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钢琴练习曲一览表

最新钢琴练习曲一览表
最新钢琴练习曲一览表

钢琴练习曲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作者:————————————————————————————————日期:

2012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 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 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 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 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 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 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 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 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六条 职工工资 据实扣除任职或受雇,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 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14% 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 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2.5%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 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 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 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30号)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据实扣除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 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IATF16949过程识别分析清单

德信诚培训网IATF16949过程识别分析清单 顾客导向过程分析表 过程名称IATF 16949:2016 输入输出支持文件名称过程指标 过程所有者 COP1 产品服务要求8.1、8.1.1、8.1.2,8.2.1、 8.2.1.1、8.2.2、8.2.2.1、 8.2.3、8.2.3.1、8.2.3.1.1、 8.2.3.1.2、8.2.3.1.3、 8.2.4 1、顾客信息; 2、市场信息; 3、顾客要求及询价 4、合同要求产品\数量 5、顾客特殊要求识别 6、交付要求 1、市场调研、报价单 2、销售合同/订单 3、合同评审结果 4、质量协议,供货协议 1、合同评审管理程序 2、APQ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 制程序 1、合同评审 率 业务经理 COP2 设计开发8.3、8.3.1、8.3.1.1、8.3.2、 8.3.2.1、8.3.2.2、8.3.2.3、 8.3.3、8.3.3.1、8.3.3.2、 8.3.3.3、8.3.4、8.3.4.1、 8.3.4.2、8.3.4.3、8.3.4.4、 8.3.5、8.3.5.1、8.3.5.2、 8.3.6、8.3.6.1、8.5.3 1、产品过程设计开发 2、产品功能和性能要求; 3、法律法规要求、特殊特性要求 4、顾客要求的特殊特性 5、产品的质量、寿命、可靠性目标 1、APQP 2、PFMEA 3、CP 1、APQ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 制程序 2、FMEA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 分析管理程序 3、PPAP生产件批准管理程序 1、样品交 付准时率 工程经理 COP3 生产提供与控制7.1.4、7.1.4.1、8.5.1、 8.5.1.1、8.5.1.2、8.5.1.3、 8.5.1.4、8.5.1.7,8.5.6、 8.5.6.1、8.5.6.1.1 1、生产准备 2、生产计划 3、类似产品生产过程经验 4、生产率、过程能力、内部数据、外部数据 5、适宜的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 6、满足产品符合性要求的工作环境; 7、应急所用的工具、器材及设施 1、工艺文件 2、生产计划 3、控制计划 4、作业指导书 1、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2、变更管理程序 1、准时交 付率 2、生产合 格率 生产经理 各部门主 管 COP4 售后服务8.5.5、8.5.5.1、8.5.5.2、 8.5.3,9.1.2、9.1.2.1、 9.1.3.1 1、顾客满意度调查需求,顾客售后跟进反馈 2、顾客财产清单,顾客财产防护措施 1. 顾客满意度调查记录 2. 顾客财产登记表 3. 顾客反馈登记表 1、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 2、顾客反馈管理办法 3、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客户退 货率 2、超额运 费 3、顾客满 意度 业务主管

(完整版)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表

惠州市锐诚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Huizhou RCX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附件5: 锐诚信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表(1)

惠州市锐诚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Huizhou RCX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锐诚信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表(2)

惠州市锐诚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Huizhou RCX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锐诚信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表(3)

