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加强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作为城市形象窗口的**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以下简称站前地区)是我市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的区域之一,站前地区的管理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特别是近期对这一敏感地区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其管理现状成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一块久治不愈的顽疾。为挖掘其存在问题的根源,

笔者对站前地区的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站前地区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站前地区地处市中心地带,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其具体范围为:东起颐园街铁路医院围墙外体,西至海关街西侧建筑红线,南起龙运宾馆、龙门大厦建筑红线,北至**火车站主楼建筑红线。其中,**火车站站前广场位于**火车站侯车大楼前,东连一曼街,西接铁路街,南连红军街,北接霁虹广场,日流量达10万人次,最高可达22万人次。

(一)站前地区管理现状

作为我市重要窗口的站前地区,其管理工作历来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具体管理机构也经历了几次调整变化。

1986年**火车站地区由南岗区站前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1994年成建制转为**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作为南岗区政府的非常设机构,为区代市管理机构,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即根据《**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对治安、交通、市政、市容、工商、物价、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依法进行综合治理;对一个时期哈站前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哈站前地区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等(哈南编发[2001]第57号)];2004年4月成立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站前分局,行使相对集中执法的“7﹢1”职能(即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等七项处罚权和城市噪声管理职能),原综治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挂站前综治办和站前城管行政执法分局(作为执法机构)牌子;2007年3月28日又根据《关于设置**火车站站前管理局的批复》(哈编字[2007]6号)在哈站地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站前分局的基础上组建“**火车站站前管理局”,其机构规格、现有编制不变,人事管理和经费由南岗区政府负责。

除站前综治办、站前执法分局外,在站前地区的执法单位还有站前治安大队、交警站前中队、哈站派出所(铁路)、联合刑警队等。参与站前地区管理的部门还有工商、物价、交通、环保等多个部门。

(二)站前地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站前地区的管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已有所好转。但是,因站前地区位置的特殊性、人员的复杂性以及许多历史的、现实的原因,该地区在卫生环境、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治安秩序较差。站前地区“托”影不断,车托、店托、票托、饭托等游离于站前地区的各个角落;倒卖车票、票据、欺诈、拐骗旅客钱财,流浪乞讨人员席地而卧,死缠强讨等行为,严重扰乱了站前地区的治安秩序。二是交通秩序较差。作为重要交通枢纽的站前地区交通疏导力度却非常薄弱,无许可的非法营运出租、客运、摩的、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乱停乱放;出租汽车在非指定地点停靠载客、拒载、拼座、不打计价器、议价收费等问题屡禁不止。三是消费环境较差。“要想吃饭购物,多走两三站路”,这句老百姓中流传的顺口溜,从侧面反映出了站前地区的消费环境。站前地区中、小餐饮及宾馆、旅店行业卫生条件较差、服务不够规范、硬件不够达标,食品安全存在大量隐患;话吧价格欺诈、部分商家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有待解决;重要商业场所缺位,商业诚信危机难以化解。四是市容环境较差。站前广场地区废纸、烟头、饮料瓶等废弃物随处可见,有的垃圾桶污物外溢,有的厕所污水横流、恶臭熏天;周边街道道路两侧小饭店、小旅店非常多,店前大大小小的落地牌匾,窗口外溢摆放食品,露天烧烤、流动摊贩和饮食

摊点等导致站前地区市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五是服务功能较差。站前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突出服务功能,但是我市站前地区的服务设施均未达到人性化设置和管理。广场步道板部分破损严重,不仅没有供旅客休息的座椅、遮雨棚、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就连供行人过街的地下通道也被商场占用,地下人防工程4万平方米的空间挤进了数以千计的摊床,过街标识不清,有的过街行人采取从地上翻越护栏、横穿街道等。(三)存在问题的根源

