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危险品运输基本常识
基于胜任能力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教程

基于胜任能力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教程1. 引言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听起来就让人有点紧张的话题——危险品航空运输。
哎,你可能会想,危险品,这可不是小打小闹的事儿,搞不好就会引发大麻烦。
不过,别担心!今天咱们的目标就是让大家轻松掌握这一门技术,当然,也希望能带给你一点点乐趣。
危险品航空运输,其实就像一场复杂的舞蹈,既要有节奏,又要避免踩到别人的脚。
首先,得知道什么算是“危险品”。
通常,咱们说的危险品包括易燃、腐蚀性、毒性等物质,这些可不是开玩笑的。
想象一下,咱们的飞机上如果带着个燃气罐,那可就不得了了,简直是飞向天空的火箭啊!2. 危险品分类2.1. 危险品种类在了解危险品之前,咱们先得分类,这就像分蛋糕一样,切得好才好吃。
一般来说,危险品可以分为九大类,比如说易燃物品、腐蚀性物质,还有放射性物质等等。
每一类的特点就像性格,各有各的脾气。
你知道的,易燃物品一旦着火,那可是火上加油,谁也控制不住。
而腐蚀性物质就像个小霸王,碰到东西就能吃掉,想想就让人心慌。
2.2. 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再说说这些危险品的特性。
比如说,易燃物品需要储存得当,千万不能放在高温的地方,就像咱们夏天可不能把冰淇淋放在阳光底下,那简直是要变成奶昔!而腐蚀性物质则要求包装得特别严密,防止漏出来,就好像你出门时一定要把护肤品收好,别让它弄得一团糟。
3. 航空运输的基本要求3.1. 符合标准说完了分类,咱们再来看看运输的基本要求。
首先,所有危险品的航空运输都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就像考试得有个及格线,不然那可就真的是不及格了。
每一种危险品在运输前,都得填写运输文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
这就像买火车票,得有身份证,不能随便上车。
3.2. 运输注意事项在运输的过程中,注意事项可多了去了!首先,要确保包装完好,这就像打包外卖,得保证不会漏汤。
其次,装载时要小心谨慎,避免剧烈震动,别让它们在箱子里开Party。
还有,务必要有专人看管,毕竟危险品可不是小孩子,不能随便让他们到处跑。
危险品基础知识

(b) 在航空器上,用于冷冻食品和饮料的固体二氧化碳(干冰)
危险货物收运、存储和装载
危险货物的收运
(a) 运营人的危险品收运人员必须通过上航A组人员的危险品运输 培训(或局方认可的危险品培训机构的同等资历培训)
(b) 在货物中发现有瞒报或匿报的危险品,必须立即向机场公安 局报告
(5) 必须通知机长装有电池的轮椅或代步工具的位置或已包装电池 的位置。在允许的条件下,给非防漏型电池装上防漏盖
无需公司同意可运输的物品
用于机械假肢的气瓶 为操纵机械假肢而携带的2.2项小气瓶,为保证旅客旅
途需要,还可以携带同样大小的备用气瓶
航空邮件中的危险品
1、根据局方规定,除ICAO《技术细则》中另有规定外,不得通过 航空邮件邮寄危险品或者在航空邮件内夹带危险品,不得将危 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作为航空邮件邮寄 上航不收运含危险品的邮件
• 危险品教员必须是经过IATA培训并已获得相关证 书的人员
危险品的运输限制
禁止运输的危险品 在特殊情况下,DGR“危险品查询表”中列为禁运的 危险品可以按一定程序获得相关放国家豁免权后并按 照DGR上的相应操作要求才能运输
隐含危险性的物品 潜水镜,火炬,轮椅,疫苗,胶卷 ,汽车零部件,燃料等(见“危险品速查单”详述)
上航原政策是不收运例外数量危险品 上航现政策是收运例外数量危险品
限制数量危险品
限制数量危险品——根据IATA DGR规则规定,某些危险品的包装 件未达到联合国的制造标准,此类危险品的重量必须受到限制。 毛重不能超过30公斤
上航原政策是不收运限制数量危险品 上航现政策是收运限制数量危险品
例如:金属钠,金属钾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OxidizingSubstance&OrganicPeroxide
危险物品航空运输专业培训

• 《危险品规则 》 (简称DGR)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根据《技术细则》内容编写的操作性文件。 本补充材料中称为"本规则"。
• DGR即《危险品规则 》 。DGR3.6.2即《危险品规则》第 3.6.2节。
• 在本规则中:
• 感染性物质Infectious substances
• 感染性物质指己知含有或有理由认为含有病原体的物质。病
危险物品航空运输专业培训
危险物品航空运输专业培训
• 第十二条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 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当达到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 全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包装说明PI602)规定的A 类包装标准,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耐高 压的要求,并应当印有卫生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签、标识、 运输登记表、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 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 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 行运输管理。
