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更改
TB10752-2018《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新旧标准变化对照

27 28 主控项目
5.14.6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砼配合比设计的每工班 或每100m³混凝土取样至少留置1组时间,不足100m³按100m³计。 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按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次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 序号 条文与内容 原规范内容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4.14.7CFG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监理 单位全部检验 4.14.8施工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 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4.14.10桩顶浮浆应清除干净,清除后桩的有效长度应满足设 计要求 4.14.11桩身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测机构按总数10%抽 样,且不少于3根 4.14.12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为总数的2‰ 一般项目 删除4.14.13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方法 4.14.14施工允许偏差:桩位(纵横向)50mm 6基床以下路堤6.1 删除6.1.1路堤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并经检验满足设 一般规定 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一般项目 7.1过渡段基底处 理 7.2基坑回填
6.5.1路堤边坡质量检验数量:沿线路每200m 6.5.2路堤变坡点位置、平台允许偏差检验数量:沿线路每200m
增加7.2.4基坑回填所用碎石、级配碎石原材料验收记录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 序号 条文与内容 原规范内容 57 58 59 7.3基床表层以下 过渡段级配碎石填 层及7.4基床表层 以下过渡段两侧及 椎体填土合并为 7.3基床表层以下 过渡段填层及椎体 填土 一般规定 7.2.4基坑采用碎石或灰土回填,压实质量应满足EVD≥30MPa 7.2.3基坑采用混凝土回填时,混凝土强度等级检验数量:每 个基坑施工单位抽样检验2组,监理见证检验1组 删除7.2.5采用灰土回填时应拌和均匀,色泽一致,无灰团、 灰条和花面现象 删除7.3.3-6掺入水泥的级配碎石混合料应在4h内使用完毕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路》

3.验收单元的调整优化: ① 工程材料不作为检验批; ② 优化检验批的单元划分,调整了地基处理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及划分; ③ 新增了灰土垫层填筑,素混凝土桩,桥台锥体填土,孔窗式护 墙 ( 坡 )防 护,槽型挡土墙,路基表面防排水纤维混凝土层,地下排水盲沟,路堑坡体排水, 防风防沙设施等验收单元; ④ 补充了返滤层验收单元和土工膜铺设分项工程,合并路基与桥台结构物、 横向结构物验收单元,单独规定桥台锥体填土验收单元; ⑤ 单独建立站场路基填筑体验收单元; ⑥ 取消模板验收单元和桩板结构,短卸荷板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端刺 等验收单元; ⑦ 完善路基边坡防护工程验收单元;
完善了施工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的和标准未涉及的四新技术相关验收原则。 1.0.11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 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 按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办理,具体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制定相应细则。
2. 第2章 术语和符号
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实体质量检查、观感质量检查、质量控制资料检 查 等内容。 4 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按规定 进行平行或见证检验。 5 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经监理单位验收,并按附录A 的要求留存影像资料。 6 单位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 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 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
水等重要分项工程验收。
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 负责人
TB10753-2018隧道新旧标准变化对照表

”、7.9“初期支护结构”:项目内容。
新增:高速铁路隧道拱墙衬砌应采用台车一次浇筑,衬砌台车使用前应进行 验收;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施工的混凝土衬砌,脱模时混凝土的强度不小于 10MPa,特殊环境下脱模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低于 P37 设计强度的70%;拱墙环向施工缝应与仰拱和填充环向施工缝对齐,设计为 钢筋混凝土时环向变形缝处纵向钢筋可断开,施工缝位置设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混凝土结构应及时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质量检查;衬砌完成以后, 施工单位应对衬砌表面进行检查,标记、记录裂缝情况。
新增:7.1洞身开挖前,应按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开展地质预报,
P28
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洞身开挖应在预加固措施完成后进行;洞身开 挖前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大小等因素对设计文件中的开挖方法
进行评估。
场防护”项目内容。
新增:8.1高速铁路隧道采用超前预注浆、水平旋喷桩等预加固时,施工前
P30
应进行工艺性试验,合理确定工艺参数;系统锚杆安装时应设置垫板,垫板 应与基面秘贴;钢筋网铺设应在初喷混凝土后进行,并固定牢固;钢架底脚
8.支护 初期支护
17
8.支护 初期支护
18
8.支护 初期支护
8.3 P57 锚杆安装孔深度允许偏差大于锚杆长度的10cm。 8.3 P59 钢筋网搭接长度由1~2个网孔。 8.3
19
8.支护 初期支护
8.3
P62
表7.6.13钢架安装允许偏差表横向位置±50mm,垂直度由± 2°。
7.支护
7.7
取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搅拌桩、旋喷桩、桩板结构、钻孔桩、土钉墙、
锚杆、地基加固处理等验收应符合《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751的规定。
高铁路基验标2018版与2010版对比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18版与2010版对比学习1、总则1.1、第1.0.4条强调路基工程参建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相比2010版验标去掉了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的要求,增加了对进场检验、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的验收要求。
1.2、第1.0.7条强调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相比2010版验标增加了对文物保护的要求,并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的“三同时”要求。
1.3、第1.0.9条属新增条款,其明确提出路基工程所涉及的混凝土、砂浆拌制、普通填料、改良土生产、钢筋(型钢)加工制作、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应工厂化集中供应的要求。
1.4、第1.0.11条强调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相比2010版验标增加了当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验标时,建设单位需组织参建各方就具体验收制定相应细则。
2、基本规定2.1、第3.1.1条明确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检查,2010版验标对应条款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进行检查。
2.2、第3.1.2条相比2010版验标,增加了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求,并明确了相关专业接口工序的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3、第3.1.3条相比2010版验标,增加了对隐蔽工程需留存影像资料的要求,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或见证检验的要求,并明确了单位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2.4、第3.1.4属新增条款,明确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的具体内容。
2.5、第3.1.5条属新增条款,明确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合格的标准。
2.6、第3.1.6条属新增条款,明确了可以适度减少抽样检验频次和检验数量的情况。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8更改

