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通知(铁建设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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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管理制度

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管理制度

施工图设计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XX客专XCZQ-5标第一项目部工程的施工图审核管理,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原铁道部令第26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办法》(铁建设〔201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78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XX客专客运专线XX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会审是项目部按照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的必须程序。

第三条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院出据的文字资料、通知、传真等资料。

核对设计文件的漏、差、错、缺,达到优化设计,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四条施工图会审是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进行阅读、分析、研究,熟悉设计内容,理解设计意图,将存在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提出改善设计、变更设计的建议。

同时为比选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项目部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个部门对管辖范围工程按专业分工逐项审核,其审核意见汇总。

第六条施工图会审工作各部门职责。

1.工程部主要审核内容及要求①工程部是设计文件核对的主要部门,应全面细致地进行设计文件核对。

②核对采用的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条件、设计原则、查明依据;③核实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④逐一核对单项工程设计,提出审核意见;⑤查清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特点或性能,以及施工注意事项,对所需设备规格、型号逐一核对,产品是否非标或过时淘汰(此款物设部参与核对);⑥查明特殊、不良地质地段个别设计的特别工程技术措施,及其施工注意事项;⑦核对施工临时设施及改建既有线施工过渡设计的方案、数量;2.安质部主要审核内容①设计措施是否满足相关施工安全、既有线行车安全、穿越公路行车安全、仅临的建(构)筑物安全以及人身健康安全(主要指有害气体、辐射、噪音等防范措施等)的相关规定;②设计标准及措施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3.计划合同部主要审核内容①投标报价对应于施工图有无缺项;②组成单价、材料规格型号有无改变;③与投标相比,施工方案及措施有无变化;④对应于投标,技术标准有无提高;⑤设计图纸的细目数量是否超出定额消耗量(如钢筋消耗量);第三章内容、程序第七条施工图会审的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原铁道部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3.国家和原铁道部有关规程规范;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XX客专初步设计及其批复意见;6.XX客专公司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施工图会审的相关规定。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4]143号],2004-12-13发布,有效)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工程、建设开发中心,经规院,集装箱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现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除标明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外,均为推荐性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为确保其得到贯彻落实,铁道部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

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基础,应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及技术发展适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是铁路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的基本和共性要求。

第八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积极推广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技术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九条铁路工程建设中需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1.铁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等通用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2.铁路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铁建设[2004]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4]143号],2004-12-13发布,有效)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工程、建设开发中心,经规院,集装箱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现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三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为铁路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除标明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外,均为推荐性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为确保其得到贯彻落实,铁道部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

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基础,应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及技术发展适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是铁路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的基本和共性要求。

第八条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应积极推广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技术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九条铁路工程建设中需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1.铁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等通用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2.铁路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1-铁建设2010-16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162号)

1-铁建设2010-16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162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2号)时间:2011.01.24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现将《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

已批复初步设计或已开工项目要按照本办法对在建风险工程进行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保证工程建设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铁通,中国铁物,中交集团,中国建筑,中国电建,各地方铁路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冶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冶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十批清理,同时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的原铁道部工程建设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十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文件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评审,《关于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铁办〔2011〕68号)、《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铁建设〔2009〕210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铁建设〔2011〕108号)、《关于组建铁路隧道专>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铁建设〔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80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通知》(铁建设〔2008〕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共14个文件主要涉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企业内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11•【文号】铁建设[2010]159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159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保留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通知要求,为规范评选工作,铁道部组织制订了《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铁建设〔2007〕209号)、《关于〈火车头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07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2: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表(优秀工程勘察)附件3: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表(优秀工程设计)附件4: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表(优秀工程标准设计)附件5: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表(优秀工程设计软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铁路建设质量,推动技术创新,鼓励广大铁路参建人员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创出更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和精品工程,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铁路优质工程奖、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其中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标准设计、优秀工程设计软件四项内容。

第三条铁路优质工程奖设一、二等奖,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

第四条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数年进行评选。

第五条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是铁路建设行业优质工程最高奖,评选对象为铁路建设项目及标准设计等。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

xx铁道部[铁建设[2008]24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2008-12-4发布有效)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根据当前铁路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场开放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4〕234号)和《关于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6〕87号)要求,鼓励具有公路、煤炭、城市轨道交通、水运、电子通信广电(通信)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铁路专业工程设计;在施工标段划分时选择不涉及营业线施工的独立标段,由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鼓励具有公路、矿山、城市轨道、电力、通信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铁路工程监理工作。

2.经铁道部批准,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公司(工程处)按照专业优势互补的原则,以专业联合的形式参加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参与站房工程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可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进行专业联合。

3.为搞好施工和运输的协调配合,保障营业线行车安全,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标段,宜由具有长期营业线施工优势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二、关于资格审查与市场准入1.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可采用资格预审或后审制度。

为保证资格审查公平公正、准确无误,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完成审查后及时向铁道部招标办核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2.招标人要依据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和标段特点,合理设定各标段投标人资格需达到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经济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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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铺轨等 大 型机械设各质 量 , 做好 日常检查 、保养和维修等 工 作 , 严禁带病作 业 ; 操作人 员必须熟悉作 业环境 , 严格按 规程操 作 。五是规范火 工 品管 理 。要按规定加 强火 工 品运 输 、存储等环 节管理 , 严格执行火 工 品领用和剩余 退 库制度 。爆破作 业 必须严 格执行规 范 , 同时做好 防护 工 作。六是完善生产办公 生活场所管 理 。施 工现场 生产 办公 生活场所选址应避开不 良地质地 带并进 行 地质灾害评估 , 应与高压 线路保持安全距 离; 临时建筑结构 必须 安全 , 符合消 防、环保 、卫生规定 ; 严禁租住危房和储存过危 险 品的房 屋。 五 t 深入推进标准化管 理 ♂通过深入 推进标准化管理提 高安 全 生产水平。建设单位要按 照高标准起步和高 效率推进标准化管 理 的 目标 , 督 促施 工 单位按 照安全管理体 系管到工 班 、技术管理 体 系体现在 工 序、质 量管 理 体 系落实到检验批 的要求 , 认真编 制 质量安全 管 理体 系文件。 要严格 开 工 条件 , 施工 组 织要求 的人 必须达标后方可开 工 。要大力 员、设各 、技术方案、临时设 施等∷ 推行标准化作 业、标准 化设 计 , 打牢 安全质量基础。要全面推行 架子队管理 , 坚决 取消包 工 队。开 工 后 , 建设单位要按 照现场标 准化管理 的要求 , 督促施 工 单位 严格做好现场管理 工作 , 严格按 照施 工作 业指导书和作 业 卡片组织施 工 , 文明施 工 , 做到事事有 流程、事事有标准、事事 有责任人。 ⒛1 01 6 8 号 〕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 严格按 照铁 安监 〔 文 , 严肃追 究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 设单位和建设单位领 导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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