• 第四条 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门的要求生产和销售,可能需要特殊执照要求,用于人类 和动物疾病预防、治疗或诊断,或为了开发、实验或相 关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或未完成制品,例如疫苗。 • 培养物Cultures • 培养物是指为有意繁殖病原体而进行的操作过程的结果。 该定义不包括DGR 3. 6. 2. 1. 4中定义的病患标本。 • 病患标本patient specimens (DGR3.6.2.1.4) • 为了研究、诊断、调查活动、治疗和疾病预防等目的, 直接从人或动物体采集的,包括但不 限于排泄物、分泌 物、血液和血液成分、组织和组织液拭子,以及身体部 位〈器官〉等。 • 医疗或临床废弃物medical or clinical wastes • 指来源于人或动物医疗或生物研究的废弃物.
空运运输中的危险品分类与运输规定

空运运输中的危险品分类与运输规定危险品运输是指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具有危险性质的物质进行运输的过程。
在空运运输中,危险品的分类与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空运运输中危险品的分类以及相关的运输规定。
一、危险品分类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危险品运输规则》(ICAO TI)的定义,危险品主要分为以下九类:1. 炸药和爆炸物品(Class 1)包括火药、炸药、雷管等易爆物品。
2. 压缩气体(Class 2)包括液化石油气、液化气体、压缩气体等易燃气体。
3. 易燃液体(Class 3)包括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液体。
4. 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遇水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质(Class 4)包括火柴、硝化纤维、过氧化物等易燃固体。
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Class 5)包括过硫酸铵、高锰酸钾等氧化性物质。
6. 毒害品和传染性物质(Class 6)包括病原体、毒药、催泪剂等。
7. 放射性物质(Class 7)包括铀、钚、放射性同位素等。
8. 腐蚀品(Class 8)包括硫酸、盐酸等具有腐蚀性的物质。
9. 危险性杂类(Class 9)包括氰化物、氯酸盐等其他具有危险性的物质。
以上九大类危险品都需要在空运中经过严格的分类、包装和标识等处理,以确保运输的安全。
二、运输规定针对不同的危险品类别,国际民航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输规定,以保障运输的安全性。
以下为常见危险品类别的运输规定:1. 炸药和爆炸物品运输规定炸药和爆炸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合适的封装、隔离和限制。
运输容器必须具备抗冲击、防火和防爆等特性,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此外,运输过程中需要遵守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要求。
2. 压缩气体运输规定压缩气体的运输必须符合严格的气体容器性能要求,并采取防止泄漏和爆炸的措施。
运输途中需要禁止与氧化剂、易燃物、易爆物等有害物质同时运输,以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性。
3. 易燃液体运输规定易燃液体的运输需要采取密封、防泄漏、防漏等措施,避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航空危险品运输与管理

航空危险品运输与管理什么是航空危险品运输?航空危险品运输是指将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物质或物品通过航空运输系统进行运输的过程。
危险品是指具有火灾、爆炸、腐蚀、毒性、感染性等潜在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在航空运输中,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气体、液体、固体、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磁性物质等。
航空危险品的分类与标识航空危险品根据其危险特性可以分为9个类别,分别是:1.爆炸物和物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物和感染性物质7.腐蚀品8.磁性物质9.其他危险品为了使航空运输人员和机场工作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危险品,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标识。
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危险品运输协会(IATA)制定的危险品标签和标志是全球公认的标识危险品的标识符号。
这些标签和标志具有统一的颜色和图案,用于表示危险品的类型和危险级别。
危险品的包装和运输规范危险品在航空运输中需要进行特殊的包装和运输,以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危险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际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应的测试和认证。
根据危险品的类型和危险级别,包装材料可以是金属桶、塑料桶、纸箱、塑料袋等。
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和程序,以确保危险品在整个运输链中不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害。
这些规范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舱内货物分类和分隔规则:危险品需要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并与非危险品分隔开来,以避免相互污染和引发事故。