惠州市锐诚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Huizhou RCX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锐诚信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表(4) 主题过程子过程 分项过程活动过程的输入过程的输出 过程责任者 过程目标指标/绩效衡量准则 支持过程及活动的方 法/程序文件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管理过 程MP 资源提 供 资源提供 ①业务计划;②人员需求; ③产品需求;④管理评审报 告;⑤安全生产 机器设备需求计划人力资源计划总经理PMC计划完成率 《能力与意识管理程 序》《设施管理》 《公司知识管理》 管理职 责 :只责与权限①职能分配、②沟通接口①组织结构图②职责规定总经理-办公室:组织结构图及岗位职能描述表《岗位职务说明书:管理评审 ①管理评审策划;②体系运行 状况;③计划完成情况;④质 量目标表现趋势;⑤质量趋 势;⑥不良质量成本;⑦顾客 满意趋势 ①管理评审报告 ②任何与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 有关的改善措施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管理评审实施的及时性 《管理评审控制程 序》《应对风险和机 遇管理程序》 方针目 标策划 ①质量方针的制定;②业务计 划的制定;③质量目标的制定 市场信息,包括经验和预测的 信息、公司级数据 ①质量方针②公司长短期业务计 划、③公司质量目标 总经理各部门 按规定时间发布质量方针、质量 目标及业务计划 《沟通管理程序》 ①业务计划㈩②质量目标的 监视、分析 ①各部门的运行结果;②质量 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绩效趋势 ①运行结果分析;②质量目标达成 情况分析 总经理各部门质量目标达成率目标管理规程 数据分 析 公司级数据的分析与使用 公司内统计数据的结果及其绩 效趋势竞争对手数据 ①措施制定; ②相关的决策; ③业务计划评审和更新 管理代表各部门 《数据分析管理程 序》统计技术的应用、SPC MS A控制计划;MSA计划X-R 图;P 图;MSA分析品质部各部门①CPK/CMK②MSA吉果内部 审核 内部审核 ①审核计划;②内审员;③ 前 次内审及管评输岀;④顾客投 诉退货;⑤体系/过程产品审 核清单等 内部审核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纠 正措施跟进 管理者代表各部门 《内部审核管理程 序》 改进 过程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项目提案持续改进技 术 持续改进计划;持续改进项目跟进 表;持续改进项目总结与评定 总经理、管 理者代表 各部门持续改进完成率 《持续改进管理程 序》纠正措施 ①过程设计开发评审;②审核 /顾客投诉;③产品监控和测 量数据分析;④过程监控和测 量数据分析等 纠正及预防措施要求书纠正预防措 施登记表品质部各部门纠正预防措施直效性 《纠正与预防措施 管理程序》

企业所得税可抵扣项目有

企业所得税可抵扣项目有 费用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 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加计100%扣除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4号) 全额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业务招待费 (60%,5‰)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同上) 捐赠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8个项目(最全整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18个项目(最全整理) 1、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具备9个条件)、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

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社会保险支出 (1)基本保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其他保险: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强制险:如航空意外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借款费用 基本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1)企业间借款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AS9100过程及过程识别清单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相互关系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清单及目标一览表 序号过程 名称 对应 条款 过程 责任 过程输入过程输出过程目标对应程序/文件 一、产品实现过程 1 与顾客 有关的 过程 7..2.1 7.2.2 市场部 顾客需求;产品资料及相关信息;询价单; 投标文件、生产能力、生产现状、供应商 能力 评审后的合同订单或协议,产品要求 评审记录 报价、评审时间满足顾客要求 产品要求的确定和 评审程序 7.2.3 产品信息;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需 求、期望;顾客反馈、抱怨 顾客反馈处理记录 及时与顾客沟通,减少顾客投 诉次数 顾客满意测量程序 7.5.4 合同或协议;顾客提供的原材料、技术资 料、工装设备等 顾客财产清单;顾客财产验证报告; 标识 顾客财产得到有效保管和维 护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2 产品实 现策划 7.1 技术部 质量保 证部 评审后的合同订单或协议;可使用的顾客 财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类似产品的失效 经验;风险识别;技术状态管理要求 项目工作计划、质量保证大纲;制造 指令、检验规范;工艺评审报告;风 险分析报告、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内 项目计划的达成;产品质量得 到有效控制,工艺方案合理可 靠;风险得到识别和控制;技 术状态有效控制。 质量手册7.1 技术状态管理控制 程序 外协管理办法 3 采购 控制 7.4 市场部 质量保 证部 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单;合格供应商名 录;原辅材料规格;库存信息;项目工作 计划;顾客指定的供方清单;供应商资质 材料;供应商定期评价办法 采购订单合同;采购产品验证记录; 按时交付满足采购要求的产品;供方 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评定表;合格供 方名录;供方业绩考核评价表 采购物质合格率; 供应商准时交付合格率; 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4 生产管 理 7.5 技术部 顾客提供的图纸;参考指令、数模、交接 状态表、技术通知单、工程更改单等技术 资料及电子文档 制造指令;检验试验规范;技术标准 及有效目录 确保现场使用的图纸、技术资 料现行有效。 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规定 7.5 生产部 批准后的合同订单;交货计划;试产计划; 材料及工装设备状况 满足订单要求的生产计划;生产统计 表计划调整记录; 生产计划完成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6.4/ 7.5 生产部 生产计划;生产要素(人机料法环)准备 结果;法律法规要求;产品防护及防护条 件 满足合同/订单要求的合格产品;首 件检验记录,特殊过程确认记录,产 品质量报表 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完整版)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2017