3基本规定一般规定1.新增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应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真实、系统、完整,并应包括:1.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合比、拌合过程检验和实验数据。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5.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实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资料。
6.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以及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7.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缺陷,经处理和,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资料。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本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调整抽样检验、实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检验、实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的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产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4.|5.获得产品认证的产品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次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对于梁拱等组合结构可按相关章节内容进行验收。
本标准对高速铁路桥涵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的,应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专项验收方案。
涉及安全、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验收单元划分新增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施工部位或工程量的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以同一分项工程内部便于一次验收的工程内容为一个检验批。
.桥梁、涵洞工程的分布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可同一进行验收。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8

1.明确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补充了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验收要求。
2.优化调整了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单元划分,补充了站场路基填筑、工程材料、路堑坡体排水、防风沙设施、防雪害设施的验收单元,取消了混凝土工程的模板验收单元,调整了地基处理验收单元分类及划分;并规定了施工前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的要求。
3.规定了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求以及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影像资料的留存要求。
4.为确保材料进场质量,保证材料进场进行专业化检验和验收,并减少材料进场重复验收和资料归集的工作量,新增了工程材料一章,统一规定了路基工程所用填料、混凝土、砂浆注(喷)浆材料、土工合成材料、钢筋(钢料)和拉锚材料、石料、预制构件、其他材料的原材料制品和检验要求。
5.补充了CFG桩、螺杆(纹)等素混凝土桩和托梁、承载板的验收要求;明确了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地址核对工作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成桩、垫层、预压、岩溶及采空区注浆等地基处理的验收要求。
6.补充了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提堑连接处、半挖半填路基的检验规定;明确了过渡段及锥体采用同种材料、不同填料填筑时的填层检验要求;完善了化学改良土混合材料的块料粒径技术条件和掺水泥级配碎石的使用时限技术条件。
7.补充了槽型挡土墙的验收要求,完善了锚杆、锚索注浆检验规定,取消了短卸荷板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沉井基础等高速铁路路基不使用支挡类型的验收要求。
8.补充了空心砖内客土植生防护、喷混植生、植生袋、生态袋、植被毯的质量验收内容,充分体现生态和环保理念;完善了一般地区、旱地地区、寒冷地区不同地区植被覆盖、成活的验收要求。
9.补充了孔窗式护墙(坡)、柔性防护网、拦石墙的验收要求;完善了边坡防护的防冻胀设施及措施的验收要求。
10.补充了纤维混凝土及混凝土防(隔)水层、轨道板与封闭层构造缝嵌缝等新型防(隔)水措施的验收要求;补充完善了吊沟消力池及挡水墙、盲(渗)沟、坡体仰斜孔及引水、排水管的验收要求,细化了地面排水工程系统化的一般规定。
TB10751-2018高速铁路路基新旧验标对比表