•安全检查和筛查:对危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筛查,包括X射线检查、爆炸物检测仪检查等,以确保危险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危险品运输文件和标签:危险品需要携带相应的运输文件和标签,以清楚地标明其危险性和运输要求。
•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危险品管理:航空公司和机场应制定相应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危险品进行管理和监控,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性。
航空危险品运输的挑战和应对措施航空危险品运输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风险:航空运输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运输的是危险品,风险会进一步增加。
航空危险品运输基本常识

危险物品的航空运输几乎是与商业航空运营同时开始的。
只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无序到有序,从管理疏失到组织严密,从企业自我管理而发展到世界范围内的法制化管理。
其间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
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的历史我国危险品的航空运输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那时,航空运输的危险品主要是农药和极少量的放射性同位素。
当时的中国民航局为此先后拟定了《危险品载运暂行规定》和《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规定》。
60年代初期,中国民航仅通航苏联、缅甸、越南、蒙古和朝鲜等周边国家。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量都非常有限。
1961年后,为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根据上级指示,规定民航客货班机一律不载运化工危险品和放射性同位素。
但此后的十余年间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趋活跃,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巴航(PIA)、法航(AIR FRANCE)相继开航中国。
中国民航也开辟了北京-莫斯科、北京-上海-大阪-东京、北京-卡拉奇-巴黎和北京-德黑兰-布加勒斯特-地拉那航线,进口化学危险品的空运需求不断增多。
国内航线上虽不能载运危险品,但越来越多的化学工业品走进人们的生活,民航运输部门不得不面对如何确定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是否可以收运的问题。
而外航承运到达中国的货物中也常包含有危险物品,且最终目的地通常为航班终点站以外的其他城市。
如何把这些危险品转运到其最终目的地呢?第一次社会需求的大增促使政府解除禁令。
“1974年4月,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民航国际航线及其国内航段联运危险货物,均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统一规定承运。
1976年1月起,又恢复承运放射性同位素,并拟定了《航空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规定》。
1979年9月,中国民航局下发实行《化学物品运输规定》,对化学物品的空运作了比较完整的规定。
”(摘自《当代中国的民航事业》)正是有了上述“均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统一规定承运”的规定,才使得以后的28年来我国危险品航空运输虽然发生了一些小事故(incident),却也基本上保证了运输安全和飞行安全。
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

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危险物品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影响环境的物质,包括爆炸品、易燃物、氧化剂、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等。
这些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航空安全。
因此,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显得尤为重要。
一、危险物品公约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制定了《危险物品公约》,该公约是全球所有危险货物在航空运输中的基本规则。
公约规定了危险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目的地国家的法规及限制、装卸过程等等,以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危险品的分类:公约将危险物品按照其特性和危险程度分为9类,包括爆炸品、气体、液体、固体、氧化剂、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其他危险品。
标签和包装:标签是危险品的标识,根据危险等级和类别不同会采用不同的标签。
包装是为了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品泄漏或受损,不同类别的危险品也需要采用不同的包装。
目的地国家的法规及限制:在目的地国家,对于危险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等都有严格的法规和规定。