厦门鑫惠雄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体系过程识别清单表 主题过程子过程分项过程活动过程的输入过程的输出 过程责任者 过程目标指标/绩效衡量准则 支持过程及活动的 方法/程序文件 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顾客导向过程合同 评审 顾客要求 合同评审 ①法律法规;②顾客特殊 要求;③隐含的要求;④ 公司内部要求;⑤订单更 改 合同评审单业务部相关部门合同评审的及时性 《产品和服务提供 控制程序》 产品 策划 过程 产品设计开发 ①顾客订单;②新产品要 求;③顾客特殊要求;④ 过程策划的目标 ①试产批准结果②试产控制 计划; 厂务部各相关部门 ①过程目标的结果;②过程能 力目标、生产率目标、成本目 标、前置时间等目标的达成结 果;③PPAP的批准结果 《设计和开发控制 程序》《订单与生产 计划管理程序》 产品工艺设计和开发 (本过程主要指制成及工 艺的设计与开发) 顾客要求 ①工艺设计与开发各过程的相 关文件及记录(包括设计的策 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 确认的所有要求及相关的设计 资料);②试制的样品 厂务部各相关部门 ②研发周期 ③成功率 《设计和开发控制 程序》《研发项目管 理》 变更 过程 变更管理 ①外部更改要求; ②内部更改需求 ①(变更通知); ②变更的图纸、技术资料、记 录 综合部各相关部门变更的及时性《产品变更控制程 序》 制 造 过 程 生产计划 ①订单要求;②生产能力; 成品/物料库存;③供应商 的交付能力;④顾客、生产、 采购的相关变更的信息 ①月生产计划; ②周生产计划; ③应急计划的启动时机 综合部 生产部 采购部 业务部 生产计划的达成率; (准时交化率) 《计划管理规定》 《生产和服务提供 程序》过程控制 ①生产计划;②控制计划; ③人员的能力;④设备的状 态;⑤作业指导书 ①设备维护结果; ②生产直通率、生产率。 厂务部 生产部 业务部 ①过程能力; ②直通率; ③损耗率;○4报废率 《生产和服务提供 程序》 出货 过程 出货控制 特殊情况的通知 顾客订单 ①出库单;/送货单; ②出货统计表;回签记录; 业务部生产部①交货及时率; ②超额运费 《产品和服务提供 控制程序》 顾客 反馈 顾客满意度管理 ①顾客满意度调查策划; ②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①顾客满意度调查总结报告; ②顾客满意结果和分析报告; ③统计分析和改进措施 ④分析报告 业务部 各相关部门顾客满意度目标 《顾客满意度测评 管理程序》顾客投诉与退货 ③各种顾客反馈信息/ ④顾客退货品 各相关部门退货率/损失金额/投诉件数 《顾客投诉处理规 定》《返退产品规 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讲解[九] 发布时间:2004-7-2 9:10:28 阅读次数:1002 评分(0票,平均0.00分) 来源:待查作者:游有望磊编辑:sunny 提示:其他如要,请于我们联系 其他扣除项目 广告费用广告费用是企业为销售 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的宣传推销费用。 企业会计上将其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销售 费用中。由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绝对数 额或相对数都可能较大,而且企业长期的 广告宣传可能为企业带来品牌效应,甚至形成著名商标。这样的品牌、商标甚至商誉会使企业终生受益,而不是仅仅对某一个或几个经营年度发生作用。因此,<办法>第40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超过部分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实际上是要求企业将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接受益期均匀地摊销,而不是在某个实际发生的年度全部一次性扣除。 对于某种特殊产业,或者企业创办初期,确因经营活动需要每一纳税年度广告宣传支出大大超过<办法>规定比例限制的,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特案审批,在一定期间可以适当放宽广告宣传费用的扣除比例。 根据<办法>第41条的规定,企业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实际上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正规的广告费支出,即“广告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已实际工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媒体传播“。对于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质的业务宣传费,包括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等,<办法>第42条规定,第一纳税年度企业可扣除的业务宣传费用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业务宣传费用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永远不能申报扣除。这主要是为了限制企业开支过多的业务宣传费,特别是为了防止企业以广告礼品为名,行贿赂之实。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无限额,但要求“合理”。 政策依据: □《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两个税收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的加计扣除,即在据实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再按其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使用下岗职工的,可按年人均4000元依次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冀地税函〔2009〕9号——《河北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已提取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欠发工资在次年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的,准予做为当年工资进行扣除。超过汇算清缴期限的,按下年实发工资进行税务处理。 例:某酒店10月份向职工发放下列支出: (1)