站前地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如规划设计不合理、商家以及群众意识差等等。但是,究其根源应该是执法主体的认识、现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从横向比较看,我市站前地区不论从设计、规模、配套设施,还是管理现状都与同级城市存在很大差距。但[]是最主要的差距还不在这里,而是对待站前地区管理工作的认识、态度上,这直接影响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大一部分干部同志对站前地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停留在较浅的层面上,没有把站前地区当作我市对外的重要窗口,也未认识到其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市对外形象。有些职能部门,没有把站前地区管理作为职责的组成部分,

而是当成负担,在工作中,存在着“不求成绩,只求平稳”的思想,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工作懈怠对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漠然态度,直接导致管理缺位;解放思想,创新意识差,对市政府的一些政策和措施,没有落到实处,未将其并入正常工作轨道。

二是法律依据不充分,工作难度大。作为站前地区管理工作牵头部门的综治办,虽然“三定”方案明确了其职能,《**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可以委托综治办负责依法规定的本部门权限内的日常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只有个别部门采取阶段式委托,绝大多数职能部门未对相关管理权予以委托,且缺乏严格的监督保障机制,常常出现“看得见的无权管,有权管的看不见”的情况;加之《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够细致全面,如对死缠强讨、非法揽客以及非法营运等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秩序的行为没有规定,由于没有执法依据,管理工作中遇到上述行为时,只能采取“撵”的办法,难以硬起手腕实施管理。因为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使站前地区的管理无法做到协调一致,缺乏持久性,导致问题久治不绝,严重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

三是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目前,参与站前地区管理的部门较多,其中仅市直局级单位就有19个之多。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物价、城管、环卫、市政等部门对站前地区的管理都有相应的执法权,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却

常常造成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职能上的交叉,责任划分不清,有利的抢着干,无利的不去管,各部门画地为牢,各自为战,配合不到位,形不成合力,甚至产生矛盾和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利用火车站地区这块“黄金宝地”为本部门谋取经济利益,不仅干扰了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还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是机制不适应,监督和管理苍白无力。首先,对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没有跟踪落实,如在客运交通、地下通道的管理,站前地区电子化管理、以及对“黑车”、“黑店”的打击等方面,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已经明确相应责任部门,但至今,客运车辆进入广场揽客、“黑车”、“黑店”泛滥、地下通道不畅、电子眼设置为零等现象仍然存在;其次,问责机制未落实,对在站前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实行追踪问责,干好干坏一个样;加之市区两级管理权限不明确,出现都管又都不管的现象,致使监督管理工作显得苍白无力,直接影响站前地区交通、治安、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是执法主体不适格,经费开支无保障。综治办作为南岗区政府的非常设机构,现有在编人员2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自筹机关事业编制16人;哈站地区综治办下属有两个事业单位,即交通执勤队和清扫保洁队。交通执勤队现有自筹工人编45人,清扫保洁队现有工人编制8人;总计77个在编人员,另

有15名离退休人员(离休1人、财拨7人、自筹7人)。目前,综治办大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较低,且不具备执法资格,加之总值班虽然确定为财政补助,但实际上仍然维持经费渠道不变,即相当一部分经费靠综治办收费解决,直接导致执法人员的执法目的由加强站前地区的管理转为“收费”和“罚款”,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解决存在问题和难点的对策

站前地区可以说是省、市的重点地区,这种孕育了所谓“火车站经济”和“火车站特权”的“火车站现象”,正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我市火车站站前管理遭遇的尴尬。为尽快形成管理体制完善,管理主体责任明晰,工作机制运转协调,行政行为规范,管理高效的站前地区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治疗顽疾的“长效药”,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提高对站前地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教育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站前地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三个适宜”城市的突破口建设好、管理好,真正把加强站前地区管理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端正态度,增强紧迫感;强化管理者依法行政的观念,保证广场地区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树立我市对外的良好形象;同时,要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理念,切实提高全社会

