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 2、正文:以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使用方法、用量。
• 3、后记:医师署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 品金额及审核、调配、查对、发药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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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方药要求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该遵照 安全、有效、经济标准,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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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 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用量;其 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惯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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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 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 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 惯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15日惯用量。
• 4.患者在其它医院所作检验,应 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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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急危重患者必须统计患者体温、 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状态、诊 疗和抢救办法等。
•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患者,应书写 观察病历。抢救无效死亡病例,要 统计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姓名、 职称或职务,死亡日期及时间,死 亡诊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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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普通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 用量;对于慢性病或一些特殊情况患者, 处方用量能够适当延长,医师应该注明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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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 日惯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 出15日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 超出7日惯用量。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在开具处方时需要遵循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生书写处方准确、规范,能够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处方书写规范1. 处方纸: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规定格式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内容:处方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以及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对于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患者,应在处方上注明相关注意事项。
3. 书写要求: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使用工整、清晰的字迹,避免使用模糊、潦草的字迹。
药物名称应使用标准的药品名称,避免使用缩写或简称,以免引起误解。
二、处方审核流程1. 医生审核: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应自行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开出不必要的药物或剂量过大的药物。
2. 药师审核:药师在药房接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患者个人信息和药物信息的准确性。
药师还需检查处方中是否存在重复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解释。
3. 系统审核: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电子处方系统进行自动审核,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系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历史进行判断,提醒医生和药师注意潜在的问题。
三、处方存档管理1. 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管理制度,将所有处方按照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档。
存档材料应保存完整,包括处方原件、复印件等。
2. 保密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存档的保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处方信息,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处方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3. 存档期限:处方的存档期限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一般为3-5年。
存档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以防止信息泄露。
四、处方追溯和评估1. 追溯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追溯制度,对处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和记录。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一、医师必须将本人的签字和印模样留于药剂科、医务处、门诊部。
二、处方一般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加盖医生印章。
三、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科别、门诊号或者病案号、病情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及印章、年、月、日。
四、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应用特殊剂量时,医师须与药房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方可取出药品。
五、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
六、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出现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门诊部检查处理。
七、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八、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九、医保及公疗处方适用本规定。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和处方的书写规范(门诊病历封面内容按要求需要全部填写)1、西医门诊病历的书写门诊初诊病历(1)主诉:即本次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要求能导出第一诊断。
(2)现病史:即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及效果。
(3)既往史:包括与本次诊断相关的既往史、个人史、过敏史及家族史。
(4)查体、辅助检查。
(5)诊断(IMP)。
(6)处理(Rx)。
(7)医师签全名并盖章。
(8)整洁有序、字迹清楚、不能涂改。
门诊复诊病历与门诊初诊病历的不同点有:(1)须描述治疗后自觉症状变化、治疗效果、重要检查结果、不能明确的须有鉴别诊断内容。
(2)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可省略。
2、中医门诊病历的书写门诊初诊病历(1)主诉:病人最痛苦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2)现病史:主症发生的时间、病情发展变化的情况、诊治经过及必要的既往病史。
(3)望、闻、切诊:与诊断有关的望、闻、切诊的阳性所见,必要的体格检查等,舌象(舌体、舌质、舌苔、舌底脉络),脉象。
(两周岁以下小儿需查指纹)。
(4)实验室检查及特殊检查结果。
(5)辩证分析:归纳四诊所得的主症、阳性体征、舌象、脉象等,扼要分析病位、病因、证候属性、病机转化。
(6)诊断:含中医病(症)名、证名及西医病名。
(7)治法:根据辨证写出指导用药的立法。
(8)方药:运用成方可写方名及加减。
自拟方可不写方名。
每行写四味药,药物名称右上角写特殊煎服法,右下角写剂量“g”或“克”。
(9)医师签全名(右下方)门诊复诊病历记录前一次诊疗后四诊变化情况,如治法及方药发生变动,应做到简要辩证分析。
如有上级医师的政治意见亦应记录在案。