基本工资(2)提成工资(3)奖金(4)加班补贴(5)生活困难补助(6)五险一金(7)工作服冬装(8)交通补贴(9)通讯补贴(10)取暖补贴(11)工伤医疗费(12)旅游费(13)差旅费补贴(14)员工会餐支出(15)过节费(16)发放月饼食用油等过节福利 请指出:哪些属于税法上的计算福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内容,哪些属于税法上的福利费支出内容,哪些属于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答案:工资总额包括(1)(2)(3)(4);福利费包括(5)(8)(9)(10)(11)(14),其余不得列在福利费中进行税前扣除。应征个税项目:除(6)(7)(13)(14)外的所有项目。(注意有允许限额扣除项目) 工资中常见的涉税问题: (1)工资表中签名不全,有未签领工资; (2)一人代领多人工资手续不全,无法说明正当理由和充

企业所得税减免及税前扣除项目审核手册(doc 96页)

企业所得税减免及税前扣除项目审核手册(doc 96页)

XX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及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审批操作手册 第一章综合规定 一、各级国税机关受理的纳税人申请的项目,属于本级权限范围内的应予以审查批复,超出本级权限的应审核上报。不论是审查批复,还是审核上报,都必须履行初审、复审、签批程序,初审人、复审人、签批人均要签名,并注明时间。 1、填制《企业所得税报批项目审核审批单》; 2、初审人要审查报送的资料是否真实,并审查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要具体注明相关税收法规的文件名称、文号、适用条款)、资料是否齐全,并提出初审建议,报复审人复审; 3、复审人要对初审人引用的税收法规是否恰当、初审意见是否准确进行审查,并提出复审意见,报签批人签批; 4、签批人根据初审人、复审人审查的意见,做出签批决定。 二、纳税人必须以正式书面申请向国税机关报送需审核审批的项目;国税机关可以企业所得税报批项目审核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呈报和审批,但下列事项必须以正式公文进行申请和审批: 1、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审批的项目;

2、提取或分摊管理费。 三、各级国税机关层报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纳税人申请的企业所得税报批项目,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批复后,应按规定转达至纳税人,具体转达方式由各级国税机关自定;由纳税人直接向有审批权的国税机关报送的报批项目,国税机关做出审批决定后,应通知下级国税机关,同时抄送纳税人。 四、各级国税机关接收和呈报的资料一律使用《企业所得税报批项目附送资料专用袋》。 本办法自2002年度起施行。本办法下发前已按原规定报送和审核审批的项目继续有效。各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省国税局备案。 (XX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报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五、实地核实 各县(市、区)国税局税政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接到企业的申请后,必须及时深入到企业就以下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核实: 1、企业申请扣除项目报送资料的完整性; 2、企业申请扣除项目的真实性; 3、企业申请扣除项目金额的准确性; 4、企业申请提供有关资料证明的有效性; 5、企业申请扣除项目与附带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有税率吗?是多少?哪些部分需要调整?怎么调整?我只知道是超过计税工资标准、业务招待费超过列支部分(不知道“列支”是不是这样写和国债。那么,分别是怎么调整的? 答: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 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其他答案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实际上适用三档全额累进税率,即18%、27%、33%。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按照规定,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暂减按18%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可减按27%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一律按33%税率征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其中所称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月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三、收入总额的确定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3)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2%、14%、1.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含1500万元),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在1