装卸过程:危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要由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遵循有关危险品的操作指南,并且使用专门的设备和工具。
二、航空化学品管理航空化学品管理是防止航空上贵重和危险的化学品被盗或涉及非法用途的一项重要措施。
“航空化学品”是指除了常规的飞机燃油等之外的一般或危险的化学物质。
在航空公司,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航空化学品管理机制,针对货运物流、仓库、地勤和乘务等各有关部门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这包括化学品的类别鉴定、贵重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使用、运输和处置方法、用途审批等。
三、机上危险品管理机上危险品管理是指在飞行中禁止携带危险品以及在飞行中如遇到危险品时的处理措施。
因为机上的危险品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意外,对乘客和机组人员安全造成严峻的威胁。
因此,航空公司应该加强机上危险品的监控和控制,危险品禁止带上飞机,除非已经依照规定进行了充分的检查和包装。
空运危险品规则

空运危险品规则
空运危险品是指具有火灾、爆炸、腐蚀、放射性、毒性等危险性质的物品。
为了确保空运的安全性和减少风险,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制定了《危险品运输规则》(DGR)作为国
际空运危险品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空运危险品的规则:
1. 分类和标记:危险品根据其特性被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可燃气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毒性物质等。
每种危险品类别都有相应的标记和标签要求,以确保正确识别和处理。
2. 包装要求:危险品必须用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泄漏、破裂或其他危险情况。
包装要求包括包装容器的材质、密封性能和强度等。
3. 文件要求:空运危险品必须伴随着正确的文件,包括危险品声明书、运输证明等。
这些文件必须包含正确的标识、分类和包装信息,以确保空运过程中的监管和识别。
4. 禁止物品:某些物品被严格禁止空运,包括爆炸物、易燃物、放射性物质等。
这些禁止物品的列表是根据国际标准制定的,航空公司和货运代理必须遵守。
5. 培训要求:所有从事空运危险品操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获得适当的证书。
这些培训包括危险品的识别、包装和操作等内容,以确保安全操作和遵守规定。
6. 飞行限制:由于一些危险品具有特殊的安全风险,航空公司可能会对其进行限制。
这些限制可能包括特定航线、飞机类型或最大可装载量等。
总之,空运危险品规则是为了确保空运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遵守这些规则不仅对航空公司和货运代理负责,也是保护旅客和货运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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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的航空运输几乎是与商业航空运营同时开始的。
只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无序到有序,从管理疏失到组织严密,从企业自我管理而发展到世界范围内的法制化管理。
其间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
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的历史我国危险品的航空运输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那时,航空运输的危险品主要是农药和极少量的放射性同位素。
当时的中国民航局为此先后拟定了《危险品载运暂行规定》和《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规定》。
60年代初期,中国民航仅通航苏联、缅甸、越南、蒙古和朝鲜等周边国家。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量都非常有限。
1961年后,为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根据上级指示,规定民航客货班机一律不载运化工危险品和放射性同位素。
但此后的十余年间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趋活跃,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巴航(PIA)、法航(AIR FRANCE)相继开航中国。
中国民航也开辟了北京-莫斯科、北京-上海-大阪-东京、北京-卡拉奇-巴黎和北京-德黑兰-布加勒斯特-地拉那航线,进口化学危险品的空运需求不断增多。
国内航线上虽不能载运危险品,但越来越多的化学工业品走进人们的生活,民航运输部门不得不面对如何确定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是否可以收运的问题。
而外航承运到达中国的货物中也常包含有危险物品,且最终目的地通常为航班终点站以外的其他城市。
如何把这些危险品转运到其最终目的地呢?第一次社会需求的大增促使政府解除禁令。
“1974年4月,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民航国际航线及其国内航段联运危险货物,均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统一规定承运。