P14-P15
20
5.3.8化学改良土出场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5000m3检验1次;
4.3.9化学改良土出场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掺水泥的改良土应按延迟时间做最大干密度试验。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104 m3检验1次;填料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土源不少于1次。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方法试验。
P15页
21
旧验标5.4级配碎石填料无一般规定。
4.4.1级配碎石外掺料的运输、使用应有保护环境的措施。外掺料应分类堆放、与原地面架空隔离,并有防风、雨设施,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4.4.2级配碎石填料生产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4.1.3条和4.2.1条的规定,填料生产场配备的拌和系统应满足拌和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要求。
含草皮、树根、垃圾等杂质,发现后应及时予以清除。施工过程应观察填料有无夹带杂
质及碎石料的岩性变化情况。
4.5.2袋装砂井用砂装袋过程中,应观察鉴别砂的风干程度。
4.5.3碎石桩应采用未风化的碎石或砾石。
P11-P28页
26
旧验标中对监理见证频率为20%,无其不少于1次的要求,旧验标对碎石含泥量检验,新验标取消含泥量,对,细粒含量含量进行检验。
3.2.4原材料及制品、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原材料及制品、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可统一进行验收。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2-2018更改

球铰或支座锚栓质量及预埋深度和螺栓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
上、下转盘和转轴的制作安装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查方法:仪器测量。
减少了模板及支架的部分。
5桩基础
5.1一般规定
减少了
新增:
5.4承台
减少了对钢围堰、模板及支架的规定。
6沉井基础
6.2就地制作沉井
减少了模板及支架的相关内容
6.3增加了浮式沉井板块的相关内容。
7.墩台
7.2墩台
取消了模板及支架这一小板块和支承垫石这一板块。
7.4锥体及排水设施增加了
取消了护坡和基础这一板块。
检验方法
1
顶、底平面尺寸
+10,-5
尺量检查
2
顶、底面高程
±20
测量检查
3
塔身中心位置
5
4
横梁顶面高程
±10
5
横梁轴线
10
6
倾斜度
塔高的1/3000且不大于30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增加了钢锚箱、钢锚梁、钢牛腿和索鞍的加工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合龙段施工及体系转换应符合设计要求。
梁体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标准第8.27条的规定。
10.4转体法施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连续钢构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般规定增加了
新增了转体系统
主控项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查方法:检查测试资料、施工记录,尺量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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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补充了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验收要求。
2.优化调整了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单元划分,补充了站场路基填筑、工程材料、路堑坡体排水、防风沙设施、防雪害设施的验收单元,取消了混凝土工程的模板验收单元,调整了地基处理验收单元分类及划分;并规定了施工前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的要求。
3.规定了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求以及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影像资料的留存要求。
4.为确保材料进场质量,保证材料进场进行专业化检验和验收,并减少材料进场重复验收和资料归集的工作量,新增了工程材料一章,统一规定了路基工程所用填料、混凝土、砂浆注(喷)浆材料、土工合成材料、钢筋(钢料)和拉锚材料、石料、预制构件、其他材料的原材料制品和检验要求。
5.补充了CFG桩、螺杆(纹)等素混凝土桩和托梁、承载板的验收要求;明确了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地址核对工作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成桩、垫层、预压、岩溶及采空区注浆等地基处理的验收要求。
6.补充了按过渡段设计的短路基、提堑连接处、半挖半填路基的检验规定;明确了过渡段及锥体采用同种材料、不同填料填筑时的填层检验要求;完善了化学改良土混合材料的块料粒径技术条件和掺水泥级配碎石的使用时限技术条件。
7.补充了槽型挡土墙的验收要求,完善了锚杆、锚索注浆检验规定,取消了短卸荷板式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沉井基础等高速铁路路基不使用支挡类型的验收要求。
8.补充了空心砖内客土植生防护、喷混植生、植生袋、生态袋、植被毯的质量验收内容,充分体现生态和环保理念;完善了一般地区、旱地地区、寒冷地区不同地区植被覆盖、成活的验收要求。
9.补充了孔窗式护墙(坡)、柔性防护网、拦石墙的验收要求;完善了边坡防护的防冻胀设施及措施的验收要求。
10.补充了纤维混凝土及混凝土防(隔)水层、轨道板与封闭层构造缝嵌缝等新型防(隔)水措施的验收要求;补充完善了吊沟消力池及挡水墙、盲(渗)沟、坡体仰斜孔及引水、排水管的验收要求,细化了地面排水工程系统化的一般规定。
11.补充了防风沙设施和防雪害设施的验收要求,取消了端刺基坑等验收要求;完善了电缆槽垫层和基底压实质量的验收规定;增加了接触网下锚支柱基础及拉线基础的验收内容;补充了补充了接地端子预埋检验、综合接地系统及其连接方式核查和选取试验段进行声屏障基础、锚杆试验性施工的要求。
12.细化、补充完善了沉降变形观测和冻胀变形监测的有关要求。
新增: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3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实体质量检查、观感质量检查、质量控制资料检查等内容。
2.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或见证检验。
3.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经监理单位验收,并按附录A的要求留存影像资料。
4.单位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环境保护或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前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3.1.4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真实、系统、完整,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所用原材料及制品、半成品和成品质量验收结果(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等)。
2.材料配合比、拌合过程检验和试验数据。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资料。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资料。
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缺陷,经处理后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技术资料。
3.1.5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符合下列规定时,判定为合格:1.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及相关补充验收细则的规定。