对站前管理工作的重视。

2、明确责任,理顺站前地区管理机制。建议**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局除接受市领导小组领导外,以南岗区管理为主,由一名南岗区副区长兼任局长,该区长同时为**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这样既有利于解决协调乏力的问题,又便于向领导小组反映具体问题;整合权力资源,对站前管理所涉及的部门权力进行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委托执法或直接参与的方式,对站前地区实行综合管理。委托执法的,要采取一次性长期委托;未委托执法的,由职能部门直接派工作人员参与管理,这些人员在管理局上班,派驻人员由综治办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日常考核。可实行6个月或者1年定期轮换制度,经管理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求原单位予以更换。实行站前机构执法和直接派人到站前执法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形成站前地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管理方面,创新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相关情况;站前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市直各成员单位的领导班子的目标责任制,与主管领导责任挂钩,出现问题或者超期整改的要实行行政责任问责。

3、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文明、整洁、繁荣、有序的站前工作整体目标,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关键。第一,建议对站前现有执法人员实行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从南岗执法局及有关部门抽调能力强、素质好的骨干力

量到站前地区工作;第二,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在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执法工作中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规范执法;第三,还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着力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精心打造执法队伍的新形象;第四,建议理顺、站前综治办的人员经费渠道,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建议市、区两级按照比例,从稳定工作人员队伍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足额拨付经费,解除工作人员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消除“重收费,轻管理”的错误做法,认真贯彻“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最后,应当加大监督力度。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及其他有关职权部门要加强监督,深入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对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4、抓紧制定完善站前地区管理规章,为车站地区管理提供执法依据。为加强站前地区管理的法制环境建设,弥补执法依据的空白,使站前地区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市政府已将《**市火车站站前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列入今年政府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应重点对执法主体的权限划分、监督以及法律责任方面予以明晰;同时重新划定站前地区范围,在原定范围基础上,扩大站前地区管理范围,具体为:东起颐园街道路

中心线,西至海城街道路中心线,南至建筑街道路中心线,北至**火车站主楼建筑红线;并对强缠死讨、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行为的管理方面予以规定。

5、加大对火车站站前地区的投入,做好站前地区的硬件建设。做好站前地区的软环境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大投入,对火车站站前地区进行规划改造,规划改造应当以“便民”为宗旨,明确城市形象核心点的定位。为实现综合服务功能,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优先解决动、静态交通问题,使轴线畅通,如停车场设置应当是车流分开,减少车流交叉点,逐步实现智能化停车控制系统;设置人行通道,避免人车混行。二是实现广场功能完善、景观优美、提高窗口形象、服务人流集散的要求,站前立面造型新颖,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三是地下空间利用合理,解决行人跨越中间隔离带现象,充分体现通道的交通功能关键是地下,应当对地下进行合理规划,发挥其应当承担的交通功能,在地下通道、站前广场及周边区域安装摄像头,并同公安部门监控平台进行联网。