3、妇科门诊病历参照以上门诊病历的书写,同时要注意写明月经史等妇科相关检查。
(具体见范文)西医内科门诊病历书写范文(初诊)徐浦中医院内科2011-9-6(主诉)胸闷、气急10天(现病史)患者10天前上感后出现出现胸闷、心悸不适,活动后症状加重。
病程中无发热、胸痛,无咳嗽咳痰;曾在明珠医院就诊,BCG示室性早搏,予以丹参片2#、Tid 口服,无明显效果,今来我院就诊。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门诊医生开具处方行为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证门诊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一、处方书写要求:1. 书写规范:门诊处方应使用规定的处方纸进行书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模糊或遮挡的情况。
2. 信息完整: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日期、医生姓名、医生执业证号、医生签名等基本信息。
3. 诊断明确:医生应在处方上明确写明患者的诊断,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药品规范:药品名称应准确无误,不得使用缩写或简称。
剂量、用法、用量、频次等信息应明确写明,以避免患者误服或用药不当。
5. 处方数量限制: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合理开具药品数量,不得开具过多或过少的药品。
二、处方审核要求:1. 审核程序: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品合理性:审核人员应核对处方上的诊断与开具的药品是否相符,对不合理或有风险的处方进行及时纠正和调整。
3. 药品相互作用:审核人员应对处方中的药品相互作用进行评估,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4. 药品合理用量:审核人员应对处方中的药品用量进行评估,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处方存档管理:1. 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管理制度,对每一份门诊处方进行归档保存,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
2. 存档时限:门诊处方的存档时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一般不少于5年。
3. 处方查询:医疗机构应提供便捷的处方查询服务,患者可通过提供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以方便患者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
四、处方追溯管理:1. 追溯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追溯管理制度,对门诊处方进行追溯,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2. 追溯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追溯人员,对处方进行追溯,包括患者的诊断情况、用药效果、不良反应等信息的跟踪记录。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引言概述: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确保医生准确、规范地书写处方,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一、处方书写规范1.1 书写格式:处方书写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药品信息,以及医生姓名、签名、日期等医生信息。
1.2 书写工具:医生应使用清晰、易懂的书写工具,如黑色或者蓝色的钢笔,避免使用铅笔或者淡色墨水,以防止处方含糊不清或者被篡改。
1.3 书写内容:处方应明确标注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避免使用含糊或者缩写的术语,以免给患者用药带来风险。
二、用药安全控制2.1 药品选择: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药品,并在处方中明确标注药品的通用名称,以避免患者因药品名称混淆而发生错误用药。
2.2 剂量计算:医生在处方中应准确计算患者所需药物的剂量,避免过量或者不足的用药情况发生,特殊是对于儿童、老年人等特殊患者群体要分外谨慎。
2.3 药物相互作用:医生需要了解患者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并注意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免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或者产生不良反应。
三、处方审核与审方3.1 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岗位,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防止错误用药和滥用药物的情况发生。
3.2 审方制度:医院应建立审方制度,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对复杂疾病的处方进行审查,以确保用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3 处方追溯:医院应建立处方追溯系统,对每一份处方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便追溯和分析处方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四、医患沟通与教育4.1 用药指导: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2 患者教育:医院应加强患者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对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了解和重视,培养患者正确用药的观念和行为习惯。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门诊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处方书写的规范要求、处方内容的填写要求、处方审核和签名的要求等。
一、处方书写的规范要求1. 书写工具:医生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或签字笔进行处方书写,以保证处方的清晰可读。
2. 书写字体:医生应使用标准的中文字符进行书写,字体应清晰、整齐、规范,避免出现模糊或难以辨认的情况。
3. 书写语言:医生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处方书写,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不常见的缩写,以便患者能够准确理解处方内容。
4. 书写纸张:处方应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处方纸进行书写,纸张应具备防伪功能,以防止处方被伪造或篡改。
二、处方内容的填写要求1. 患者信息:处方上应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能够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 诊断信息:处方上应明确注明患者的主要诊断或病情描述,以便药师能够根据病情合理选择药品。
3. 药品信息:处方上应明确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和疗程等信息,以便药师能够准确配药和指导患者使用。
4. 处方日期:处方上应标注医生开具处方的日期,以便患者和药师能够了解处方的时效性。
5. 医生签名:医生应在处方上亲笔签名,并注明自己的姓名、职称和执业医师证书号码,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处方审核和签名的要求1. 审核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岗位,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实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签名要求:药师审核通过后,应在处方上亲笔签名,并注明自己的姓名和执业药师证书号码,以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 处方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验和追溯。
以上是关于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详细内容。
通过规范的处方书写,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处方错误和患者用药风险,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doc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1)处方内容:正文:以 Rp 或 R (拉丁文 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 g )、毫克(mg )、微克(μ g、)纳克( ng )为单位;容量以升( l)、毫升( ml )为单位;国际单位( IU)、单位( U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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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门诊处方的书写有一定的规范,提高门诊处方质量,可以有效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1 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 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 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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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 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 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