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保障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等标准仓单业务参与者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标准仓单可以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
仓库标准仓单是指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由指定交割仓库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签发给货主的,用于提取商品的凭证;而厂库标准仓单是指经过交易所批准的指定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实物提货凭证。
厂库标准仓单暂限于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
在本管理办法中,如无特指,则标准仓单指仓库标准仓单。
第二章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第四条交易所应当建立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对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仓单的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由交易所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标准仓单业务参与者应当通过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
第六条会员使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交割、结算等标准仓单业务应当由其结算交割员操作。
第七条标准仓单业务参与者应当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先开立标准仓单帐户,方可持有标准仓单,参与标准仓单业务。
标准仓单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即一个标准仓单业务参与者只能拥有一个标准仓单帐户。
会员和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协助客户开立标准仓单帐户,并负责核查其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标准仓单业务参与者提交的开户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章标准仓单的一般规定第九条标准仓单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生成后即以电子形式存在。
指定交割仓库可以根据标准仓单所有人(以下简称仓单所有人)的申请,为其提供打印的纸质标准仓单。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2022)

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日期】2022.08.31•【文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2022年7月29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31日〔2022〕74号公告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普通小麦(以下简称普麦)期货相关业务,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普麦期货合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交割服务机构)、指定质检机构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易业务第三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50吨/手。
第四条普麦期货合约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
第五条普麦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第六条普麦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3、5、7、9、11月。
第七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普麦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量、每次最大下单量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八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其中,上午10:15-10:30为休息时间。
交易所另行公告普麦期货合约开展夜盘交易的,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取消普麦期货合约夜盘交易或者对夜盘交易时间进行调整,具体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九条普麦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第十条普麦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PM。
第三章交割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一条普麦期货适用期货转现货、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车(船)板交割。
期货标准仓单充抵、折抵说明

每次充抵保证 金的期限原则 每日根据结算价调 上为6个月 整。 (仓单有效期 内)
上海质押3点,解 除质押2:30
大商所
对应临近交割月卖方 持仓不收交易保证金
不收费用
上交所
按月收折抵 手续费。折 对应临近交割月卖方 抵手续费 仓单数量*仓单 按月收充抵手续费。充 持仓收交易保证金 =(1.8%*折 单位*临近交割 抵手续费=(1.8%*充抵 (以入金形式增加对 抵天数 月结算价*80% 天数/360)*充抵金额 应保证金资金) /360)*折抵 金额
仓单折抵 交易所 办理说明 费用说明 办理说明 费用说明
仓单充抵 办理要(合约由近 及远对应仓单数量)
不收费用
充抵期限内,有价 每次充抵的有 每次充抵保证 解除时收取充抵手续费 证券的价值涨跌幅 仓单数量*仓单 价证券价值不 金的期限原则 。充抵手续费=(1.8%* 度大于或等于10% 单位*临近交割 得低于10万元 上为6个月 充抵天数/360)*充抵金 时,交易所可以对 月结算价*75% (人民币)。 (仓单有效期 额 充抵金额作相应调 内) 整。 当充抵保证金的有 价证券的市值涨跌 每次充抵的有 每次充抵保证 幅度超过10%(含 仓单数量*仓单 解除时收取充抵手续费 价证券价值不 金的期限原则 本数)时,交易所 单位*临近交割 。充抵手续费=(1.8%* 得低于10万元 上为6个月 可以对该笔有价证 月结算价*79% 充抵天数/360)*充抵金 (人民币)。 (仓单有效期 券基准价值作相应 (取整) 额 内) 调整。
标准仓单规范最新