百色市高铁站前广场综合区设计说明

百色市高铁站前广场综合区设计 项目背景 百色历史悠久,山川秀丽。近年来,百色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发展势头良好。 高铁站正在建设中,可以遇见百色站通车运行后,百色在区域竞争力将显著增强。站前广场和配套工程的建设极为重要,是关系到百色城市形象的重大工程。 ---------------------------------------------------------------------------------------------------------------------- 设计目标 通过对区域背景、发展优势和现状的解读,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设计将规划区定位为:立足于百色、服务广西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型旅游商贸中心。 是展示百色城市形象、反映城市特色、体现城市文化的城市门户区; 交通设施规模预测 通过百色站交通流量,以及其他同规模高铁站的比较,预测常规公交停位为50个,用地需求6000㎡,出租车停车位70个,用地需求4200㎡,社会车辆停车位225个,用地需求11250㎡,高峰期需要人流集散广场面积4000~6000㎡。本方案的设计上坚持集约利用、方便换乘、高效疏导为原则,布置各交通配套设施。 ---------------------------------------------------------------------------------------------------------------------- 设计理念 理念之一:打造百色城市客厅 设计将百色历史文脉、旅游资源和现代形象巧妙融合,并赋予其交通综合组织的功能,构建百色新的城市客厅。 重点打造百色站前广场和旅游商贸中心,站前广场用地为1.9公顷,旅游商贸中心用地面积约为2.5公顷,即满足高铁站人流购物、餐饮休闲、住宿需求,又满足高铁站片区居民的商业服务需求。 ---------------------------------------------------------------------------------------------------------------------- 理念之二:立体化、集约化发展 城市立体化发展可解决在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内,以不同的城市活动基面容纳更多的城市活动。该设计理念在本方案中包含空间的立体化发展、交通立体化的组织、形象立体化等含义。交通的立体化是实现“人车分流、车车分流”交通组织方案。 ---------------------------------------------------------------------------------------------------------------------- 理念之三:多元功能复合 规划倡导功能“多元复合”理念。规划区将是一个集交通换乘、商业休闲、酒店办公、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功能区。沿站前广场前端布置小体量的街区式体验商业,商业业态为鲜果街、餐饮街等,东侧的综合商贸区由商业街区和商业综合体构成。 通过不同物业之间的弥补和助力,形成复合型城市空间,人们在此可享受高效的城市生活,感受百色的城市魅力。 ------------------------------------------------------------------------------------------------------------------- 东侧铁路居民小区之间的关系 规划的地块东侧道路压过铁路居民小区,近期拆除困难。规划建议调整控规的东侧道路,向西红线方向适度偏移,避开铁路居民小区,同时与站前大道南侧的道路顺接不错位交叉。使该道路承担起站前片区交通疏散的功能。 -----------------------------------------------------------------------------------------------------------------

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办法 聊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汽车客运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者,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出租汽车客运(以下简称出租汽车)是指以客运汽车为运输工具,根据乘客要求的地点行驶、上下及等待,按里程或时间计费的运输方式。 第四条出租汽车按照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公司集约化经营,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 第五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聊城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管理职责。 工商、物价、税务、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优质服务。 第七条出租汽车的运力投放计划,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八条从事出租汽车的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年龄不超过60岁; (三)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服 务等基本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汽车客运从业资格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 卡。 第九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 ; (二)投放运营的车辆、车型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要求,证照合法,并经检测合格; (三)所聘驾驶人员符合第八条规定要求; (四)有 3 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 (五)配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的经营企业,应持申请开业的相关资料,向当地县 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5 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向申请人投入的出租汽车配 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 登记手续;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需要增加出租汽车的,须向 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经营企业按程序办理 有关手续,按要求投入运力;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新增运力经营权在无偿条件下,也可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形式做出许可决 定。

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项目 (二)承办单位: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1、《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环太湖开发带概念规划》(2003) 3、市建设局《##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县建设局《**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设计要求》附规划红线图 5、《**太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站前区城市设计》 6、**县建设局《关于**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设计方案项目规划例会审批意见书》 7、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委托书 8、《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9、《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10、现行有关的建设法规、规范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要求 本项目的进行有利于推动太湖环线的开发建设,依托高铁车站,广场周边地区将建设成为集站前服务功能、科技研发功能、生产性服务业功能、旅游集散功能、生活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现代新城区。

(二)建设范围 **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位于**县太湖新区,为杭宁高速铁路**站的建设用地。工程南至发展大道,西接站前路,东侧与北侧均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高铁以高架方式南北向穿越地块。车站站房位于地块中央。用地总面积为8.98 公顷,其中车站站房占地面积约为7250 平方米(不含高架轨道下设备用房)。车站站房将用地分成东西两部分:西部为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车站广场用地,承担着与城市联系的功能;东部为轨道交通设施及配套停车位。地块周边自然景观资源丰富。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商业街、旅店、广场、市政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水景、夜景照明、停车场、建筑小品等。 (四)建设规模 该工程用地总面积为8.98 公顷,其中车站站房占地面积约为7250 平方米(不含高架轨道下设备用房)。车站站房将用地分成东西两部分:西部为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车站广场用地,承担着与城市联系的功能;东部为轨道交通设施及配套停车位。 (五)主要建设条件 本项目建设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区域内供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在规划中都能妥善解决,基本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六)项目投入总资金、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1、项目投入总资金 本项目投入总资金33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37万元,工程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及其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或者承租人意愿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或者汽车租赁服务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车。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客运出租汽车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和监督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编制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城乡交通状况,制定客运出租汽车运力投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鼓励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规模化发展,推广信息化管理。 新增和更新客运出租汽车应当使用双燃料等清洁能源。在用客运出租汽车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划逐步使用天然气、双燃料等清洁能源。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六条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应当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公平负担的原则,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确定。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实行无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具体使用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不得转让、抵押。在经营期限,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收回经营权。 第七条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装标志顶灯、空车待租标志和经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二)设置营运标志;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三)近3年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不超过规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五)取得从业。