3.1.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适度减少抽样检验频次和检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检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单位施工的路基单位、分部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产品或构配件。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生产的制品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路基单位、分部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4.获得产品认证的、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3.1.7高速铁路路基工程采用工厂化模式生产或制作的混凝土及砂浆、钢筋或型钢加工办成品及成品、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制品所用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厂)。
对运抵现场的工厂化制品,应核查对应生产批次的出场(厂)检验合格证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1.8高速铁路路基工程采用工厂化模式生产的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填料和化学改良土填料,在填料生产场(厂)内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厂)。
对运抵作业现场的填料视为合格制品使用,核查填料对应生产批次的出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质量存在疑问时,现场抽检。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3.2.4 原材料及制品、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原材料及制品、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等,统一进行验收。
3.2.5施工前,应有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本标准未涵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3.3.2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应符合下列规定:1.隐蔽工程应具有相关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3.3.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 工程材料4.1 普通填料4.1.4 普通填料的种类、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正线路基普通填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砟轨道及严寒、寒冷地区有砟轨道冻结深度影响范围内基床底层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渗透系数应大于5*10⁻⁵m/s。
4.1.7 设计文件对渗透性有要求的渗水填料,应按其对渗透系数的控制要求检测填料质量,填料的渗透系数应符合要求,且应大于1*10⁻⁵。
检验数量:设计提出控制要求时,施工单位每次工艺性试验抽样检验1次,填筑过程中抽样检验1次。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料场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按本标准附录C的试验方法检验渗透系数。
4.3化学改良土填料4.3.3化学改良土的原土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用石灰改良时,塑性指数宜大于12。
2.用水泥改良时,塑性指数小于12。
4.3.9 化学改良土出场(厂)前应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
掺水泥的改良土应按延迟时间进行最大干密度试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10⁴m³检验一次。
4.4级配碎石填料4.4.4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规定:1.Ⅰ型级配碎石和Ⅱ型级配碎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2.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质量百分率不应大于3%。
Ⅱ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不应大于3%,压实后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5%。
3.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压碎指标应小于16.4.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2%。
检验数量:在级配碎石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抽样检验1次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压碎指标;每次工艺性试验和调料生产期间,施工单位每工班还应抽样检验1次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抽样1次Ⅱ型级配碎石压实前、压实后的细粒含量。
监理单位按施工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同一料场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料场抽样,按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1024规定的方法检验粒径级配、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Ⅰ型级配碎石0.02mm以下粒径含量,按现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585规定的方法检验压碎指标,观察、分析级配曲线;洗筛法抽样检验Ⅱ型级配碎石细粒含量。
4.5.7碎石桩:碎石细粒含量不大于5%4.6混凝土和砂浆4.6.1 路基工程所用混凝土(不含素混凝土桩)喷射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无砂混凝土、无砂透水混凝土的水泥、粗骨料、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相关规定。
4.6.2 路基工程所用砂浆大的水泥、细骨料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砂浆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其检验应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相关规定。
4.6.3 CFG桩、螺杆(纹)桩等素混凝土桩桩体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桩体所用水泥、粉煤灰、矿物掺和料、拌合用水的质量、性能及检验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
2.桩体所用细骨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技术指标检验应符合表4.6.3-1的规定,其他性能、质量及检验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
3.桩体所用粗骨料(天然河卵石)的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技术指标检验应符合表4.6.3-2的规定,其他性能、质量及检验符合现行《铁路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第6.2节的有关规定。
4.8土工合成材料4.8.4土工格栅: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土工格栅每2.5*10⁴㎡,不足每2.5*10⁴㎡时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一组。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5土工布、土工袋(模袋、管袋):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连续进场土工布每10*10⁴㎡为一批,不足10*10⁴㎡,按一批计,土工袋(模袋、管袋)每10*10⁴㎡为一批,不足10*10⁴㎡,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土工布每批抽样检验3卷,土工袋(模袋、管袋)每批检验2卷每组3个。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20%见证检验,且土工布不少于1卷,土工袋(模袋、管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观察、尺寸外观和几何尺寸;核对、查验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单;必要时,按设计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抽样检验。
4.8.6土工膜:同一厂家、品种、规格、批号连续进场土工膜每10*10⁴㎡为一批,不足10*10⁴㎡,按一批计。