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教学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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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X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X医院科技奖励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励医院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提高医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科技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与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科技成果的员工。

科技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创新、软件著作权、论文发表等。

二、奖励标准1. 科研成果奖励:根据科研成果的级别和影响力,给予不同的奖励。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

2. 技术发明奖励:根据技术发明的创新程度和应用价值,给予不同的奖励。

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

3. 技术创新奖励:根据技术创新的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给予不同的奖励。

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8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4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

4. 软件著作权奖励:根据软件著作权的等级和应用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3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5. 论文发表奖励:根据论文的质量、影响因子和发表期刊的等级,给予不同的奖励。

SCI、SSCI、A&HCI 等国际权威期刊论文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国内权威期刊论文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其他期刊论文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6. 特殊贡献奖:对在医院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特殊贡献奖,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

三、奖励程序1. 申报: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向医院科技奖励办公室提交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评审:医院科技奖励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名单。

3. 公示:将奖励建议名单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 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奖励名单。

5. 奖励:医院对审批通过的科技成果奖励名单进行表彰,并发放奖励资金。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医院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科研工作,并适用于本院所有科研人员。

第三条科研奖励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科研人员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解释权属于医院科研管理部门。

第二章科研奖励的方式和范围第五条科研奖励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现金奖励2. 荣誉表彰3. 科研成果转化支持4. 其他形式的奖励第六条科研奖励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科研成果2. 学术成果3. 专利成果4. 学术论文5. 科研项目6. 科研成果转化第七条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奖励的科研人员,医院将给予适当的奖励额外补助。

第八条科研奖励的具体额度和标准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向全院科研人员公布。

第三章科研奖励评审第九条科研奖励评审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组织。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来自不同科室和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奖项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于被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予以认定。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且接受公众监督。

对于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科研人员有权提出申诉。

第四章科研奖励申报和管理第十二条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流程和要求申报科研成果,由科研管理部门收集评审,并最终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对于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给予奖励,并及时公示。

第十四条科研奖励资金来源于医院的财政预算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要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科研奖励的筹划、申报、发放及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十六条科研奖励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不能挪作他用。

第五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科研奖励申报中的违规行为,医院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科研奖励资金的违规使用行为,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一、科研奖励分设科研课题奖励、科研成果及专利奖励。

奖励范围为我院在职职工,以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第一署名科研课题以及成果等列为当年度的奖励对象。

重复获奖的项目或成果,按奖项最高档次给予奖励。

若已按低档次给予奖励,则再按其与最高档次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二、申报科研奖励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医教科审核登记,复印件存档,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科研课题奖励(一)奖励原则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医院一般以1:1经费匹配。

医院对中标课题进行奖励(以下称奖金)。

原则上对纵向课题不再给予课题经费匹配。

上级明文规定匹配的、我院为第一牵头人的纵向课题,在申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和详细的预算计划,经医教科提交科研主管院长和财务主管院长审批。

项目中标后按照预算安排给予匹配。

(二)奖励细则1、奖励对象:奖金用于奖励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中其他在职的工作人员。

2、奖励金额:(1)我院为第一牵头人的课题组级课题按实际到账经费的10%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20万元。

省级课题按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10万元。

(2)子课题组级按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10万元。

省级按实际到账经费的2.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5万元。

如项目组成员可以提取劳务费,则不再奖励;如项目组成员不能提取劳务费,则按省部级课题奖励。

(3)各类非资助的科研课题按级、省部级、地市级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3、奖励程序:(1)奖励每年由医教科统组织进行。

医教科统计当年年度新中标课题和结题课题,经财务处核实医院入账金额并提交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发放奖金。

(2)课题负责人制定奖金分配明细,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参与课题的在职人员。

以医院单项奖的形式发放。

(3)获奖者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四、科技成果及专利的奖励(一)奖励原则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以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医院科室分配方案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医院科室分配方案

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医院科室分配方案
一、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为了提高医院科技创新水平,推动科技进步和医生学术能力的提升,我们制定了以下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1. 科研成果奖励
医院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对在临床医学研究、医学技术发展、医疗信息技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医生或科研团队给予奖励。

医院将制定不同等级的奖项,包括科技创新奖、论文奖、发明创新奖、研究成果奖等。

奖金将由医院资助,具体奖金数额将根据成果质量、学术水平、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定。

2. 临床技术奖励
医院设立临床技术奖励,对在不同科室中具有成效的新技术、新疗法或新诊断方法予以奖励,以提高临床技术水平和医生临床技能。

医院将制定不同等级的奖项,包括技术创新奖、治疗技术奖、诊断技术奖、手术技术奖等。

奖金额度将根据技术成熟程度、临床效果、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3. 学术交流奖励
医院设立学术交流奖励,对于在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等场合进行学术交流并取得积极成效、增进医院声誉,及有助于推动院内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的医生给予奖励。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医院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医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奖励的范围与对象1.奖励科研成果:指在省级以上医学科研机构发表的SCI、CSCD、Medline收录、国家级、省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奖、通过中华医学会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评审,并获奖的论文、课题等科研成果。