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客运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概述 -------------------------------------------------------------- 1 第一节编制说明------------------------------------------------------- 1 第二节工程概况------------------------------------------------------- 3 第二章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 4 第一节道路工程 ----------------------------------------------------- 4 第二节房建工程 ----------------------------------------------------- 9 第三节给排水工程-------------------------------------------------- 24 第四节采暖、电气工程 --------------------------------------------- 29 第五节绿化工程 ---------------------------------------------------- 32 第六节标志标线 ---------------------------------------------------- 33 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工期方案措施---------------------------- 34 第四章施工总体部署及其保证措施 ------------------------------------ 40 第五章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 42 第六章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 43 第七章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措施--------------------------------- 46 第八章文明施工措施 --------------------------------------------------- 48 第一节交通保畅措施------------------------------------------------ 48 第二节文明施工措施------------------------------------------------- 49 第九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 52 第十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措施 ---------------- 52 第十一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56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解读

附件1 第1页共4页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应当按照《出 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理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4715660621.html,)下载打印。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者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编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 申请许可内容请在□内划√ 首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或者申请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范围,请选择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经营□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如申请扩大出租汽车经营范围,请选择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经营□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营运车辆信息 拟购置营运车辆情况 序号厂牌型号数量座位数 (个) 车辆类型及等级车辆技术等级备注 1 2 3 4 5 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营运车辆情况”表 现有营运车辆情况 序号道路运输证号厂牌型号座位数 (个) 车辆类型 及等级 车辆技术等级购置时间 1 2 3 4 5 合计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聘用或者拟聘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 取得相应 驾驶证时间 从业资格证 类型 从业资格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第4页共4页

巡游出租车管理规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重庆市富吉公路运输集团利达运输有限公司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租汽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等,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公司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营运经济责任人、驾驶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公司出租车营运经济责任人、驾驶员应当遵章守纪、守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安全行车、文明从业,服从公司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四条营运经济责任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荣昌籍户口,且符合出租车驾驶员条件;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性别不限);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赔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作风正派; (六)自觉服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管理。 第五条驾驶本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取得准驾为C1机动车驾驶证以上,且3年以上驾龄;

(四)近三年内无死亡1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无交通运政部门的违章违规记录; (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治安防范技能培训合格证、客运轮训合格证、CNG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证); (六)驾驶员适应性检测站的身体健康证明。 第六条驾驶员建档登记,由公司安全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把关,逐级审查签字,经同意后登记入册,并进行执业备案,方可正式聘用,经办理服务监督卡后,准许驾驶本公司出租车。 第七条每车聘用两名主班驾驶员,原则上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变动,营运经济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说明理由,经公司核实同意后方可变动。聘用的代班(机动)驾驶员必须在公司建档登记3个月以上,方可退出,退出时向公司申请说明理由。 聘用的主班及代班驾驶员应向公司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每人6000元(不计息),安全学习保证金每人600元(不计息)。如无违章或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解聘或退出本公司时,全额退还。 第八条营运经济责任人、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取消从业资格: (一)营运经济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二)非法罢运停运、上访集访,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闹事,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营运经济责任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无安全经营监管能力的; (四)驾驶员因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五)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被吊销的; (六)从业资格证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高铁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高铁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背景 (1) 二、项目概况 (3) 三、问题与建议 (4)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6)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6) 二、项目区经济发展状况 (9) 三、项目区内交通运输状况 (15)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7)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19) 一、选址条件 (19) 二、建设条件分析 (20) 第四章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22) 一、建设规模 (22) 二、技术标准 (22) 第五章工程方案 (25) 一、广场方案 (25) 二、总体布局 (25) 第六章节能方案分析 (29) 一、编制依据 (29) 二、节能指标 (30) 三、节能措施 (30) 四、耗能指标 (31) 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32) 一、沿线环境条件 (32) 二、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32) 三、减缓工程环境影响的对策 (35)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7)