过程识别

1.1 过程概述 1.1.1 典型的过程分类(见图1-1) 根据过程与顾客的关系可分为: ?顾客导向过程(Customer oriented process)—— COP ?支持性过程(Support Process)—— SOP ?管理过程(Management Process)—— MOP 支持性过程(SOP) 圖1-1 组织中的过程不是孤立的活动,通常将以上过程确认为组织的主要过程,管理过程(MOP)也可视为支持性过程(SOP),只不过实施是由管理者来完成,即在整个PDCA中执行“C”的那些过程,如内外沟通、管理评审、公司级数据分析、人力资源管理、APQP(项目管理)等。 1.1.2 典型的过程提问 ?输入是什么? ?输出是什么? ?怎样提供资源? ?谁是你的顾客? ?谁是你的供方? ?你测量什么? ?你如何测量? 1.1.3 典型的过程关联 依据总要求将影响整个组织的过程一一列出时,应首先列出一个总过程,然后考虑过程中的平行活动和过程间的相互关联,充分表述过程“A”的哪些输入来源于过程“B”的哪些输出,必要时重点对关联典型的适用程序予以定义和描述,确保过程关联的控制。其控制水平由过程的复杂程

度来决定。 通常,流程图是识别过程顺序的较好方法,与确定过程关联的问题是: ?组织过程的总体流程是什么? ?如何描述流程?采用过程图或流程表? ?过程间的接口是什么? ?我们需要哪些文件,如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1.1.4 典型的过程准则 在识别和确定过程及其接口关系后,为确保过程有效运行,应确定各个过程应符合的要求(或过程标准),包括控制准则的规定。 通常程序和规定是运行准则的较好表现形式,应明确的问题是: ?过程结果中的特性值是什么? ?每个过程的目标是什么? ?运行准则的可操作性是否强? ?是否建立了便于优化的文件体系? 1.1.5 典型的过程资源 作为支持过程云做和监视过程的前提与必要条件,确保过程资源获得的问题是: ?每个过程都需要哪些资源? ?在每个阶段对资源需求是什么?如何补充和调整? ?如何建立内、外部资源共享平台? ?所需的资源应包括人力、供方、信息、基础、工作环境、设备和财政资源…… 1.1.6 典型的过程评价 测量过程的有效性是指过程是否有能力达到所确定的目标,而过程的效率是指达到目标时所消耗的资源。为此,针对监视、测量和分析过程的问题是: ?如何监视过程业绩,如过程能力、顾客满意? ?需要考虑的测量有哪些? ?每一过程适用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是什么? ?评价结果与质量目标的比较(包括与标杆的比较) 1.1.7 典型的过程改进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是按照过程方法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环节,也是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活动,因此,组织必须确定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包括完成对以下问题的回答:?对每个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宜时进行测量所采用的适宜方法是什么? ?如何根据已识别和监视的过程,分析研究需要监视哪些影响过程质量的因素? ?过程监视和测量的结果是否能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如何从评价结果中找到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 ?如何建立标准化的持续改进流程和模式?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文件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1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4 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 结转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 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职工培训费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动漫企业) :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6 “五险一金”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7 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8 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9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10 广告宣传费和业务一般企业( 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宣传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 手续费和佣金一般企业: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 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产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人身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 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 税前据实扣除 13 党组织工作经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 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 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精品

详细版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含最新政策)

详细版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含最新 政策) 1、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具备9个条件)、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

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社会保险支出 (1)基本保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其他保险: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详解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详解 1.视同销售成本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视同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2行。 说明:因为视同销售收入是作为纳税调增项目出现的,所以与之相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就应该作为纳税调减项目处理。 2.工资、薪金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由此可见,实际发生并合理是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条件。 对合理的判断,主要从雇员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否配比合理进行,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否则不得税前扣除,需要作纳税调增。 对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的企业,其扣除金额应当是当年实际发生的部分而不是当年按核定的工资总额计提的部分。如果计提部分大于实际发生数,应作纳税调增。对于2008年实际发生的工资,如果动用了2007年的工资结余则可以纳税调减,道理很简单,因为2007年这部分工资已经进行了纳税调增,2008年实际发生时,这部分工资在会计上并没有计入成本费用,所以可相应调减。 另外,对于非执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还要注意实际发生并不等于实际支付。例如有的企业按照员工提供的劳务情况按规定计提了工资,但是由于近期财务困难,有一部分工资未能发放,这部分工资可否税前扣除呢?在实务中这个问题争议很大。个人认为,这部分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一项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的原则是实际发生、合理、相关。同时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这部分工资完全符合上述条件,没有支付并不等于没有实际发生,但这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计提的工资必须是真实合理的。 3.职工福利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最全

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最全 费用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 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加计100%扣除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2.5%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全额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 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业务招待费 (60%,5‰)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都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根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社会保险费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6.汇兑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