2.奖励对象:医院全体科研人员。

三、奖励的级别、内容和标准1. 奖励级别:本院科研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功奖、表扬奖5种升级,奖项数量视医院科研成果的数量而定。

2. 奖励内容和标准:(1)一等奖:一等奖的奖金为5000元至10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2)二等奖:二等奖的奖金为3000元至5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3)三等奖:三等奖的奖金为1000元至3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4)成功奖:给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获得中华医学会、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获奖的个人或团队颁发成功奖证书,无奖金;(5)表扬奖:给参加过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和表现的个人或团队颁发表扬奖证书,无奖金。

四、奖励申请的条件与程序1. 奖励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应为当前本院在编及聘用的科研教职工;(2)依据论文的信息细节进行核实;(3)未被学术界批评过造假行为;(4)科研成果与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相符;(5)在本院发表论文的纪录,经院领导核准并登记。

2. 奖励申请的程序:(1)科研人员按规定时间向所在科研管理科提出申请,填写《医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2)科研管理科工作人员按时收集和审核成果和资料,制定评审专家评选方案;(3)院内专家会评选获奖人员和级别,提交医务部审批;(4) 提交医务部审批后,由医院行政部门进行奖励统计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励的监督与管理1. 奖励发放应当建立财务核算、科研成果纪录、科研人员档案等相关档案资料;2. 发放奖励不得涉及“谁给我发的奖励,我给谁发纸条”的行为;3. 对于对奖励物品的优放,应按规定保存时间;4. 对于因违法行为而获得奖励的,应当追回奖励并进行批评;5. 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进行管理。

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

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

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院科教研工作的开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教学和学术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开拓创新”的风尚,推动我院“人才强院”和“科教兴院”战略目标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卫生科教方针,借鉴国内外医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范围包括: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继续教育、临床教学、学术任职等。

第四条本办法项目奖励范围和奖励人员规定:(一)、本奖励办法除科技成果奖、论著外,其余所有奖励项目均须署名我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我院员工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二)、单位署名为“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或“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均为有效;本奖励办法所有项目获奖者须为我单位在编或聘用员工或我院导师带教的研究生。

(三)、本奖励办法科研立项、科技成果须为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的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励,本单位立项的院内课题、社会机构、行业协会评审设奖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五条奖金分配原则:(一)所有奖励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再分配;科研项目、论文、论著、专利、学术任职奖励至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成果奖、学科建设奖、继续教育项目奖按不低于50%奖金奖至项目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30%奖励学科骨干,20%奖励学科其它人;引进“三名工程”团队奖励,按不低于50%奖金奖至引进团队科室的项目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50%奖励至学科。

临床教学奖励单项奖奖至个人,团队奖奖至科室。

(二)如涉及在申报过程中有其它学科人员作为学科骨干的,由学科带头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分配,以上分配方案报科教科备案。

第六条处罚本奖励办法范围内的奖励项目出现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侵犯他人著作权者,一经查实,撤销其奖励及退回全部资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项目责任人自行承担。

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学科建设的力度,提升科研成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医院科学技术事业持续发展,提高我院的科研能力与教学水平,根据创三甲医院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的奖励原则(一)奖励对象:所有奖励的项目和成果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以医学院或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进行申报;颁奖时仍在医院工作的在职员工。

(二)奖励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发文的当年度进行发放。

(三)科研项目奖励金额:以正式批文金额为标准进行计算。

获奖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必须划拨到医院财务科。

(四)获国家级基金项目:未获得学院奖励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课题经费的5%进行奖励。

(五)获省、部、厅、市级科研基金项目按3%进行奖励,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套的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二、科研成果的奖励原则(一)未获得学院奖励的,按以下奖励办法进行奖励:1、国家级成果奖奖金按1:10进行配套奖励;2、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金按1:5进行配套奖励(其中50%为成果获得人员奖金,50%拨到该成果负责人的科研经费中)。

(二)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以下办法进行奖励:1、国家级成果奖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0%进行配套奖励;2、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按学院奖励金额的25%进行配套奖励,配套奖励奖金全部为项目成果获得人员领取。

(三)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和中华医学会科技奖未获得学院奖励的奖金按1:1配套奖励;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金额的10%进行奖励。

(四)省级医学会科技奖及地级科技进步奖未获得学院奖励的奖金按1:0.5进行配套奖励;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进行奖励。

注:同一个成果同一年,获得一次以上奖励的,按最高奖励金额配套奖励一次。

三、职务科技成果、横向课题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专利类的奖励标准,未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办法执行(按《医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遵医院发[2008]93号文件执行);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金额的10%进行奖励。

