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办法(1)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保障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促进职业康复,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及《自贡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暂行办法》、《自贡市工伤报销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安全环保部:1、安全环保部为工伤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工伤、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2、负责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
3、组织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医疗终结的工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鉴定的相关工作。
4、负责员工工伤保险理赔工作。
5、负责建立员工工伤档案。
6、收集相关工伤信息负责在相关部门进行传递、告知。
7、负责工伤救治、护理、住院等费用的审签工作。
(二)公司办人力资源:1、负责公司员工入职时各种手续、证件、人员身份合法性审查。
2、负责办理公司《工伤保险》和工伤《商业意外险》并负责其费用的缴纳。
3、负责受伤员工《商业意外险》的理赔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在治疗、恢复、休息期间的各种假期管理。
5、按《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落实工伤员工治疗、休息期间相关待遇。
6、负责工伤员工医疗终结后的工作岗位安排。
7、协助安全环保部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理赔工作。
(三)公司工会:1、参加员工工伤事故和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2、负责调解事故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财务部:负责员工工伤相关费用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发生事故部门职责:1、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救助受伤员工,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2、在第一时间内将工伤、交通等各类事故报安全环保部。
3、配合安全环保部对工伤、职业病伤害、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处理。
4、确定专人负责工伤人员的入出院手续,伤员护理、费用缴纳、结算等。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职责。
(1)事故发生部门负责抢救工伤员工并出具事故报告。
(2)安全办负责对事故原因经过进行调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建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条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上级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二章工伤级别第五条工伤事故依伤害分为3级:(1)轻伤。
轻伤标准是:负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少于5个工作日,未达到重伤的失能伤情。
(2)重伤。
重伤标准是:负伤后损失的工作日总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情。
(3)死亡。
第六条工伤事故依严重情况分为3级:(1)一般事故。
一次事故造成的轻伤人数在5人以下。
(2)大事故。
包括两类:一是一次事故造成的轻伤人数在5人以上(含5人),二是一次事故造成1人重伤。
(3)重大事故。
包括两类:一是一次事故造成2人以上(含2人)重伤,二是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
第三章工伤认定第七条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的规定)。
工伤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5. 3. 2.医院规定,为方便治疗暂时不能移动并要求人员护理的;5. 3. 3.护理期限,按照受伤者康复情况,护理条件丧失后,不予继续派人护理。
5. 4.人力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治,并跟进后期治疗工作及费用处理(包括借款申请,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 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 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的收集保存等)(一般事故级别以上工 伤),如其他部门需要相关票据,人力资源部只提供相关复印件。
5. 5.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向用人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伤亡情况,咨询公司法务人员进行事故判断。
意外伤害应在接到工伤报告12小时内,或事故发生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业务员报备(泰康人寿);工伤事故应在30日 内向社保局申报办理工伤认定。
5. 6.工伤认定材料:5.6. 1.事故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照片3张;5. 6. 2.医院:医疗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未住院仅门诊治疗的的提供:医疗发票、诊断证明、治疗处方)。
5. 6. 3.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证人证言2份、工伤事故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工伤申请报告。
5. 6.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内容证明材料(例如:外出申请单.行程记录表)。
第6条工伤事故的责任追究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 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形需要不同程度地对事故承担个人责任,具体规定如下:1.1. 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公司原因造成的,根据实际原因追究工伤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的相应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绩效考核扣分、经济处罚、降职、辞退。
同时,根据对损失和影响程度的评 估,扣减200-2000元工资(参考连带责任人的工资标准)以及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的意外事件,造成劳动者伤亡或身体残疾,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的示例,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劳动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伤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及时调查,依法处理,真实公开,重点防范。
第二章事故调查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具有法定性质,企业必须对发生在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进行调查。
第五条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具体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由安全生产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等组成,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组长。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成立,并且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程序包括事故发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四个步骤。
第九条事故发现:任何人员在发现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救护。
第十条事故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成员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成员要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调查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处理结果公告第十三条企业要及时向劳动者公告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的调查结果,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企业提出申诉,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工伤事故分为未遂事故、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1、未遂事故;指事故过程已行成,但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2、微伤事故;伤害程度很轻,休息工作日7天以下,医疗费用300元以下。
3、轻伤事故;伤害程度不是很重,休息工作日在7天以上105天以下,医疗费用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未造成残疾和没有残疾后遗症的。
4、重伤事故;(1)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4)严重骨折,严重脑振荡等;(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伤害:a大姆指轧断一节的。
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残废可能的;(7)脚部伤害: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5、死亡事故;指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及救护:1、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或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逐级或直接上报有关负责人;程序是班长、炉段长、公司安全员或公司领导。
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
2、报告可用电话或其它手段,报告时要简要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伤害程度及事故发展情况。
3、现场人员要做好现场救护和现场保护工作。
4、现场人员要根据人员伤害和事故发展情况向“人员急救120”、“火灾消防119”、“交通报警122”求援。
三、事故调查1、公司要成立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2、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现场有关人员、事故责任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员。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6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____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达一天及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____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____第75____及劳动____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采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
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三、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轻伤事故由分公司____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____工会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分公司、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事故与火灾事故均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
伪造假情况和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分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六、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有隐瞒事故及情节者,应追究从严处理。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和预防工伤事故发生而建立的一套程序和制度。
1. 工伤事故报告:任何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都应及时报告。
雇主或相关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
工伤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可能的原因等详细信息。