第八章劳动安全设施 (38) 一、影响劳动安全的因素分析 (38) 二、制定完善监控措施 (38) 第九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40) 二、工程质量管理 (40) 三、财务管理 (42) 四、进度管理 (42) 五、合同管理 (42) 六、协调管理 (43) 七、安全建设管理 (43) 第十章项目实施及招投标管理 (44) 一、实施方案 (44) 二、实施进度安排 (44)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 (46)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 (49) 一、投资估算依据 (49) 二、建设投资估算 (49) 三、工程投资估算 (50) 四、资金筹措 (50) 第十二章社会评价 (51) 一、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51) 二、各级组织对项目的态度及支持程度 (51) 三、社会风险分析 (52) 四、社会评价结论 (52) 第十三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53) 一、结论 (53) 二、问题及建议 (53)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租车用车管理,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用车原则 车辆的使用以保证公司各部门办理业务、开展业务用车为主。各部门工作人员用车需报请各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车辆。 三、用车范围 1、各部门需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并且明确安排使用车辆时。 2、工作需要到达目的地较远或交通不便,有可能误时、误事影响工作时。 3、携带现金或重要文件材料等,途中安全保障系数要求较高的工作。 4、上级领导陪同重要客户因工作需要接送或现场陪同时。 5、公司上级领导指示或安排项目部需要临时或必要动用车辆的工作。 6、遇到突发事件需要马上赶赴现场的工作。 四、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1、租赁车辆是指对车辆资产“物”的租赁,出租方提供车辆及车辆档案,不包括驾驶人员服务内容。其中车辆档案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说明书》、《三包服务卡》、《保险单》等。 2、各部门租赁车辆必须报主管经理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审批内容应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排量、品牌型号、行驶里程、车龄等。严禁租用以下5种情况车辆:①未经审验合格车辆;②已报废或延期报废车辆;③未报保车辆;④车辆所有人身份不明车辆;⑤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 4、租车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车辆所有人提供车辆购买凭证和保险凭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部门所租赁车辆合同原件必须留存综合管理部一份。

城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城市设计研究

城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城市设计研究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的不断更新城市火车站 站前广场的改造和建设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迅猛发展的铁路事业给城市火车站及站前广场的发展带来活力的 同时也产生许多问题。因此研究探索站前广场新的设计理论和设计方法已成为当前人们越来越重视的问题具有重要的 现实意义。论文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认识与思考通过对当前城市火车站站前广场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社会、文化等动因的深入分析以城市设计、城市交通、城市开放空间及环境心理学等为理论基础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较全面 系统地阐述了现代城市火车站站前广场的交通、空间、设施、文化和生态系统等的设计理念和构建方法。关键词站前广场、城市设计、空间、交通、环境设施、文化、生态’’—’插图清单图一火车站与城市区位的基本形式……………………………………………图—南宁站旅客 室外候车……………………………………………………… 图卜南昌站非典时期广场上的凉 棚………?9?9…………………………………”图卜火车站 的基本流线…………………………………………………………图卜 火车站的基本空间形式……………………………………………………图卜深圳