市人民医院科研、论文、学科建设、教学等奖励暂行办法

市人民医院科研、论文、学科建设、教学等奖励暂行办法

市医院关于科研、论文、学科建设、教学等奖励暂行办法为加强科教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医院综合竞争实力,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科研教学积极性,实现医院科教等工作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此暂行办法。

一、科研奖对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课题绩效奖励。

达国际领先水平给予10万元绩效奖励;达国际先进水平给予8万元绩效奖励;达国内领先水平给予5万元绩效奖励;达国内先进水平给予3万元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分两步发放,科研项目批准立项当年课题组可申请先发放绩效奖励2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剩余的绩效奖励按照项目结题通过鉴定后的级别予以奖励。

如科研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未通过鉴定,则立项当年发放的2万元启动资金予以退回院方。

科研立项项目如获政府相关部门科研经费拨款资助,按有关国家政策执行。

二、专利奖凡医院职工申报的专利权人属于医院的各种专利,给予发明三、新技术新业务奖1、院内各科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项目课题组以下奖励。

(1)一等奖奖励3000元/项(2)二等奖奖励2000元/项(3)三等奖奖励1000元/项(4)鼓励奖奖励600元/项3、凡在省、市及医院开展技术比武、操作竞赛、教学比赛、知识竞赛等大型活动中受到表彰的科室及个人,按获奖等级不同给予以四、论文奖1、在SCI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著、综述),以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IF)的高低进行奖励,标准为IF值×1万元,例如:影响因子IF为0.3,则为:0.3×1万元=3000元。

(如有共同第一作者,按排序奖励前4名,分别奖励90%、80%、70%、60%)2、对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在《中国科技期刊(医药卫生类)影响因子排序表》期刊上刊登的论文且影响因子IF≥0.5,报销版面费但版面费最高限额1000元;影响因子IF≥0.1或在有影响因子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报销版面费200元;无影响因子的论文,报销版面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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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教学奖励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医院医、教、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调动全院广大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本院制定了医院科研教学奖励管理办法。

本办法包括科学研究奖励、学科建设奖励和教学奖励三种奖励类别,奖励对象为在我院科研、学科建设、教学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团队和个人。

科学研究奖励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与团队,包括科研项目立项、论文发表、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奖等。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工作量考评办法》执行。

对于科研项目资助,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的经费到位后,医院酌情按实到经费1:1的比例进行匹配;市级按1:0.5比例匹配;横向课题按1:0.3比例匹配;省级指导性项目给予
元资助经费,市级指导性项目给予5000元资助经费,院级重
点项目资助经费元,院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

科研立项奖励方面,按照实到经费30%比例进行奖励,
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经费不占用院内配套经费。

正式立
项时课题首次奖励40%,中期检查时完成既定目标奖励40%,其余20%于结项时奖励,也可用于结项时一次性支取。

论文发表奖励方面,按照IF(Impactfactor)奖励,IF≤1
分的学术论文奖励6000元,>1分的每增加1分增奖5000元;论著属“中华权威期刊”收录每篇奖励2000元,属“XXX中文
核心期刊”奖1500元,属“科技部核心期刊”奖1000元,其它
期刊不予奖励;技术交流、临床体会、综述、临床病案报道等按同级论著的1/2计奖,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成果鉴定奖励方面,科研成果鉴定结果为国际先进,奖励元;国内首创,奖励7500元;国内领先,奖励3500元;国内先进,奖励1500元。

科研成果奖方面,获奖级别包括国家级政府奖、省、部委级政府奖、市(厅)级政府奖和其他奖。

一等奖最高可获得100
万元,二等奖最高可获得40万元,三等奖最高可获得20万元。

1.住院医师规培费用包括教师带教费和师资理论和技能课
时费。

根据国家规定,每年每个规培学员财政投入为3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培训基地建设和老师带教补助。

医院按照每名学员每月400元的标准对带教老师进行补贴,其中300元用于专业基地师资,100元用于培训基地师资。

师资理论和技能课
时费则参照“临床本科教学课时费津贴发放标准”执行。

2.优秀带教老师和科室将按照教学办制定的标准进行奖励。

3.院内培训师资授课费按照教师职称不同而有所不同,高
级职称教师为200次/元,中级职称教师为150次/元。

三基培
训师资费用则参照临床本科教学课时费标准执行。

4.三基三严考核将分别奖励考试成绩优异者,第1名奖励400元,第2名奖励200元,第3名奖励100元。

不合格者将
罚款200元,考核以满分100分计分,80分以上视为考核合格。

经费来源包括学科建设、医学研究奖励经费、临床本科教学奖励经费、住培奖励经费、院内培训经费和三基三严经费。

其中学科建设、医学研究奖励经费从医院年度预算中支出,临床本科教学奖励经费从第一临床学院收入中支出,住培奖励经费从XXX专项经费中支出,院内培训和三基三严经费从医院
年度预算中支出。

奖励说明包括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类别或级别的奖励时,以最高奖励为准。

如果已按低档次给予奖励,则再按其与最高档次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项奖励,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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