1976年1月起,又恢复承运放射性同位素,并拟定了《航空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规定》。
1979年9月,中国民航局下发实行《化学物品运输规定》,对化学物品的空运作了比较完整的规定。
”(摘自《当代中国的民航事业》)正是有了上述“均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统一规定承运”的规定,才使得以后的28年来我国危险品航空运输虽然发生了一些小事故(incident),却也基本上保证了运输安全和飞行安全。
这是因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统一规定”是根据国际上各种新型化工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层出不穷和航空运输业每年发生的新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的。
指导我们危险品运输操作的正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出版发行的名为《RESTRICTED ARTICLES REGULATIONS》(RAR) 的法规性刊物。
以后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国际民航组织(ICAO)各成员国签订了《芝加哥公约》附件十八,公布了《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Technic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 Air简称TI)。
国际航协将其RAR改名为《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简称DGR,其基本内容与国际民航组织的TI取得一致。
多年来,我们都是按照这个统一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的。
当然,取得几十年安全运输的成果,离不开一代又一代货运人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毫不走样地按规定办事的科学精神。
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欧美发达国家在危险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立法情况。
其适用法律的最高层是国际公约,如《芝加哥公约》附件十八、《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
其次是本国的法律,如:德国的《危险物品运输法案》、《德国航空法案》、《航空执照法令》;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 Transportation 49(简称CFR49);荷兰、加拿大等国的《危险物品法案》(The Dangerous Goods Act)等。
一些欧洲国家还遵守欧洲联合航空管理局制定的《联合航空管理规定》(Joint Aviation Regulations-Operations 简称 JAR-OPS)。
第三是由民航主管机构制定的危险物品运输的行业规章以及运输企业自己制定的“手册”。
我国也适用《芝加哥公约》附件十八和《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
但我国自己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为民用航空业的根本大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出危险品运输的细节问题。
多年来我们都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重申规定,较为凌乱,不成系统。
这显然是不够的。
还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操作指导性的专门法规,以强化法制化管理。
各运输企业为操作的规范化,还应该编写本企业的“危险品运输手册”。
这样才构成了完整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法律体系。
有哪些方面需要法律规范的呢?首先,托运人方 - 负责危险品的分类、包装、地面运输。
托运人可以分为几种类型:①产品的生产厂家;②贸易经销商;③产品购买人;④产品使用人。
从理论上来讲,这四种人都应该熟悉所托运货物的理化性质。
产品出厂时也应该有说明书,储运注意事项。
事实上很多产品都没有明确的说明,更没有该产品空运时的注意事项。
上述托运人也并非都了解,事实上也不关心货物的性质,他只关心航空公司能否收运其货物,能否尽快运到目的地。
问题的关键在于托运人不关心货物的性质和包装是否会对整个空运过程、乘坐飞机的旅客、同机装载的其他货物和行李以及参与运输活动的其他人员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而是想方设法只要能把货物托运出去就行了。
托运人的行为需要规范。
代理人方 - 负责普通货物与危险品的识别、运输文件的检查。
这里所说的代理人是指航空公司的签约销售代理人。
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代理人对于危险品空运所持的态度与心理活动。
虽然目前民航局规定代理人不能收运危险品。
但对于代理人来讲,危险品运输仍然是十分吸引人的。
危险品不同于普通货物,收运手续复杂,要求高。
弄不好还会出事故,招致罚款,砸了牌子。
但是他们又很清楚“做危险品”会带来很大利润,也拓宽了客户面,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一些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使用不法手段也可以谋得个人利益,于是,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就会有人弄虚作假,也就埋下了事故隐患。
代理人的行为需要规范。
承运人方 - 负责危险品的收运、装卸、仓储、配装管理。