罗湖火车站前广场……………………………………………………圈南京新站前广场……………………………………………………………图袋型平面站前广场简图……………………………………………………图广州东站前广场平面图……………………………………………………图卜扁平型平面站前广场简图………………………………………………图卜北京老站前广场平面图…………………………………………………图卜环型平面站前广场简图…………………………………………………图卜杭州站前广场平面图……………………………………………………图莫斯科库尔斯克站前广场平面图………………………………………图—加拿大握太华火车站总平面图…………………………………………图一人山人海的站前广场………………………………………………………图空旷的合肥新站前广场……………………………………………………图前后式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

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长兴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项目 (二)承办单位: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1、《长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长兴环太湖开发带概念规划》(2003) 3、湖州市建设局《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长兴县建设局《长兴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设计要求》附规划红线图 5、《长兴太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站前区城市设计》 6、长兴县建设局《关于长兴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设计方案项目规划例会审批意见书》 7、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委托书 8、《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9、《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10、现行有关的建设法规、规范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要求 本项目的进行有利于推动太湖环线的开发建设,依托高铁车站,广场周边地区将建设成为集站前服务功能、科技研发功能、生产性服务业功能、旅游集散功能、生活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现代新城区。

(二)建设范围 长兴高速铁路站站前广场工程位于长兴县太湖新区,为杭宁高速铁路长兴站的建设用地。工程南至发展大道,西接站前路,东侧与北侧均为规划城市次干道。高铁以高架方式南北向穿越地块。车站站房位于地块中央。用地总面积为8.98 公顷,其中车站站房占地面积约为7250 平方米(不含高架轨道下设备用房)。车站站房将用地分成东西两部分:西部为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车站广场用地,承担着与城市联系的功能;东部为轨道交通设施及配套停车位。地块周边自然景观资源丰富。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商业街、旅店、广场、市政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水景、夜景照明、停车场、建筑小品等。 (四)建设规模 该工程用地总面积为8.98 公顷,其中车站站房占地面积约为7250 平方米(不含高架轨道下设备用房)。车站站房将用地分成东西两部分:西部为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车站广场用地,承担着与城市联系的功能;东部为轨道交通设施及配套停车位。 (五)主要建设条件 本项目建设符合长兴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区域内供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在规划中都能妥善解决,基本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六)项目投入总资金、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1、项目投入总资金 本项目投入总资金33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37万元,工程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出租汽车的管理,维护出租汽车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检验合格的符合规定数量的车辆;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三)有合格的驾驶员;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取得正式驾驶证3年以上; ( ( ( ( ( ( ( 备有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 (五)车辆整洁卫生。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租汽车的,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一)申请者是单位的,持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是个人的,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应当填写《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写明经营规模、范围、从业人员和车辆、停车场地、营业站及管理制度等情况。出租汽车管理机关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 ( ( 场地、《准( 第十条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及营运车辆状况每年复审一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增加、减少或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报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的,须经出租汽车管理机关批准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经批准歇业或者减少营运车辆的,须向出租汽车管理机关缴销营运证件,并对不作为出租汽车使用的车辆去除车身装饰和车内的营运设施。 第三章营运管理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营运管理制度,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周到、安全的服务。 ( ( ( ( ( 证》的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六)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 (七)应当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受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 (八)执行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协调营运业务的措施;

合肥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合肥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第141号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7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市长吴存荣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经营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5座以下小型客车。 第三条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其他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相协调~按市场需求实行总量控制。 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规划、新增运力投放计划和出租汽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辖三县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出辖区内出租汽车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行业发展规划~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安全运营、优质服务的原则。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机关~其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在安全运营、文明行车、优质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和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 在明晰产权、规范权属关系的基础上~确定经营者~具体方案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2009年11月26 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 会议通过, 2010年1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出租汽车市场营运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除阿城区、呼兰区以外市区的出租汽车客运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出租汽车客运,是指利用小型客车,按照乘客需求提供客运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或者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应当坚持总量调控、公平竞争、规范经营、优质服务、方便公众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出租汽车客运行业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工商、公安、财政、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 设和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需求,编制城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需求进行调查评估,需要进行运力调整的,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变化,对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 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第八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协会应当通过科学管 理、加强培训、开展文明服务竞赛等方式,提高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工会组织, 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 (以 下简称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协会应当根据协会章程,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 者)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服务和自律管理。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许可制度。 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出让期限为 8 年。有偿出让的方式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企业和个人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 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一车一权制度。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期限届满后经营者申请继续经营时,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优先 获得经营权,经考核优秀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具有与经营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财务、安全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个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购车资金或者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 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办公和停车场所; 二) 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 具有相应购车资金或者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 五)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与交通引导.doc