标准仓单规范最新标准仓单是仓储物流领域中用于证明货物存放在仓库中的一种重要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货物所有权转移和货物交易的依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频繁,制定一套完善的标准仓单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最新的标准仓单规范内容:一、定义与适用范围标准仓单是指由仓库经营者出具的,证明货物存放于仓库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书面凭证。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仓储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与之相关的货物所有者和交易方。
二、仓单的基本要素1. 仓单编号:唯一标识每份仓单的序列号。
2. 货物名称:详细描述货物的种类和特性。
3. 货物数量:准确记录货物的数量或重量。
4. 货物质量:货物的等级、规格或标准。
5. 存放地点:明确指出货物存放的具体仓库位置。
6. 存货人:货物所有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7. 仓库经营者:出具仓单的仓库企业或个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8. 存货日期:货物入库的具体日期。
9. 提货条件:规定提货时需满足的条件,如提货通知、提货人身份验证等。
10. 仓单有效期:仓单的法律效力期限。
三、仓单的出具与流转1. 出具仓单时,仓库经营者必须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仓单可以作为货物所有权的证明,进行转让、抵押等操作。
3. 仓单的流转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仓单的保管与保密1. 仓库经营者应妥善保管仓单,防止丢失、损坏或被非法复制。
2.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仓单信息,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仓单的法律效力1. 标准仓单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货物所有权和交易的法律凭证。
2. 在发生争议时,仓单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六、仓单的电子化1. 鼓励使用电子仓单,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2. 电子仓单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于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是指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期货合约所对应的交割凭证。
标准仓单是期货交易所为了保障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而设立的,它是期货合约交割的基础,也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的发行和管理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下面将对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进行详细介绍。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的特点。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标准化,标准仓单是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标准化要求发行的,具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以确保交易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 可流通性,标准仓单可以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也可以在银行、仓储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3. 可替代性,标准仓单可以作为期货合约的交割凭证,也可以用于商品的实际交割,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和灵活性。
4. 安全性,上海期货交易所对标准仓单的发行和管理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其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的发行和管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的发行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仓单申请,持有商品的仓库或仓储公司可以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发行标准仓单,申请材料包括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仓储凭证、申请书等。
2. 仓单审核,上海期货交易所对申请发行的标准仓单进行审核,确保商品质量和数量符合期货合约的标准要求。
3. 仓单发行,经审核通过后,上海期货交易所发行标准仓单,并在期货交易系统中登记备案,确保其可在交易所进行流通和交易。
4. 仓单管理,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发行的标准仓单进行管理,包括仓单的变更、转让、质押、解押等操作,确保仓单的安全和有效流通。
5. 仓单监管,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仓单的流通和交易进行监管,防范操纵和违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公平。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的作用和意义。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在期货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 交割凭证,标准仓单是期货合约的交割凭证,可以用于期货交易的实际交割,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改草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改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标准仓单的管理,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保障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时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电子仓单系统第三条交易所应建立电子仓单系统,对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仓单的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电子仓单系统由交易所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交易所、会员、投资者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通过交易所电子仓单系统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
第五条会员使用电子仓单系统办理交割、结算等仓单业务应由其结算交割员操作。
第六条仓单业务参与者应在电子仓单系统中先开立标准仓单帐户,方可持有标准仓单,参与标准仓单业务。
标准仓单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即一个仓单业务参与者只能拥有一个标准仓单帐户。
第七条仓单业务参与者提交的开户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章标准仓单的一般规定第八条标准仓单在电子仓单系统中生成后即以电子形式存在。
指定交割仓库可根据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以下简称仓单持有人)的申请,为其提供打印的纸质标准仓单。
第九条标准仓单应包括下列事项:(一)货主名称(全称);(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件数;(三)储存场所;(四)仓储费;(五)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六)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七)标准仓单应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有关权利凭证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标准仓单的生成和打印第十二条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确认等环节。
第十三条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办理交割预报,向交易所提交交割商品入库申报和制作标准仓单申请。
第十四条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商品的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
螺纹钢仓单规则

螺纹钢仓单规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了保证交割品质,对于交割货物有着严格的标准,对于螺纹钢和线材的仓单及交割有三项规定:
1. 只有生产日起的30天内进入指定交割仓库的方可制作成仓单。
2. 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
3. 用于进行交割的螺纹钢、线材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
当标准仓单在90天的有效期到期后,标准仓单就失去了相应的作用。
那么标准仓单持有者只能将仓单进行注销。
仓单注销是指标准仓单所有人提货或者申请将其标准仓单转为一般现货提单,由指定交割仓库办理标准仓单退出流通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现货提单与标准仓单是不同的概念,一般现货提单不能用于实物交割。
另外,上海期货交易所对螺纹钢期货有如下限仓制度:
1.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
限仓比例从5%至25%不等。
限仓数额在交割月份从360手到3600手不等,在交割月前第一月从1800到18000手不等。
2.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与投机交易的持仓实施分类管理,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不受投机头寸持仓限量的限制。
3.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
4.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
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螺纹钢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询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获取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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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仓单有效期
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为配合新规则的执行,2009/10年度C2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调整为与C1类相同。
仓单有效期到期注销后,不可重新注册:强麦、白糖、棉花。
仓单有效期到期注销后,符合入库条件的,可以重新注册:硬麦、PTA、菜籽油、早籼稻。
所有的豆粕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若检验过关仍可以再注册仓单
棕榈油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内注销。
所有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必须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境内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境内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境外生产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80(含180)个自然日;境外生产的聚氯乙烯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申请注册日期距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进境日期)不得超过120(含120)个自然日。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标准在满足上面180日之内的条件的话注销后可以注册
螺纹钢90天有效期,不可以再注册
农产品(能吃的东西)有地域仓库升贴水
天然橡胶的仓单自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
各品种强制注销期
上期所的仓单除天然橡胶、螺纹钢、线材、石油沥青厂库仓单和热轧卷板外,其余永久有效。
当年生产的国产天然橡胶必须在次年5月前入库制作仓单,在生产年份的次年11月强制转为现货。
国产天然橡胶质检有效期为3个月,到期后需要重新质检,质检完成后,需要办理变更质检日期业务。
进口3号烟胶片必须在商检后的6个月内入库方可交割,超过商检证书签发日起18个月的将被强制注销。
螺纹钢、线材应在生产日起的30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单,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参与交割的螺纹钢、线材仓单有效期须覆盖至最后交割日)。
每年9月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之前生成的石油沥青厂库标准仓单,应在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360天内(参与交割的热轧卷板仓单有效期须覆盖至最后交割日),每一仓单的热轧卷板以其中最早的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