近年来,航空运输领域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以至于航空公司的中层以上干部言必谈效益。
只要能提高经济效益,什么方法都可以用。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重客轻货’思想有了很大改变,许多经营者好像突然发现,哦,原来搞货运还有这么大的好处!既可以减少投入,又可以在最后时刻提高飞机载运率,创造高效益。
于是乎货物成了各航空公司争夺的对象,为争夺货源可谓各出奇招。
却忽视了至关重要的,对于航空公司而言是不可一日不谈的问题—安全。
如出口俄罗斯的服装,采用真空加压的办法以缩小货物体积;深圳至北京的活海鱼采用一吨重的大桶外加制氧机组以保证充足氧气;出口塑料打火机批量很大,轻信货主称未充气体而不去仔细检查。
又如1999年4月12日,青岛至广州的SZ4632航班运输的一票货物,在卸机时发现包装破损,有毒液体泄露,使在场工作的17名人员不同程度的中毒,周围的行李、货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经调查此票危险物品是按照普通货物收运的。
1999年10月10日,长春至北京X2518航班运输的一票危险物品,货物卸回仓库后,仓库内的放射性物质检测装置报警,后来经过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401所检测,确定此票货物放射性活度达到15居里,人体近距离接近会产生严重后果,此次事件引起公安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
经过调查,托运人未按照危险物品运输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000年4月14日,北方航空公司温州至北京CJ6256航班上10件630公斤申报品名为“服装、配件”货物,其中一件贴有放射性物质黄色II级标签,系运输等级为II级的放射性物质…… 如此多的安全隐患,航空公司有无责任?承运人的行为同样需要规范。
因而,完善我国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法律法规体系刻不容缓。
业务培训近十年来,空运危险品的运输量呈指数型增加。
据2001年的不完全统计,仅北京一地进出港量就已超过4000吨。
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并非都经过严格的培训。
包括托运人、销售代理人、包装代理人和地面运输装卸人员、卡车驾驶员等在内的许多人缺乏应有的常识,更缺乏法制观念。
不知道该如何做?自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国际航协DGR中有关托运人责任的规定,托运人必须接受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培训。
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几个主要的危险品托运人未经过必要的培训。
另一方面,国内目前虽然已有几家单位开设了危险品运输培训班,但使用的教材不尽相同,师资力量也有差异,所发证书更不统一。
一些代理人还时常违反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冒用托运人的名义交运危险品。
他们以为违反一点规定没人查出来就没事,根本认识不到是违法行为。
甚至于在华北地区某次危险品工作会议上,当主持人讲到不按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是违法,发生重大事故要判刑时,台下的代理人中居然有人发出笑声。
由于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对托运人、代理人危险品资格的审定,无人去查他们是否经过培训,是否领有证书,实际上也就没有对他们实施有效的管理,无异于放任自流。
管理机构涉及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国家管理机关有以下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同位素管理办公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防科工委民爆办、国家环保局、兵器工业部兵总安全局。
行业管理到底应该由谁牵头?笔者认为民航局作为航空运输行业的国务院主管机关应在运输司下设立特种货物安全运输处,专门管理危险品、活动物、易腐物品等特种货物的运输事宜。
发布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实施违规惩罚。
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不同于社会安全方面的枪支弹药、爆炸装置、民用易燃品等的管理。
其主要区别在于所包含的危险品类别范围大小的区别;地面与空中运输条件的区别;防护施救措施的区别;适用法律法规的区别。
而且空运危险品所涉及的法律与法规、材料与技术年年都有新的变化,必须及时与国际同行沟通交流,准确完整地执行国际上的统一规定。
事实上管理的不善使得运输工作第一线的人员胆战心惊,好像整天坐在火山口上,无一日安宁。
代理人、托运人中一些不法之徒常常虚报货物品名,在普货中夹带危险品,更有甚者,居然有人篡改货物性质鉴定报告。
长此以往,怎能保证不发生事故?偌大个国家,在关乎航空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国家声誉的重大问题上没有专门的常设管理机构是不可想象的。
性质鉴定货物性质鉴定是非常重要且必须解决的问题。
原因有四:其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工业的发展。
新领域新产品层出不穷,品目繁多。
其二,生产厂家增多,鱼龙混杂。
尤其是众多乡镇企业加入到民用化工产品的生产行列,各家产品不可能都符合统一的标准,差异很大。
有名不符实的现象。
其三,近年来隐含危险品的各类新型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及材料等投放市场。
很难从货物的品名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品或含有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