简述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与交 通引导-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城市之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火车是社会群体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方式,火车站的建设则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优秀的火车站建设不仅要充分发挥自身功能,还应当作为城市的形象标志。火车站站前广场是火车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重要门户,并具有重要的交通集散作用,因此加大力度探究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与交通引导,对于火车站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原则 火车站及站前广场的交通构成比较复杂,是城市交通及治安工作中的重点内容。火车站站前广场的人流量与车流量较大,并且具有一定特殊性,随着火车始发或到站时间的变化而发生一定转变。火车站站前广场也是城市防灾减灾的基本疏散空间之一,科学合理的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规划设计能够为旅客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提高旅客的换乘效率,并促进人流及车流的快速疏散,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城市的交通管理水准。而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社会运行过程中更加注重经济、环境、文化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当基于地域文化特征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火车站的功能,促进交通引导的顺利实现,因此火车站站前广场的设计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构建高效的站前交通系统。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当对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组织交通功能进

行合理应用,构筑合理且高效的交通系统,促进站前广场空间交通引导的顺利实现。尤其是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人流量与车流量较大,若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实际规划设计过程中能够实现高效率集散、交通零障碍换乘,势必能够有效提高站前广场空间规划设计的有效性,对于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当将动静活动进行合理分区,并完善站前广场相关功能设施,最大程度上满足不同的停车需求。在此基础上应当将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与公交站和长途汽车站进行协调设计,真正实现零换乘,从而切实提高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人流疏散效率。 二是基于当地文化特色开展规划设计,彰显地域性的站前广场形象。也就是说,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加以全面分析,在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中体现独特性,与其它广场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合理区分,并从火车站站前广场风格、自身设计特色以及建筑文化内涵等方面入手,切实通过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规划设计来展现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 2 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交通引导 火车站站前广场是火车站向城市其它功能区过渡的重要平台,是人流与车流集散的重要空间场所,是多种交通方式换乘及城市防灾减灾的重要空间。火车站站前广场的交通空间主要包含水平交通空间、垂直交通空间和枢纽交通空间,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空间的规划设计和交通引导的过程中应当结合火车站自身特性,充分考虑站前广场交通空间的多种功能,进而对站前广场空间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和交通引导,确保火车站站前广场的基本交通换乘功能及其他功能都能够得以顺利实现。火车站站前广场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管理办法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管理办法 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更好的促进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以良好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车,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公司特制定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参与公司所属线路营运的驾驶员。 二、星级设置 驾驶员星级设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三、奖励规定 经考评合格后的星级驾驶员享受各星级的奖励。 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元; 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元; 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元; 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元; 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元。 四、考评标准 、星级驾驶员标准 ()完成当月营运计划,无迟到、早退、缺勤; ()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每月例会一次,分公司安全例会二次; ()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无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无有责交通事故; ()无有责机械事故。 、星级驾驶员标准 ()达到一星级标准; ()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车辆无抛锚现象发生。 、星级驾驶员标准 ()达到二星级标准; ()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费卡)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额。 、星级驾驶员标准 ()连续三个月达到三星级标准; ()当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分,三个月内有来电来信表扬(此条件可持续评比); ()当月票款收入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前三名(含三名)。 、星级驾驶员标准 ()连续三个月达到四星级标准; ()当月票款收入高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一名。 五、组织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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