2. 工伤认定:工伤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工伤认定。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

关于员工工伤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工伤相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员工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第三条工伤安全事故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详见附件(一)《工伤事故分类》。
第四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原则。
(一)甲单位的员工在乙单位生产工作时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应该由乙方单位负责报告、调查处理,并于第一时间通知甲单位,其损失应该由受益单位负责。
(二)公司安委会成员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其同级的安全员、技术人员、有关员工,应该对工伤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准确性负全责。
(三)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工伤安全事故受理部门及责任。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生产设备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安全事故的受理部门。
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必须参加对工伤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部门、市劳动行政等部门报告。
(一)凡部门、车间发生工伤安全事故,致使负伤者工作中断之时,包括员工本人或事故现场最先发现发生事故者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班组长、部门、车间安全员、工艺员和负责人、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生产设备部成员以及公司安委会成员。
工伤事故及责任追究处理办法(1)

工伤事故及责任追究处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更好地为职工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大幅度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伤事故1、工伤事故考核范围:工伤事故考核范围为井下生产单位、地面生产单位及后勤服务单位。
2、工伤事故考核工作组织机构:①工伤事故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矿级领导、财务科、调度、安全科成员、相关科室。
②工伤事故考核机构:安全科3、职责分工:①安全矿长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追究;②办公室负责工伤人员运送车辆的安排;③财务科科长负责安排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及治疗;④安全科负责工伤事故的现场、取证等具体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安全矿长、矿长审核,在安全科备案;4、工伤事故的鉴别和分类:①轻微伤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且未达到轻伤的安全事故。
员工负伤后向调度室报告,登记在案,由队自行组织员工外出检查,医疗费用由煤矿承担。
②轻伤是指员工负伤后向调度室报告,登记在案,由矿安排到指定医院就医,医疗费用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性质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③重伤是指员工负伤后,经伤残鉴定为1-5级的伤害,或总费用(包含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补偿费等)达到10万元以上。
5、事故汇报及申报程序:1)生产类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①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伤情轻重,不论用工性质,事故责任单位的带班干部、当班班组长、现场人员或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科、值班领导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汇报人姓名等。
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1小时内未报的,超1小时罚款100元,超3小时不予接收)。
②发生事故的队组要迅速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③矿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职能部门汇报。
④安全科接到矿调度室工伤事故汇报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现场并作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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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工伤事故处理
管理办法
(二0一三年十月)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预见和发现异常,减少突发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迅速、及时处理并改善,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以维护公司生产秩序和稳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处理工伤事故的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事故,确实履行公司的管理和部门职能,把保护员工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伤事故。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工厂的安全工作。
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突发工伤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积极、稳妥、深入仔细地作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伤事故的界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
四、工伤事故的伤残等级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的标准和权威部门的裁定为准。
五、工伤事故的赔偿和相关责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或当事人和企业达成的共识为准。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在医疗终结时,公司按医院的建议休息时间给予当事人补助,补助标准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核算。
六、处理工伤事故的应急预案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当时在现场的职工及时抢救、处理,并迅速派人通报部门安全员、部门领导以及上级领导,各部门领导以及上级领导得知情况后,应立即果断、正确地处理相关事宜和善后工作,使工伤人员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和安排。
七、召开工伤事故分析会
1、工伤事故发生后,除按工伤事故管理程序办理外,同时由人力行政部在一周内组织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事故目击者、及相关人员召开工伤事故分析会。
2、在事故分析会上,目击者应客观、详细地描述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各方人员应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如事故现象、事故现场、事故发生时的情形等)进行
分析判断,不能凭主观臆测作出结论。
在事故分析会上应制定防范措施,以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人力行政部应做好事故分析会记录,事故分析会记录中必须详细记载开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及会议主要内容等,并要求参加会议人员签字。
4、人力行政部应在事故分析会后,立即整理出会议纪要,报告主管领导审核并存档。
八、明确责任
公司组织相关处置人员针对事故认真分析,充分调查取证,查明产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根据原因查明责任。
应对因安全生产工作未做好,未到位、失职而产生的工伤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工伤事故责任处理。
九、工伤事故责任考核办法
工伤事故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
1、小小伤不纳入考核(200元以下)。
2、医疗费金额为200-500元:
1)、主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主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50元。
2)、次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次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30元。
3)、部门安全员(班组长):直接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0元。
4)、部门领导: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0元。
3、医疗费金额在500元-1000元:
1)、主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主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2)、次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次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80元。
3)、部门安全员(班组长):直接主要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50元。
4)、部门领导: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50元。
4、医疗费金额在1000元-5000元:
1)、主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主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
2)、次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次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3)、部门安全员:直接主要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80元。
4)、部门领导: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80元。
5、医疗费金额在5000元-1万元:
1)、主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主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50元。
2)、次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次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
3)、部门安全员(班组长):直接主要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4)、部门领导: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6、医疗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
1)、主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主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300元。
2)、次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次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50元。
3)、部门安全员:直接主要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50元。
4)、部门领导: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50元。
7、死亡:
1)、主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主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2000元。
2)、次要责任者:因本人原因负次要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000元。
3)、部门安全员(班组长):直接主要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500元。
4)、部门领导:直接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500元。
5)、公司工伤管理人员:主要管理责任,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本办法自2013年10月*日起实施。
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条款按本办法执行。
重庆万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